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苗迦说,我还不到一岁,我亲爸爸就没了。至于是意外还是生病,她不肯说。反正那年,她才二十三岁。”喵喵抱着一大杯可乐,出神地说:“她特别爱跟我讲,那时候为了带着我,多苦多苦。好像我天生就是个累赘,是个她根本就不想要的大麻烦。嘿,其实我比她更不愿意,成为她的孩子。如果我能选择的话……至少,她当时能选择,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
    “我五岁之前的记忆,真的没剩下太多。那时,我的户口还有问题,上不了公立幼儿园,只能去私人开的。因为我不爱说话,没少被阿姨收拾。我就记得,每天苗迦慌慌张张送我去幼儿园,不是给我穿错了衣服,就是少穿一只袜子什么的。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又小又破的幼儿园,阿姨又胖又凶,拧人大腿可疼了。饭菜经常会吃到剩的,还能看见老鼠跑来跑去。”她哂笑着,似乎讲着一件有趣的事。
    没想到,向一鹄却听得认真,也一点儿没有厌弃。他的眼神深邃而悠远,隐匿着一抹同情与怜惜。
    “刚开始,我又不会自己吃饭,是个爱哭鬼小萝卜头儿,经常被大个子的男孩欺负。他们打我,还抢我的玩具,反正胖阿姨看见也不会管。我哭啊,用手扒着栏杆,不愿去幼儿园,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也好啊。可苗迦心真狠,她怕迟到拿不到全勤奖,就生生掰开我的手,把我直接扔进胖阿姨的怀里。她走得可真义无反顾啊……头也不回,不管我是不是哭得,快断了气。”
    “后来,她认识了郑遥歌,据说已经是当时很有名的记者了。他们开始谈恋爱,他挺烦我的,苗迦就把五岁的我,又扔到了爷爷家。不过,这对我来说,倒是天堂一般的日子。我奶奶做菜特别好吃,手特别巧。我的花裙子,都是奶奶裁剪缝制的,她还给我梳了两个小辫子,麻花的可好看了。“说着说着,她阴郁的神情,渐渐阳光明媚起来。
    “我爷爷可厉害了,他会写诗还会讲故事。对,他和艾老板很像的,说话慢条斯理的,老是笑眯眯的,他也爱喝茉莉花茶,爱讲道理从不骂人。夏天的时候,他就在桂花树下铺个凉席,给我打着蒲扇,给我讲西游记,讲水浒,讲聊斋。奶奶就在水缸里,冰着大西瓜和水蜜桃,那么甜。到了晚上,她会熬好绿豆粥,再放一勺白砂糖,又甜又沙,可好吃了。”
    喵喵似乎陷入了美好的童年回忆,她咧着嘴,笑得很甜。向一鹄也情不自禁,唇角微微上扬。或者,在每个人记忆中,都珍藏着儿时的美味记忆,我们不仅记住了好吃的食物,更珍重着藏在食物背后浓浓的疼爱。
    “哎……我十岁那年,奶奶去世了。爷爷就像得了一场大病一样,没了魂一般。不到半年糖尿病严重了就住进了医院。我永远记得那个雨夜,小姑姑在美国回不来,苗迦又忙着谈恋爱和筹备婚事,根本不接电话。还是邻居们帮着我,把爷爷抬到三轮车上,大爷大妈们骑车的骑车,打伞的打伞。和我一起送爷爷去看医生。”
    “后来,苗迦假惺惺来看爷爷,被我赶走了。我们,根本不需要她可怜。我就学着像奶奶一样,给爷爷做喜欢吃的菜。我每天下学后,先回家做好饭,然后坐三站公共汽车,去医院给爷爷送饭、擦身、陪他聊天。其实那个时候,我很害怕,怕没有了爷爷,那就剩我一个人了,怎么办?没有了爷爷,我怎么活?”喵喵古怪地笑了笑。
    她侧着头,昂起来下巴,似乎想让眼泪在眼眶里多兜兜圈子,而不会潸然落下。
    “虽然,院儿里的大爷大妈们,时常帮衬和照顾我们,可胡同里也有那种坏孩子,爱欺负小丫头的。他们,趁人不注意,就骂我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其中有一个,还用火柴点了我的辫子。我不敢告诉爷爷,怕他伤心。就自己拿着剪子,剪掉剩下的辫子。从那以后,我就没留过长头发。我也不再爱哭,我必须保护自己,保护我爷爷。后来,我就敢和大院里的男孩子打架。从打不过,到打破对方的脑袋,我就成了胡同里的小霸王。哈哈……成了大喵爷。”
