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珠村吗?没了,前几年就没了。没出事,就是搬走了。”
    ——“他们靠采珠生活,海里不产珠,当然只能出去谋生路,也不是一下子走光了,陆陆续续走的。”
    这村子很少来外客,闲散的村人热情的、绘声绘色地,向他们讲起那个靠海的五珠村。
    “听说有一年忒邪乎,跟同在海边上的一个村子抢地盘,结果有个男人掉到海里淹死了,他老婆发了颠,半夜抱着男人的骨灰盒划船出海,谁晓得刚到海中心船就翻了,更邪门的还在后头,那一年中秋,老蚌晒月,怕不是邻村来报复,一把火全烧了。”
    “那一年,整个村子一颗珠子都没采着,村里人也觉得晦气,都把希望寄托来年,三月祭海神,搞的比以往都隆重,谁知道啊……”
    那村人连连叹气:“那片海,从此就成了不下蛋的母鸡了。五珠村世代采珠,干不了别的,连着几年没生计,熬不下去啊,这不,开始只走一家两家,后来越走越多,前几年就成了空村了。”
    又说:“不过,也可能是在外头捞到好日子了,人往高处走嘛,那片海不出珠,就成了穷山恶水,守着也没意思。”
    一万三一直听着:“那老族长呢,也走了?”
    村人似乎刚想起来,一拍大腿:“哦,哦,对,忘记说了,那老头有节气啊,就不走,说是祠堂在这,祖宗的魂在这,说什么都不能走。”
    老族长就不走,每当有人劝,他就闭上眼睛,两行老泪顺着沟壑丛生的老脸,滴进下颌灰白的胡子里。
    “咱五珠村,秦始皇统一岭南,置象郡的时候就有了,祖祖辈辈啊,一片海养了全村上千年,不能因为几年不出珠,你们就都走了啊。‘珠徙珠还’,‘珠徙珠还’,我给你们讲过的啊。”
    是讲过,老族长肚子里有墨水,闲暇时就给人讲历史故事,引经据典有根有据。
    “珠徙珠还”的故事,出自《后汉书.循吏列传》,讲的还是合浦的传说,说是前任守宰见财眼开贪得无厌,遣人采珠不知节制,结果老蚌都迁徙走了。后来孟尝任合浦太守,他为官清廉,造福百姓,到任还没满一年,怀珠的老蚌又纷纷回来了。
    其实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只是珍珠固有的消长规律,孟尝给了老蚌可持续发展的休养生息时间,并非什么清官感动上苍的神迹,但在老族长的想法里,不是这样的,,他坚信老蚌都会回来的。
    一万三轻声问:“然后呢?”
    “然后,村里的人就越来越少,有一天,这老头发了魔怔,把祠堂里的祖宗牌位都抱了出来,放进采珠船,划船出海了。他说,看在列祖列宗的份上,这海也不能绝了村子的路。”
    一万三仿佛看到,薄雾依依的清晨,平日领受香火的牌位横七竖八地倒在船舱里,老族长摇着船出海,嘴里念叨着:“列祖列宗在上,列祖列宗在上啊……”
    一万三居然为他感到凄凉,胸中泛起不知名的苦涩况味:“然后呢?”
