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个男人在那里一脸如痴如醉的倾诉自己的暗恋?暗窥?生涯,不由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哪怕是对方看起来是块小鲜肉也是一样。
    幸好石苓人的问话把我解脱出来——“这么说案发那天,你是无意中看到朱琦死了?”
    “没错。我那天很早就起来码字,大概八九点的时候,我有些累了,就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闻……朱琦她一向起床很早,后来我见没什么可看的,就想先下楼买早饭……”
    “跟踪狂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我楞了一下。我真长见识了,大白天的,大家都去工作,还有用望远镜看新闻的!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糜分司嘟哝了几句,大概是说他属于风流而不下流什麽的,总算他开始认真的回忆细节,不过主要的我们都听过了,来来去去只是他的深情告白。
    “你为什么当时不报警?事后才找到警方!”我没耐心的问。
    “我报什么警啊?最初我只看了个浮光掠影,又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万一刘家只是某些野女人珠胎暗结、头晕恶心什么的,我报警不是自找没趣吗?我还纳闷朱琦怎么这会儿还不出来收拾局面?这时候事情发生了,就看到那些女人突然弯下腰,扶着窗沿,好像很惊慌失措的样子……一开始我没看到那个折翼地天使是朱琦……我正想着呢,直到我突然看到某个进来起居室的女人拉开了窗帘……才看见了她的脸!”
    我仔细想想,确实也有道理。
    他又接着说,“当时我就要过去,但是……名不正言不顺,而且我也怕万一出事怎么办?所以也没敢离开,一直盯着看,大概过了五分钟吧,她女儿就冲出重围进来了,发现朱琦躺在地上,就去推她……可能这时候发现朱琦已经死了,就急忙跑出那个起居室,我想是打电话报警去了。然后到警方来,她再也没进来过。”
    “你不是只认识小时候刘细君吗?怎么知道她是死者地女儿?”我发现疑点,口头表扬一下自己,耶!
    “拜托!”他不屑一顾地嗤笑一声,“我在这个小区守株待兔好几年了,刘细君几乎是我看着长大的,还有不认识他们一家的人吗?”
    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一声佩服,这已经是涉及尾行违法了吧。
    “时代不同了,”事后,于祖佳感叹,“如果是二十年前,这够得上坐牢,如果赶上严打足以吃枪子儿,但现在,除非对方报警,否则是民不举官不究!”
    “真的假的啊,这是侵犯隐私权吧?”我不可置信的说。
    “当然了!”石苓人低头摆弄着脚尖,“经济增长的副作用之一就是道德滑坡,别说隐私权了,狗仔队害死了戴安娜王妃,不是照样百无禁忌。现在许多城里人更会玩,拍超薄写真上传云端已经不稀奇了,就说那大名鼎鼎的优衣库,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却被有些人用来炒作,是非黑白还分得清楚?”
    我开始有些迷惑,恍惚中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错过了什么。好像做了一场梦,醒来时一个人都不认识了,要不然,就是在我经历了一次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越?
    不太可能,穿越的名额多紧俏的,断不能落在一个灰姑娘身上!
    我问于祖佳,为什么这么有名的优衣库,我居然没听说过?
    于祖佳一脸讪讪,“老实说,这案发以前,我也没听过。”
    石苓人很欣慰的摇头,“不知道也好,没必要什么也知道。”我也觉得人们的审美观比以前摩登多了。
    于祖佳想了想,触类旁通的问我,“你看《泪眼歌王》吗?”
    我很沮丧,说我听过,没看过。
    听这名字也知道了,骗眼泪的。不知道怎么搞的,现代人越来越喜欢悲剧,连选秀节目都成了“谁敢比我惨”的大比拼,这种节目还不要多煽情有多煽情?某种程度上同样是拿自己的隐私权出来挥泪大甩卖?
    这么一说确有其事,可惜我品味不够,欣赏不了这种雅事。
    自命风雅的糜分司还在感叹:“经此惨祸,刘家肯定不会住在这里了,斯人已逝,说不定没过多久,这个家就会迎来新的女主人吧。我也没有留下了的必要,反正刘家的老宅还在,下次你们来找我,大概我会在那附近吧……”。
    “或许吧。”我下意识回答,等等,朱琦死了你还要跟到人家老宅去干嘛?
