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原因很简单,袁州可不想自己递上被姜嫦曦调侃的借口。
酒馆里大家酒酣耳热,面色微红显然都喝的很是高兴,就连平时在外面一向大佬风范的吴总吴云贵都在大家的起哄之下讲了几个冷笑话。
就更别说其他早就熟识的酒客们了,大家都聊的很是开心。
而袁州则时不时在问到他的时候附喝两句,剩下的时间则是认真的翻看着中药书籍。
等到时间十一点半,不用袁州开口,陈维自己就开口说下次再见的话了。
是的,喝酒的酒客中陈维的时间观念是最好的,作为一个酒鬼他能精确的计算着时间喝酒,等到十一点半到,他就会喝下最后一口酒来作为结束。
“来来来,明天咱们接着喝。”陈维放下杯子,一脸满足的说道。
“时间到了是吧?行明天再喝。”吴云贵满脸高兴的说道。
“明天见。”姜嫦曦脸色如常的点头道。
接着几人开始和袁州道别,然后一一走出袁州小店。
袁州和往常一样送人到门口,然后看着人走远。
而此时的桃溪路上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摆摊的小贩们也陆陆续续的收摊离开。
等看到走在最后的姜嫦曦坐上平时的那辆出租车,袁州才关上大门回了自己店内。
关好店门的时候,面汤就自觉的趴到了小店的正门口,双眼微眯的假寐看门。
收拾完酒客们用过的杯碟,袁州就直接回了自己房间准备洗漱去了。
洗漱完毕的袁州穿着短袖的棉质中衣走出洗漱间,头发带着湿气,脖子间搭着一条毛巾,脚上一双夹拖,脊背也没那么笔直的。
这样造型的袁州也就只有他自己的时候才能如此轻松。
“唔,看看镜子。”袁州径直走到房间里的全身穿衣镜前。
镜子里的青年看起来很是精神,但因为表情严肃的原因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像是三十岁的样子。
但现在看起来脸色微微柔和,头发黑亮又短促促的立在头上,手臂肌肉结实,因为天天跑步的原因全身肌肉线条明显,但皮肤却不黑,是标准的黄种人肤色。
“哗”袁州撩起下摆,露出六块肌理分明的腹肌,看起来很是有型。
看着自己的腹肌,袁州满意的点点头。
“虽然没有八块,但这六块我还是保持的很好的。”袁州小声道。
“听网上说,妹纸都喜欢有腹肌的男人,那我要不要拍一个腹肌照。”袁州突发奇想道。
“不知道,看了会不会高兴。”袁州心道。
袁州的性格是个实干派,说干就干,他直接拿起手机,一手撩起衣摆,一手拿着手机冲着镜子就对自己的腹肌来了一张照片。
拍完后,袁州放下手,拿起手机查看起了里面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没露脸,就只有腹部的六块腹肌出镜,还有白色的中衣下摆,整个看起来还不错。
“如果我直接发给殷雅是不是太明显了,不好。”袁州严肃的思考着。
好一会,袁州想到了朋友圈这个东西。
“我要怎么不着痕迹的发出这张照片。”袁州心里激烈的思考着,面上却平静无波。
“直接发给殷雅然后说手滑点错了。”袁州暗道。
“算了,发朋友圈然后说手滑点错了?”袁州否决的发给殷雅的做法,再次想到。
最后袁州拿着手机里的这张腹肌照片思考了一个小时,连晚上规定的半小时看书都没完成,直到时间不早了,这才躺下睡觉。
当然身为强迫症重度患者的袁州还是没想好万无一失的方法,那张腹肌照自然也没发出去。
临睡前袁州心里喃喃自语道:“最近的玉米正是好吃的时候,也不知道她来不来。”
