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妍哪里肯,立刻死命地反抗。不陪睡这是她的底线,她和会所里给钱就能脱的小姐妹是不一样的。
“楠楠救救我!”慌忙间她看见了包厢里别的男客人搂着的楠楠。她自认为平日里和楠楠关系还不错,因此立刻求助,想着楠楠来帮。谁知楠楠面露难色,而搂着她的男客人此刻吊儿郎当地过来索吻,她便借故扭开了脸。
她的反抗让男客人怒火中烧,生活里已有太多不如意,他来会所找个乐子,还这么不顺心。
“贱货!老子给你脸,你不要是不是!”那喝醉了男人抬手就是重重几巴掌,一把头发把欢妍拖进了包厢配套的洗手间,落了锁。她身高不矮,却非常的瘦,更何况女孩子又怎么可能反抗得过,于是只好在里头放声地哭喊叫救命,毫不留情的巴掌拳头落在身上她也顾不了了,只是紧紧地护着自己的裤子。
虽然值班经理一发现苗头不对就呼了保安,但不凑巧的是,一刻钟前楼下包厢有人喝醉了闹事,人手不够,这层的保安刚下去没多久。
值班经理进了包厢,却也只能站在洗手间门外干着急,朝里头喊话:“先生有什么事情好好说,你要什么姑娘我们这都有,别冲动啊!”
回答他的只有欢妍的尖叫:“求求你!别、别碰我!救命、救命……”
她的上衣已经彻底被撤坏,内衣带子也断了一边,狼狈地贴墙闪躲。就在她彻底绝望时,门被人狠狠地踹开了。
已经失控的男客人没想到有人会破门进来,红着眼朝突然闯进来的青年扑过去:“妈逼的!哪个傻逼管老子的闲事?”
……
程红到的时候,场面很是诡异。有个人正被人按在地上教训。会所里训练有素,很会处理闹事客人的保安们却都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垂着眼,假装看不到。
程红也不是没有眼力劲的,包厢显然已经被清过场。
此时欢妍已经不在。本来应该在楼上办公室的蒋姓总经理站在沙发边,一直在向人赔不是。
而场上唯一坐着的那位客人,阴沉的面色都遮不住他骨相皮相一流的的容貌。
连在风月场所见惯了好看皮囊的程红也忍不住腹诽一句,长得真好。
这个长相出色的客人显然心情不佳。程红很少见到他们蒋总这样低声下气。
“楚先生,这次确实是我这儿招待不周,让这客人喝醉了闹事,误伤了您……朋友。”蒋盛昌找了半天合适的词才憋出这句“朋友”。“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发酒疯的客人他见得多了。闹闹小姐,打打保安也就算了。没想到,这次还能意外伤了楚淮南带来的人。
他一心想要赶紧把这事儿结了,再怎么说,现在被按在地上吃拳头的,毕竟也是会所的客人。
任何人,在会所要是出了事,传出去对会所都不好。
程红刚进来,正把男客人按在地上“好好照顾”的沈听余光立马瞥了过去,他立刻认出了她。
实际上,下落的拳头虽然看着厉害,却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分寸拿捏得很准。
揍人都揍得累了,他甩着胳膊冷脸回到沙发上坐着。
那名吃了一顿胖揍的男客人此刻已经怂了,连站都不敢站起来,蜷着身子发出轻声的叫唤。
“你还好吧。”楚淮南捏着沈听的下巴,关心他嘴角的擦伤。——那是为求逼真,沈听故意挨的一记。
保安、经理那么多人看着呢,沈听心里有点不自在,不动声色地挣开楚淮南的手,挺暧昧地冲他眨了下眼睛,“出完气就没事了,谢谢楚总。”
在风月场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程红当下就看出来了,这俩人关系匪浅。
紧接着她又很快想起,这个皮相气质俱佳的俊美“楚总”,就是前面几个姑娘提过的,买了她老公寓那块地的楚淮南。
这还要归功于有个姑娘为了反驳她“老男人”的指摘,特地给她看过楚淮南的照片。
楚淮南今天本不该来的,沈警督给他指派了另外的露面任务。——去程红居住证的公寓版块视察,而且动静闹得越大越好。但楚淮南知道沈听打算先去会一会程红,于是执意要和他一起。
“你一个人去会所很不自然的。带上我吧,我可以帮你做掩护。”
“两个人去会所就很自然了?”
