他的年纪也不小了,之前因为那个孙宝珠一直到现在二十四也还没成亲,现在孙宝珠不嫁他了,本村的人家又没几个愿意把姑娘嫁到赵家的,最后赵家夫妻找了媒婆好说歹说,才说上了隔壁的隔壁村一位姑娘,不过听说那姑娘不仅年纪大,脾气还有些泼辣。
    赵家夫妻爱面子又势力,一心想找个能让她们享福,又或者好拿捏的媳妇,结果最后却给儿子说了这么个亲事回来,心里当然不甘心,对吴擎远和林家是恨得不行。
    “哼,敢去跑商?果然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子,都大半个月没消息了,恐怕早不知道在哪个荒山野岭被山贼给砍成块儿喂了野狗吧,活该!“
    吴擎远不在,这赵家夫妻的胆子就大了,哪里在闲聊,她就哪里去扎堆的咒骂。
    “赵家的你留点口德吧,人家又哪儿招你惹你了,你这样咒人家不怕短命啊……”村里有些听不下去了。
    “老娘害怕啥短命,老娘命好得很,真该担心的是林家那小哥儿吧,克死相公的小妖精!”
    赵家的一向骂人不留口德,心里恨着吴擎远和林阿默哪儿会轻易松口。
    周围闲聊的村民瞧她那咬牙切齿忌恨的模样,纷纷对视一眼散开,心里暗道以后还真是少跟赵家接触得好,这家人真是又耍阴又记仇,交不得……
    总之不管如何,村里人对吴擎远这事儿都不太看好。
    这些话阿默是不相信,但是听多了心里还是挺难受的,可他相信吴擎远给他说的话,他还知道吴擎远有那么神奇的保命手段,吴大哥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所以很快难过一会儿他就镇定了下来,那些流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心一意的研究菜谱,等着学好了吴擎远表扬他。
    周哥儿和张大柱成亲后,张家人是半点都不敢怠慢,什么活都不让他干,就连他和张大柱的衣服,要不是周哥儿坚持自己来,张大娘都差点主动帮忙拿去洗了,几个妯娌也抢着帮他干活,将他当少爷一样供着。
    再加上最近还在大年,家家户户都还清闲着,他没什么事儿做也跑到林家,替着阿默烧火,帮他一起研究菜谱,两个小哥儿聊聊天,做做事儿一天就过去了。
    就在这种气氛中,吴擎远的家书也送了回来。
    “来信了来信了,阿默快出来,擎远那小子来信了……”
    驿站的衙役是骑马来的,刚到村口,碰见遇见干完活回来的林老根,就把信和包裹就直接交给了他。
    林老根不认识字,没法看信,但一听是衙役说是吴擎远寄回来的,顿时一颗替自家小哥儿担心的心放了下来,赶紧提着东西就跑回家报喜。
    “吴大哥来信了?在哪里在哪里?”
    听到报喜的声音,正在厨房做东西的阿默扔下勺子就欢喜了跑出来,周哥儿也在他后面。
    吴擎远一共寄了两封信回来,信封上写了名字,林阿默和周哥儿各一封,东西则因为害怕包裹多了弄丢,就全部装在一起的。
    两个少年拿着信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但很快两人就变成同一个表情看向林天宝。
    “天宝,你帮周哥哥念一下……“
    周哥儿不好意思,林阿默也是一样,他们俩以前一个忙着下田干活,一个忙着想办法赚钱存钱都没时间也没机会念书,才学习认字不久,很多字都还没学会,吴擎远信上的字他们就认识一点儿。
    所以这看信的差事儿就只能让全家最高学问的小大人林天宝来了。
    林天宝也是最喜欢显摆的,笑嘻嘻的接过信封就开始念了起来,第一个读的是周哥儿的信,信上的内容不复杂,就是一些亲人间的关心话,末了还交代了一下包裹里面的东西是怎么分的。
    到了阿默这里,小孩就忽然人小鬼大的笑了起来,咳嗽两声才开始念。
    “咳咳,哥,哦不对不对,是阿默:今天是正月初十,经过四天的路程我们到了第一个歇脚的驿站,这里是一个百花镇,一年四季都开满了花,现在是冬天,正盛开梅花,非常漂亮,以后带你亲自来看,包裹里有几瓶这里的特有的百花酒,用来做酒酿丸子肯定很好吃,你试试看,还有…………阿默,我很快就回来了,你等我,想你……——哥,想你哟,吴哥哥他说想你喲。“
    一封其实就写着很普通情侣间的话被林天宝这小毛孩声情并茂读得别提多暧昧肉麻了,末了小孩还挤眉弄眼的打趣。
    小孩子很搞怪,院子里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一向严肃的林老妇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阿默则羞得不行,其实通篇家书里吴擎远也没写什么太露骨太肉麻的情话,就是一些交代行程和情侣间的关心而已,但就因为最后一句‘想你’全部变了味儿。
    红着脸说不出话,连包裹的东西都不看了,他抢过信纸就躲进屋去了,抱着信封躺在床上重新看。
    尽管他压根很多字都不认识,但却还是看得很起劲儿,暗暗下定决心要努力点跟弟弟认字,下次吴大哥写信回来不给弟弟当着大家的面念了!
