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不大的空间沉默得只能听到窗外偶尔穿行的车辆。
    他面色几乎未变一点,如那晚在电梯里一样,冷静,稳重,彬彬有礼。
    一伸手,他递过来手里的东西:“不小心在门外捡到的,应该是你的。”
    乔歌低头看,他的掌心里躺着一把钥匙片,不是她的。
    即使真是她无意掉落的,他也不该开门而入。
    她挑了挑眉,接过来:“哦,谢谢。”
    他今天没戴帽子,她看得清他头顶短发,也看得清他有双细长明亮的黑眼睛,她目光大方投来,他却立即低下头去了:“我走了。”
    往回走,伸手准备旋门,后面传来一呼,不大的声音,甚至微弱——
    夜寻欢。
    他脚步一顿,握在门把手的手攥紧了,手指发白。
    他没回头也没回应,继续开门却使不上力气了。
    “我就知道……那天我就认出你来了。”
    他还是不回话,紧紧锁着眉毛,也不转身,后面那人倒急了,走得近了,拉他胳膊:“我跟你说话呢!”
    他这才转过来,黑眸一沉,看着乔歌,半天才扯了扯嘴角:“你想怎样?”
    她想怎样,他还质问她起来!
    乔歌想笑,但又觉得自己这时候本应该严肃点儿的,于是又板了板脸:“你早知道我对不对?你不止来我家一次了对不对?”
    他垂下目光,不说话。
    乔歌看他沉默地抿紧嘴唇,也泄了气,摆了摆手:“好,你走吧。”
    他却抬起眼睛问:“你要嫁给他吗?你……你那个老板。”
    他最终还是被心里的魔障打败了,这话,这时候说,很不明智。
    乔歌先是一怔,又笑了一声:“你很关心?”
    “是。”
    “跟你有什么关系?”
    夜寻欢又垂了眼光,乔歌以为他又要沉默,却没想他开口:“忘了么,我要写一个你的故事……”
    乔歌想起来了,但直觉这不是他问这话的目的。
    “你偷着来我家也是搜集素材呢?”
    夜寻欢嘴唇抿得紧了,乔歌注意到他的双手握得指节突起,她想,他的手,曾在键盘上敲击的每个字
    ——大大,你码字的时候会边撸边码吗?
    ——手不够用。
    她抬起眼睛看他,他和她想的夜寻欢不一样,但又好像夜寻欢确实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想起过去的夜夜,跟这个男子,在两台电脑后面,寻欢,而他就住在隔壁,这种感觉让她忽地心惊肉跳,丝丝缕缕的某些奇妙的猜测撞进了脑袋里,她不敢确定也觉巨大震撼。
    她不想再问下去了,心中惶惶,很怕什么东西落实了。
    “那么……大大,你的书,我先提前预定了。”她笑了一下。
    夜寻欢眨了眨眼睛,对她说:“嗯,一定。”
    沉默。
    夜寻欢说:“我先走了。”
    乔歌有种预感,他走了,就不会回来了。
    一个影子,消失。
    她忽然向前微倾,踮起脚,伸过手,揽了他的脖子,在他的唇尖上点了一下:“那么……再见了,大大。”
    夜寻欢的脖子很热,大概出于激动,乔歌能感到他在微微抖动,苍白的脸刷了一层红。
    他努力抖了抖嘴角却一句话也没说,转头开门就跑,像是忽被放过,幸而逃脱的耗子。
    乔歌盯着阖上的门,半天没动,她想,那人一定也躲在门外,靠在门上,吁吁喘气。
    似是过了很久,她终于鼓了勇气打开门,门外空空如也。
    不知为何,失望。
    正陷入神思,走廊的电梯开了,乔歌下意识看过去,是程嘉安下班回来了。
    “乔歌?”他笑,走过来揽了她,低着头把唇伸到她头发里去“你怎知我提前下班回来了?”
    乔歌伸手抱住他,比以往还紧地抱他,哽了半天,终于说:“爷,我想好了,咱俩一块儿过吧。”
    程嘉安一怔,拉了她些距离,仔细看她,她脸色微红,双目如水,唇贝微张——怎么,爷?你后悔了吗?
    哈!后悔?
    爷就没做过后悔的事儿!
    他一推,把她向后推进房内,自己往里再一跨,把身后大门关了,再一伸手,拉住美人,托了她的下颌,狠狠地就往那唇上咬。
    她微微一声低呼,程嘉安就上前环抱了她,揉碎,碾压于沙发,如痴如醉。
    程嘉安想,这窝边的兔子,吃着还真香。
    *
    婚礼定在两个月后,乔歌辞了工专注装修房子和婚礼筹划事宜,她是个不爱折腾的人,装修都是简约风,婚礼也是双方的家长和朋友一起吃个饭走个过场的安排。
    但程嘉安却怕委屈了她,早把彩礼送过去,还挑了全城最贵的饭店。
    他知她为了嫁他这个二婚男,跟家里做了不少斗争,尽管他条件优渥,乔家从未当面表达不满,但他知道,她家还是有所芥蒂。
    乔歌没问的话,他们家人倒是大喇喇地在第一次见面时问了——你前头那个为什么离掉了?
