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前辈?”江洛云又多问了几次,还是没有人回答。
见江洛云已经在自己面前发呆了,夜玄凌忍不住伸出修长的手指,往江洛云的额头点了一下:“犯什么?去,本座要沐浴。”
江洛云捂着被戳的额头,傻愣愣的回道:“哦,好。”过去一百多年了,怎么大师兄还是喜欢戳人的额头。
这样想着,就听话的一溜小跑去为夜玄凌准备沐浴要用的东西,
夜玄凌望着江洛云跑远的背影,搓了搓刚刚戳过江洛云的手指,目光有些幽深,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夜七。”
一道黑影飘下,跪在夜玄凌身前:“在!”
“我要日辉精魄,越多越好。”夜玄凌命令道。
“是!”
“另外……”夜玄凌停顿了一下,才道,“在我的寝宫里,放一朵般若花。”
“是!”
尽管今天的命令有些奇怪,夜七也不敢多问,接了命令,就迅速离去。
远在玄云宫地界之外,临近崇明山的一个小山庄里。
一个穿着灰色带兜帽斗篷的身影,从旮旯小巷里穿梭而过,迅速闪进了一栋别院里。
一个身穿浅蓝色长衫,银色长发束在脑后的年轻男子正站在院中。这是一名看起来十分斯文的男子,几乎可以用“温润如玉”来形容,之所以没有用上这个词,是因为男子含笑时,隐隐有些不怀好意。他负手而立,似乎已经预料到了有人要来,正在耐心等待。
进来的人迅速地在银发男子面前站定,脱下了兜帽,露出一张刚毅的男人的脸,左脸处还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从左侧的眉心处,一直划到左边的脸颊,看起来有些吓人。
“主人!玄云宫的人已经找到附近了,我们该走了!”戴着兜帽的男子恭敬地道。
“一株凝魄花而已,玄云宫竟然为此追寻了几十年。”银发男子轻笑着,似乎觉得颇有趣,“我真是好奇,那位血煞魔主到底想复活谁?”
“主人,属下有一事不明。”戴着兜帽的男子问道,“既然那位血煞魔君需要凝魄花,而我们有正好有,为什么不能以此为礼,和玄云宫交个好,以后也方便行事。”他并不明白,自己的主人为什么要因为一朵凝魄花,躲躲藏藏这么久。
“这凝魄花,得来也是个巧合。”银发男子轻笑着说道,“也许也是天意,我尚且年幼之时,曾引一己私怨,害了一名无辜的孩童。那是个很好的孩子,明是非、懂谦让。说真的,见惯了黑暗的人,见到这样干净的孩子……”若不是想保护他,就是想好好看着他,看他经历了人世黑暗后,能成长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总之……欠了些因果,于修行不利。”银发男子简单地略过道,“既然得了那株凝魄花,也算是天意让我偿还因果,顺手就用掉了。至于那位血煞魔君,听说他的下属最近在苍黄海那已经找到了一株,应该不至于与我们为难。”
“主人,用掉了?”戴着兜帽的男子倒是吓了一跳。要知道,凝魄花虽然是传说中的天级上品灵药,但是若想用,不仅要有足够的天材地宝,更重要的是自身的修为必须在玄灵期。据他所知,主上的境界应该还在灵虚期,与玄灵期之间差了一个大境界。要知道,或许一个金丹后期能够打得过一个元婴初期甚至中期,但是越到后期,跨越境界越是不可能的事情,灵虚期到玄灵期的巨大鸿沟在于,十个灵虚后期都不见得打得过一个玄灵初期的修真者。然而,自己的主人,竟然这么轻描淡写的表示做到了。
“的确是难了点。”银发男子淡淡地笑着,依旧透着股不可捉摸,“也是我要复活的这人命不该绝,恰逢有人用了圣魂术,而他本身有奇遇,竟在此处将魂魄凝聚得差不多了。”他说着话,手指却敲了敲腰间的一条黑色长鞭。
那是一条看起来朴素无华的黑色长鞭,鞭柄上刻画着妖族符文!
如果夜玄凌在这里,一定能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当年抽杀了数万人族,更让江洛云丧生其锋下的妖族圣宝——丧魂鞭!
戴着兜帽的男子并不认得此鞭,正想发问,突然插进来一个少年的声音。
“恩公?”
戴着兜帽的男子闻言望去,只见一名少年从屋内走了出来,逆着光,看不太清楚长相,只能听出少年怯怯的声音。
“怎么?”银发男子微笑着回头问。
“恩公是打算要走了吗?”那名少年问道,“可要带我一起走?”
