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逾白亲吻的时候极爱用两只手死死捧住她的脸颊,像是贪婪地进食似的,张口就含住她的嘴唇用力吮吸。
    林臻用力推他胸口,拼命挣扎,可他根本熟视无睹,由着她推搡自己,只将全副身心完全投入在吻她上。
    他的唇还是那样极热极软,几乎要融化林臻的理智。
    她愈发惊恐起来,几次挣脱不开之后,终于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在江逾白小腿上。
    这脚当真踹得狠了,林臻清清楚楚听见腓骨“咚”的一声闷响,江逾白吃痛地惨叫一声,松开双手和双唇,弯腰要去捂自己小腿。
    林臻趁着这点工夫迅速地转身开门,重重地把门甩在江逾白面前。
    诺诺大概被门外的动静吓坏了,林臻一进门,它便飞扑过来躲进她怀里瑟瑟发抖。
    江逾白则在门外喊:“林臻!是你突然抛下我消失的!我们从来没有分过手!你还是我的!”
    诺诺弱弱地“喵呜”了一声,林臻慌忙捂住它脸,抱着它走到远离门口的沙发上。
    诺诺依旧盯着门看,林臻喘了喘气,抚摩着它说:“诺诺,门口那个,不是你Daddy了。他是个……陌生人。”
    江逾白砸了两下门,林臻充耳不闻。
    江逾白很快没了声音,林臻就抱着诺诺去洗澡。
    她灌满了浴缸,躺进热水里,诺诺就蹲在浴缸边缘,把脑袋往她手心凑,她便一边泡澡,一边温柔地抚摸它。
    诺诺远比一般的猫黏人,也胆小,这也是拜江逾白所赐。
    它是一两周大的时候在一个雨夜被江逾白捡回家的。
    可他只负责捡,那么一点点大的小猫,夜里要起来喂几次奶,身体弱得迎风就倒,一周之内去了好几次医院,这些俗事江逾白从来不管,都甩给林臻。
    林臻有一次出差两天,回到家时发现诺诺被关在阳台上超过二十四小时,盛夏的天气里在阳光明媚的玻璃房里晒着,差点被渴死。
    江逾白的理由很简单,诺诺老是在他练琴的时候往他腿上跳,他不耐烦,把它关到阳台上,练完琴就忘了。
    他忘了不要紧,一条小生命差点就死了。
    从那以后诺诺就变得异常黏人,只要林臻在家里,它必定要贴着她。
    三年前林臻搬到海城来,是特意去江逾白家把诺诺偷走的。
    林臻泡完了澡,抱着诺诺去门口透过猫眼看了看。
    江逾白还在。
    坐在走廊地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林臻的门。
    要么不做,要做就全情投入,不留余地。
    江逾白就是这样的性格,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零或一百。
    林臻思考了一下,先打电话给唐其骏。
    “你怎么把我卖了?是不是谁问我的电话地址你都给?”林臻问。
    唐其骏自觉理亏,讨好般干笑着说:“我认识逾白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追求过女孩子,难得他居然主动要一个人的联系方式,还是你魅力无穷啊林臻,哈哈哈……我现在有求于他,你就当帮我一个忙,行不行?”
    “为了一个慈善晚会你就把我打包送出去?”林臻气结,“就算你是老板,好歹也请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吧?”
    “江逾白很好的啊!”唐其骏装无辜,“世界顶级钢琴家,长得那么帅,家世也很好,个性是……是外冷内热型的!你不要看他不爱讲话,一旦他喜欢上什么就绝对掏心掏肺,你相处看看嘛……”
    “明天我要休假。”林臻冷声道。
    “好好好。”唐其骏慌忙答应,“逾白约你去哪里?一天够吗?”
    “先请一天再说!”
    江逾白再怎么尾生抱柱,总也要吃饭上厕所,不可能在她家门口坚持多久的。
    挂了电话林臻抱猫上床,却几乎一夜无眠。
    江逾白在她的梦中时而是个头顶光环的天使,时而是个嘴角带血的恶魔。
    早晨起来林臻发现自己的嘴唇肿了。
    昨晚被江逾白那么粗暴地啃肿了。
    江逾白还在。
    为了怕她开门溜走,他换了背靠着她大门的姿势坐着,她从猫眼里只能看见他两条长腿交叉伸着。
    林臻睡得头重脚轻,转身回房时诺诺从她怀里跳下来,趴到门缝边喵喵了两声。
    门外的江逾白耳朵何其灵敏,立刻隔着门叫:“Snow,是你吗?我是你Daddy呀。你帮Daddy开开门好吗?”
    诺诺又喵喵叫,爪子用力从门缝里往外伸。
    还真是一场苦情好戏。
    林臻坐在沙发上叫了诺诺两声,它也装没听见,还是挠着门板想见江逾白。
    林臻生气了,怒斥道:“怎么了?他三年前给你喂过进口冻干罐头,你就惦记他了?好了伤疤忘了疼是吗?那你跟他走啊!看他是喂你罐头的时候多,还是把你忘到天涯海角的时候多!”
    诺诺转头看看她,又把脑袋顶到门板上喵喵叫。
    林臻索性回了卧室摔上门。
    (当事人江某:我太难了。让我看看存稿里的我有木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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