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渐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因为他看到了杀手阁被剿灭的事实。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武功再高的人也是血肉之躯,也要吃饭。与其卖艺於江湖,不如卖艺於朝廷。因为朝廷的银子,是任何商贾巨富都无法比拟的,不仅如此,朝廷还能给你荣誉,让你光宗耀祖。
所以,连少林寺都为朝廷专门开辟了礼佛的禅堂,武当山也接受了朝廷敕封的天师封号。少林和武当尚且如此,又何况其他江湖门派乎?
“沈大人,沈大人。”高力达连喊了几声。
沈渐自觉失态,便吩咐道:“将马世雄的尸体处理干净,务必……”沈渐的话还没说完,就瞧见石棺里面的尸体隐隐鼓了起来。
马三爷大叫一声“不好”,赶忙从随身的褡裢里面翻腾,摸出来一包雄黄粉,握在手里备用。
高力达道:“三爷,如何不好?”
马三爷道:“这是‘作茧自缚’,蛊虫的原体是一种毒蚕,只怕此刻已经要化茧为蝶了。”话音刚落,就见马世雄湖绸的寿衣“啵”地一下裂开了,从里面爬出来几只赤红色的飞蛾。
马三爷赶忙将手中的雄黄粉洒了出去,飞蛾起初本是附着在马世雄的尸体上面,但略一沾了雄黄粉,便如将冷水淋入热油之中,一下子炸开了锅。
蛊虫厉害至极,墓室内的三人都见识到了,这赤红色的飞蛾也不是善茬。沈渐一把将马三爷护在身后,将刀舞得密不透风,瞬间削掉了十几只飞蛾。高力达的武功弱一些,尚够自保。
飞蛾越来越多,仅用刀劈,累也累死了。
这时,一只飞蛾突然飞向石棺一边的长明灯,撞在油缸里面,又扑棱起来撞在灯芯上,爆成一团火花。
飞蛾向光,才有的‘飞蛾扑火’一说。而那盏长明灯的油缸足足有两抱之大。
沈渐靠近高力达,说道:“把刀给我,你去油缸。”高力达会意,将刀抛给沈渐,反手将身上的袍子扯下来,浸泡在油缸里面。
沈渐的武功是独手丐亲传的,刀法也是一只手的刀法。一只手一套刀法,两只手就是两套刀法。沈渐两只手舞着相同的刀法,就像两个人。高力达将燃着的袍子挥舞起来,墓室里面登时火光大亮。
飞蛾真的会扑火,一股脑儿冲到燃烧的袍子里面,然后再“啵”地一下炸开。
沈渐也扯下来袍子,浸满了油丢到石棺里面,然后又踹倒油缸,这才护着马三爷退到墓室门口,再招呼高力达出来,手下的兵丁立刻用石板将墓门封住。
马三爷见死里逃生,这才气喘吁吁地道:“都怪小老儿眼拙,没能早点识别这蛊虫,差点害了两位大人的性命。”
沈渐一摆手,说道:“马三爷此言差矣,这墓里面哪有什么蛊虫,是毒,一种极其厉害的毒粉,不得已才用火烧之。”
马三爷一怔,忙道:“对,对,是毒,这毒忒厉害。”
高力达问道:“候震天会不会泄露这墓中的秘密?”
