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基本上都是在审题,很少有人开始往卷子上誊写,宋明轩只把细细的把这么多年学过的东西都想了一遍,觉得已经有些胸有沉竹了,这才阖上了卷子。
这时候考场里已经响起了打更的声音,都已经不早了,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宋明轩翻开书篓子,把赵彩凤为他整理的耳塞和眼罩拿了出来,把东西往地上角落里放好了,只侧身坐上了答题板,靠在墙上睡起了觉来。
这样睡觉其实并不怎么能睡着,但宋明轩一想起过后几日还要熬下去,便觉得不睡又不行,只站起来,点了火折子,去书篓子里头找了那个福袋出来,从里头拿了安睡丸出来,吃了一颗。
不过半盏茶的时候,宋明轩果然就睡着了。
不过赵彩凤在家里,虽然睡着床,却并没有比宋明轩睡得安稳几分。这两天虽然白天很热,但是毕竟入了秋,晚上还是有些凉意,也不知道宋明轩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找一件衣服自己盖一下?
赵彩凤想到这里,越发就睡不着了起来,便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气,走到客堂里的时候,就瞧见宋明轩原来住的房间里布帘挽着,里头黑漆漆一片,空无一人。
赵彩凤只点了一个油盏,往里头走了进去,在宋明轩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宋明轩虽然穷苦,但是个人习惯却很好,书桌上整理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赵彩凤便手拿起一本书来,瞧见里头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的字虽然是繁体的,可赵彩凤却还是认得。
彩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赵彩凤微微一笑,把纸条又夹到书里,翻了两页又看见一张纸条,上头写的是一首五言短诗歌:“此去名利场,但求青云路;只恐天弄人,不待及第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赵彩凤看着手里这薄薄的纸片,饶是自己古文学的不好,但这几句简单直白的诗句,她还是看得懂的。
这是宋明轩留给她的诗,告诉她,自己去求青云之路,就是怕天意弄人,没办法等到及第这一天,如果自己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如果自己死了,必定生生世世想着赵彩凤,只要能活着回来,那必定要娶你为妻!
赵彩凤一时已是泪如雨下,眼泪滴到这染墨的宣纸上头,片刻间就染出了一团黑色的墨迹来。赵彩凤只慌忙就擦了擦眼泪,手指微微颤抖着,把这纸条又夹回到书里头。
☆、第139章
其实宋明轩在写这首是的时候,心里却是也是充满了忐忑的。对于别人来说,科举之路虽然残酷,但大不了就不考了,在身体出现问题的时候,大多数的考生都是以保命为先的。可宋明轩这次却是卯足了劲,非要一雪前耻,打算交出一张让人满意的答卷。他迫切希望自己能中举人,因为他迫切想改变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他想担负起一个男人应该担负的,而这一切,只能靠他手中的这支笔。
赵彩凤将宋明轩读过的书抱在手中,抬起头看着窗外那一轮峨眉弯月,脸上的泪痕已干,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宋明轩大概是从来没想过要亲手把这些交给赵彩凤的吧,他可想的真周密啊!若是宋明轩真的在考场里头真的出了些什么事情,她们整理他东西的时候,必然也会看见这里头的纸条,只是现在,赵彩凤早看见了几日而已。
赵彩凤想到这里,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宋明轩迂腐!不过就是去考个试而已嘛,用得着这样像上刀山下火海一样的,还偷偷写个遗言。不过这样闷骚的性格,才是真正的宋明轩吧!
赵彩凤只又把那纸条从书中拿了出来,出门打了水,碾了一点儿墨,拿笔蘸饱了墨水,在这小诗的下方,写了已阅两个字。赵彩凤倒是很想看看,宋明轩回来时候发见这东西已经被赵彩凤看见了,会是什么样一个表情?
