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话是:“一分钱也不给——除非她主动提出跟我面谈。”
    然而原本预料的局面却根本没来。
    相反,律师很快给来答复:她一分钱也不要,只求快速结束这场婚姻。
    “那就让她净身出户!”
    “是,老……”
    “还真能净身出户?你疯了吧!没钱她怎么过?”
    “不是,老板……”
    律师为难:“主要是太太……不是,舒小姐那边,也是一样的诉求,她不要求财产。”
    “……那就让她该怎么样怎么样,细节问方忍去,别来烦我!”
    律师连连应是,灰溜溜挂了电话。
    他很少在外人面前发这么大的脾气,那天卻实在忍不住咬牙切齿,气得差点摔了手机——但不知想起什么,动作却又顿住,只是气呼呼地闷坐一夜。
    那一晚,他甚至也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要直接去找她问清楚:这么绝情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因为他曾经写过的狗屁日记?
    行,那他道歉还不行?
    还是因为他从前不喜欢她,那现在喜欢了不就好了吗?
    他甚至都已经想好,哪怕是因为她不喜欢天方,讨厌他的公事公办,他也可以破例一次,用手段把叶家挤出董事局,甚至直接把天方的股份当礼物送给她。
    那不过是他成功路上一块比较突出的垫脚石而已,只是她一句话的事——其实,如果她会提要求的话,在八年的婚姻里,她早已经有很多次机会得到它,犯什么去和叶文倩个路人生气?
    想不明白,越想越烦。
    然而第二天早上,所有的勇气和冲动,又在突然看见她和林柿开开心心手挽手去食堂吃饭的背影时,突然却步。
    再给她一点时间好了。
    当时他想。
    如果宁可放弃一个孩子,摧残自己的身体,她只是想要自由,他会证明给她看,至少,他不是不可以给。
    那之后,有赖于爱大合理的旁听课制度和开放的校园环境,蒋成甚至还抽空听了不少“前妻”的校园大课。
    就像在港大的时候那样。
    无论人满为患还是寥寥几个人听课,她每次总是第一个来,占了第一排,和每次在最后一排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咬牙切齿盯着她的某人不同,永远勤勤恳恳地做满一整页笔记,从前会分给他抄,现在则是和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分享。
    后来,她开始敢于用非母语勇敢站起身来发言,用抖得好笑的声音,力所能及答完每个问题;
    再后来,课后围着教授问东问西的身影里,也多了一个怯生生背影。
    他不得不承认,唯有那种时候,她几乎是整个人都发着光的。
    在彼时的爱大文学院里,大概也没有人不喜欢她:教授们欣赏她的好学,同学们感谢她的不吝分享,连她们宿舍区隔壁那些不怀好意(他认为的)的男同学,也都拼命一个劲往她那栋楼去凑,只为了蹭一顿香飘十里的中餐。
    大概只有他对那样的她越看越讨厌吧。
    甚至越看越怀疑:难道真的是我让你不快乐吗?是我让你变得黯淡无光吗?
    他一直以为自己曾拯救了她的人生。
    也一直以为,无论是恩情还是爱情,她理应永远忘不了他,分别只是一时的矛盾,总有一天会解决。
    然而就在那滞留爱丁堡接近半年的某一天里,他才好像忽然明白:也许她真的,经由那些他看来不过是随口一提的文字,并不伤人的忽视,在某一天,把她对他的爱杀死了。
    爱的消亡,原来是从来不给人提示的。
    或许只是一句话,或许只是一个岔路口的选择。
    正如很久以前,他笑话着网络上那些矫情的男男女女,什么“不想离开的人往往看起来最犟,却会在闹脾气后默默收拾好一地狼籍;真正想离开的人,却在某个天气大好的晴天,穿上外套,平静地和你告别,然后再也不再见。”
    他隔着许许多多排的人群,隔着无数目光,就那样打量着她纤细伶仃的背影,试图揣测她的心意。
    他真的努力过。
    即便那在旁人看来愚不可及,即便连舒沅本人,甚至也从来不知道他的努力。
    不知道他曾经在她背后,和她一起尝试过难吃的啤酒炸鱼排薯条套餐,喝她抿了一口就直皱眉推开的威士忌。
    不知道他看过她在秋天穿着格子裙,围着羊绒围巾小跑着出门,和她一起在永远派对看不到头的大象咖啡馆门前等过一整个下午,最后在隔壁的隔壁,几乎异口同声吐槽着糟糕的茶点。
    不知道,他曾经和她前后脚登上卡尔顿山看日落,走过英里大道,去到王子大街,她为吹着苏格兰风笛的街头艺人放下五英镑纸币,而他给了两千英镑,告诉那个艺人,如果以后再看见这个女孩经过,请给为她吹奏《for the love of a princess》。
    那是最严酷的冬天。
    他告诉自己,如果到新年,她依旧没有回过头,那么他的自尊不允许他继续留在这里。
    于是,在新年狂欢的火把游/行上,他戴着墨镜与她擦肩而过,那是他们最近最近的一次,也是最远。
    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
    那之后,他离开爱丁堡,去往伦敦。
    他读不懂她。
    那他放她自由,这样能不能,也算爱她的某种方式?