“当然,我可以配合你,假装咱俩是去幽会的。”
……
会是没有幽成的,英雄救美倒是演了一出。
沈听本来就有心要让程红对自家记忆深刻。
见有人闹事,一方面是真的想救人,另外一方面则是想借机把事情闹大,给程红留下印象。所以,他立刻就出手了。
虽然估计并没机会能和程红说上话……
但看着在一旁赔不是的会所经理、一旁干站着的保安们以及滚在地上哼哼的男人。——他很确定,这么大的动静,自己留给程红的印象绝对足够“深刻”。
……
程红跟蒋总一起送走了贵客,才转身进了化妆室。
挤在过道里看热闹的姑娘们纷纷给她让道。
化妆室里只有楠楠和惊魂甫定的欢妍两个人。
欢妍还没完全缓过劲来,双手捂着胸口,痛骂楠楠“忘恩负义”、“没良心”。
楠楠回嘴:“凭什么骂人?!法律规定我得救你?”
“浪货!”欢妍失去理智,骂了一句脏的,又恨恨地跺脚:“我现在就去告诉红红姐!告诉她,你偷我的身份证出去开房接私活!看你还能不能继续嘴硬!”
楠楠怒目而视,指着门口边走边退:“过道里那么多姐妹,门听着!你敢血口喷人!?”没走几步就撞上了人,一转脸竟然是程红。
楠楠讪讪地叫了一句红红姐。
程红皱着眉:“不要闹了。”
楠楠还在辩驳:“是欢妍她无理取闹!”
程红突然板下脸,烈焰红唇顿时变成一方血盆大口,暴怒地骂她:“臭婊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干的那些事是不是!”
尖而短的下巴扬了起来,尽管打了浓重的侧影,但从侧面看,她凸出的腮骨如同两柄钝斧,朝着还在叫屈的楠楠劈过去。
程红年轻时就是行内著名的泼辣货,从小就在腌臜的男人堆里打转的小姑娘,要没副铁石心肠早把自己熬死了,哪还能有今天。
她一扬手楠楠的脸上立刻多出了五道深红色的指痕。
楠楠双手捂脸哇哇大哭,尖叫声从指缝里泻出来:“红红姐!你误会我了!”
“误会?”程红讥讽地勾着嘴唇,细长的香烟夹在指间,没有点着,但重在气势:“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这一双眼见过的婊子比旁人见过的人还要多!我误会?你背着我跟客人出台,难道冒充欢妍,用她的身份证我就不知道了?老娘出来混的时候,还没你呢!小鬼也敢在阎王爷面前扯谎?少她妈再哭哭啼啼的!都是出来讨生活的,对着自家姐妹还喊打喊杀!有本事你外头抢客人去!”
楠楠被她骂得不敢再撒泼,捂着脸小声地抽泣,尽管肩膀上下耸动着,但程红知道她在假哭,因为敞开的指缝里干干的,连个泪珠子都没有。
倒是欢妍哭得厉害,两道透明的眼泪像没干透的水晶胶,挂在用粉饼打得纸一样白的瓜子脸上。
程红被她用红通通、水汪汪的眼睛一看,恍惚间竟像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个时候她还不叫程红。她叫范芳,是只刚从一个叫康仁的地狱里爬出来的艳鬼。
电影里说鬼想投胎、想还阳就得拉上一个垫背的,而她想彻底同康仁切断联系也拉了个垫背的。但不是她自己想拉的,是程红在临死前握着她的手,用同样水汪汪、红通通的眼睛望着她说:“芳芳你听我说,我大概活不成了,以后你就是我。你替我活下去,离那些人远点,不要再干这行了,你要替我好好活……”
二十年前,程红胸口涌出的血像鲜红的颜料,染红了衣服、染红了手,也染红了此刻范芳的眼睛。
是啊,冒充。她并不是红红,只不过是冒名顶替了她,才得以苟活下来的范芳。
第165章
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 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 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 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
可范芳不同, 她九岁的时候就知道要如何哭哭啼啼地喊痛, 让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们觉得厌烦,从而缩短停留的时间。
而十岁时,她开始琢磨着要如何从墙角的老鼠洞里逃出去。为此还藏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不锈钢勺子。可直到勺子掏断, 那个洞也只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她也想过许多其他办法, 但都不奏效。例如趁着“客人们”到访时,从他们之中的空隙里钻出去, 然后赤脚飞快地逃跑,幸运的话,只要找对路, 她就一定能从地下室里跑出去。但很快,范芳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
因为借着那个有客人来访时才会出现的缝隙, 她发现客人们身后还站着一名神情警惕的男人。她不能从他的手中逃脱。
但范芳并没有气馁,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逃出去。
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个姓楚的年轻客人来得很勤。
他是客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 也是最讲道理的一个。
于是,她向他撒娇,说想去看看外面的公园。
楚振生那时也才三十多岁, 他心里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世家子弟喜欢幼女是绝对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
所以面对范芳的请求,给她买过书、买过电视机、甚至买过游戏设备的楚振生头一回犹豫了。
但在聪明的范芳眼里,犹豫就代表有可能。
于是她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终于有一天,楚振生心软,同意带她去一趟公园。
而她也抓准十年难得一次的机会,趁着楚振生帮她够树枝上风筝的机会,脚底抹油开溜了。
但讽刺的是,由于年纪小又没读过书,范芳并没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因此,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接客的老本行。
但尽管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至少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地下室又小又臭,遇上雨季被子是湿的、连墙壁上都能长出了霉斑。而往往旧的霉斑还没剥落,新的就又已经盖了上去,就这么年复一年。
在外头,年岁就过得更快了,十九岁那年范芳才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程红。
小姑娘是从农村来的,质朴又害羞。第一次接完客人回宿舍,躲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外头拿着盆排队等着洗澡的姑娘们炸开了锅。
这个催:“洗多久了都!这么几十分钟,老娘胎都堕好了!”