却说宋明轩吃了一颗安神丸,倒是一夜睡的安稳。到了第二天早上,天才蒙蒙亮的时候,已经有人在巷子里生活做早餐了。很多考生在家里头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为了出来考试,可能现学了一下生火,可是技术不过关,弄的整个巷子里烟熏火燎的。幸好宋明轩这次的号舍在门口,倒是没有被薰到。
考试的时候考生之间不能交谈,因为每条巷子里都会有巡考人员监督,但是允许考生自说自话,所以有的考生一边答题,一边还在嘴里唧唧歪歪的,这时候赵彩凤给宋明轩准备的耳塞就起了大作用。
昨天花了一天的时间审题,到了今日下午就可以开始写起来,入夜写完一遍草稿,第二天白天誊写好了,就可以交卷,剩下的时间好好休息一下,准备下一场的考试。
宋明轩不紧不慢磨着墨水,伸手往笔筒里面摸出几支毛笔,摊开掌心的时候就瞧见了赵彩凤给她做的那支胎发笔。说实话这笔的做工真是的够粗糙的,宋明轩在家里写过几次,墨水一蘸多,上面的胎发笔头就会掉下来,实用性真的是有待改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宋明轩还是把这支笔给带了进来,好像只要多看几眼,自己就会跟着交好运一般。
宋明轩拿起这支笔,蘸饱了墨水在一旁的草稿纸上写了两个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写的是彩凤两个字。宋明轩只忍不住笑了笑,收起笔来,重新拿了一支小号狼嚎笔,略略弓背,低着头开始答卷。
约莫写了有大半个时辰,太阳也越来越拉了,宋明轩出门把油布挂起来,就瞧见已有巡考的兵丁拖着口吐白沫的人从巷子里出来。因为巷子太窄,三个人根本无法并排走路,所以只有一个人先背着,另一个人从后面推着往前,等过一段,两人再轮换一下。
上一次他的考舍在最里头的粪号边上,倒是没见到什么人从他眼前这样过去,这会儿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有些心惊肉跳的。宋明轩努力不去想那人苍白的脸色,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写了起来。
这一写简直就是浑然忘我,等宋明轩放下笔的时候,早已经过了午时,这时候巷子里到处都是烧饭的香味,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不知道带了多少的研制好的鸡鸭鱼肉,炖成肉汤真的是让人口水直咽。宋明轩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道这要是一个穷秀才在边上,光被这香味薰的怕就只会咽口水了,连答题都不会了。
幸好宋明轩的行李里头并不缺这些,赵彩凤给他放了一大块的腌肉条的,进来的时候被兵丁们戳出了好多窟窿,看着有些难看,但还是能吃的。宋明轩从上面切了一条肉下来,放在蒸笼里头蒸着,下面的窝里烧上热水,把桂花糕碾碎放进去,做成一碗迷糊。他向来不挑食,觉得这样就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了。
第一天和第二天就这样平平安安的过去了,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宋明轩这条巷子里连续被拉出去了三个人。宋明轩这时候再看看赵彩凤给他准备的福袋,那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福袋了。睡不着可以吃安神丸,有蚊虫蛇蚁可以薰香囊,胃了难受可以吃健胃消食丸,太热头昏的时候来一颗提神醒脑丸。
宋明轩觉得自己犹如神助一样,直到第三天还是精神奕奕的,除了下巴颏上的胡渣有些长了一往外,他用洗脸盆照了照自己的模样,并没有像上一次一样,第三天就发现自己成了牛鬼蛇神的样子。
且说赵彩凤这两日也没有闲着,第二天下午靠晚的时候还去了一次贡院,给那在外面守着的汉子送了一些吃的,只嘱咐他好好盯着,千万别睡过去了。
那汉子见赵彩凤这精明健谈的样子,只跟她聊了起来道:“小媳妇,我告诉你,你找我那可真是你有眼光了,上一科我等的那几个人里头,就有一个中了解元的,就因为我有这名声,所以这次广济路上着几个人都专门送银子过来,请我守着,说我是个有运道的。”
那汉子在这边守了两夜,也不知道那一顿吃了韭菜盒子,一开口一股子味道把赵彩凤薰得都有些晕了,只笑着道:“那我可真是要谢谢你了,回头我家这个若是也中了,那你的名声就更响亮了!”
