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
    陶然儿想说话拒绝这个建议,然而,她使出全身的力气,嘴巴动了动,眼前又是一阵金星乱冒,继而发黑,整个人虚弱得像棉花做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急切地转动眼珠,看看李大娘,又看看信志,表示自己不同意杀那只居功甚伟的母鸡,但是信志和李大娘仿佛都看不明白她的意思。
    无奈之下,她只好拼命伸出手,手几次举到半空又搭拉下来,如同面条做的一般,但是在李大娘准备离去让她好好休息的时候,她终于抓住了李大娘的衣角,她急切地摇着头。
    李大娘俯身看着她,想知道她想表达么,陶然儿说不出话来,但她想到自己的脑袋可以动,因此她立马使出全身的力气拼命摇头,一摇再摇,反复表示不要杀那只母鸡。
    李大娘看不明白她的意思,李信志走了过来,看到陶然儿说不出话,却在急切地摇头,他点点头,心中掠过一阵暖流,她都在生死边缘了,却仍然关心着他们李家,为李家节省一针一线,他对她问道:“你是说不要杀母鸡?”
    陶然儿立马笑了笑拼命点头。
    李信志微笑摇头道:“傻姑娘,你重要还是母鸡重要,我马上去杀鸡。”说完一阵疾风似的走出去了。
    陶然儿急得眼泪再次落下来,李大娘看到她如此懂事,不由更加心疼,她伸出手,拍了拍她的手,将她裸在外面的一只手放回到被窝里去,她对她温和说道:“傻姑娘,你不要着急,你也不要担心,其实呢,我们家没你想象得那么穷,唉——”李大娘说到这里,看到外面,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这丫头,真像自己的女儿一般,贴身的小棉袄。
    陶然儿动了动眼珠子,看向李大娘,想着大娘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家没你想象得那么穷”可是她在李家有一阵子了,李家是真的很穷啊,估计真的是虎村最穷的人家,假如她能活过来,恢复健康,她第一件事就是要帮助李家致富。
    难道?她的猜测是真的!信志就是江南王,整个虎村的村民,继而整个江南的百姓,都要听他的话,是他的子民。
    李大娘沉默了几分钟,对陶然儿轻轻说道:“我们家,只是因为有不得己的苦衷,才不得不装穷,隐居在这深山,所以,你不要心疼那只母鸡了,好好养身体吧。”
    她站了起来,看向陶然儿,轻轻地伸出手,替她把被了掖紧了点。
    陶然儿美丽、懂事、勇敢、能干、聪明、心地善良、孝顺老人,她作为一个没有女儿的老太太,也十分喜欢陶然儿。
    然而这些天,看到自己的大儿子越来越迷恋这个来路不明却长得像天仙一般的姑娘,作为母亲的一颗心越揪越紧。
    信志好像糊涂了,这个大儿子原本就特立独行,认识了陶然儿之后,更加古怪与众不同了。
    陶然儿活着走出了森林,重新回到了虎村,以后诸葛村长不会再为难陶然儿了。
    她成了虎村的村民,江南的子民了。
    可是陶然儿留在自己家,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李大娘并不这样想。
    但是,现在,让她眼睁睁地看着陶然儿这样因为营养不良身体太弱就死掉的话,那么,她也做不到。
    所以李大娘才决定将家里的下蛋的母鸡杀掉给陶然儿煲烫喝。
    其实最好的结局是她和儿子尽力救治陶然儿了,但是最后的结果就是陶然儿还是死掉了,这样才会一了百了,不会多生事端。
    这个阴暗的想法如同闪电一般在李大娘的内心一闪而过,老人立马自责起来,她摇了摇来,步履沉重地走出了陶然儿的病房。
    陶然儿却不知道李大娘内心所想,她只是知道信志对她很好,李大娘对她很好,她觉得幸福,她一心盼望着自己的身体快点好起来,所以她在那里急切地等待着信志再次来到她的身边。
    半个时辰过后,信志果然捧着一碗香喷喷的鸡汤再次走进了房间,他的汤碗捧得小心翼翼,走路也十分小心,从门口到陶然儿的床头,因为怕端着的鸡汤洒了,他的眼睛始终盯着鸡汤碗,嘴唇紧张的抿着,好看的唇弧出现在脸际。
    看到他那样认真的模样,陶然儿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融化了。
    她早就闻到了鸡汤的香味,阵阵香味如同一条小虫钻进了她的鼻子,她立马腹如雷鸣,口水飞流直下三千丈,陶然儿十分不好意思,脸蛋立马热辣辣起来。
    太久没有吃肉了,馋虫早被香气勾引出来的。
    她可不是吃素的!嗯!
    信志走到她的身边坐下,对她笑着说道:“其实鸡肉还没有煮烂,但我怕你饿得厉害,所以先盛了一碗汤过来,你先尝尝,我已经把油去掉了,不点也不油腻。”他的语调像天鹅绒一般温柔。
    陶然儿点点头。
    信志对她是真好啊,无微不至。
    李信志把鸡汤放到一边的桌子上,自己走到陶然儿的身边,将她半抱着扶了起来,他拿了一个枕头靠在她的身体,让她半坐在床上。
    陶然儿身体无比的虚弱,只觉得自己在信志的胳膊里,如同没有骨头的假娃娃,软塌塌的,浑身使不出一点力气。
    如果说,还有一个地方让她感觉自己还活着的话,那就是她的脸发烫,不用照镜子也知道,一张脸早就红成了猴子屁股了!
    李信志重新在她床头坐下,拿起鸡汤碗,放在唇边拭了拭温度,然后舀了一勺子递到陶然儿的嘴边,对她温柔地说道:“我试过了,一点也不烫,快喝吧。”
    陶然儿看着信志,此时此刻,不但脸是热的,连脖子和肩膀也热辣辣起来,呃,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这是她第一次有男人喂她吃饭。
    此时此刻,她躺在他海洋般宽广温暖的怀抱中。
    想起那雨中大树下的亲吻,一瞬间的身体接触,让她现在都念念不忘,心跳不己,现在却是长时间地歪在他温暖的怀抱中,他结实的肌肉隔着衣服,她也能感觉到。
    信志看到她红通通的小脸,不由笑了,对她温和说道:“快喝吧,我们有什么好见外的,你早就是我的人了。”
    她是他的人?!
    陶然儿看着他,不知道他话里的意思。现在连耳朵也红起来,如同玛瑙一般,红得透明,透明得发光。
    信志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外面正在融化的冰雪,太阳的温度越来越高了,冰雪融化得很快,窗子外面,仿佛有一条小河在流淌,“哗啦哗啦”的水声,陶然儿莫名想起春天来了,冰雪消融,一江春水向东流,呃——
    她的身体也如同春天的土地,慢慢变得温暖湿润——
    李信志对她压低声音,凑近她,轻悄悄地说道:“你发高烧的时候,我都将你紧紧抱在怀里——”
    听到这句话,陶然儿只觉得热血上涌,身体的温度如同温度计里的水银一下子升了上去,她只觉得脖了也红成了新娘的盖头,呃,信志居然——
    可是仔细一想,他说的是实话,假如他不是把自己的身体冻得像冰块一样,然后将她搂紧帮她降温的话,估计她早就见死神去了。
    陶然儿瞅着信志,想着信志有时候真是——
    不过李信志再次把一勺汤送到她嘴边的时候,她听话地张口了嘴,把那一勺汤喝了下去。
    她觉得鸡汤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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