那个接着骂:“小浪蹄子洗一年也洗不成白莲花,赶紧出来吧!”
更有泼辣的,直接拨开人群拍门板:“滚出来,你死在里面这么久搞什么啊!我们还洗不洗啦!”
程红哭着咬住嘴唇不敢回应,宿舍里拢共有七个人,她今天大概是全得罪了。
等她穿着睡衣出来时,只有范芳没给她脸色。因为范芳那天接到了个特别阔绰的客人,出手就是两百小费,妈妈桑抽走了一半,她还能留一百,心情好的时候看蚂蚁都是漂亮的,因此她非但没和大家一起排挤程红,甚至还抬头对她笑了笑。
程红感激涕零,从那天起就成了范芳的小跟班。
后来,范芳被来找乐子的客人认出来。那人原来在康仁也就是以前的珍美做过保安,专门管理地下室的小姑娘,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用范芳的行踪在院长那换了一大笔钱。
不管是在以前的珍美还是现在的康仁,范芳都是唯一一个逃跑成功的。院里不可能放任这么个定时炸弹就这么漂在江沪。
“楠楠救救我!”慌忙间她看见了包厢里别的男客人搂着的楠楠。她自认为平日里和楠楠关系还不错,因此立刻求助,想着楠楠来帮。谁知楠楠面露难色,而搂着她的男客人此刻吊儿郎当地过来索吻,她便借故扭开了脸。
她的反抗让男客人怒火中烧,生活里已有太多不如意,他来会所找个乐子,还这么不顺心。
“贱货!老子给你脸,你不要是不是!”那喝醉了男人抬手就是重重几巴掌,一把头发把欢妍拖进了包厢配套的洗手间,落了锁。她身高不矮,却非常的瘦,更何况女孩子又怎么可能反抗得过,于是只好在里头放声地哭喊叫救命,毫不留情的巴掌拳头落在身上她也顾不了了,只是紧紧地护着自己的裤子。
虽然值班经理一发现苗头不对就呼了保安,但不凑巧的是,一刻钟前楼下包厢有人喝醉了闹事,人手不够,这层的保安刚下去没多久。
值班经理进了包厢,却也只能站在洗手间门外干着急,朝里头喊话:“先生有什么事情好好说,你要什么姑娘我们这都有,别冲动啊!”
回答他的只有欢妍的尖叫:“求求你!别、别碰我!救命、救命……”
她的上衣已经彻底被撤坏,内衣带子也断了一边,狼狈地贴墙闪躲。就在她彻底绝望时,门被人狠狠地踹开了。
已经失控的男客人没想到有人会破门进来,红着眼朝突然闯进来的青年扑过去:“妈逼的!哪个傻逼管老子的闲事?”
