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爱德华和艾伦吃到了一道十分特别的食物——脆皮烧鸡。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唐飞柳握着爱德华的手,轻声说,“不过你怎么会把退路留在新大陆?我以为你会一辈子窝在约克。”
要是认真来说,爱德华都算是个半宅男了,整天都在自家区域逛来逛去,也不喜欢交际和舞会,简直是朵小奇葩,唐飞柳还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出远门。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腰疼,正常更新到明天,然后我要收拾行李回老家过年,之间开始随缘更新。
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77章 思乡
爱德华沉默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新大陆够远。”
“什么意思?”唐飞柳茫然地问。
“最近陛下和圣殿矛盾激化了,圣殿如果想削去陛下的助力,我是最为明显的。”爱德华这么说着,瞬间就让唐飞柳担心起来,他赶紧问:“那你会有危险吗?”
爱德华眼神一愣,突然笑了,他看着唐飞柳说:“我是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且,对我来说,这块土地,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他站在海边极目而望,眼底是对远方的向往,他没有骗人,唐飞柳看的清清楚楚,也非常容易明白爱德华的意思——这块被宗教统治的大陆,或许有温柔向善的好人,但是能混到最高处的人,大多都酷厉无比。
那些每年被烧死的同类,那些被活活绞死的跨时代天才,那无数个如艾伦那般别无选择的人和那些无数个枉死的查理曼们……圣殿或许带给了大多数人信仰和安心,却也带来了更多愚昧和蛮横。
人类蹒跚走在时代的浪潮之中,总是这样的,那些走在最前面的人想进步,想把好的东西带给全人类,但是往往这个时候,愚昧者们却不遗余力地阻碍甚至杀死这些人,只是因为越多的人愚昧相信他们,就能源源不断给他们虔诚供给食物和财富。
就像是养着猪牛的人,不希望它们得到解开缰绳、逃离栅栏的智慧一样。
唐飞柳对此十分明白,大约心里揣测一下,就能明白未来一段时间之后,可能这块大陆就不会平静了,这是世俗和圣殿必有的一战,历史的轨迹能证明,只有挣脱这愚蠢的束缚,人类才能在短短的几百年之内,创造出可怕的文明来。
现代医疗和工业革命都将在圣殿坍塌之后发展,就如同当年的欧洲一般。
“……我也一样。”唐飞柳弄清楚之后,不再纠结这件事情,他笑着说,“反正不管去哪里都好,只要我们在一起……啊,还有我哥哥、还有查理曼医生、莉莉她也会愿意跟我们走吧……”
说着说着,人越说越多,爱德华忍不住微笑起来,说:“纳特应当还是安全的,黑天鹅也是……我们不一样,所以……”
因为他们留下来会成为攻讦的借口,毕竟他们相爱还想相守、无法生育孩子,在大众看起来,这是十分违背常态的事情,爱德华当了半辈子约瑟芬陛下手中的刀,如果他独身一人,他是不介意再为约瑟芬陛下继续做事。
可是……现在他不愿意了,他不想因为他的缘故,让最爱的人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所以爱德华根本不想趟这趟浑水,原本他一直屯兵的缘故就是隐约猜到了陛下的打算,这会儿艾伦的提议给了他更为广阔的空间,爱德华考虑了一阵之后,就开始打算把新大陆纳入选择。
唐飞柳对他的想法十分赞同,相比起欧洲这个生存环境,现在去美洲——阳光、沙滩、大海!茂密的椰子树和热带水果植物,还有没被开发出来的巧克力……比起一年一半时间冬天的纳特简直就是天堂!
当然,按照杰斯他们对登陆港口的汇报,他们登陆地点估计还不是热带,但是亚热带也非常好啊!