虽然昨晚因为照片的事情袁州睡的晚了些,但早起的时间还是和往常一样。
袁州跑完步回来洗漱,然后换了身汉服下楼开始准备早餐的食材。
今天袁州要做的是玉米粑粑也叫包谷粑粑,这个小吃是属于全套川菜里的,这还是第一次做来售卖。
毕竟这个时节的玉米才是最好吃的,当然系统提供的玉米一向是极品。
这个玉米粑粑用料极为少,就连水都不需要,或者说原材料就只需要玉米和包裹玉米的叶子。
袁州打开标记着玉米两字的柜子,里面出现了一整排的玉米棒子。
这个玉米棒子各个大小粗细一致,上头带着深色的玉米须,一缕一缕的垂落下来。
玉米粒长的饱满,那玉米叶子包裹不完全,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
时至九月初,这个时间的玉米刚刚长熟,灌浆饱满,但水分极多不宜收获,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真正的开始采摘。
但这个时间却是吃嫩玉米的好时机,也是做玉米粑粑的好时间。
而系统提供的就正是新鲜的玉米,外层的玉米叶子翠绿,剥开到了里层时颜色就淡了下来。
慢慢的变成了玉白的颜色,并且叶子也软透了起来。
袁州留下靠近玉米的前三层,剩下的叶子全部扔掉。
不一会,袁州的琉璃台上就堆了一小堆的玉米叶子,还是剥好的玉米棒子。
没剥开的时候看到露出玉米叶子的玉米是金黄色的,但剥开后发现这玉米并不是完全金黄的。
因为幼嫩的关系那金黄只有玉米粒上面的一层,紧接着就是黄色,然后淡黄色,到了玉米粒的根部却是漂亮的玉白色。
但每一颗玉米粒都饱满而泛着漂亮的光泽。
玉米用来直接煮一煮都会很甜软而糯,并且因为嫩的关系还会带着清甜的汁水。
只是这样的玉米也有缺点那就是不好脱粒,不过这点小麻烦对于袁州来说却算什么。
“啪”袁州直接掰断玉米,断开的玉米露出一个平整的断口,袁州从这个断口起,用适中的力度轻松的剥下玉米粒。
在袁州剥玉米粒的时候,提前清洗的石碾已经在沥干水,就等玉米粒加入了。
……
第一千两百五十四章 玉米馍馍
掰开的玉米能更加清楚的看到玉米的样子。
该说不愧是系统提供的玉米,每一粒玉米大小基本相同,并且都饱满异常。
“嚓嚓嚓”玉米粒脱离玉米棒子,发出轻微的声音。
袁州手掌干燥,每次搓下的都是一整排的玉米,但是在落到竹篾里的时候又自动分开成了一粒粒的散落在青绿的竹篾里。
其实玉米的栽培历史大约有470多年。现在的播种面积已经达到3亿亩左右,它是仅次于稻、麦的播种量,在粮食作物中位列第三位。
因为种植多,也因此有了许多的吃法,而袁州做的就是西南这一带很流行,但又极为简单的吃法。
越简单越不好做,比如这玉米粑粑那是不加一滴水,不加一点面粉的,这样的情况下不光对于玉米的选择有要求,就连玉米磨磨的粗细都有要求。
若是玉米粒磨的过粗,吃的时候就会刺喉咙,口感很不好。
但是过细却会没粘性,蒸后不能成型,口感只烂而不软。
甚至袁州做的玉米粑粑糖都不加,这样就更需要磨的粗细均匀,这样才能让玉米粒里面的糖分充分破开,吃的时候才有清甜的感觉。
是以,袁州在磨玉米的时候并不是全部剥下玉米粒再磨的,而且剥完够第一次磨磨的玉米就开始动手转动石磨。
“啪啪啪”随着石磨的转动,玉米粒被石磨碾破的声音不断响起。
袁州一手转动石磨,一手捏着玉米棒子,用拇指轻轻一划就剥下一整排的玉米粒。
现在袁州虽然是一手转石磨一手剥玉米,但速度却没有慢下来。
“哗啦哗啦”被粗略碾碎的玉米粒慢慢的流进石磨下方的瓷盆里。
白色的瓷盆,淡黄色的玉米粒带着浆质感。