    “看出来了,您这身手绝对来自童子功,不白练!”向一鹄扑哧一乐,故意揶揄:“我小时候,也在姥姥姥爷身边长大的,从两岁到十六岁。我上高中时,父母才回到帝都。刚开始几年,我甚至不愿意喊他们爸爸妈妈。”
    “那你姥姥姥爷,现在……还住在帝都吗?”喵喵试探地问。
    “我姥爷八十八,姥姥八十整,都在英国和我小姨一起住。他们身体健康,晚年生活很愉悦。每年,我会用十五天的年假时间去英国陪他们。不过,他们和我父母之间的关系,比较淡漠,所以……不太想回帝都了。”他喝了口美式咖啡,浅笑着:“至于我父母,都能成为热爱工作、兢兢业业而抛家舍业的典范。我和他们相处的时间,很少……其实,真正完美的原生态家庭并不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倒更正常些。不过,内部矛盾总能解决啊,相互理解、包容……”
    “喂,向一鹄,你又不是心理专家。给我讲这些,我可不会付钱的。我也不相信这个……”她嗤之以鼻,打断他:“我们家可不一样,我没见过我亲爸爸,照片都没见过,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苗迦提起他就是死鬼死鬼的。而爷爷奶奶也从来不讲,我甚至想他别再是个杀人犯,已经给毙了吧?不过,我也不在乎他们,他和苗迦,都是我不能选择的意外。谁让我投胎没投好呢?”
    “我不喜欢苗迦,更不喜欢郑遥歌。本来,奶奶走了,我就和爷爷相依为命挺好的。我们过我们的苦日子,他们过他们的炫富生活,谁都别打扰谁,挺好!可这一切,都被郑遥歌给毁了。我十三岁那年,他们结婚第六年,儿子小小五岁了。郑遥歌下海,挣了钱换了大房子。为了挣面子,他非要苗迦把我接回去上重点中学。生怕他的朋友议论,这个所谓的继父,苛待了可怜的小继女。”她突然咬牙切齿起来:“我去!”
    “也许,他们也确实在为你考虑。”他迟疑地淡淡道,其实心里已经对苗迦和郑遥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见鬼!苗迦和郑遥歌就是一对自私自利的男女,难怪他们能走到一起。为了他们的面子,他们就硬从爷爷身边抢走了我。苗迦还不许我再见爷爷。后来,我爷爷病很重了。她还一直瞒着我,我连爷爷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她握紧了拳头,狠狠道。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所谓的新家。郑遥歌看不起我,甚至不许我和他们的儿子,在同一个桌子上吃饭。那个小小,跟他爸爸一样蛮不讲理,打人骂人也就罢了,还把爷爷送我的文具盒踩坏了。我打了他一巴掌,郑遥歌就踹断了我的胳膊。苗迦呢,什么都没说,直接把我送进了全日制的寄宿学校,一个月只能回家一次。”
    “你们不喜欢我没关系啊,那就让我跟爷爷一起过吧。我只要有爷爷喜欢我,就行了。”少女倔强地咬着嘴唇:“可苗迦还骗我,只要考上了重点高中,就让我见爷爷。结果,等考试成绩发下来,我才知道爷爷……已经……那个爱吃牛奶糖,爱喝茉莉花茶的老头儿啊,走得时候身边竟然没有一个人陪。你说,他得多冷多害怕啊……”
    再也隐忍不住悲伤的情绪,她潸然泪下:“骗我,瞒我,不让我送爷爷最后一程,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苗迦和郑遥歌。我在爷爷家的老院里,抱着他的照片,每天在桂花树下给他读报纸,一起听收音机。苗迦不敢上门啊,她当然不敢了,她怕爷爷的鬼魂,也不放过她!我恨她,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她就是苗迦,不再是我妈妈!”
