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翊没有搭理他,反而把店门一锁,橱窗一关,今天不营业了。
    她也没想到他真能找上门了,他是来找她算账的么?但看他的神情并不像。
    当初她逃离的时候,把他送的那条装有定位的项链,系到了一条疯狗身上。
    钟妄大伤初愈,就听闻在隔壁省有她的踪迹,满地图的跑,还专门往臭水沟跑。他察觉古怪,连忙赶过去,经过手下的搜寻,找到的居然是他妈一条狗!把他气笑了,命令手下倾巢寻她。
    他的势力覆盖范围太广了,曲翊好多次都跟他手下擦肩而过。在S国,他要查到一个人并不是难事。所以她就满世界的跑,结果不止他手下,居然还有其他国家的人也在找她。
    她感觉自己像个香包子,钟妄的人像是狗一样,寻着味都能找来。
    钟家要查杀一个人,真的不难。曲翊就一个人,与之抗衡难以登天。她只能不在陆地落脚,跑了半个地球,才找到了这个小岛。
    曲翊翻出了她的压箱底武器,倘若钟妄真的是来取她命的,她也能提前准备。
    这一等,等到午夜,都还没有人来围攻这件小屋子。
    她不敢放松警惕,从后门中观察,并没有人包围这儿。
    四伏并无杀气。
    她都开始怀疑白天看到钟妄是她的一个错觉。
    曲翊打开窗,见他斜倚在店外的一棵椰树底下,抽着烟,惨白的月光下,烟火明灭,他吐出一口烟雾,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沧桑颓靡。
    他弹了弹烟灰,看着她,忍住想把她拥入怀的冲动:“舍得出来了?”
    “嘭!”
    窗户被重重地合上。
    清晨,她打开门,发现他人不在外面守着了。
    隔壁的大妈见她:“闺女呀,昨天在外面守了你一天的人是谁呀?是不是你对象呀,他是不是做错啥事儿了呀,不给他进家门呀。要我说,就该治治他,不要轻易原谅他的咯!”
    “看看,这满地的烟头哦,他还是个大烟枪的嘞,要不得要不得。老是抽烟容易短命的嘞,还是找个朴实一点的男孩子好嘞。”
    曲翊听她的唠叨,没有说话,淡淡一笑,也没去反驳。
    虽是11月的天,但小岛的天气像是被定格在了夏天。街道上都是穿着热衣的女人,和穿着背心花裤衩的男人。曲翊等日头小点了,才出门。
    她察觉到钟妄紧跟着她,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她一个闪身,消失在人群。
    钟妄皱着眉,跟上去,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
    另一边街道传来一阵嘈杂声,他一走近,见人们围成一圈,叽叽喳喳地讨论。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这闺女看着还这么年轻。”
    “是呀,这血就这么多。”
    “闺女!躺着!你别动!等医护人员来!”
    原来是一女子被车撞到了,钟妄瞟了一眼,那女子身下的血逶迤,漫到人群脚底。
    她挣扎着,从血泊中坐起,长发被血凝聚成一缕一缕,遮住她面容。
    但是看那身影!
    与记忆中的她重迭了起来,那日她被他开车带倒在地时,她也是如此,撑着身体站起来。
    一阵热风吹过,经过他身旁像是带走了他身上的温度,只剩冬月飞霜。
    他心脏密密麻麻的疼,大脑一时空白。
    等反应过来,大步拨开人群。用尽全身力气,以最轻柔的动作,抱住那女子:“曲翊!不要有事!”
    她又落到他怀里,她没有重量的身体,在他怀里,血液又在流失,沾染了他的衣裤。
    但他不敢放手,他怕又听到她停止呼吸的噩耗。
    这里医疗设施这么差,怎么救她!?他命令暗处的陈意联系飞机,他要带她回去。
    他抱她起身,视线黑了一下,高大的身子趔趄了一步稳住身形,他找了她快一年,这期间,夙夜不能寐,终日不得闲。本就作息不规律,患上胃病,昨日又整日未进食,今天守着她,滴水未进,身体一直承受着负荷。
    他找到她是有多欣喜若狂,如今就有多心如死灰。
    人群中又发出一阵轰响,一个男子冲出来,抬手给钟妄一拳,被他侧头躲过。那男子跟岛上的男子一样长得黝黑壮实,他气急:“你究竟是谁!放下我老婆!”
    钟妄眼神凛冽,杀意浮现,他肤白俊美,在一群糙汉子眼中这就是小白脸,但他通身矜贵森冷的气质,又让一群一群大汉感到害怕。
    她居然背着他有老公了?他压下心头冒上来的苦涩与偏执。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她已经失去意识了,但依旧血流不止,她会比常人有更重的痛楚,她现在该有多疼。
    一想到这他的心就像被人紧紧捏住,故意都变得困难。他现在只想要她活过来,其他的事,以后再算。
    “滚远点!”久居上位的威严,让人不自觉想要臣服,脑袋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为他挪出了一条道。
    道的那边,曲翊正叼着个冰棍,兴致勃勃地看着好戏。
    钟妄一怔,看看她又看看怀里的人,她们都穿着岛上的特色热衣短裤,就是花色上有细微的区别,都蓄着长发,身形也像。
    这一年多,钟妄不知道认错了多少个“曲翊”。今天这个身形并不是很像她,但骨子里的那份坚韧如出一辙,让他误以为…
    钟妄见她走了,想把怀里的人扔了,想了一下又退回去,一脸厌恶地把人放回刚刚那个男人手中,然后就追出去。
    曲翊走到城西海岸,那里有一处礁崖,是看日落霞光的绝佳圣地。小岛的本地人对这些风景并不稀奇,所以周围的人很少,倒是曲翊常来。
    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了,她想再看看这景致。
    钟妄跟在她身后,身上沾满血渍,周身充斥着血腥味。他开始以为是曲翊的,觉得没什么,但现在浑身不舒服。
    见她要走,他伸手拉她,被她轻巧躲开,她看他像看一个陌路人。
    作者有话说:对不起大家,这个小菜鸡作者有罪。因为计划着五一出去玩,然后满脑子都想着去玩的事儿,想着能安安心心的玩,就想把这本文草草完结了。然后这几天就把这事儿往身后一丢,好几天不上来看了。一上来,就看到有小可爱的评论,是真的看得很用心的那种。我就觉得我太不负责任了。开始我放话,想着有一个人看,我写完也就完事儿了。但是有小可爱这么用心的看文,我又没能让大家开心,我心头也不好受。因为我就整了个比较开放式的结局,这个结局并不完美。现在我也觉得自己心头堵得慌。跟我文没有写完的时候那种心情一样的,就时时刻刻记挂着这件事儿。心态发生了一些改变,之前是想写完,现在我想把它完成的好一点(由于文笔有限,可能最后还是没办法达到大家满意的效果,希望勿怪)。即使,我一开始给自己定的字数是7、8w,现在已经快14w了。(小声逼逼,我开始的大纲只有几十个字,真的是打算只写写肉过过瘾,后来添添补补得有大几千字的大纲了。)为了能让我五一玩的尽兴一点,我就觉得我该来把它完成好,对它负责。我是个朝九晚五,偶尔加班到晚九的社畜。写文都在半夜,我也争取每天都不断更,因为老觉得断更我心里有点负罪感(我也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儿)。只有真的有急事,我才会断更,之后会补。明明写这本都没有全勤拿,我依旧保持着日更不断。真的,天生是个社畜命。不叭叭了,我码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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