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晚现在又住在沈临家,这两个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倒是很般配。也是好像,这两个人若是过起日子来,用不了多久,就得去要饭了吧。
    妇人们自然都是看见苏晚变得好看了,不过她们自动把好看都归在新衣裳的功劳上面,等她把银子造完,没钱穿新衣服的时候,还哪能好看,说起来,自己家以后可不能娶这么一个大手大脚的媳妇儿。
    沈老头和沈婆子从沈临家出来,端着剩饭剩菜就去了沈老大家。
    沈老头和沈婆子一共有三个孩子,老大是沈老大,老二是沈临的父亲,老三是一个姑娘,嫁到了隔壁村子,这三个孩子里面,就属沈老二最老实,最不招沈老头和沈婆子待见,沈老头倒是很是疼沈老大,连带着很是疼沈老大的三个儿子。
    沈老大一家也狼吞虎咽地吃起了沈老头和沈婆子带过来红烧排骨还有其它饭菜。
    饶是沈婆子把好几种饭菜都一并折到了三个碗里面,菜都混合了起来,但是依旧很好吃。
    沈老大家一共四个壮年男丁,这点儿肉和菜也就是几个人几口的事儿,一眨眼的功夫沈婆子端来的三个碗就空了。
    碗里面剩下的菜汤也被沈老大的三个儿子用馒头沾着菜汤吃了。
    在这一众孙子里面,沈老头和沈婆子最是疼沈三,沈三吃完沈老头沈婆子端过来的菜,意犹未尽地说到:“祖父祖母,还有吗?”
    沈婆子疼爱的瞧了沈三一眼,道:“都怪沈临那个窝囊废,他救下的人他都做不了主,不然那一大桌子菜,管够你们父子四人吃了。”
    沈婆子自是没将沈老大媳妇算进去,不够沈老大媳妇也不在意,横竖到底都是给自己的宝贝儿子吃了,儿子吃了便是她吃了。
    听沈婆子这么说,沈老大一家便问起了沈老头和沈婆子这是怎么一回事,沈老头坐在炕头抽起了一锅烟,沈婆子则是一把鼻涕一把地把今日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
    沈三听了沈婆子和沈老头的话,则是先哈哈大笑了一阵,直笑到肚子都疼了,沈婆子心疼地给沈三揉了揉肚子。
    沈三笑的眼泪都要留下来了:“祖父祖母,沈临真的把苏晚那个丑八怪领回来了?哈哈哈,笑死我了,我看苏晚那个丑八怪给沈临做媳妇就挺好。”
    “这不,那个丑八怪苏晚对他还挺上心的呢,给他做了那一大桌子的饭菜,哈哈哈哈。”
    除了沈三之外的其他人关注的点都在苏晚让沈老头掏了饭钱上面,但是沈三的关注点却在苏晚身上。
    沈三只比沈临大几个月,从小,他就干活不及沈临好,后来他和沈临一起去学堂读书,沈临总是考取头名,他却考末尾几名。
    那个时候他就看沈临处处不顺眼了。
    后来沈老大发现沈三这个儿子是在不是读书的料,便不让沈三读书了,沈三离开学堂的时候,书塾的师傅正说,这学堂里面最有可能考取功名的人就是沈临。
    不过后来沈临家里穷了,沈临就只得退学了,终究还是和沈三殊途同归,这让沈三心里要多舒坦就多舒坦。
    还有一个事情让沈三心里不舒服,以前,村子里面的姑娘都好和沈临搭话,自己上赶着和那些姑娘说话那些姑娘却不搭理他,那个时候他心里就怨恨上了沈临。
    现在沈临将苏晚那个丑八怪领了回来,看来沈临以后娶了苏晚就挺好。
    沈三心里暗想,他沈临就算是处处比自己强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贫困潦倒,只能娶个又丑又笨的婆娘。
    第34章 34   沈临对祖父祖母失望
    第二日一早苏晚天不亮就已经起床了, 这两日住在沈家,苏晚感觉自己睡觉都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要安稳一些。
    苏晚起这么早便是要打算去给沈家做早饭了,正是秋收的时节, 沈临每日除了下地干活,还要做一家人的饭,身体自然是吃不消的, 苏晚自然不能放任沈临把他自己的身体累垮。
    苏晚推开房门,门口放着一个衣柜, 还有一张桌子,一把凳子。都是新做的木工活。
    柜子和桌椅都做的很是规整, 木板平滑,上面刷了桐油, 光滑可鉴,苏晚走近细看, 木板上面连一个毛茬都没有,这几件家具接口的地方, 都是用的云某方式,结结实实,完全不用半点胶。
