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年,孙权和刘备自赤壁以来的蜜月期宣告终结,
    双方为了争夺荆州暴发了第一次大规模冲突。
    当时吕蒙率军进攻零陵,刘备则从益州率领主力前来支援关羽,双方剑拔弩张战事一触即发。
    孙权当心鲁肃挡不住关羽的进攻,让吕蒙别管零陵,先去集结兵力跟关羽对抗,
    吕蒙虽然接到了孙权的书信,却不想远来一趟劳而无功,
    于是,他开始设计忽悠守卫零陵的郝普。
    他将零陵和外界的消息完全封锁,派郝普的同乡告诉他,现在东吴倾国出动,孙权亲自到来,
    关羽兵少,抵挡不住,而刘备从益州支援也来不及,
    如果郝普不投降,就是不死不休的下场。
    郝普被吕蒙一顿忽悠吓得魂不附体,赶紧打开城门投降,
    而吕蒙立刻派人占据城门,这才告诉郝普刘备的援兵已经抵达,
    若是郝普再坚守一阵子,就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当时刘禅年幼,对这些国事一无所知,
    若不是看《三国志》,他还不知道吕蒙居然有如此精彩的计策。
    所以,他打算如法炮制,
    第一步,就是封锁襄阳和外界的联系。
    吕常又不是曹仁的心腹主力,困守一阵,再稍加恐吓,
    等二叔水淹七军的消息传来,想必吕常就会直接开门投降。
    刘禅的算盘打得极好,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接下来事情的发展会远远出乎自己的预料,甚至让他第一次感觉到……
    这世上真有天命。
    丁奉奉命率领本部人马朝襄阳西边发动进攻,
    这里是隆中所在,
    当年诸葛亮高卧于此,刘关张三顾茅庐才请出这位大神,为后来季汉的创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名震天下的高人如此虚心请一位之前只是小范围有些知名度的乡野名仕出山,
    这简直是所有底层共同追求的梦想。
    丁奉心道自己是没这个机会了,可刚刚加入刘禅军,居然还能获得独立领军的机会,足以彰显刘禅对他的信任。
    这个机会他一定要牢牢抓住。
    刘禅只叫他进攻隆中和中庐,其他的事情并没有安排,丁奉也没有多问。
    他警告手下士卒,公子爱民如子,千万不要抢掠百姓,杀害民众,
    万一杀了诸葛亮当年的邻居,你们各个吃不饱兜着走。
    跟刘禅预料的一样,吕常根本没在隆中安排什么力量抵抗,
    丁奉很轻松就占据了隆中,
    就在他以为襄阳周边不会再有什么抵抗力量的时候,负责去中庐侦查的士兵急匆匆地逃回来,惊恐地道:
    “大哥,不好……”
    “去去去,别叫我大哥,叫我丁校尉。”
    “好的大哥,中庐的情况不对,
    那边,那边好像有一彪人马提前进驻。”
    丁奉眼睛一亮,道:
    “好事啊,这有什么好怕的?”
    他正愁投靠刘禅之后寸功未建,听说有人马在中庐活动,顿时喜上眉梢。
    “他们有多少人?”
    “最,最少有三千人……吧?”
    “放屁!”丁奉一记力劈华山敲在他脑门上,“胡说八道,有三千人,吕常还在襄阳城缩着不出来?”
    曹仁、吕常之前损失惨重,
    他们手下部曲加起来也就一万多人,还是分驻两城。
    看隆中就能看出吕常已经能把一切能征调的人马都调回襄阳,作困兽之斗,
    要是附近的中庐还有三千人马,那绝对是吕常的主力,岂能离开城池掩护在中庐驻扎?
    万一被关羽军发现了,先把主力调过来,还不是顷刻就打的他们全军覆没?
    “你确定没有看错?”
    那小兵委屈地道:
    “大哥,我也打了许多年仗了,多少人还能看不出来吗?
    他们结寨十里,这三千人马只多不少……
    呃,除了人,他们还真的有马,
    应该就是吕常的主力!”
    荆州唯一的产马地是宛城,
    在襄阳附近还能拥有战马的,肯定是吕常的主力没跑。
    听说有敌军主力在侧,丁奉不仅没有慌张,反而还兴奋地直接蹦了起来。
    他赶紧穿上防刺背心,外面罩上一层皮甲,兴奋地道:
    “那还等什么?
    这就是我等扬名立万的好机会啊!”
    “可是,大哥,他们有三千人啊?”
    “三千人?”丁奉狞笑道,
    “汝好好想想,为何公子手下有句扶、马玉,却偏偏派我等来攻中庐?”
    “呃,这,这,不知道啊。”
    “嘿嘿,当年我们在甘宁麾下,百骑突击曹营不损一甲,何其威武雄健?
    公子定是早知此处有贼人埋伏,故而让我等来战,
    此番出战,必然大获全胜,
    休要恐惧,跟我一起上!”
    定下出击的主意,丁奉再不犹豫。
    当天夜里,他令手下士卒吃饱睡好,到三更天,全军以黑布遮面,缓缓向中庐靠近。
    跟上次百骑劫营不同,他们这次没有战马,
    但丁奉依然相信自己的本事可以圆满完成这次任务。
    夏日暑气弥漫,急行军中,不少人都热的大汗淋漓,
    这天气颇为沉闷,空中隐隐有闷雷响起,丁奉抬头看天,意识到快要下雨了。
    “大哥,快下雨了,咱们找地方暂避吧?”一个士兵胆怯地问。
    丁奉咬咬牙,道:
    “这大雨说来就来,还不知道要下多久,
    若是捱到天明大雨未停,我等岂不是要全军覆没于此?
    兄弟们,我丁奉斩将夺旗,从来都是冲第一个,今日也不例外!
    若是怕雨,就在此处休息,
    若是想立功劳,随某向前!”
    说着,丁奉把身上的皮甲和防刺背心都脱掉扔给没有披甲的士兵,
    他自己精赤上身,一手持工兵铲,一手持消防斧,轻声道:
    “我走在前面,不怕死的,与我同去!”
    丁奉的威信本就极高,
    他这次脱了防具让给手下,更是引得众人热血沸腾,当下在不顾酷暑,紧紧跟随丁奉前进。
    这天色昏暗非常,丁奉等人不敢举火,全凭凌晨的微微晨光前进(好在这会儿是七月),
    走了许久,他们终于看到了目的地——
    果然是一座大营!
    这座军营绵延十里,营中每隔几步就点着一支火把,照的灯火通明,
    丁奉纵目望去,果然也看到了他们营中的战马和一车车堆积如山的粮草,
    这让他羡慕地攥紧了手上的兵器。
    “果然,三千人只少不多,
    今天要发财了。”
    他缓缓蹲下,慢慢向敌军大营摸去,
    此刻突然刮起大风,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很快连成一脸,哗啦啦拉起一片雨幕,将整个世界笼罩在一片豪雨之中。
    那大营中的火把也立刻熄灭,丁奉看到几个哨兵慌乱地进营躲雨,不禁暗叫天助我也。
    他悄悄摸到门前,用消防斧一下劈开大门,
    那碰撞声稍有点大,可在哗啦啦的雨声中,竟瞒过了所有人的耳朵。
    “杀?”手下士兵低声道。
    丁奉摇摇头,道:
    “莫做声,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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