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海一般的酒量,不到一天,郗良成为莱利酒吧的名人。
    这一天只围着酒吧转的波顿心情复杂,他眼睁睁看着郗良一瓶接一瓶地喝,从度数不高的葡萄酒喝到伏特加,面不改色喝到所有服务员都记得她。在此之前,安格斯没提过郗良的惊人天赋,波顿感到措手不及。
    傍晚,几乎在酒吧扎根的郗良付清账单,在所有服务员的热情欢送下,终于走出酒吧,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在黑魆魆的森林中孤单地走回自己的房子。
    波顿一直跟到郗良回家才折返,回到新住处,其他人早已离开,比尔正一边工作,一边盯着监视器里的郗良。
    比尔问道:“她今天去哪了?我还以为她走丢,你也把她跟丢了。”
    波顿几乎要打冷颤,道:“你绝对不相信。她一整天都在酒吧里,把每一种酒都喝了一遍,或许不止,但她没醉,一丝醉意都没有。离开酒吧之后她就原路返回,连迷路都不会,好像她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很多次了。简直难以置信。”
    “真的?只去酒吧?我还以为她会去一趟警局。”
    波顿沉默了一下,“说来倒奇怪,她完全没有要报警,也不像……被强奸过的样子。她就像什么都不懂,自己遭遇了什么也不懂,所以不当一回事,只有这种可能。我听她和酒吧的人说明天见。如果明天她出门,你跟着去,你绝对会和我一样震惊。”
    比尔说不出话,波顿不禁担忧道:“她大受欢迎,酒吧里的每一个服务员都喜欢她,有人还喜欢问这问那。我们不知道她还有多少钱够她这样去喝酒,但如果她能一直这么去酒吧喝,也许安格斯还没回来,她的遭遇就会被那些人问出来。你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我的天。”比尔当即道,“她什么都不懂,一定不能让她只去一个地方认识一群人,万一聊成朋友,就会东窗事发,我们要想办法让她出不了门。”
    “除非我们在附近也开一家酒吧。”
    “好主意,或是把现有那家买下来。”
    “只是为了一个女人,安格斯应该不会同意,没有任何价值。”
    “但他都把我们调在这里了,甚至还有一个去帕克律师事务所工作。”
    次日,郗良没有出门,吃完田螺姑娘准备的丰盛早餐,烧了热水给自己泡脚,在客厅里看书,发呆,等到中午,该是吃午膳的时候,她想看看田螺姑娘。
    波顿和比尔盯着监视器,他们在郗良家外面和一楼安装了没有死角的摄像头,郗良一直在客厅里,所以他们一直能看见她。
    “她一直在这里我们怎么给她送吃的?”
    波顿沉思片刻,道:“还是给她送去吧,说是安格斯送的,她肚子饿了肯定会吃。”
    他们让手下一个圆脸,有随和气质的男子爱德华去送食物,他带着温和可人的笑脸去敲响郗良没有关上的门板。
    “你好,这是安格斯让我拿来给你的。”
    看见一个陌生男人,郗良失望透顶,听见安格斯的名字也没那么意外,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话也没有说。
    “我可以进去帮你摆到桌上?”
    “安格斯在哪里?”
    “他远在欧洲,但他交代我给你准备食物。”
    “……不用钱?”
    “是,不用钱。”
    “安格斯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呃……”爱德华的笑僵在温和的脸上,“也许是因为他爱你?”
    郗良蹙眉咬一下红唇,双手绞着,好一会儿后怯懦又凶恶道:“把食物留下,滚。”
    爱——安格斯那种骗子谈什么爱。
    郗良忍不住边吃边哭,在这一刻,她多么想念佐铭谦,她爱他爱得都快疯了,可如今她独自一人在这里,看不见佐铭谦,连佐铭谦在哪里都不知道。
    “铭谦哥哥……”
    监视器前,比尔诧异,“她为什么哭了?她刚刚说了什么?什么……”
    “她说的应该是汉语。”正巧他们二人都听不懂汉语。
    “你觉得有必要让安格斯知道吗?万一他让我们学汉语只为听得懂她的自言自语怎么办?那些字都不是地球人该写的。”
    郗良吃完哭完,倒在沙发上睡觉,这一天干脆没有出门,晚餐依旧是圆脸男子爱德华给她送过来,她也懒得和他多说一句,只叫他放下食物然后滚。
    疲累的腿脚休息一日,郗良再出门时心里有个目标,她要找个代步工具,就像车子。
    和前一天一样的时间到莱利酒吧时,郗良看见酒吧附近有一辆自行车,没过多久一个卷发女孩从面包店跑过来,将自行车骑走,风吹起她的卷发,离去的背影逍遥自在。
    郗良跑进酒吧,吧台前仍是那个男人,酒吧的老板史密斯。
    史密斯惊喜地和她打招呼,郗良指着门外道:“自行车,哪里买?”