    这是沈临昨日开始做的木工活计, 昨天晚上苏晚睡的时候,这些家具还是一堆木板, 不知道沈临是晚上没睡起来做的还是早上早早的起来做的。
    无论如何,不得不说,沈临确实是个很勤快的人, 而且做出来的活计实在是漂亮。
    这些桌椅可是实打实的实木家具,虽然外面并没有像是有钱人家家具上面有雕花,但是依然有一种厚重的质感。
    苏晚知道这些家具是沈临给她做的, 现在苏晚睡的屋子里面只有一张床,别的家具什么都没有,沈临便做了一个柜子、一个桌子和一把椅子,对于苏晚来说,这些便已经完全够用了。
    苏晚回想书中的情节,想不起来沈临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苏晚的,在书中,苏晚被王洛生休了赶出门之后,是已经成了富商的沈临解救了处在绝望中的她,尽管那个时候沈临身边根本不缺女子,但是沈临还是让她做了自己的妻子。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这个时候,沈临就已经开始喜欢原主呢。
    苏晚走进厨房,果然,沈临已经开始在灶台前忙活起来了,锅里正烧着一锅水,厨房里面水雾弥漫。沈临往盛着粗粮的盆里面倒水。苏晚一看便知道沈临并没有用她买回来的粮食。
    沈家之前是不吃早饭的,苏晚估计沈临做的是中午要吃的干粮。
    苏晚上前:“沈大哥,以后的饭,就由我来做吧。”
    沈临挥了挥手:“不用你做。”
    苏晚问:“沈大哥,那几件家具是?”
    沈临一边和着盆里面的粗粮一边道:“先让晒上几日,便能搬到你屋里用了。”
    苏晚道:“你看,沈家又是收留我,又是给我吃饭,还给我打家具,我若是什么都不做,怎么能够过意的去,你若是让我干些活,我也心安理得一些。”
    沈临道:“昨日吃了你的那些大米和肉,我娘还收了你的布匹,我给你打家具,算不得什么。”
    苏晚心里暗骂沈临呆子,她还以为他已经开始喜欢她了,现在明白他这是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但是可沈临掰扯这些道理沈临自然是不听,苏晚换了一幅可怜巴巴的表情:“沈大哥,你若是什么都不让我帮忙,那我留在这里便会不自在。”
    “我若是不自在,就得离开沈家。”
    “我倒是也能去旁人处租房子,可是你想想,我一个小姑娘,自己租一个房子,有坏人怎么办,而且我也太孤单了。”
    沈临手上的动作停下了,陷入了沉思。
    他之所以不让苏晚帮着干活,是因为他知道苏晚在王家干着很多的活,若是苏晚在这里还是像是在王家那样,那自己家岂不是成了和王家人一样刻薄的人了。
    苏晚接着往下说:“所以,我帮你干些活,偶尔给家里买些吃的用的,而你呢,让我住在这里,也护着我不受恶人欺负,另外沈家婶婶和丫丫也和我作伴,我们彼此之间,也不相欠。”
    “我若是要受你的帮助,也得心安理得才是。”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苏晚过来沈家,就是为了帮沈临,当然,她需要沈临帮忙的地方也很多。
    沈临想了想,道:“你若是实在想做活,那就做上一些,不过干些轻省的,脏的重的放着我来做。”
    果然,沈临就是一个很有担当的人,和他在一起,就会让人觉得安心,他会提前想好一切,安排好一切,把事情承担起来不让身边的人多操心。
    像是王洛生,自私自利,苏晚甚至觉得,除了读书,旁的事情,王洛生都是扛不起来的。
    作为一个男人,光长着一张好看的脸、会读几句酸腐诗文是最无用的,能担当才是真正的男人。
    苏晚这才露出了笑容:“那以后饭就由我来做吧,反正有丫丫给我打下手,也没有多累。”
    苏晚走上前,从沈临手里夺过盆,道:“我来做早饭吧。”
    苏晚知道沈临心里在想什么,沈家四不吃早饭的。苏晚补上一句:“以后我们早上都要吃饭,丫丫正在长身体,婶子也需要补身体,不吃不行。”
    光提到吃总阿帆是为了沈临好沈临不定要拒绝几句,但是提到沈丫丫和沈氏沈临便不能拒绝。
    “也好,不过不必做我的了。”果然,沈临还是提出了自己不吃。
    苏晚把和好的粗粮倒在案板上:“比把身体弄垮了,谁给婶子挣买药的银子,谁照顾丫丫?”