唐飞柳自顾自说着,简直眉飞色舞,恨不得明天就扬帆一样,爱德华看到他这么自在,心中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是不会舍得离开自己家园的,这是人们可在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因为在熟悉的环境、活下去的可能性更大,也能够活的更好,因此就算是出于本能,不到需要背水一战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不想要离开自己熟悉地方的。
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是父母总会跟毕业的孩子说“入行要谨慎”,因为等你入行之后,想要改行,就会付出比毕业多很多倍的辛苦和努力。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唐飞柳握着爱德华的手,轻声说,“不过你怎么会把退路留在新大陆?我以为你会一辈子窝在约克。”
要是认真来说,爱德华都算是个半宅男了,整天都在自家区域逛来逛去,也不喜欢交际和舞会,简直是朵小奇葩,唐飞柳还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出远门。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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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沉默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新大陆够远。”
“什么意思?”唐飞柳茫然地问。
“最近陛下和圣殿矛盾激化了,圣殿如果想削去陛下的助力,我是最为明显的。”爱德华这么说着,瞬间就让唐飞柳担心起来,他赶紧问:“那你会有危险吗?”
爱德华眼神一愣,突然笑了,他看着唐飞柳说:“我是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且,对我来说,这块土地,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他站在海边极目而望,眼底是对远方的向往,他没有骗人,唐飞柳看的清清楚楚,也非常容易明白爱德华的意思——这块被宗教统治的大陆,或许有温柔向善的好人,但是能混到最高处的人,大多都酷厉无比。
那些每年被烧死的同类,那些被活活绞死的跨时代天才,那无数个如艾伦那般别无选择的人和那些无数个枉死的查理曼们……圣殿或许带给了大多数人信仰和安心,却也带来了更多愚昧和蛮横。
人类蹒跚走在时代的浪潮之中,总是这样的,那些走在最前面的人想进步,想把好的东西带给全人类,但是往往这个时候,愚昧者们却不遗余力地阻碍甚至杀死这些人,只是因为越多的人愚昧相信他们,就能源源不断给他们虔诚供给食物和财富。
就像是养着猪牛的人,不希望它们得到解开缰绳、逃离栅栏的智慧一样。
唐飞柳对此十分明白,大约心里揣测一下,就能明白未来一段时间之后,可能这块大陆就不会平静了,这是世俗和圣殿必有的一战,历史的轨迹能证明,只有挣脱这愚蠢的束缚,人类才能在短短的几百年之内,创造出可怕的文明来。
现代医疗和工业革命都将在圣殿坍塌之后发展,就如同当年的欧洲一般。
“……我也一样。”唐飞柳弄清楚之后,不再纠结这件事情,他笑着说,“反正不管去哪里都好,只要我们在一起……啊,还有我哥哥、还有查理曼医生、莉莉她也会愿意跟我们走吧……”
说着说着,人越说越多,爱德华忍不住微笑起来,说:“纳特应当还是安全的,黑天鹅也是……我们不一样,所以……”
因为他们留下来会成为攻讦的借口,毕竟他们相爱还想相守、无法生育孩子,在大众看起来,这是十分违背常态的事情,爱德华当了半辈子约瑟芬陛下手中的刀,如果他独身一人,他是不介意再为约瑟芬陛下继续做事。
可是……现在他不愿意了,他不想因为他的缘故,让最爱的人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所以爱德华根本不想趟这趟浑水,原本他一直屯兵的缘故就是隐约猜到了陛下的打算,这会儿艾伦的提议给了他更为广阔的空间,爱德华考虑了一阵之后,就开始打算把新大陆纳入选择。
唐飞柳对他的想法十分赞同,相比起欧洲这个生存环境,现在去美洲——阳光、沙滩、大海!茂密的椰子树和热带水果植物,还有没被开发出来的巧克力……比起一年一半时间冬天的纳特简直就是天堂!
当然,按照杰斯他们对登陆港口的汇报,他们登陆地点估计还不是热带,但是亚热带也非常好啊!
唐飞柳自顾自说着,简直眉飞色舞,恨不得明天就扬帆一样,爱德华看到他这么自在,心中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是不会舍得离开自己家园的,这是人们可在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因为在熟悉的环境、活下去的可能性更大,也能够活的更好,因此就算是出于本能,不到需要背水一战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不想要离开自己熟悉地方的。
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是父母总会跟毕业的孩子说“入行要谨慎”,因为等你入行之后,想要改行,就会付出比毕业多很多倍的辛苦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