    *
    偷偷去出席毕业典礼那天,蒋成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在养云门前意外迎面撞上,她装作不认识他,于是他也装作没注意,却还忍不住回头就去吓唬小屁孩那天——他也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收到wr请柬那天,他告诉自己真的是最后一次。
    在赌场,满盘皆输让给她赢,面对richard,不受控的开口维护,每一次他都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他以为自己能控制,够高傲。
    以为自己能忍住,能不回头。
    结果次次破例的都是他。
    还好,这些不为人知的往事,他绝不告诉给她。因为其实唯一的答案,他何尝不清楚,只是这么多年,他一直不敢承认——
    他其实早就被她驯服,磨平了伤人的锋利爪牙。
    说出去她也不信吧?
    她的评判标准那么多,而在他这里,仅仅是因为他真的很爱她,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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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周末下午, 舒沅刚带着橙子从宠物医院定期检查完回来,还没来得及照常领它沿着小区旁溜溜弯,就接到版权编辑打来的电话。
    交谈中, 对方提起因为特殊原因, 香港那边的合作方希望她能够提前动身, 就细节方面的情节删改和路亚娱乐的团队当面展开讨论洽谈, 并询问她是否空得出时间。
    “这么突然?”舒沅问,“之前不是已经商量好了。”
    她一向不喜欢临时变更行程。
    尤其是在经过新加坡一事及白倩瑶的提醒后, 她对霍礼杰的用心愈发感到警惕, 当下也没考虑别的, 便即时追问原因:“为什么突然要改?总该先给我个理由。”
    “好像说是那个霍总身体不太舒服吧。”
    对面踌躇片刻,还是如实回答:“之后人还要去法国疗养, 就只有明后两天呆在香港。你要是没有特别紧急的事, 舒沅, 最好还是提前去一趟。”
    要不怎么说这时机巧呢,跟算准了似的。
    她昨天刚刚交上新小说第一卷的初稿,这会儿本就得闲休息中, 当下连借口也不好找。
    末了,还是只得在电话里敲定好最新的机票时间,又顺手给身在香港的好友林柿打了个电话告知,便匆匆遛着橙子跑回了家。
    ——“橙子啊, 你说你,是不是运气格外差?”
    她三下五除二,进门就给自己收拾好分装的护肤品和必备衣物, 又轻车熟路,开始给橙子分装每日狗粮。
    一边装,看看脚旁不住转悠的白色小土狗,也没忍住由衷感慨:“明明之前我就天天宅在家。自从捡到你开始,就变成‘空中飞人’了,满世界跑。”
    橙子肯定是没听懂,只会冲她尾巴直摇,汪汪叫唤。
    不多时,又扭头撒腿狂奔,把心爱的小企鹅玩偶叼来,方才在医院里病恹恹的状态一扫而空,又回到精力过剩的傻狗状态。
    “汪汪汪!”
    “……姐姐忙着呢,哪有时间跟你玩呀。”
    舒沅失笑,矮身揉了揉它脑袋。
    半晌,该做的事做完,却又忍不住看着手机发起愁来——
    主要,实在是事发突然。
    因为早就知道要去香港,她其实之前都跟孙阿姨商量好了,到时候自己一走,麻烦她过来照顾橙子几天,喂喂食、陪着玩一会儿就好,但偏偏行程提到今天,孙家阿姨和叔叔还在外自驾游没回来。
    她原本还想过拜托顾雁把橙子领回去带两天。但陈怀言最近忙着准备回香港的各种手续,顾雁突发慈母心态,一定要个个流程过一遍眼,昨天在电话里还说忙得焦头烂额,她更不想去给好友再添麻烦。
    所以,橙子怎么办呢?
    虽说倒也不是不能寄送在宠物店,但是橙子这孩子欺软怕硬惯了,她总觉得它在外人面前会受欺负,还是想找个熟人拜托一下。
    然而电话簿翻来覆去也没合适人选,正苦恼着,突然,屏幕上端却紧接着蹦出两条消息提醒——她眼神一亮。
    【任方】:吃饭了吗?
    【任方】:[图片]
    舒沅:“……”
    换了平时,她对对方千篇一律的营养午餐是绝对不感兴趣、也懒得点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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