沈渐道:“不会,他未曾瞧见蛊虫模样,且断手尚在墓中,就说是一种古怪的剧毒,量他也无知。”
高力达点点头,他不明白沈渐为什么要隐瞒蛊虫,或许隐瞒蛊虫就是隐瞒杀手阁,他当然也不明白沈渐为什么要隐瞒杀手阁。不过,高力达相信,既然沈渐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天香楼,顶楼。
在这里能瞧见大半个顺天府,所以沈渐很喜欢到这里来。沈渐从来不在这里吃饭,只是喝茶。
“你说杀手阁为什么要杀马世雄?而且,用的还是极其罕见的蛊虫。”
说话的是沈渐,那么回答的一定是高力达,因为沈渐只带高力达到这里来。
“沈大人,这整个顺天府谁不知道马世雄的最怕死,且不说他的高墙大院,就他身边的那些高手,他身边一丈之内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简直是密不透风。要杀他,自然要费些手段。所以,也只有杀手阁才能做得这么漂亮。”
“你只回答其一,却没回答其二。”
高力达嘿嘿一笑,说道:“大人,至于为什么杀马世雄,我哪里猜得到。”
“但猜无妨。”
“我也听说过一些杀手阁的传闻,说他们绝不乱杀无辜,这一点我是佩服的。不过杀手也有杀手的规矩,那就是必须有人买凶,他们才能去杀人,而且还会甄别这人到底该杀不该杀。所以,他们去杀马世雄,那就一定是有人花了银子,想要马世雄死。马世雄早年间就是靠杀人越货的勾当起家的,仇家多了去了,所以他才会请那么多的高手护院。不过,说来他也隐退十几年了,近些年倒不曾听说他有什么大来头的仇家。”
“不错,马世雄的事情我也了解一二,我还知道,他最近跟西厂走得很近。”
“看来,要杀他的人也颇有来头,竟然不惜得罪西厂。”
沈渐微微一笑,说道:“也或许这个人根本就没把西厂放在眼里。”
高力达一怔,道:“还有人胆敢不把西厂放在眼里么?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高力达说着话音一转,又道:“大人真是神机妙算,瑞霞班的时疫疑点颇多,高公公的突然暴毙莫非也是……”高力达突然压低了声音,又环顾四周,恐隔墙有耳。
沈渐将面前的茶一饮而尽,说道:“果然如此,宫里面传来消息,说给高公公诊治的李太医连夜出逃,锦衣卫还派出杀手连夜追杀,再加上瑞霞班满门被灭,其中必有隐情。”
高力达又压低声音道:“三天前,锦衣卫的铁总旗匆匆出城,多半就是此事,我已经叫兄弟们暗中跟着了。锦衣卫的事情,咱们大理寺从来都不插手,这一次卓殊,要不要让人将李太医暗中救下?”
沈渐思量了半晌,说道:“现在还不是大理寺出面的时候,更不是跟锦衣卫对着干的时候,况且,李太医活着对谁都没有好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武功再高的人也是血肉之躯,也要吃饭。与其卖艺於江湖,不如卖艺於朝廷。因为朝廷的银子,是任何商贾巨富都无法比拟的,不仅如此,朝廷还能给你荣誉,让你光宗耀祖。
所以,连少林寺都为朝廷专门开辟了礼佛的禅堂,武当山也接受了朝廷敕封的天师封号。少林和武当尚且如此,又何况其他江湖门派乎?
“沈大人,沈大人。”高力达连喊了几声。
沈渐自觉失态,便吩咐道:“将马世雄的尸体处理干净,务必……”沈渐的话还没说完,就瞧见石棺里面的尸体隐隐鼓了起来。
马三爷大叫一声“不好”,赶忙从随身的褡裢里面翻腾,摸出来一包雄黄粉,握在手里备用。
高力达道:“三爷,如何不好?”