那汉子只嘿嘿笑了几声,紧接着小声道:“说句你不爱听的话,这考科举哪里有这么容易,我在这儿收了十几年了,也才上一科守到一个解元,之前那些年,连个举人都没中过,我守春闱也守了那么多年了,连个进士也没中过。”那汉子说完,只叹了一口气道:“还没我给送过宗的人多呢……”
赵彩凤一听,只觉得背后冷冷的,警戒着问道:“你手里死过几个?”
那汉子听赵彩凤这么一说,才知道自己说漏嘴了,只急忙陪笑道:“也……也没几个,就是两个而已,大多数都是病死的,送到住处大夫还没来得及请,就咽气了。”
赵彩凤看着那汉子嘿嘿的脸,小声问道:“都是怎么死的?”
“有一个据说是被里头的毒蛇给咬的,还有一个是食物中毒,还有一个怎么死的我也不清楚,反正拖出来就没气了,其他的我也记不得了……”那大汉只挠了挠后脑勺,皱眉说道。
赵彩凤默默的听着,忽然抬起眼皮,问道:“大叔啊,你刚才说死你手里的才两个,你一连串就说了三个,还说有其他的记不得了?”
那大汉闻言,只狠狠的拍了一把自己的大腿,郁闷道:“姑娘你贼精啊!把我诈的什么都说了,你这让我怎么好好的做生意啊……我的招牌都要被你砸了。”
赵彩凤只哈哈大笑了起来,挥挥手道:“算了,我都选了你了,难道还会后悔,你在这儿好好看着点吧,没准一会儿就有人要出来了。”
赵彩凤远远的看着那些侍卫守着的门口,果然有几个人被人拖着从里头出来,那些人脸上都是冷冷的神色,拖着面如死灰的书生,就更拖着尸体一样,扯着冰凉的嗓音喊道:“王彬,河桥镇王彬的家里人在吗?”
赵彩凤一听,王彬可不就是王鹰的表哥,只急急忙忙的就站起来迎了过去,果然瞧见李家的下人也迎了上来,上前将他从侍卫的手里搀扶了过来,问道:“堂少爷,你怎么样了?怎么样?”
王彬这时候面如土灰,连话基本都说不出来,一双眼虽然勉强睁着,却好像时不时要翻白眼一样,赵彩凤见几个小厮都吓得没了主意,只急忙上前道:“去药铺吧,这儿离哪个药铺近一点?救人要紧!”
那小厮在刘家见过赵彩凤一眼,也无暇辨认她是谁,见她这么说,只开口道:“快抬上车去,到朱雀大街找姑爷去!”
一旁的小书童见了,只急得抹泪道:“少爷,您可千万别有事啊!不然回去夫人可要打死我的,您快睁眼看我一眼啊!”
赵彩凤见那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样子,只拍拍他的脑门道:“别哭了,你吵得你们少爷不安生,他回头醒了也该骂你了。”
这时候几个人已经把王彬给抬上了车,小书童去侍卫那边背了王彬的书篓子,方才那个年长一些的小厮见赵彩凤还有点主见的样子,只开口道:“姑娘,要不然您跟我们走一趟吧,万一……”
赵彩凤明白他们的意思,这王彬没事最好,万一有事他们几个在外面守着的,少不了就遭到连累的,她是唯一一个目击证人,到时候好歹能帮他们说上几句好话的,看来这小厮的脑子还算灵活,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想到这些。
王彬毕竟是一个村的,赵彩凤也不想他出意外,便点头道:“行,我跟你们一起走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错别字没改,赶车出门吃饭去了~~~捉虫有红包,么么哒,回来就修改~~~
☆、第140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弥补一下你们受伤的心灵,我今天就再加更一章了…………然后下面一章还是没通过审核,修改不了新内容,所以是重复内容,请明天早上十点再来刷新!今天我已经把晋江的电话都给打爆了…………
却说王彬是和宋明轩在一条巷子里的,可王彬被拖出去的时候,宋明轩正好在闭目养神。宋明轩还没练就出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事,方才看见几个被拖出的人,也隐隐觉得后背发冷,手臂发抖。他是吃过苦头的人,当然知道这九天不好过,所以只能尽量多关注自己,不去想别人的事情。
到下午的时候答完了卷子,正好有一晚上等着换场子,宋明轩便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放在书篓子里,烧了一窝咸肉汤,一边靠在墙上闭目养神,一边想一下明天会遇上什么考题。