    这一天轮到比尔跟着郗良,在他以为郗良走进酒吧就不会出来时,郗良出来了,手上拿着一张纸,懵懵懂懂地寻找方向。他一路跟着她,直到她在一家自行车店外停下来,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比尔几乎感受到绝望。
    这个聪明的姑娘,她嫌住得偏远,走路累,立刻就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且行动力惊人。
    很快,郗良开开心心地牵着一辆红色自行车离开,比尔不禁捂住胸口,想起安格斯的话,“她是傻子,危险的傻子,但也很单纯,她不会走出她的房子,所以你们只要随意照看她就好,确保她不会饿死。”
    比尔想不通安格斯哪里来的自信觉得郗良不会走出她的房子。
    比尔不知道郗良下一步会干什么,他只能希望她的钱赶紧花完,到那个时候她应该会乖乖待在家里,等他们给她送食物。
    郗良不会骑车,只是牵着,也觉快乐。
    回到莱利酒吧,郗良买了两瓶酒,匆匆牵着自己的新车回家。一直走到经过比尔的住处,再往前一直走就是她的房子,偏僻的路上只有她一个人,她开始回想自己见过的骑车的人,试着跨上车座,坐在车上用修长的腿推动轮子翻滚。
    比尔没有跟着她,进屋叫上正忙碌的波顿,盯着监视器里郗良的家外面,等着郗良。
    波顿不解道:“她这么快就回家了?”
    比尔叹息道:“她买了一辆自行车,现在自己在忙着学骑车。知道吗?她的个子足够高,腿足够长,坐在车上只要将腿伸下来就能稳稳站在地上,根本不会摔伤,所以她会很快学会骑车。我发誓等她明天出门就是一骑绝尘。”
    “她给自己买了自行车?”
    “没错。安格斯居然说她是傻子,她除了不会去报警以外我实在看不出来她哪里傻了。”
    约莫过了半小时,他们在监视器上看见郗良,骑着自行车的郗良,像个老手一样在门口刹住,满面春风,看起来十分得心应手。
    “天,她学会了……”比尔已不知还能怎么跟踪她,开车太夸张,学她骑自行车也容易暴露。
    波顿抿着唇,一脸凝重,一样都知道事情变得棘手。
    灵光乍现,比尔道:“我们得给她的自行车上定位器,任她到处去,等她停下我们再去确保她的安危。这样也不用傻乎乎跟在她后头,万一被人察觉也不好。”
    两人就此决定,依然是等到夜里,郗良入睡,他们悄悄对她的自行车下手,安装了定位器。
    逐渐学会买东西的郗良很享受这个过程,她会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买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装满车头的篮子,再欢欢喜喜去莱利酒吧喝酒。
    比尔会在酒吧等着郗良,一天傍晚,郗良抱着一个纸袋走进来,手上拿着一把插在鞘里的长匕首把玩,旋转匕首的手法灵活利落,将他吓一跳。
    服务员问她,“你拿着什么,西莉?”
    当郗良傻乎乎说出自己的汉名时,一群听不懂汉语的人将其听成西莉斯特,于是酒吧里几个爱慕郗良的男人都争相叫她西莉,其他人叫她西莉斯特。
    “刀。”郗良坦荡道,“它很漂亮。”
    那是一把刀柄和刀鞘都有枫叶浮雕的匕首,郗良拿着它眉飞色舞告诉别人,“这是枫叶,它本该是红色的。”
    郗良的自行车也是红色,比尔不难明白她喜欢的颜色是红色。
    点了酒,郗良在比尔隔壁的卡座坐下,隔着两张空卡座,两人都能看见对方的脸。比尔拿着酒杯在眼前遮遮掩掩,目光凝聚在郗良脸上,她的皮肤仍是初见时那样雪白,没有白人少女会有的雀斑,没有被晒伤的绯红,光滑洁净,如珍珠的光辉,如白玉的皎洁。
    对于郗良的美貌,比尔从不质疑,对于她的聪明,比尔也不怀疑。他和波顿都是如此,并确信有如此美貌和智慧的郗良的人生远不该像如今这般看不见半点希望。
    这时,一个老男人出现在两人之间,比尔听见他问郗良,“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郗良握紧了匕首,指着比尔的卡座,“那里有位置。”
    老男人笑笑道:“事实上,我想和你聊聊,我觉得你很像一个明星。”
    比尔心中警声大作,暗道不好,郗良果然遇上星探了吗?她要走上星光璀璨的电影明星之路了吗?这里离好莱坞百老汇明明那么远。
    “聊什么?我像什么?”
    见郗良有兴趣,老男人不客气在她对面坐下,道:“一个舞蹈演员,芭蕾巨星,她是东方来的,她叫阴原晖,你听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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