……
程红到的时候,场面很是诡异。有个人正被人按在地上教训。会所里训练有素,很会处理闹事客人的保安们却都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垂着眼,假装看不到。
程红也不是没有眼力劲的,包厢显然已经被清过场。
此时欢妍已经不在。本来应该在楼上办公室的蒋姓总经理站在沙发边,一直在向人赔不是。
而场上唯一坐着的那位客人,阴沉的面色都遮不住他骨相皮相一流的的容貌。
连在风月场所见惯了好看皮囊的程红也忍不住腹诽一句,长得真好。
这个长相出色的客人显然心情不佳。程红很少见到他们蒋总这样低声下气。
“楚先生,这次确实是我这儿招待不周,让这客人喝醉了闹事,误伤了您……朋友。”蒋盛昌找了半天合适的词才憋出这句“朋友”。“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发酒疯的客人他见得多了。闹闹小姐,打打保安也就算了。没想到,这次还能意外伤了楚淮南带来的人。
他一心想要赶紧把这事儿结了,再怎么说,现在被按在地上吃拳头的,毕竟也是会所的客人。
任何人,在会所要是出了事,传出去对会所都不好。
程红刚进来,正把男客人按在地上“好好照顾”的沈听余光立马瞥了过去,他立刻认出了她。
实际上,下落的拳头虽然看着厉害,却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分寸拿捏得很准。
揍人都揍得累了,他甩着胳膊冷脸回到沙发上坐着。
那名吃了一顿胖揍的男客人此刻已经怂了,连站都不敢站起来,蜷着身子发出轻声的叫唤。
“你还好吧。”楚淮南捏着沈听的下巴,关心他嘴角的擦伤。——那是为求逼真,沈听故意挨的一记。
保安、经理那么多人看着呢,沈听心里有点不自在,不动声色地挣开楚淮南的手,挺暧昧地冲他眨了下眼睛,“出完气就没事了,谢谢楚总。”
在风月场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程红当下就看出来了,这俩人关系匪浅。
紧接着她又很快想起,这个皮相气质俱佳的俊美“楚总”,就是前面几个姑娘提过的,买了她老公寓那块地的楚淮南。
这还要归功于有个姑娘为了反驳她“老男人”的指摘,特地给她看过楚淮南的照片。
楚淮南今天本不该来的,沈警督给他指派了另外的露面任务。——去程红居住证的公寓版块视察,而且动静闹得越大越好。但楚淮南知道沈听打算先去会一会程红,于是执意要和他一起。
“你一个人去会所很不自然的。带上我吧,我可以帮你做掩护。”
“两个人去会所就很自然了?”
“当然,我可以配合你,假装咱俩是去幽会的。”
……
会是没有幽成的,英雄救美倒是演了一出。
沈听本来就有心要让程红对自家记忆深刻。
见有人闹事,一方面是真的想救人,另外一方面则是想借机把事情闹大,给程红留下印象。所以,他立刻就出手了。
虽然估计并没机会能和程红说上话……
但看着在一旁赔不是的会所经理、一旁干站着的保安们以及滚在地上哼哼的男人。——他很确定,这么大的动静,自己留给程红的印象绝对足够“深刻”。
……
程红跟蒋总一起送走了贵客,才转身进了化妆室。
挤在过道里看热闹的姑娘们纷纷给她让道。
化妆室里只有楠楠和惊魂甫定的欢妍两个人。
欢妍还没完全缓过劲来,双手捂着胸口,痛骂楠楠“忘恩负义”、“没良心”。
楠楠回嘴:“凭什么骂人?!法律规定我得救你?”
“浪货!”欢妍失去理智,骂了一句脏的,又恨恨地跺脚:“我现在就去告诉红红姐!告诉她,你偷我的身份证出去开房接私活!看你还能不能继续嘴硬!”
楠楠怒目而视,指着门口边走边退:“过道里那么多姐妹,门听着!你敢血口喷人!?”没走几步就撞上了人,一转脸竟然是程红。
楠楠讪讪地叫了一句红红姐。
程红皱着眉:“不要闹了。”
楠楠还在辩驳:“是欢妍她无理取闹!”
程红突然板下脸,烈焰红唇顿时变成一方血盆大口,暴怒地骂她:“臭婊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干的那些事是不是!”
尖而短的下巴扬了起来,尽管打了浓重的侧影,但从侧面看,她凸出的腮骨如同两柄钝斧,朝着还在叫屈的楠楠劈过去。
程红年轻时就是行内著名的泼辣货,从小就在腌臜的男人堆里打转的小姑娘,要没副铁石心肠早把自己熬死了,哪还能有今天。
她一扬手楠楠的脸上立刻多出了五道深红色的指痕。
楠楠双手捂脸哇哇大哭,尖叫声从指缝里泻出来:“红红姐!你误会我了!”
“误会?”程红讥讽地勾着嘴唇,细长的香烟夹在指间,没有点着,但重在气势:“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这一双眼见过的婊子比旁人见过的人还要多!我误会?你背着我跟客人出台,难道冒充欢妍,用她的身份证我就不知道了?老娘出来混的时候,还没你呢!小鬼也敢在阎王爷面前扯谎?少她妈再哭哭啼啼的!都是出来讨生活的,对着自家姐妹还喊打喊杀!有本事你外头抢客人去!”