前两天巷子里众人意气奋发的感觉已经渐渐消失了,耳边逐渐出现的是考生们的长吁短叹声,还有远处传来的□□声、哭声、甚至还有用脑袋撞墙的声音。宋明轩靠在墙上,打了一个哈欠,看着太阳从西边慢慢落下去,这时候锅里的咸肉汤已经好了。
宋明轩出去把锅端进来的时候,就瞧见分在他隔壁的那个考生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红眼睛怨恨的看着宋明轩,然后很不甘心的拿起放在一旁的硬得可以砸死人的馍馍,塞到嘴里咬了一口,那种感觉就像是要咬死一个人一样。
宋明轩见他这副样子,也知道必定是闻了这肉香难熬的很,只用手指了指那人放在考板上的碗,又用筷子敲了一下自己的碗,示意他想吃自己过来取。那人却是一个有骨气的,见宋明轩这样,只扭着他高傲的脖子,转头不去看那一锅咸肉汤了。
宋明轩盛了一碗汤,躲到号舍里头喝了起来,热乎乎的汤喝到嘴里发出呼啦啦的声音,真是让闻者流口水!站在隔壁的考生终于是忍无可忍了,只卸了考题板走出来,居然端着锅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宋明轩就听见隔壁传出呼啦啦的喝汤声音,好像这一碗咸肉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宋明轩只笑着摇了摇头,继续低头喝汤。一盏茶之后,那考生把锅放回了炉子上头,里面已经连一口肉渣也不剩了。
宋明轩笑着去水缸里面重新舀了水,把锅洗干净之后,烧上了开水。
赵彩凤跟着李家的下人一起去了朱雀大街的宝善堂,正巧杜太医从宫里下值了回来,见李家人把王彬松了过来,只忙不急就让人抬上了二楼自己的看诊的诊室里头。
杜太医按住了脉搏诊治了半天,几个小厮都站的笔直的,大气都不敢出,赵彩凤也只皱着眉头看着王彬的症状。
这时候考场里已经响起了打更的声音,都已经不早了,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宋明轩翻开书篓子,把赵彩凤为他整理的耳塞和眼罩拿了出来,把东西往地上角落里放好了,只侧身坐上了答题板,靠在墙上睡起了觉来。
这样睡觉其实并不怎么能睡着,但宋明轩一想起过后几日还要熬下去,便觉得不睡又不行,只站起来,点了火折子,去书篓子里头找了那个福袋出来,从里头拿了安睡丸出来,吃了一颗。
不过半盏茶的时候,宋明轩果然就睡着了。
不过赵彩凤在家里,虽然睡着床,却并没有比宋明轩睡得安稳几分。这两天虽然白天很热,但是毕竟入了秋,晚上还是有些凉意,也不知道宋明轩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找一件衣服自己盖一下?
赵彩凤想到这里,越发就睡不着了起来,便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气,走到客堂里的时候,就瞧见宋明轩原来住的房间里布帘挽着,里头黑漆漆一片,空无一人。
赵彩凤只点了一个油盏,往里头走了进去,在宋明轩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宋明轩虽然穷苦,但是个人习惯却很好,书桌上整理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赵彩凤便手拿起一本书来,瞧见里头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的字虽然是繁体的,可赵彩凤却还是认得。
彩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赵彩凤微微一笑,把纸条又夹到书里,翻了两页又看见一张纸条,上头写的是一首五言短诗歌:“此去名利场,但求青云路;只恐天弄人,不待及第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赵彩凤看着手里这薄薄的纸片,饶是自己古文学的不好,但这几句简单直白的诗句,她还是看得懂的。
这是宋明轩留给她的诗,告诉她,自己去求青云之路,就是怕天意弄人,没办法等到及第这一天,如果自己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如果自己死了,必定生生世世想着赵彩凤,只要能活着回来,那必定要娶你为妻!