另一边袁州这次剥下的玉米粒就没有放在竹篾里,而是直接剥进石磨里,随着转动被碾碎。
袁州小店里袁州认真的做着早餐,门外随着时间的过去,天色越来越亮,排队的人也多了起来。
而周佳和程璎早就到了,都开始和排队委员会的人一起维持队伍了。
早餐只有一百份,是以早晨的队伍人是最少的。
并且早晨的人也是最杂的,因为袁州的早餐算是最便宜的。
倒不是说价格比其他菜便宜,要说便宜袁州那一块钱的银耳可一直没撤。
早餐便宜是因为早餐只有一样早点,并且限量每人只能点一次。
而午餐和晚餐不同,虽然相同的菜品也只能点一次,但自从萌萌发现可以点不同的菜品来吃饱后,来店里的食客很少能忍住只点一份菜的。
没办法袁州的手艺太好,做的食物太诱人了,没人能抵挡。
但是早餐就不同了,只有一样,就是想破财都没办法。
这就让那些想省钱和少吃减肥的人有了更好的选择。
根据网友总结的,早起来袁州小店吃早餐是最划算并且最减肥和健康的。
早餐队伍中除了前面十四个是老食客外,后面排队的人几乎天天都有所不同。
这不,今天就有个非常生面孔的女孩子。
周佳一眼就注意到她了,哪怕她排的位置并不靠前,因为她实在很显眼。
倒不是因为长相,她长相清秀,但身高看起来得有一米八。
因为凌宏没来的原因,她在队伍里是最高的。
顺便一说,乌海和袁州差不多高,都是一米七五的样子,而凌宏身高是超过一米八的。
妹子很清瘦,背着一个双肩包,双眼看着关着的袁州小店大门,脸上流露出好奇。
因为提前上锅蒸的原因,店里自己散出一丝丝的香味,所以看向店门口的人不算少。
比如乌海已经再次趴到了门上。
看乌海的样子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站在第二个的周希看到乌海的样子突然扬声开口:“我现在有个对联,不知道谁能对上。”
酒馆里大家酒酣耳热,面色微红显然都喝的很是高兴,就连平时在外面一向大佬风范的吴总吴云贵都在大家的起哄之下讲了几个冷笑话。
就更别说其他早就熟识的酒客们了,大家都聊的很是开心。
而袁州则时不时在问到他的时候附喝两句,剩下的时间则是认真的翻看着中药书籍。
等到时间十一点半,不用袁州开口,陈维自己就开口说下次再见的话了。
是的,喝酒的酒客中陈维的时间观念是最好的,作为一个酒鬼他能精确的计算着时间喝酒,等到十一点半到,他就会喝下最后一口酒来作为结束。
“来来来,明天咱们接着喝。”陈维放下杯子,一脸满足的说道。
“时间到了是吧?行明天再喝。”吴云贵满脸高兴的说道。
“明天见。”姜嫦曦脸色如常的点头道。
接着几人开始和袁州道别,然后一一走出袁州小店。
袁州和往常一样送人到门口,然后看着人走远。
而此时的桃溪路上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摆摊的小贩们也陆陆续续的收摊离开。
等看到走在最后的姜嫦曦坐上平时的那辆出租车,袁州才关上大门回了自己店内。
关好店门的时候,面汤就自觉的趴到了小店的正门口,双眼微眯的假寐看门。
收拾完酒客们用过的杯碟,袁州就直接回了自己房间准备洗漱去了。
洗漱完毕的袁州穿着短袖的棉质中衣走出洗漱间,头发带着湿气,脖子间搭着一条毛巾,脚上一双夹拖,脊背也没那么笔直的。
这样造型的袁州也就只有他自己的时候才能如此轻松。
“唔,看看镜子。”袁州径直走到房间里的全身穿衣镜前。
镜子里的青年看起来很是精神,但因为表情严肃的原因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像是三十岁的样子。