楠楠被她骂得不敢再撒泼,捂着脸小声地抽泣,尽管肩膀上下耸动着,但程红知道她在假哭,因为敞开的指缝里干干的,连个泪珠子都没有。
倒是欢妍哭得厉害,两道透明的眼泪像没干透的水晶胶,挂在用粉饼打得纸一样白的瓜子脸上。
程红被她用红通通、水汪汪的眼睛一看,恍惚间竟像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个时候她还不叫程红。她叫范芳,是只刚从一个叫康仁的地狱里爬出来的艳鬼。
电影里说鬼想投胎、想还阳就得拉上一个垫背的,而她想彻底同康仁切断联系也拉了个垫背的。但不是她自己想拉的,是程红在临死前握着她的手,用同样水汪汪、红通通的眼睛望着她说:“芳芳你听我说,我大概活不成了,以后你就是我。你替我活下去,离那些人远点,不要再干这行了,你要替我好好活……”
二十年前,程红胸口涌出的血像鲜红的颜料,染红了衣服、染红了手,也染红了此刻范芳的眼睛。
是啊,冒充。她并不是红红,只不过是冒名顶替了她,才得以苟活下来的范芳。
第165章
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 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 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 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
可范芳不同, 她九岁的时候就知道要如何哭哭啼啼地喊痛, 让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们觉得厌烦,从而缩短停留的时间。
而十岁时,她开始琢磨着要如何从墙角的老鼠洞里逃出去。为此还藏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不锈钢勺子。可直到勺子掏断, 那个洞也只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她也想过许多其他办法, 但都不奏效。例如趁着“客人们”到访时,从他们之中的空隙里钻出去, 然后赤脚飞快地逃跑,幸运的话,只要找对路, 她就一定能从地下室里跑出去。但很快,范芳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
因为借着那个有客人来访时才会出现的缝隙, 她发现客人们身后还站着一名神情警惕的男人。她不能从他的手中逃脱。
但范芳并没有气馁,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逃出去。
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个姓楚的年轻客人来得很勤。
他是客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 也是最讲道理的一个。
于是,她向他撒娇,说想去看看外面的公园。
楚振生那时也才三十多岁, 他心里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世家子弟喜欢幼女是绝对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
所以面对范芳的请求,给她买过书、买过电视机、甚至买过游戏设备的楚振生头一回犹豫了。
但在聪明的范芳眼里,犹豫就代表有可能。
于是她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终于有一天,楚振生心软,同意带她去一趟公园。
而她也抓准十年难得一次的机会,趁着楚振生帮她够树枝上风筝的机会,脚底抹油开溜了。
但讽刺的是,由于年纪小又没读过书,范芳并没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因此,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接客的老本行。
但尽管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至少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地下室又小又臭,遇上雨季被子是湿的、连墙壁上都能长出了霉斑。而往往旧的霉斑还没剥落,新的就又已经盖了上去,就这么年复一年。
在外头,年岁就过得更快了,十九岁那年范芳才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程红。
小姑娘是从农村来的,质朴又害羞。第一次接完客人回宿舍,躲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外头拿着盆排队等着洗澡的姑娘们炸开了锅。
这个催:“洗多久了都!这么几十分钟,老娘胎都堕好了!”
那个接着骂:“小浪蹄子洗一年也洗不成白莲花,赶紧出来吧!”
更有泼辣的,直接拨开人群拍门板:“滚出来,你死在里面这么久搞什么啊!我们还洗不洗啦!”
程红哭着咬住嘴唇不敢回应,宿舍里拢共有七个人,她今天大概是全得罪了。
等她穿着睡衣出来时,只有范芳没给她脸色。因为范芳那天接到了个特别阔绰的客人,出手就是两百小费,妈妈桑抽走了一半,她还能留一百,心情好的时候看蚂蚁都是漂亮的,因此她非但没和大家一起排挤程红,甚至还抬头对她笑了笑。
程红感激涕零,从那天起就成了范芳的小跟班。
后来,范芳被来找乐子的客人认出来。那人原来在康仁也就是以前的珍美做过保安,专门管理地下室的小姑娘,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用范芳的行踪在院长那换了一大笔钱。
不管是在以前的珍美还是现在的康仁,范芳都是唯一一个逃跑成功的。院里不可能放任这么个定时炸弹就这么漂在江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