“自然是要一起走的。”银发男子点点头答道,“你除了和我走,也没有别的选择了!还是说……你反悔了?”
“不!我们魔族向来说到做到。”少年摇了摇头,坚定地道,“你救了我,我答应让出自己的身份,自然不会反悔。”
“既然如此,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发了。”银发男子说着,笑着喊出了少年的名字,“苏瑞!”
第13章 同眠
还在纠结苏瑞为什么不是魔族的江洛云,正忙着给夜玄凌温酒。
夜玄凌想要沐浴,倒是不用烧水、准备浴桶什么的。浮云殿内殿中,有夜玄凌独属的天然温池洞府。江洛云一进洞府,就感受到了比其他地方更浓厚的灵器,甚至自己金丹后期的修为,隐隐有了浮动,似乎要突破瓶颈,再上一层。这归功于这条不知何处引来的温泉池,以聚灵阵法搭造的石碓将整个池子围了起来,池底铺满了药玉与火焰石,引一条灵力充沛的活水由洞府深处而来。
这洞府门口常年有药童驻守,一方面守着火焰石,确保温度适宜,另一方面,也是随时为玄云宫主的驾临做好听任差遣的准备。
江洛云要做的,只是拿好换洗的衣服,再温一壶陈酿,放在池边。江洛云想了想,决定给大师兄多备一些点心。江洛云本身是个小吃货,最爱各种人间美食,所以也是当年崇明宗内少有的一个为了口欲不肯辟谷的典范。崇明宗都是修士,倒是有个膳房,却是少有开灶的时候,膳房内有一常年不出山的崇能长老,据说和掌门崇元同辈的,平生没啥大追求,就喜好自己做些美味的小吃。吃货和吃货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话题的,于是江洛云很快地和崇能长老“勾搭”在了一起,没事就找他学些小食,顺道还学了几门术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崇能长老算得上江洛云的师傅了,只差个拜师仪式而已。
不知道崇能长老听说自己的死讯时,有没有伤心到。
江洛云突然想着,然后转而又想起刚刚没有回应的,脑中的那丝掌门神念。
“前辈!我不是魔族吗?”江洛云试探地问。
崇元的那丝神念沉默了许久才道:“应当不是。”崇元分出这丝神念,主要是用于监督这些受召唤的魂魄。虽然召唤的都是些大善之人,但也指不准其中会不会藏匿一些经历过死亡后产生邪恶想法的灵魂。崇元分出自己的神念,在每个异界魂魄的身上都留了一丝,旨在若是这些受召唤的异界魂魄做出有损此界稳定之事时,将其抹杀。自己只是分出了神念,真正召唤魂魄入死体之事,却是崇阳与暮雨二人做的。此间是不是出了何种变故,他却是不知道的。
崇元的这丝神念进了玄云宫内宫之后,就与本体暂时失去了联系,他有预感,本体察觉之后,定然是派出了新的神念企图进入玄云宫内宫,但是却进不来的。
夜玄凌现在的境界是玄灵期,修为远低于自己,照理说就算来的只是自己的一丝神念,夜玄凌应该也拦不住自己的,然而这玄云宫必然有些诡谲手段,能够将自己牵制其中。更令崇元的这丝神念在意的是,刚刚自己在夜玄凌面前同这少年说话时,夜玄凌好像瞬间察觉了,有一刻,崇元的这丝神念,几乎以为夜玄凌竟然通过识海看到自己了。
“你们做事真粗心!”江洛云在那边客观地评价道,“连自己选的躯体是魔族还是人族也搞不清楚。作为一个人族,在满是魔族的玄云宫,可是很危险的。”而且还被宫主发现了,大师兄没有直接杀了自己或是扔出去,已经算他幸运了。
“是我们的过失。”崇元的那丝神念平和地认了错,“我希望你能接近夜玄凌,改变他,并不希望你为此送命。”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召唤异界人的魂魄,是为了不负起此界的因果,但并没有要让他们送命的意思。
江洛云没想到掌门还对他道歉了,忙摇头道:“不是不是,我没有在指责你,我只是觉得应该更谨慎些。”
江洛云没有再得到那丝神念的回复,可能是因为夜玄凌来了。
夜玄凌从洞外缓步而来,脚下却是踏着虚空,不曾着地。
夜玄凌走到温泉池边,江洛云自觉地走了过去,惦着脚,替他宽衣。
长发被放了下来,解下外套,而后是中衣,然后只剩下里衣了。
见江洛云已经在自己面前发呆了,夜玄凌忍不住伸出修长的手指,往江洛云的额头点了一下:“犯什么?去,本座要沐浴。”
江洛云捂着被戳的额头,傻愣愣的回道:“哦,好。”过去一百多年了,怎么大师兄还是喜欢戳人的额头。
这样想着,就听话的一溜小跑去为夜玄凌准备沐浴要用的东西,
夜玄凌望着江洛云跑远的背影,搓了搓刚刚戳过江洛云的手指,目光有些幽深,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夜七。”
一道黑影飘下,跪在夜玄凌身前:“在!”