但现在看起来脸色微微柔和,头发黑亮又短促促的立在头上,手臂肌肉结实,因为天天跑步的原因全身肌肉线条明显,但皮肤却不黑,是标准的黄种人肤色。
“哗”袁州撩起下摆,露出六块肌理分明的腹肌,看起来很是有型。
看着自己的腹肌,袁州满意的点点头。
“虽然没有八块,但这六块我还是保持的很好的。”袁州小声道。
“听网上说,妹纸都喜欢有腹肌的男人,那我要不要拍一个腹肌照。”袁州突发奇想道。
“不知道,看了会不会高兴。”袁州心道。
袁州的性格是个实干派,说干就干,他直接拿起手机,一手撩起衣摆,一手拿着手机冲着镜子就对自己的腹肌来了一张照片。
拍完后,袁州放下手,拿起手机查看起了里面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没露脸,就只有腹部的六块腹肌出镜,还有白色的中衣下摆,整个看起来还不错。
“如果我直接发给殷雅是不是太明显了,不好。”袁州严肃的思考着。
好一会,袁州想到了朋友圈这个东西。
“我要怎么不着痕迹的发出这张照片。”袁州心里激烈的思考着,面上却平静无波。
“直接发给殷雅然后说手滑点错了。”袁州暗道。
“算了,发朋友圈然后说手滑点错了?”袁州否决的发给殷雅的做法,再次想到。
最后袁州拿着手机里的这张腹肌照片思考了一个小时,连晚上规定的半小时看书都没完成,直到时间不早了,这才躺下睡觉。
当然身为强迫症重度患者的袁州还是没想好万无一失的方法,那张腹肌照自然也没发出去。
临睡前袁州心里喃喃自语道:“最近的玉米正是好吃的时候,也不知道她来不来。”
虽然昨晚因为照片的事情袁州睡的晚了些,但早起的时间还是和往常一样。
袁州跑完步回来洗漱,然后换了身汉服下楼开始准备早餐的食材。
今天袁州要做的是玉米粑粑也叫包谷粑粑,这个小吃是属于全套川菜里的,这还是第一次做来售卖。
毕竟这个时节的玉米才是最好吃的,当然系统提供的玉米一向是极品。
这个玉米粑粑用料极为少,就连水都不需要,或者说原材料就只需要玉米和包裹玉米的叶子。
袁州打开标记着玉米两字的柜子,里面出现了一整排的玉米棒子。
这个玉米棒子各个大小粗细一致,上头带着深色的玉米须,一缕一缕的垂落下来。
玉米粒长的饱满,那玉米叶子包裹不完全,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
时至九月初,这个时间的玉米刚刚长熟,灌浆饱满,但水分极多不宜收获,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真正的开始采摘。
但这个时间却是吃嫩玉米的好时机,也是做玉米粑粑的好时间。
而系统提供的就正是新鲜的玉米,外层的玉米叶子翠绿,剥开到了里层时颜色就淡了下来。
慢慢的变成了玉白的颜色,并且叶子也软透了起来。
袁州留下靠近玉米的前三层,剩下的叶子全部扔掉。
不一会,袁州的琉璃台上就堆了一小堆的玉米叶子,还是剥好的玉米棒子。
没剥开的时候看到露出玉米叶子的玉米是金黄色的,但剥开后发现这玉米并不是完全金黄的。
因为幼嫩的关系那金黄只有玉米粒上面的一层,紧接着就是黄色,然后淡黄色,到了玉米粒的根部却是漂亮的玉白色。
但每一颗玉米粒都饱满而泛着漂亮的光泽。
玉米用来直接煮一煮都会很甜软而糯,并且因为嫩的关系还会带着清甜的汁水。
只是这样的玉米也有缺点那就是不好脱粒,不过这点小麻烦对于袁州来说却算什么。
“啪”袁州直接掰断玉米,断开的玉米露出一个平整的断口,袁州从这个断口起,用适中的力度轻松的剥下玉米粒。