赵彩凤一时已是泪如雨下,眼泪滴到这染墨的宣纸上头,片刻间就染出了一团黑色的墨迹来。赵彩凤只慌忙就擦了擦眼泪,手指微微颤抖着,把这纸条又夹回到书里头。
☆、第139章
其实宋明轩在写这首是的时候,心里却是也是充满了忐忑的。对于别人来说,科举之路虽然残酷,但大不了就不考了,在身体出现问题的时候,大多数的考生都是以保命为先的。可宋明轩这次却是卯足了劲,非要一雪前耻,打算交出一张让人满意的答卷。他迫切希望自己能中举人,因为他迫切想改变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他想担负起一个男人应该担负的,而这一切,只能靠他手中的这支笔。
赵彩凤将宋明轩读过的书抱在手中,抬起头看着窗外那一轮峨眉弯月,脸上的泪痕已干,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宋明轩大概是从来没想过要亲手把这些交给赵彩凤的吧,他可想的真周密啊!若是宋明轩真的在考场里头真的出了些什么事情,她们整理他东西的时候,必然也会看见这里头的纸条,只是现在,赵彩凤早看见了几日而已。
赵彩凤想到这里,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宋明轩迂腐!不过就是去考个试而已嘛,用得着这样像上刀山下火海一样的,还偷偷写个遗言。不过这样闷骚的性格,才是真正的宋明轩吧!
赵彩凤只又把那纸条从书中拿了出来,出门打了水,碾了一点儿墨,拿笔蘸饱了墨水,在这小诗的下方,写了已阅两个字。赵彩凤倒是很想看看,宋明轩回来时候发见这东西已经被赵彩凤看见了,会是什么样一个表情?
却说宋明轩吃了一颗安神丸,倒是一夜睡的安稳。到了第二天早上,天才蒙蒙亮的时候,已经有人在巷子里生活做早餐了。很多考生在家里头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为了出来考试,可能现学了一下生火,可是技术不过关,弄的整个巷子里烟熏火燎的。幸好宋明轩这次的号舍在门口,倒是没有被薰到。
考试的时候考生之间不能交谈,因为每条巷子里都会有巡考人员监督,但是允许考生自说自话,所以有的考生一边答题,一边还在嘴里唧唧歪歪的,这时候赵彩凤给宋明轩准备的耳塞就起了大作用。
昨天花了一天的时间审题,到了今日下午就可以开始写起来,入夜写完一遍草稿,第二天白天誊写好了,就可以交卷,剩下的时间好好休息一下,准备下一场的考试。
宋明轩不紧不慢磨着墨水,伸手往笔筒里面摸出几支毛笔,摊开掌心的时候就瞧见了赵彩凤给她做的那支胎发笔。说实话这笔的做工真是的够粗糙的,宋明轩在家里写过几次,墨水一蘸多,上面的胎发笔头就会掉下来,实用性真的是有待改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宋明轩还是把这支笔给带了进来,好像只要多看几眼,自己就会跟着交好运一般。
宋明轩拿起这支笔,蘸饱了墨水在一旁的草稿纸上写了两个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写的是彩凤两个字。宋明轩只忍不住笑了笑,收起笔来,重新拿了一支小号狼嚎笔,略略弓背,低着头开始答卷。
约莫写了有大半个时辰,太阳也越来越拉了,宋明轩出门把油布挂起来,就瞧见已有巡考的兵丁拖着口吐白沫的人从巷子里出来。因为巷子太窄,三个人根本无法并排走路,所以只有一个人先背着,另一个人从后面推着往前,等过一段,两人再轮换一下。
上一次他的考舍在最里头的粪号边上,倒是没见到什么人从他眼前这样过去,这会儿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有些心惊肉跳的。宋明轩努力不去想那人苍白的脸色,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写了起来。