“我要日辉精魄,越多越好。”夜玄凌命令道。
“是!”
“另外……”夜玄凌停顿了一下,才道,“在我的寝宫里,放一朵般若花。”
“是!”
尽管今天的命令有些奇怪,夜七也不敢多问,接了命令,就迅速离去。
远在玄云宫地界之外,临近崇明山的一个小山庄里。
一个穿着灰色带兜帽斗篷的身影,从旮旯小巷里穿梭而过,迅速闪进了一栋别院里。
一个身穿浅蓝色长衫,银色长发束在脑后的年轻男子正站在院中。这是一名看起来十分斯文的男子,几乎可以用“温润如玉”来形容,之所以没有用上这个词,是因为男子含笑时,隐隐有些不怀好意。他负手而立,似乎已经预料到了有人要来,正在耐心等待。
进来的人迅速地在银发男子面前站定,脱下了兜帽,露出一张刚毅的男人的脸,左脸处还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从左侧的眉心处,一直划到左边的脸颊,看起来有些吓人。
“主人!玄云宫的人已经找到附近了,我们该走了!”戴着兜帽的男子恭敬地道。
“一株凝魄花而已,玄云宫竟然为此追寻了几十年。”银发男子轻笑着,似乎觉得颇有趣,“我真是好奇,那位血煞魔主到底想复活谁?”
“主人,属下有一事不明。”戴着兜帽的男子问道,“既然那位血煞魔君需要凝魄花,而我们有正好有,为什么不能以此为礼,和玄云宫交个好,以后也方便行事。”他并不明白,自己的主人为什么要因为一朵凝魄花,躲躲藏藏这么久。
“这凝魄花,得来也是个巧合。”银发男子轻笑着说道,“也许也是天意,我尚且年幼之时,曾引一己私怨,害了一名无辜的孩童。那是个很好的孩子,明是非、懂谦让。说真的,见惯了黑暗的人,见到这样干净的孩子……”若不是想保护他,就是想好好看着他,看他经历了人世黑暗后,能成长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总之……欠了些因果,于修行不利。”银发男子简单地略过道,“既然得了那株凝魄花,也算是天意让我偿还因果,顺手就用掉了。至于那位血煞魔君,听说他的下属最近在苍黄海那已经找到了一株,应该不至于与我们为难。”
“主人,用掉了?”戴着兜帽的男子倒是吓了一跳。要知道,凝魄花虽然是传说中的天级上品灵药,但是若想用,不仅要有足够的天材地宝,更重要的是自身的修为必须在玄灵期。据他所知,主上的境界应该还在灵虚期,与玄灵期之间差了一个大境界。要知道,或许一个金丹后期能够打得过一个元婴初期甚至中期,但是越到后期,跨越境界越是不可能的事情,灵虚期到玄灵期的巨大鸿沟在于,十个灵虚后期都不见得打得过一个玄灵初期的修真者。然而,自己的主人,竟然这么轻描淡写的表示做到了。
“的确是难了点。”银发男子淡淡地笑着,依旧透着股不可捉摸,“也是我要复活的这人命不该绝,恰逢有人用了圣魂术,而他本身有奇遇,竟在此处将魂魄凝聚得差不多了。”他说着话,手指却敲了敲腰间的一条黑色长鞭。
那是一条看起来朴素无华的黑色长鞭,鞭柄上刻画着妖族符文!
如果夜玄凌在这里,一定能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当年抽杀了数万人族,更让江洛云丧生其锋下的妖族圣宝——丧魂鞭!
戴着兜帽的男子并不认得此鞭,正想发问,突然插进来一个少年的声音。
“恩公?”
戴着兜帽的男子闻言望去,只见一名少年从屋内走了出来,逆着光,看不太清楚长相,只能听出少年怯怯的声音。
“怎么?”银发男子微笑着回头问。
“恩公是打算要走了吗?”那名少年问道,“可要带我一起走?”
