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脱光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着澡,又发现了一个平日没注意的事。
    “哟,盛朗,你这本钱……有点足呀!”
    盛朗正搓着膀子,闻声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让林知夏观摩。
    “这得感谢我那个不知道死哪里去了的亲爸。”盛朗这个时候倒是不大忌讳这个话题,“老外那都很大,那老头虽然没养过我,但是遗传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告诉你,游泳队里,高年级的师兄们没一个能比得过我的!”
    林知夏啧啧。
    他这方面就没什么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羡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气地回了个礼:“我看你的也还行。我们都还小,将来还能长的。不用这么早就‘弃绥’。”
    “……”林知夏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气馁,那个字念馁(nei)。你个文盲!”
    虽然文盲但是拥有傲人大鸟的盛朗不以为然。
    总之,打一起打游戏后,盛朗对着王高才和孙明珠,戒备的姿态一日比一日减弱,话也比过去多了。有时候他的态度甚至算得上和气,可把这两个人感动得鼻头发酸。
    有一次盛朗路过,碰到有小混混冲穿着新裙子的孙明珠吹口哨,还顺势一脚把人给踹进了金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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