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王一愣,随即抬眼看了凤子安一眼,脸上带着笑,唇边却带着一抹嘲讽:“自然,咱们合作,目前还未见成效。”
    凤子安恩了一声,皱眉说道:“时候未到。”
    “你们想要的东西,我猜测可能不在京城。”
    凤子安的确是跟着其他皇子一起游学去了,但有段时间凤子安称病,其实去了不少的地方,他这个人,向来存在感就不高,其他的皇子并未在意他的去向,因此他很自由。
    找到了宋王一起达成了合作之后,凤子安其实就有在帮着宋王做事了。
    只是宋王说是这次来主要是为了自己的王求娶王后,一个就是要寻找一样东西。
    “那东西是我南胡的东西,若是在京城似乎也是有些说不过去,但我还是怀疑在梦孟敬亭手里。”
    宋王的脸上并不带着笑意,说起孟敬亭的时候,宋王的眼底十分复杂。
    五胡的人都不喜欢孟敬亭,这是必然的,毕竟当初孟敬亭将他们五胡的人驱赶的像是丧家之犬一般,而他们五胡原本也是称霸草原,野心勃勃的人物,因为有孟敬亭在,五胡现在只能对天隆俯首称臣,而且有孟敬亭在,他们无论是要做什么就必须要小心再小心。
    五胡中人生活在草原上,狼群是他们的象征,也是被他们奉为族群之神的存在,他们草原男子,各个勇猛,赞尔夫之所以被称为南胡第一勇士,就是因为赞尔夫曾经与一只狼族搏斗,并且战胜了狼族。
    草原上的狼族穷凶极恶,他们尊狼族为神明,却也以杀害神明为勇。
    仿佛这样,就表示他们比神明还要厉害似的。
    原本以为他们就连狼族都不怕,已经是十分厉害了,谁知道一向喜欢舞文弄墨的天隆竟然出了孟敬亭这么一个奇葩。
    孟敬亭当初出征的时候才十几岁,他们五胡压根就没有把孟敬亭这样的黄口小儿看在眼底。
    谁知道就是这样一个不被他们看起的黄口小儿,居然直接攻破了五胡的大部队,直入五胡腹地!
    五胡众人狼狈逃窜,原本紧密如同一家人的五胡彻底分离崩析,开始了各自游牧的生涯。
    这是五胡最屈辱的一段历史,也是最让他们接受不了的一段历史。
    而随之而来的,是更加屈辱的为臣子的生活。
    从前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是自由自在的民族,可是被天隆收拢之后,他们像是给别人提鞋的下人。
    每年冬天是他们最难捱的时候,以往每年这个时候他们总是去天隆边境抢夺食物,但现在不用抢夺了,却要靠施舍。
    作为以前一直在草原上跟狼族抢地盘的游牧民族,他们这些人宁愿靠自己的双手去抢夺食物,也不需要别人的施舍。
    但孟敬亭虽然不是将军了,却依旧是皇上信任的臣子。
    而且五胡之间,这几年也并不安宁。
    南胡自然是有野心,但五胡向来互相牵制,想要成为五胡的王,一统五胡,南胡需要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但很不幸的是,这个东西不见了。
    他们已经将五胡曾经的领地翻找了个遍,却并未找到那个东西,恰好南胡要出使天隆,于是宋王带着赞尔夫一路来到了天隆,遇见凤子安之后,跟凤子安达成了合作。
    凤子安也不知道南胡的人到底是要找什么,但显然,跟南胡合作好处是很多的。
    南胡使者给凤子安带来的,是在皇上面前露脸的机会。
    他无依无靠的,又不如其他皇子有“能力”,在皇宫里当初为了活下来也遮掩了不少东西,如今一下子拿出来,肯定会成为其他皇子们的靶子,因此他需要一些人在前头做靶子。
    南胡宋王显然就是一个很好的靶子。
    这不,这次七皇子成功在皇帝面前露脸,招待使者的任务也是做的不错,皇上几次三番都夸奖了他。
    当初所有皇子都有了侧妃,偏偏只有七皇子差点被指了正妃。
    要知道,皇子一旦有了正妃,就代表着已经长成了,无论是封王还是接差事,都是可以干大事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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