“自然是要一起走的。”银发男子点点头答道,“你除了和我走,也没有别的选择了!还是说……你反悔了?”
“不!我们魔族向来说到做到。”少年摇了摇头,坚定地道,“你救了我,我答应让出自己的身份,自然不会反悔。”
“既然如此,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发了。”银发男子说着,笑着喊出了少年的名字,“苏瑞!”
第13章 同眠
还在纠结苏瑞为什么不是魔族的江洛云,正忙着给夜玄凌温酒。
夜玄凌想要沐浴,倒是不用烧水、准备浴桶什么的。浮云殿内殿中,有夜玄凌独属的天然温池洞府。江洛云一进洞府,就感受到了比其他地方更浓厚的灵器,甚至自己金丹后期的修为,隐隐有了浮动,似乎要突破瓶颈,再上一层。这归功于这条不知何处引来的温泉池,以聚灵阵法搭造的石碓将整个池子围了起来,池底铺满了药玉与火焰石,引一条灵力充沛的活水由洞府深处而来。
这洞府门口常年有药童驻守,一方面守着火焰石,确保温度适宜,另一方面,也是随时为玄云宫主的驾临做好听任差遣的准备。
江洛云要做的,只是拿好换洗的衣服,再温一壶陈酿,放在池边。江洛云想了想,决定给大师兄多备一些点心。江洛云本身是个小吃货,最爱各种人间美食,所以也是当年崇明宗内少有的一个为了口欲不肯辟谷的典范。崇明宗都是修士,倒是有个膳房,却是少有开灶的时候,膳房内有一常年不出山的崇能长老,据说和掌门崇元同辈的,平生没啥大追求,就喜好自己做些美味的小吃。吃货和吃货总是很容易有共同话题的,于是江洛云很快地和崇能长老“勾搭”在了一起,没事就找他学些小食,顺道还学了几门术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崇能长老算得上江洛云的师傅了,只差个拜师仪式而已。
不知道崇能长老听说自己的死讯时,有没有伤心到。
江洛云突然想着,然后转而又想起刚刚没有回应的,脑中的那丝掌门神念。
“前辈!我不是魔族吗?”江洛云试探地问。
崇元的那丝神念沉默了许久才道:“应当不是。”崇元分出这丝神念,主要是用于监督这些受召唤的魂魄。虽然召唤的都是些大善之人,但也指不准其中会不会藏匿一些经历过死亡后产生邪恶想法的灵魂。崇元分出自己的神念,在每个异界魂魄的身上都留了一丝,旨在若是这些受召唤的异界魂魄做出有损此界稳定之事时,将其抹杀。自己只是分出了神念,真正召唤魂魄入死体之事,却是崇阳与暮雨二人做的。此间是不是出了何种变故,他却是不知道的。
崇元的这丝神念进了玄云宫内宫之后,就与本体暂时失去了联系,他有预感,本体察觉之后,定然是派出了新的神念企图进入玄云宫内宫,但是却进不来的。
夜玄凌现在的境界是玄灵期,修为远低于自己,照理说就算来的只是自己的一丝神念,夜玄凌应该也拦不住自己的,然而这玄云宫必然有些诡谲手段,能够将自己牵制其中。更令崇元的这丝神念在意的是,刚刚自己在夜玄凌面前同这少年说话时,夜玄凌好像瞬间察觉了,有一刻,崇元的这丝神念,几乎以为夜玄凌竟然通过识海看到自己了。
“你们做事真粗心!”江洛云在那边客观地评价道,“连自己选的躯体是魔族还是人族也搞不清楚。作为一个人族,在满是魔族的玄云宫,可是很危险的。”而且还被宫主发现了,大师兄没有直接杀了自己或是扔出去,已经算他幸运了。
“是我们的过失。”崇元的那丝神念平和地认了错,“我希望你能接近夜玄凌,改变他,并不希望你为此送命。”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召唤异界人的魂魄,是为了不负起此界的因果,但并没有要让他们送命的意思。
江洛云没想到掌门还对他道歉了,忙摇头道:“不是不是,我没有在指责你,我只是觉得应该更谨慎些。”
江洛云没有再得到那丝神念的回复,可能是因为夜玄凌来了。
夜玄凌从洞外缓步而来,脚下却是踏着虚空,不曾着地。
夜玄凌走到温泉池边,江洛云自觉地走了过去,惦着脚,替他宽衣。
长发被放了下来,解下外套,而后是中衣,然后只剩下里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