    之后吴擎远在每个驿站写的家书和包裹开始陆陆续续不断的送回来。
    这动静可不小,村子里十年八年不来个外人,最近是隔三差五的就能听见马蹄声,穿着衙役服装的驿站衙差拖着包裹送到柳树村,多送几次现在只要听见马蹄声,村口的小孩就喊“林天宝,你哥夫又送家书回来啦!“
    看着林家人和周哥儿欢欢喜喜的回家看家书,还提着好多从外面捎回来的东西,村里再也没人说吴擎远不回来的话了。
    心中暗叹这林家小哥儿真是好福气呐,吴家的这才外出多久,家书寄东西捎得这么勤快,瞧瞧那些东西,都是石桥镇没有的稀罕东西,这是得多喜欢林家小哥儿啊……
    …………
    另一边,在家书捎回柳树村的时候,吴擎远一行人也继续上路。
    一路上江大等人运气很好,交换了不少东西,还没有到西斯国就已经赚了不少了。
    吴擎远运气也不错,表面上他看似没做什么,实际却对所路过的城镇有了很多了解,各地的货物风俗人情他心中都有了个数,甚至还认识结交了一些人,他每次出去买特产的时候可不只是去买特产的。
    还有路上通过江大的介绍,他还认识了不少其他商队的头儿,吴擎远全都一一交好,这些人现在或许没用,但以后总有用得着的机会,关系网就是这样慢慢建立经营起来的。
    等到二月中旬的时候,众人长途跋涉终于抵达了闻名已久的西斯国。
    如江大所说,这里盛产交易宝石、香料、皮毛制品、珊瑚象牙等等利润巨大的商品,大多由一群蓝眼睛的外国人掌握资源。
    由江大的同行商人朱金领路找卖家,吴擎远旁听谈判价格,最后朱金无法做手脚,大家以通价拿到了货物。
    吴擎远也购买了一些当地货物,并且找机会将空间里一些玻璃制品、十三香食用调料,粮食等等种子现代的东西拿出来混在里面。
    江大等人对他拿出来的玻璃制品很感兴趣,这东西像琉璃,是贵重物品,看到吴擎远竟然购买了几大箱子不由暗叹他财力雄厚。
    但却对他那些种子不感兴趣,觉得他买种子有点浪费银子,种东西要挑土地,北方的东西拿到南方不一定活,南方的东西放到西方肯定得死,所以还好心给他科普了一遍行商应该拿那些货比较赚钱,十分热心。
    吴擎远全都听着不予否置,宝石玛瑙固然值钱,但身为末世者,还有木系异能和空间的金手指,他还是更喜欢做粮食的生意,手中有粮,心头不慌嘛,他也没打算做走南闯北的行商。
    而这些玻璃制品都是他在周大牛那里打听到这个世界情况后,临时添加进空间赚钱的。
    在西斯国停留半月,货物交易顺利完成,三月初,忙碌奔波交易了半个月的众人开始启程返回。
    待在家的阿默望着墙上越来越临近的日子,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将一封封家书整理好,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装宝贝的盒子里,在墙上的正字上又划了一笔。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不知道什么拿到古代值钱,所以百度了一下如果穿越带什么好,大家回答:玻璃金子、高产粮食、各种技术书、还有打火机……最后一个我没想出来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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