马三爷道:“这是‘作茧自缚’,蛊虫的原体是一种毒蚕,只怕此刻已经要化茧为蝶了。”话音刚落,就见马世雄湖绸的寿衣“啵”地一下裂开了,从里面爬出来几只赤红色的飞蛾。
马三爷赶忙将手中的雄黄粉洒了出去,飞蛾起初本是附着在马世雄的尸体上面,但略一沾了雄黄粉,便如将冷水淋入热油之中,一下子炸开了锅。
蛊虫厉害至极,墓室内的三人都见识到了,这赤红色的飞蛾也不是善茬。沈渐一把将马三爷护在身后,将刀舞得密不透风,瞬间削掉了十几只飞蛾。高力达的武功弱一些,尚够自保。
飞蛾越来越多,仅用刀劈,累也累死了。
这时,一只飞蛾突然飞向石棺一边的长明灯,撞在油缸里面,又扑棱起来撞在灯芯上,爆成一团火花。
飞蛾向光,才有的‘飞蛾扑火’一说。而那盏长明灯的油缸足足有两抱之大。
沈渐靠近高力达,说道:“把刀给我,你去油缸。”高力达会意,将刀抛给沈渐,反手将身上的袍子扯下来,浸泡在油缸里面。
沈渐的武功是独手丐亲传的,刀法也是一只手的刀法。一只手一套刀法,两只手就是两套刀法。沈渐两只手舞着相同的刀法,就像两个人。高力达将燃着的袍子挥舞起来,墓室里面登时火光大亮。
飞蛾真的会扑火,一股脑儿冲到燃烧的袍子里面,然后再“啵”地一下炸开。
沈渐也扯下来袍子,浸满了油丢到石棺里面,然后又踹倒油缸,这才护着马三爷退到墓室门口,再招呼高力达出来,手下的兵丁立刻用石板将墓门封住。
马三爷见死里逃生,这才气喘吁吁地道:“都怪小老儿眼拙,没能早点识别这蛊虫,差点害了两位大人的性命。”
沈渐一摆手,说道:“马三爷此言差矣,这墓里面哪有什么蛊虫,是毒,一种极其厉害的毒粉,不得已才用火烧之。”
马三爷一怔,忙道:“对,对,是毒,这毒忒厉害。”
高力达问道:“候震天会不会泄露这墓中的秘密?”
沈渐道:“不会,他未曾瞧见蛊虫模样,且断手尚在墓中,就说是一种古怪的剧毒,量他也无知。”
高力达点点头,他不明白沈渐为什么要隐瞒蛊虫,或许隐瞒蛊虫就是隐瞒杀手阁,他当然也不明白沈渐为什么要隐瞒杀手阁。不过,高力达相信,既然沈渐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天香楼,顶楼。
在这里能瞧见大半个顺天府,所以沈渐很喜欢到这里来。沈渐从来不在这里吃饭,只是喝茶。
“你说杀手阁为什么要杀马世雄?而且,用的还是极其罕见的蛊虫。”
说话的是沈渐,那么回答的一定是高力达,因为沈渐只带高力达到这里来。
“沈大人,这整个顺天府谁不知道马世雄的最怕死,且不说他的高墙大院,就他身边的那些高手,他身边一丈之内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简直是密不透风。要杀他,自然要费些手段。所以,也只有杀手阁才能做得这么漂亮。”
“你只回答其一,却没回答其二。”
高力达嘿嘿一笑,说道:“大人,至于为什么杀马世雄,我哪里猜得到。”
“但猜无妨。”
“我也听说过一些杀手阁的传闻,说他们绝不乱杀无辜,这一点我是佩服的。不过杀手也有杀手的规矩,那就是必须有人买凶,他们才能去杀人,而且还会甄别这人到底该杀不该杀。所以,他们去杀马世雄,那就一定是有人花了银子,想要马世雄死。马世雄早年间就是靠杀人越货的勾当起家的,仇家多了去了,所以他才会请那么多的高手护院。不过,说来他也隐退十几年了,近些年倒不曾听说他有什么大来头的仇家。”
“不错,马世雄的事情我也了解一二,我还知道,他最近跟西厂走得很近。”
“看来,要杀他的人也颇有来头,竟然不惜得罪西厂。”
沈渐微微一笑,说道:“也或许这个人根本就没把西厂放在眼里。”
高力达一怔,道:“还有人胆敢不把西厂放在眼里么?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高力达说着话音一转,又道:“大人真是神机妙算,瑞霞班的时疫疑点颇多,高公公的突然暴毙莫非也是……”高力达突然压低了声音,又环顾四周,恐隔墙有耳。
沈渐将面前的茶一饮而尽,说道:“果然如此,宫里面传来消息,说给高公公诊治的李太医连夜出逃,锦衣卫还派出杀手连夜追杀,再加上瑞霞班满门被灭,其中必有隐情。”
高力达又压低声音道:“三天前,锦衣卫的铁总旗匆匆出城,多半就是此事,我已经叫兄弟们暗中跟着了。锦衣卫的事情,咱们大理寺从来都不插手,这一次卓殊,要不要让人将李太医暗中救下?”
沈渐思量了半晌,说道:“现在还不是大理寺出面的时候,更不是跟锦衣卫对着干的时候,况且,李太医活着对谁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