    糜分司语重心长的表示,虽然朱琦香魂归去,但作为和她“神交已久”的知己,他有必要看顾她的后事,至于还有一个男主人,也就是刘震撼,朱琦选定的丈夫。他根本是个薄情寡义、不登大雅之堂的男人。这种人怎么可能配得上朱琦,他不是个好丈夫,更不可能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总之刘夫人既然过世了。刘震撼也很少回来这里,所以,刘细君和某园丁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改变园圃,这是少女时代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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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糜分司显然已经进入了角色,念叨着根据刘细君的喜好,原本放在园圃中欧式的摆设、大理石的雕刻、喷泉和剪成各种形状的树木都需要搬走了。毕竟朱琦在设计建造这幢欧式别墅时,为了配合房子的风格,将以前的国内庭园改成了欧式风格,但小时候的刘细君却觉得很假,看起来就像玩具一样。按他说的搬走这些东西后,在绿色草皮包围下的池塘铺满了睡莲,杨柳的绿叶低垂,简直就像是一幅画。是用他这个工具画出了一幅美丽的画。
    对了,一定要再三吩咐工人,尽可能不要用杀虫剂和除草剂。对造园来说,这可是个很费工夫的要求,但既然是环保的要求,当然要遵守。只保留必要时使用的药剂,全都收进地下的储藏室。
    还记得一楼有一个向园圃延伸的露台,由于一直没有使用,累积了多年污垢,要好好的打扫,把它变得好干净。朱琦曾经说,从这里眺望园圃最漂亮。露台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放玻璃桌的,平时都擦得亮洁如镜,不用时就靠在墙角那里。同样是那段时间,老宅汰换了许多树木,也重新调整了树木的位置,最外围种了一排高高的树木遮住了围墙,越靠近里面,树木的高度也渐渐变低,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在草皮中央那棵古老的垂枝桃。由于这棵树太有民国风格了,糜分司原以为一定会被连根拔起,没想到朱琦却骂他乱来。说这棵树是园圃的女主人,绝对不能碰。
    糜分司觉得自己太大意了。毕竟刘细君从年幼时开始,就很喜欢这棵桃花树,从花开到花落,几乎整天都站在树下,几乎变成了桃花的精灵。糜分司痴狂的说,他觉得,朱琦不是凡人,而是桃花的精灵。
    “对了,那个倚老卖老的梅姨绝对不能留了!”糜分司咬牙切齿的说,数落他打听来的梅姨的条条罪状。刘震撼的母亲生他时候碰上三年自然灾害,身子不好奶水不足,刘震撼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母亲过世时,他只有七岁,十二岁时,刘震撼的父亲也撒手人寰。那时候他们家正被批斗,亲朋好友畏之如虎。
    刘震撼也是硬气,坚持绝对不要被亲戚收养,于是一个人天天饥一顿饱一顿的过活,就有一个自称是街坊邻居的女人搬来这里,说要帮忙照顾这个苦命的孩子——这个她从小奶过的孩子。这在当时是一件义举,但糜分司却觉得那个女人很讨厌,因为他听说梅姨经常用刻薄的言语欺侮朱琦。听梅姨那个好吃懒做、手脚不干净的侄女说,她甚至对朱琦说,是你害死了你的父母、你是花魁,才会克死你的父母,真是活该。
    这个女人明明是觊觎这个家的财产,却口出狂言。朱琦好歹是女主人,刘细君却是小孩子,听了冷言冷语,经常跑到园圃,在桃花树下泪流满面。哭累了,就用双手抱住树干,一动也不动,好像自己也变成了树,现在想起来,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她的眼睛哭得又红又肿,让人觉得好可怜。虽然糜分司快气炸了,却也无能为力。还是朱琦把她哄了回去,敲打了梅姨一顿。
    但那女人虽然被朱琦敲打了也不消停。正巧她因为生病就趁机撒泼,最后甚至,变得有点不正常,在刘震撼面前说自己受到了花魁的诅咒之类莫名其妙的话,刘震撼那时候也拿她没办法,就让她搬了出去。之后,在刘细君十八岁以前,曾经有好几个女佣人来了又走。只要曾经欺侮过刘细君,对刘细君说一些不中听的话,或是试图按自己的意思改变刘细君的人,都接二连三地被朱琦赶走了。
    为此刘震撼也颇有微词,就是那时候开始他和朱琦生了罅隙,或许用人的原因只是表象,真相是时光流逝,刘震撼发现自己已经老了,他原本就比朱琦大了接近一旬,而朱琦却变得更加美丽动人。虽然嫁作人妇,性情却一点都没变,对青年才俊的魅力也是有增无减。当刘震撼处在穷途末路时候,他希望家中高朋满座,但现在他有头有脸,就觉得众口铄金,头顶绿油油了。
    不过在糜分司看来,刘震撼头顶的颜色本来就可疑的很,毕竟他甚至不知道刘细君的母亲是谁。或许,根本不是刘震撼。这可不是开玩笑。毕竟虽然女大十八变,但看起来,刘细君和刘震撼一点儿都不像。
    我想,糜分司无论是怀念也好,咒骂也好,其实是不能接受朱琦撒手人寰的事实,甚至把对朱琦的爱投射到了养女刘细君身上,可谓是一种心理补偿,他自己应该也知道吧。只不过情到深处,无怨无悔,我不知道最后会是糜分司知难而退,还是刘细君厌倦了他,但反正结果都一样。
    三十年来寻刀剑,几回落叶又抽枝.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不过如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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