    “再然后啊……”村人忽然变得神秘兮兮起来,左右看看,像是怕谁听到。
    他伸出手,手背向上,空气中划出平直的一道,然后嗖的一下掉转成手心朝上。
    “翻了,船到水心,翻了,记不记得前头我说,有个女人划船,也翻在海里死了?人家说,水鬼索命呢,还有人传,说是个女人,拽着脚就把老头拖下去了,瘆人的很呢……”
    他哆嗦了一下,先把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
    张叔跟木代聊过之后,也怕她多心,不过这两天看下来,言笑晏晏乖乖巧巧的,倒是还好。
    但是,木代到底适合干什么呢?张叔把自己知道的、听过的那些工作一个个拿来往她身上套,觉得都行,但又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当初木代大学毕业的时候就说过:“我对坐办公室给人打工是没兴趣的,上大学嘛,为了素质啊,基本素质。”
    还以为她说着玩儿的呢,原来不是,霍子红在的时候,张叔也忧心忡忡跟她讨论过这个话题,霍子红比他想得开,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的路都不一样,木代要是暂时还没找着自个的路,就让她玩儿呗,人这辈子,能心无旁骛开开心心只管玩的日子,其实不多。”
    既然是老板娘发话,张叔也就不说什么了,嗯了一声转身离开。
    他没有听到霍子红接下来的话。
    “说不定,以后想回到这样的日子,都回不来了。”
    这天下午,张叔给人面试。
    是真面试,一万三个小兔崽子说走就走,张叔搞不明白那些红红白白的酒水,曹胖胖吆喝的倒是卖力,进了吧台也是熊瞎子一个。
    到这个时候才发现,一万三还真是个技术型人才。
    面前坐着的调酒师是相熟酒吧介绍过来的,硕大黑眼圈,一脸的欲求不满,吊儿郎当,坐没坐相,张叔看了就来火。
    他咳嗽了两声:“你都在哪些酒吧干过啊?做调酒师几年了啊?自我介绍一下,自我介绍。”
    话还没完呢,就听到木代欢快的一声:“大师兄!”
    张叔吓了一跳,先还以为自己面试的是木代的大师兄,直到她蹦蹦跳跳迎出门去,才知道是想岔了。
    张叔好奇地往外看。
    木代的同门师兄?自己也还从没见过呢。
    另一个因为听到“大师兄”三个字而血脉贲张的,是曹严华。
    大师兄哎,传说中总是让小师妹爱慕的死去活来潇洒如风的大师兄哎!
    他脖子伸的长颈鹿一样,目光所及,脸上的笑慢慢僵住,感觉上,笑都凝成了冰,拿锤子一敲,就会哗啦啦往下掉冰碴子。
    这就是木代的……大师兄?
    进来的人大概四十来岁,中年发福,脑袋已经开始谢顶,佝偻着背,穿的也松松垮垮,这形象,真是丢尽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习武之人的脸啊。
    木代欢欢喜喜地挽着那男人的胳膊进来,一通介绍:“这是张叔,这是我们酒吧帮工的,曹严华。师兄,你可以叫他曹胖胖。这是我大师兄,姓郑,郑明山。”
    曹严华还没有从对大师兄的幻灭中恢复过来,有些不知所措,蓦地瞥到郑明山的腿,话不经脑,脱口冒了句:“大师兄……这腿……恢复的挺好啊,呵呵……”
    糟了,怎么能这么说,木代提过,大师兄因为做贼,腿被师父打折了,于学武之人来说,这一定是不能提的禁忌……
    自己这破嘴啊,曹严华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
    郑明山听的云里雾里,低头看自己的腿:有问题吗?
    木代生怕穿帮,推着郑明山落座:“大师兄,你坐。”
    又来吩咐曹严华:“我大师兄喜欢喝白酒,酒吧没有,你去买二两,二锅头就行。要是有下酒的小菜,花生米啊,猪耳朵啊,也带点。”
    白酒、花生米、猪耳朵?在如此精致曼妙小资情调的酒吧里?
    他们这里是酒吧,又不是路边摊!
    曹严华没忍住:“土不土啊小师父,人家都是咖啡鸡尾酒,他在那刺溜一口小酒,又嚼两口花生米,这不搭啊。还有啊……”
    他偷偷指了指郑明山:“兼职包工头吗?工地上直接过来的?”
    木代瞪他。
    “曹胖胖,人不可貌相。我告诉你,我大师兄很厉害的,他是退役特种兵,后来给有钱人做过押款的保镖,一个人单挑过六个路匪呢。”
    曹严华的嘴巴张了张,有点合不拢了。
    “还有,我大师兄开武馆的,桃李满天下,弟子们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你了,还不快去!”
    曹严华一溜烟的去了。
    有事弟子服其劳,更何况是师父的大师兄呢。
    木代先给郑明山倒茶:“大师兄,武馆里不忙吗?怎么有空过来?”
    郑明山比木代先入门,只学了几年,他对轻身功夫兴趣不大,征得师父同意之后转攻其它,南拳北腿来者不拒,练的杂,又有自己的事忙,论到师门功夫的系统正统,还不如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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