    向一鹄听得惊心动魄,忍不住轻轻拍着喵喵颤抖的肩膀,让她尽量放松情绪:“好了,都过去了。没事儿了……”
    “对,过去了。从那以后,我就没和苗迦在一个屋檐下待过。爷爷给我留了一笔钱,还把房本交给苗迦暂时保管,等我成年后再给我。那房子现在这么值钱了,苗迦肯定舍不得,奸商郑遥歌更舍不得。可那和他们有什么关系?那是我爷爷留给我的……最后的念想!”她愤怒地瞪圆了眼睛。
    “从高中到大学,我就没再用过苗迦的钱,我自己能养活自己。是啊,她让郑遥歌给我送过钱,可他每次都要狠狠羞辱我,我死都不会用他的臭钱。爷爷留给我的钱,我也没动。我想过了,等我出国之前,要给爷爷奶奶买一块墓地合葬的,地方都选好了,我得攒够钱啊。爷爷奶奶的骨灰,现在还寄存在陵园的骨灰架里呢。我一定要让他们落土为安。”少女低下了头,眼泪像川流的小溪,噼噼啪啪砸在自己的手背上。
    向一鹄的心被紧紧攥住一般,窒息着透不过气来。他想到了,她的童年会很苦,却没料到,小小年纪的她,竟然经历了这么多周折与生离死别。他舔舔唇角,第一次觉得自己理屈词穷,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个满心伤痕的小姑娘。
    原来,小怪兽故意凶巴巴的,故意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派头,故意过得没心没肺吊儿郎当的。不过是,想要把脆弱的灵魂藏得更深一些。她也是个不过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啊,会怕黑暗与孤独,却为了捍卫自己的骄傲,一个人苦苦撑着,努力活下去。满心伤痕,却保持善良,他对这个小丫头,开始刮目相看。
    “向一鹄,你别一副晚娘的脸色,让人看了不爽。别可怜我,也别假惺惺安慰我。我现在过得很好,相当好。大学三年,我拿了三年最高奖学金。学费,生活费都靠自己搞定。我给导师做助理,我做家教,帮人家遛狗,对了……我还是东北三哥烤串店的第一掌门大伙计。有时间,我请你到店里吃烤串吧,我穿串,烤肉绝对是他们店里的金字招牌!”
    “我自己过得很好,很开心!”喵喵故意得意洋洋的,抹了抹自己的刺猬头,大方自嘲道:“我承认,我绝对不是好女孩,或者从小就不是一个乖孩子。我打架,忽悠人,连跆拳道黑带都是从淘宝上买的,用来故意唬人的。我抠门,爱算计,还喜欢占大狗子的小便宜。我知道,我很糟糕,没家教没礼貌……我让艾老板丢人了。我让你们大家……都丢人了。”
    “闭嘴!再胡说八道,我就抽你一个大耳刮子!”他懒洋洋地扔过餐巾纸包,故意凶巴巴:“喵喵,你给我听好了。你自食其力,心地善良,做菜还那么好吃,你是一个很棒的女孩子,不许贬低自己!还有,大爷爷和左右、华少、燕女神还有我,我们从来没有嫌弃过你。我们都特别喜欢你,因为……你可爱至极!”
    “真的吗?我这么差劲的家伙,居然还会有人喜欢?”她的眼眶再一次红了涩了。
    “废话!你知道大爷爷……还有我们大家,有多担心你!”他语气认真而又带着几分苛责:“大爷爷批评你,因为他相信,玉不雕不成器!他把我们每个人,都当成他自己的孩子,生怕我们走错了路。你一声不吭,就走了,急得大爷爷到处找你,差点儿犯了心脏病。他不喜欢你,他不关心你,犯得着为你这么担心吗?你这个小白眼狼!”
    “我知道啊,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让大家失望了。我是难为情,才躲出来到处瞎逛的。”她吸溜着鼻子,委屈道:“你们不知道,我有多喜欢爱有微光喵喵团。我怕你们不要我,会赶走我啊……”
    “我怎么觉得,你还想看看……我们到底会不会为你着急呢?你这小没良心的,我告诉你,以后不许再骗人。什么诬陷啊,陷害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可不是好姑娘的做派。答应我,不再撒谎和骗人!还有,以后你的事,搞不定的就说,我帮你!”
    他伸出小手指,笑着朝向她。她傻傻地望着他颠倒众生的美貌,忙不迭点头。他们拉钩儿,都笑得心花怒放。
    “那个什么,向一鹄……你打算怎么帮我,你会去揍郑遥歌吗?那我可以旁观吗!”喵喵揉了揉眼睛,几乎要欣喜若狂了。
    “什么?”向一鹄愣了几个呼吸,遂而哈哈大笑,顺便呼噜着少女的脑袋:“用智商能解决的问题,用不着武力。”
    她笑容凝滞住了,鼻尖耸动着,不满意嘟囔着:“白激动了,那咱们的交情,还不如忽悠华光燊呢。”
    “你,以后听我的!知道不?”他哼了一声,站起身来。
    他揽住她的肩,靠在她耳畔低声说:“哈士奇太笨,留给左右调教。咱们得回家了,因为……大狗子捡了个小流浪回来。我们再不回去,左右真会抽死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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