这一写简直就是浑然忘我,等宋明轩放下笔的时候,早已经过了午时,这时候巷子里到处都是烧饭的香味,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不知道带了多少的研制好的鸡鸭鱼肉,炖成肉汤真的是让人口水直咽。宋明轩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道这要是一个穷秀才在边上,光被这香味薰的怕就只会咽口水了,连答题都不会了。
幸好宋明轩的行李里头并不缺这些,赵彩凤给他放了一大块的腌肉条的,进来的时候被兵丁们戳出了好多窟窿,看着有些难看,但还是能吃的。宋明轩从上面切了一条肉下来,放在蒸笼里头蒸着,下面的窝里烧上热水,把桂花糕碾碎放进去,做成一碗迷糊。他向来不挑食,觉得这样就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了。
第一天和第二天就这样平平安安的过去了,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宋明轩这条巷子里连续被拉出去了三个人。宋明轩这时候再看看赵彩凤给他准备的福袋,那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福袋了。睡不着可以吃安神丸,有蚊虫蛇蚁可以薰香囊,胃了难受可以吃健胃消食丸,太热头昏的时候来一颗提神醒脑丸。
宋明轩觉得自己犹如神助一样,直到第三天还是精神奕奕的,除了下巴颏上的胡渣有些长了一往外,他用洗脸盆照了照自己的模样,并没有像上一次一样,第三天就发现自己成了牛鬼蛇神的样子。
且说赵彩凤这两日也没有闲着,第二天下午靠晚的时候还去了一次贡院,给那在外面守着的汉子送了一些吃的,只嘱咐他好好盯着,千万别睡过去了。
那汉子见赵彩凤这精明健谈的样子,只跟她聊了起来道:“小媳妇,我告诉你,你找我那可真是你有眼光了,上一科我等的那几个人里头,就有一个中了解元的,就因为我有这名声,所以这次广济路上着几个人都专门送银子过来,请我守着,说我是个有运道的。”
那汉子在这边守了两夜,也不知道那一顿吃了韭菜盒子,一开口一股子味道把赵彩凤薰得都有些晕了,只笑着道:“那我可真是要谢谢你了,回头我家这个若是也中了,那你的名声就更响亮了!”
那汉子只嘿嘿笑了几声,紧接着小声道:“说句你不爱听的话,这考科举哪里有这么容易,我在这儿收了十几年了,也才上一科守到一个解元,之前那些年,连个举人都没中过,我守春闱也守了那么多年了,连个进士也没中过。”那汉子说完,只叹了一口气道:“还没我给送过宗的人多呢……”
赵彩凤一听,只觉得背后冷冷的,警戒着问道:“你手里死过几个?”
那汉子听赵彩凤这么一说,才知道自己说漏嘴了,只急忙陪笑道:“也……也没几个,就是两个而已,大多数都是病死的,送到住处大夫还没来得及请,就咽气了。”
赵彩凤看着那汉子嘿嘿的脸,小声问道:“都是怎么死的?”
“有一个据说是被里头的毒蛇给咬的,还有一个是食物中毒,还有一个怎么死的我也不清楚,反正拖出来就没气了,其他的我也记不得了……”那大汉只挠了挠后脑勺,皱眉说道。
赵彩凤默默的听着,忽然抬起眼皮,问道:“大叔啊,你刚才说死你手里的才两个,你一连串就说了三个,还说有其他的记不得了?”
那大汉闻言,只狠狠的拍了一把自己的大腿,郁闷道:“姑娘你贼精啊!把我诈的什么都说了,你这让我怎么好好的做生意啊……我的招牌都要被你砸了。”
赵彩凤只哈哈大笑了起来,挥挥手道:“算了,我都选了你了,难道还会后悔,你在这儿好好看着点吧,没准一会儿就有人要出来了。”
赵彩凤远远的看着那些侍卫守着的门口,果然有几个人被人拖着从里头出来,那些人脸上都是冷冷的神色,拖着面如死灰的书生,就更拖着尸体一样,扯着冰凉的嗓音喊道:“王彬,河桥镇王彬的家里人在吗?”
赵彩凤一听,王彬可不就是王鹰的表哥,只急急忙忙的就站起来迎了过去,果然瞧见李家的下人也迎了上来,上前将他从侍卫的手里搀扶了过来,问道:“堂少爷,你怎么样了?怎么样?”
王彬这时候面如土灰,连话基本都说不出来,一双眼虽然勉强睁着,却好像时不时要翻白眼一样,赵彩凤见几个小厮都吓得没了主意,只急忙上前道:“去药铺吧,这儿离哪个药铺近一点?救人要紧!”
