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一个星期,这天正要出门的林寻意外接到索淸的电话。
    “蓝鹤找我代言,是你从中托了关系是么?”对方开门见山问道。
    林寻边系鞋带,边回答他,“这种小事就不用特意打电话来谢我,请将感激放在心底。”
    “谢千青。”电话那头,索淸连名带姓地叫了声他的名字,中间伴随着沉重呼吸。
    “我是一个演员。”
    林寻:“我知道。”
    “蓝鹤下个季度推出的主打系列是仿明朝的花瓶。”
    林寻,“我知道。”
    “然而你让我去代言花瓶。”隔着空间,林寻都从中听到了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索淸这几天彻夜难眠,他几乎无法想象自己去给花瓶拍宣传照的场面,偏偏蓝鹤是个大牌子,得罪不起。
    林寻安慰他:“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去吧。”
    说完,火速挂断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是521,不说了,继续码字,明天爆更︿( ̄︶ ̄)︿
    第87章 星光璀璨
    出门后林寻并未走太远,外面的空气很好, 他特意穿了双运动鞋, 沿着小路跑步。住在高档区的好处是地方宽广, 周围植被多, 几乎看不到什么事,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如果这时候忽然从哪里钻出一个人,叫声救命都没人能听见。
    身体活跃有利于他思想的萌芽, 林寻一边跑大脑便飞速的运转, 如何让自己富起来。
    系统又在开始不遗余力给他做思想工作,导演,歌手,演员, 只要林寻出的起价格, 它就能包其红火。
    但林寻铁了心要做流水的网红,劝说无用。
    究其更深的原因, 网红来钱比较快,若是做演员, 少不了从基层做起, 一部剧拍下来动辄便是数月半年,林寻自问没这个耐心,至于歌手和导演,便要完全依靠系统,从它手里购买产权, 一个源源不尽的无底洞可不是林寻愿意看到的结果。
    他需要尽快筹到钱,赶在索淸进组前,利用财力捧他成为男一号。
    跑完步回去,用凉水冲了个澡,横竖现在谢家人都不在家,家里雇的佣人除非谢家人的要求,是不会上楼的,林寻半裸着上身,手里拿着杯果汁,仰起头一饮而尽,顺便眼角的余光瞥着窗外。
    天气晴朗,阳光也刚好,他肌肤上还未完全擦干的小水珠,暴露在日光下,象牙白的皮肤上仿佛凝结出一层细小的钻石。
    等林寻转过身,将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目光被压在笔记本电脑下露出的半截红皮本吸引。
    抽出红皮本,林寻看着房产证上一半自己的名字,琢磨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站起身,套上个卫衣出门。
    好歹也算是自己一半的资产,先过去看看究竟值多少钱。
    出租车司机看到上面的地址,面色有些惊讶,“小伙子,你确定要去这个地方?”
    林寻点头,觉得有必要炫耀一下自己为数不多的财产,“我在这里有一套房子。”
    司机看他的眼神变了又变,最终扭过头,一脚油门,车子飞速上路。
    车子经过城市中心,又渐渐行至人烟稀少的地方,时间过去很久,出租车才缓缓停下,司机收了钱后,再度是一脚油门,离开的速度比来时的更快。
    四周只有乌鸦的叫声,原来大都市里也是有乌鸦这种东西的,而且还不少,只是聚集在偏僻的地方。
    林寻看着四周,荒草丛生,远处有几根突兀的电线杆,面前是一幢十分大的宅子,如果忽略门前锈迹斑斑的铁环,还有已经被腐蚀差不多的锁具,宅子依稀能看出几十年前‘豪宅’的轮廓。
    从他上方忽然穿来一声叫声,仔细听,有点像鸭子嘎嘎的叫,但又比野鸭多了份喑哑,林寻抬头,看见三四只乌鸦张开翅膀从他头顶掠过。
    俗话说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林寻打量完周围的环境,确定除了打电话求救,今晚是回不去了,这里荒郊野岭的,估计一年到头也见不到有车会路过。
    林寻掏出手机,搜了下自己这个地址。别看这里偏僻,信号却还不错,那竖着的几根电线杆倒也是有些用处的。
    开头第一页就就蹦出‘凶宅’两个字,还是标红的。
    点进去,文章里详细介绍了这栋凶宅的来历,建国初,宅子是属于一个大户人家的,后来那家人的男主人在外面养了个女人,女主人几番哭闹下也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大概是心灰意冷,只说最后要吃一个团圆饭。
    新年的时候,男主人最后一次坐在家里的桌子前,一家老小看上去其乐融融,饭吃到一半,众人迷迷糊糊,再之后便是女主人拎着斧子赶尽杀绝。
    男主人和老人当场死亡,女的也吞药自杀,警方赶到的时候只有五岁的小儿子还残留着一口气,小男孩被自己的舅舅收养,长大后没有再回来这个地方,却不知是不是魔咒,之后男孩年纪大了成家,他的儿子又是被发妻毒杀,故事到最后,老人回到故居将房子便宜卖出去,自己不知所踪。
    林寻又往后翻了几页,不意外发现当初这宅子正是被兰氏购买,最开始的时候,兰氏是想将房子拆掉重新盖成小区,谁知后来过来的工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做房地产的人多少还是信些风水,这里的开采计划便被暂时搁置。
    林寻摇了摇头,难怪方才司机会用那种见鬼的眼神看他。
    大门的锁具已经坏了,推开走进去,顿时一阵阴凉的风袭来,在这大夏天里,生生让人体会到骨头发凉的感觉。
    林寻手指快速动了几下,给兰辰发了条短信:你分我的房子当真是‘用心良苦’。
    ‘嘀’的一声,很快就有短信给他回复,林寻打开一看,一条短信除了文字,只有逗号和句号,当下时兴的表情符号和一些惯用的亲昵语气都没有,光是读着都能从中看出规矩的味道。
    ——百年后,往日血案被淡化,兰氏会重新开采这个地方。
    林寻对着手机屏幕冷笑一声,感情他要利用这个房子发财致富,起码要保证自己活到一百二十多岁。
    另外一边,兰辰想到林寻现在有可能气急败坏的模样,嘴角不有勾了勾,和林寻认识后,他从来没有发现过的恶趣味渐渐被激发,似乎看到对方不能得逞的样子,心情就会好很多。
    其实他不知道,基本和林寻认识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这不是某个人的恶趣味,而是所有人的共识。
    好在林寻是个懂得苦中作乐的人,他在宅子里转了一圈,发现许多不知名的物种,各式各样的蜘蛛虫子,这地方常年没有人气,又过分潮湿,林寻丝毫不怀疑某个角落正蜷缩着几条蛇伺机而动。
    偌大一个宅子,没有任何能令人果腹的东西,林寻寻了块破木板,搭在已经长青苔的凳子上,盘着腿坐在上面,静静地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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