    ——性格不合。
    不能脱口而出这样回答,太敷衍。
    于是他诚恳解释:“当初年轻,大家都在拼事业,所以无人顾家,感情没那么浓烈,她后来遇到个更适合的,回来跟我好聚好散了。”
    乔歌在旁很尴尬,忙添了两碗饭给那二老——您们啊,先安心吃饭行不行!
    聚餐过后,她还跟他解释,要他别介意,程嘉安却把她搂住羞愧忏悔——这事儿是我的错,我应该想到,我心粗,离婚那事儿过了十多年,我都快忘了自己怎么离的了。
    他当这问题,是乔歌的心病。
    乔歌却笑了:“爷,不管您以前什么样儿,爱过谁,咱以后都不想了,咱就过咱的日子,以后的日子。”
    程嘉安心尖儿又疼又暖,一边吻她一边说:“你放心,等咱们忙过这段,我带你出去散散心……你以后想上班就去上,想在家就在家,我都不管你。”
    乔歌笑:“上班也不能再在伊诗寇了,以后见了往日的同事太尴尬……回头我想想不如自己干点什么吧!”
    也好,不受气,就是累点儿,操心点儿。
    只要她高兴呗。
    傍晚,乔歌趴在床上看结婚礼服,他回来便把一个盒子扔在她眼前。
    打开精致包装,是个鹅蛋大小的红钻戒,发光的,诱人的,晶体球。
    真漂亮,漂亮有余,还性感。
    “乔儿,看见这个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你。”他看她,从头到脚,把她的背面看了个全,裙子掀翻上去,露出一角粉白的内裤,还有肉圆的臀片。
    程嘉安忍不住伸了大手从后面盖上去,又贴了她身子,在她耳边吹:“咱们结婚时,你戴这个。”
    乔歌伸手试了试,确实把她的白皮肤托得鲜亮。
    而更重要的是,后面那人也把她揉搓得有了动情的湿润,不知怎了,她与他相处的日子里,被他一摸一挑逗,就全身痕痒,似是敏感异常,一撩拨便如潮如涌的。
    程嘉安说,她这是被他调教好了,花期正旺,丰放鲜艳,欲滴欲醉……
    二人正投入拥吻,门响了,送快递的。
    乔歌下去取了盒子回来,拆开包装,里面是一本书。
    印刷简陋,封面也没个题目,只有一个黑夜的背景。
    翻开,是凌乱的字迹————
    乔歌,我走了,去别的城市了,同时夜寻欢会封笔,我想,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但是我宁愿相信,我和你,故事还有别的版本,也许不是这一世的,也许甚至都不是这个时间里的……
    所以这个新故事,就当是另一个结局的延续吧……既是你预定了,我也把此书谨献于你,算作我离别的礼物。”
    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
    他写了那么多字,却不敢曝光天下,连书都要自己印。
    乔歌微微僵住,茫然看着书愣神。而一边的程嘉安却早就按耐不住,他还在兴头上呢,伸了手就把乔歌拉倒在床,又拥入怀里,不依不饶地舔她耳朵,脖子,揉她的胸脯……
    “什么东西?书?”
    乔歌被他痒的不行,微微推拒——嗯,爷,是啊,一本书。
    “又是小黄书?”程嘉安笑了,把她压在下面,他也不管那书还在乔歌手里,把下巴压在她胸口摩挲,含住她的肉尖儿珠,舔舐,啃咬:“你读,你读来我听听,我想一边干你一边听你读,书里怎么写,我就怎么干……”
    这声音低下去,动作却跟了上去,一挺动,乔歌喉中发出一声媚叫。
    他入了她的时候,书正掀开了第一页,她瞥上面的字,似是书名,名字叫——春物撩人
    果然是夜寻欢的风格!
    乔歌闭上眼,又想起当日那个沉默青年,他的苍白皮肤和黑眼睛,他的短发和手指……她在他唇上的微微触碰……
    忽地,她大幸了,花瓣尽开,肉蕊蓬勃,她觉得自己似是越过了重重山峦,在激荡里瞥见云端茫茫……
    也在那一刻,乔歌的眼角就滚落了一滴眼泪,她没哭,她笑了。
    ——大大,谢谢你曾赠我有欢可寻的每个夜晚。
    lt;第一话  完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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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小简洁的小肉菜,客官可吃得好吗?
    后面会写一个夜寻欢的番外求打赏,就当客官赏奴家的铜板钱。
    第二话讲一个病娇太监的爱欲情欢,故事的名字就叫《春物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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