那小厮在刘家见过赵彩凤一眼,也无暇辨认她是谁,见她这么说,只开口道:“快抬上车去,到朱雀大街找姑爷去!”
一旁的小书童见了,只急得抹泪道:“少爷,您可千万别有事啊!不然回去夫人可要打死我的,您快睁眼看我一眼啊!”
赵彩凤见那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样子,只拍拍他的脑门道:“别哭了,你吵得你们少爷不安生,他回头醒了也该骂你了。”
这时候几个人已经把王彬给抬上了车,小书童去侍卫那边背了王彬的书篓子,方才那个年长一些的小厮见赵彩凤还有点主见的样子,只开口道:“姑娘,要不然您跟我们走一趟吧,万一……”
赵彩凤明白他们的意思,这王彬没事最好,万一有事他们几个在外面守着的,少不了就遭到连累的,她是唯一一个目击证人,到时候好歹能帮他们说上几句好话的,看来这小厮的脑子还算灵活,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想到这些。
王彬毕竟是一个村的,赵彩凤也不想他出意外,便点头道:“行,我跟你们一起走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错别字没改,赶车出门吃饭去了~~~捉虫有红包,么么哒,回来就修改~~~
☆、第140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弥补一下你们受伤的心灵,我今天就再加更一章了…………然后下面一章还是没通过审核,修改不了新内容,所以是重复内容,请明天早上十点再来刷新!今天我已经把晋江的电话都给打爆了…………
却说王彬是和宋明轩在一条巷子里的,可王彬被拖出去的时候,宋明轩正好在闭目养神。宋明轩还没练就出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事,方才看见几个被拖出的人,也隐隐觉得后背发冷,手臂发抖。他是吃过苦头的人,当然知道这九天不好过,所以只能尽量多关注自己,不去想别人的事情。
到下午的时候答完了卷子,正好有一晚上等着换场子,宋明轩便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放在书篓子里,烧了一窝咸肉汤,一边靠在墙上闭目养神,一边想一下明天会遇上什么考题。
前两天巷子里众人意气奋发的感觉已经渐渐消失了,耳边逐渐出现的是考生们的长吁短叹声,还有远处传来的□□声、哭声、甚至还有用脑袋撞墙的声音。宋明轩靠在墙上,打了一个哈欠,看着太阳从西边慢慢落下去,这时候锅里的咸肉汤已经好了。
宋明轩出去把锅端进来的时候,就瞧见分在他隔壁的那个考生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红眼睛怨恨的看着宋明轩,然后很不甘心的拿起放在一旁的硬得可以砸死人的馍馍,塞到嘴里咬了一口,那种感觉就像是要咬死一个人一样。
宋明轩见他这副样子,也知道必定是闻了这肉香难熬的很,只用手指了指那人放在考板上的碗,又用筷子敲了一下自己的碗,示意他想吃自己过来取。那人却是一个有骨气的,见宋明轩这样,只扭着他高傲的脖子,转头不去看那一锅咸肉汤了。
宋明轩盛了一碗汤,躲到号舍里头喝了起来,热乎乎的汤喝到嘴里发出呼啦啦的声音,真是让闻者流口水!站在隔壁的考生终于是忍无可忍了,只卸了考题板走出来,居然端着锅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宋明轩就听见隔壁传出呼啦啦的喝汤声音,好像这一碗咸肉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宋明轩只笑着摇了摇头,继续低头喝汤。一盏茶之后,那考生把锅放回了炉子上头,里面已经连一口肉渣也不剩了。
宋明轩笑着去水缸里面重新舀了水,把锅洗干净之后,烧上了开水。
赵彩凤跟着李家的下人一起去了朱雀大街的宝善堂,正巧杜太医从宫里下值了回来,见李家人把王彬松了过来,只忙不急就让人抬上了二楼自己的看诊的诊室里头。
杜太医按住了脉搏诊治了半天,几个小厮都站的笔直的,大气都不敢出,赵彩凤也只皱着眉头看着王彬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