    沈临:“……”
    苏晚:“好了你别在这里站着了,厨房太小,你站在这里我抹不开身。”
    沈临只好转身去了。
    沈丫丫倒是睁着惺忪的睡眼进来了,要帮着苏晚干活,苏晚对沈丫丫道若是实在瞌睡便再去睡上一阵,小孩子不能缺了觉,不然会长不高。
    沈丫丫道:“娘说了,不能让苏晚姐姐一个人干活,我是一定要帮忙的。”
    苏晚想起以前在王家的时候,无论是做什么,王氏和王洛雪是绝对不会去帮苏晚一丝一毫的,所有的事情,无论是粗活细活轻活重活,都是苏晚一个人完成的。
    这便是沈家和王家的不同之处,沈家的人,才能被称为家人,而王家是一家吸血鬼。
    苏晚摸了摸沈丫丫的头,道:“需要你帮忙的时候多着呢,这么早倒是不用。”
    沈丫丫也不听,坐在灶前帮苏晚烧起了火。
    苏晚把粗粮分成小剂子,擀成长饼状,放到锅里蒸。然后又把自己昨日买来的鸡蛋打了几个煎上,另外让沈丫丫去后院拔了些菜叶,另外将豆皮清洗了用料汁拌了起来。
    苏晚还熬了一锅小米粥。
    苏晚做的是粗粮夹菜病,做好后苏晚叫着沈临、沈丫丫和沈氏一起吃了。
    秋天的早上还有些凉意,温热的小米粥一下肚,让人觉得全身都温暖了起来。
    沈临吃了苏晚做的粗粮夹菜饼,喝了粥,只觉得全身都比往日更有力气。
    见沈临吃完,苏晚道:“你放心出去干活就是,碗筷我来收拾,晾台上有我给你装好的水,你带到地里喝。”
    以往都是沈临吃完饭以后自己准备水的,今日苏晚在烧水的时候就已经给沈临备好了。
    “谢了。”沈临闷声道,随即又说一句:“中午我在地里,不回来了,不必做我的饭。”
    苏晚又是卖惨又是讲道理,还是说服了沈临让她做饭,沈临也应了下来,但是沈临现在说他不吃饭,不是不让她做饭,而是他不吃饭。
    苏晚心里明白的很,沈临中午不回来吃饭,是因为早上吃过了,他还真会盘算。
    沈临背起箩筐拿起镰刀下地去了。
    沈临种了八亩玉米,下地之后,要先将玉米掰玉下来堆在地里,然后一筐一筐的背到谷场。
    到了下午快要落山的时候,再把玉米的杆一一砍倒,背到家里的柴房。
    其实掰玉米不是最累的,最累的是把玉米一筐一筐的背回院子里面,还有把玉米的杆子背回来。
    青石村的各家的谷场都连在一处,每家人都有不大的一片地方,用来晾晒谷子。谷场上有轮着看守谷场的人,所以大家也不用特意担心谁家收来的谷子会丢了。
    村民之间各自更不会惦记别人家的谷子了,毕竟这我偷你家的你偷我家的,这不是瞎忙活吗。
    谷子是绝对不能偷的,这也是约定俗称的规矩,谁家若是偷了人的谷子被知道了,是没法在继续好好做人了。
    玉米需要在谷场晾晒几日,然后用木棒把玉米粒都打下来,然后便能够卖钱了。
    穿着打满了补丁的衣裳的沈临一趟一趟将玉米背到谷场。谷场上,各家都在忙活着,不过别的谷场可比沈临家的谷场上热闹多了。
    别人家都是一家出动,儿子在地里掰玉米、父亲将玉米一筐一筐背到谷场。
    沈临却得自己一个人将玉米掰下来,然后再一个人背到谷场。
    沈老二在的时候,和沈临也是这么个分工,沈老二去了之后,这些活,就都成了沈临一个人的。
    谷场上的村民看着孤孤单单的沈临,都得唏嘘一阵。
    沈老大家的谷场和沈临的谷场离的不远,沈老头和沈婆子都会帮着沈老大干活,沈三也在谷场上,不过沈三也不怎么干活,干上一阵,便四处溜达着和各家的劳力唠嗑。
    到了中午的时候,各家的壮年劳动力都集中到了谷场上,秋收时候男人们的午饭都是在谷场上吃的,旁人家的母亲都在家里做好了饭,到了吃饭的点给干活的男人和儿子送到谷场。也便省去了男人们在路上来回往返的时间,有这功夫,还不如在谷场捶一会儿玉米呢。
    捶玉米比掰玉米轻松多,搓苞米简直就是在休息。
    但是平日里沈临干完了活便还要回去做中午饭,并不是在谷场上吃的。

章节目录


被嫌弃的童养媳是锦鲤(穿书)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阁只为原作者尹云白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尹云白并收藏被嫌弃的童养媳是锦鲤(穿书)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