在袁州剥玉米粒的时候,提前清洗的石碾已经在沥干水,就等玉米粒加入了。
……
第一千两百五十四章 玉米馍馍
掰开的玉米能更加清楚的看到玉米的样子。
该说不愧是系统提供的玉米,每一粒玉米大小基本相同,并且都饱满异常。
“嚓嚓嚓”玉米粒脱离玉米棒子,发出轻微的声音。
袁州手掌干燥,每次搓下的都是一整排的玉米,但是在落到竹篾里的时候又自动分开成了一粒粒的散落在青绿的竹篾里。
其实玉米的栽培历史大约有470多年。现在的播种面积已经达到3亿亩左右,它是仅次于稻、麦的播种量,在粮食作物中位列第三位。
因为种植多,也因此有了许多的吃法,而袁州做的就是西南这一带很流行,但又极为简单的吃法。
越简单越不好做,比如这玉米粑粑那是不加一滴水,不加一点面粉的,这样的情况下不光对于玉米的选择有要求,就连玉米磨磨的粗细都有要求。
若是玉米粒磨的过粗,吃的时候就会刺喉咙,口感很不好。
但是过细却会没粘性,蒸后不能成型,口感只烂而不软。
甚至袁州做的玉米粑粑糖都不加,这样就更需要磨的粗细均匀,这样才能让玉米粒里面的糖分充分破开,吃的时候才有清甜的感觉。
是以,袁州在磨玉米的时候并不是全部剥下玉米粒再磨的,而且剥完够第一次磨磨的玉米就开始动手转动石磨。
“啪啪啪”随着石磨的转动,玉米粒被石磨碾破的声音不断响起。
袁州一手转动石磨,一手捏着玉米棒子,用拇指轻轻一划就剥下一整排的玉米粒。
现在袁州虽然是一手转石磨一手剥玉米,但速度却没有慢下来。
“哗啦哗啦”被粗略碾碎的玉米粒慢慢的流进石磨下方的瓷盆里。
白色的瓷盆,淡黄色的玉米粒带着浆质感。
另一边袁州这次剥下的玉米粒就没有放在竹篾里,而是直接剥进石磨里,随着转动被碾碎。
袁州小店里袁州认真的做着早餐,门外随着时间的过去,天色越来越亮,排队的人也多了起来。
而周佳和程璎早就到了,都开始和排队委员会的人一起维持队伍了。
早餐只有一百份,是以早晨的队伍人是最少的。
并且早晨的人也是最杂的,因为袁州的早餐算是最便宜的。
倒不是说价格比其他菜便宜,要说便宜袁州那一块钱的银耳可一直没撤。
早餐便宜是因为早餐只有一样早点,并且限量每人只能点一次。
而午餐和晚餐不同,虽然相同的菜品也只能点一次,但自从萌萌发现可以点不同的菜品来吃饱后,来店里的食客很少能忍住只点一份菜的。
没办法袁州的手艺太好,做的食物太诱人了,没人能抵挡。
但是早餐就不同了,只有一样,就是想破财都没办法。
这就让那些想省钱和少吃减肥的人有了更好的选择。
根据网友总结的,早起来袁州小店吃早餐是最划算并且最减肥和健康的。
早餐队伍中除了前面十四个是老食客外,后面排队的人几乎天天都有所不同。
这不,今天就有个非常生面孔的女孩子。
周佳一眼就注意到她了,哪怕她排的位置并不靠前,因为她实在很显眼。
倒不是因为长相,她长相清秀,但身高看起来得有一米八。
因为凌宏没来的原因,她在队伍里是最高的。
顺便一说,乌海和袁州差不多高,都是一米七五的样子,而凌宏身高是超过一米八的。
妹子很清瘦,背着一个双肩包,双眼看着关着的袁州小店大门,脸上流露出好奇。
因为提前上锅蒸的原因,店里自己散出一丝丝的香味,所以看向店门口的人不算少。
比如乌海已经再次趴到了门上。
看乌海的样子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站在第二个的周希看到乌海的样子突然扬声开口:“我现在有个对联,不知道谁能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