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在最后他要搬干净这个宅子的时候,碰上了我们来调查,所以他就起了杀心。”
郑凯易心里有了数:“那行,我心里也有个眉目了,现在就去锁定一下嫌疑人,你们好好休养,待会儿我会叫我的妹妹过来,让她跟着你们,保证你们的安全。”
钱颐嘀咕了一句:“怎么叫个女人来保护我们。”
郑凯易笑了:“你还不见得打得过她呢。”
钱颐不服气:“我还会打不过一个女人吗?”
没过多久,郑凯易的妹妹郑子媛就过来了,郑子媛名字听得斯斯文文的,人却很英气,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身黑色衣服,非常帅气的模样。
她环顾了一圈笑道:“是谁说想和我切磋切磋?”
这一问让夏初四眼睛都亮了:“好帅啊!”
我不情愿的挡住她的视线:“你醒醒,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夏初四拨开我的手,幸灾乐祸的指了指床上的钱颐:“是他,是他说‘还会打不过一个女人’吗!”
“呵。”郑子媛大笑:“你看起来也是个练家子,但是,我这个人不喜欢欺负人,你现在有伤在身,养好伤我一定找你好好切磋切磋,让你心服口服。”
“好大的口气。”
“本事大才会口气大。”
这时候一旁的耿烨忽然问了一句:“你好眼熟啊。”
“眼熟?”
“你们见过?”
耿烨回想了一下道:“记起来了,前段时间有个散打比赛,好像全国冠军就是明珠市的,不会就是你吧?”
郑子媛笑着点点头:“终于有人认识我了。”
大家一哆嗦,莫名为钱颐感到了凉凉……钱颐睡在床上默不作声,就差没当场装睡过去。
过了一天,郑凯易拿来了嫌疑人的几张照片:“已经初步拟定了嫌疑人,有两个,都是吴千华的亲戚。”
“亲戚?”
“是的,吴千华个子高大,似乎是个私生子,不是吴家亲生的孩子,而吴千华的父亲,外加这两个嫌疑人,是三兄弟,出了名的矮,但是长相还不错。”
“这两个嫌疑人是他的……”
“叔叔。”
叔叔?
耿烨和钱颐拿着那两个嫌疑人的照片看了看,都一致认定就是那个小叔叔做的案!因为那个小叔叔眼神犀利歹毒,看起来就很心机重重的样子。
随后郑凯易去找吴千华的小叔叔交谈了,却没得出什么结果,吴千华的小叔叔一直喊着冤枉,说自己从来没有碰过吴千华的面,都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联系了,更别说挖什么暗门地道了。
郑凯易不信,还对他做了谎言检测,得出的结论却是他没有说谎。
“这就奇了怪了,难道是那个大叔叔?”
于是郑凯易又去找那个大叔叔了解情况了,大叔叔比较繁忙,百忙之中抽出空来见了他们一面,也说自己没有过,而且还能够提供事发当天的飞机票,证明他人在外地出差。
飞机票拿着一看,果真,那天钱颐他们受到袭击,他正在外面出差。
两者都不是……
那是谁呢?
郑凯易也对自己的判断有些不相信了:“怎么会这个样子呢,他们两个都不是凶手,那是谁呢?”
我好奇问了一个问题:“吴千华这个两个叔叔的家境都怎么样?”
“一个好一个坏,那个小叔叔以前是做生意的,经验很丰富,就是那双眼睛贼贼的,让人不太相信,所以他做生意就屡次被人耍,没有成功,落魄了。而那个大叔叔,一直都挺有钱的,听说是分家产的时候,得了家里的十个金币,其余都没要,就靠这个发财起家的。”
“一个落魄,一个有钱?”
我心中开始有了猜想,小叔叔肯定是需要钱的,所以他给人一种错觉,可以不择手段的要钱,但是实际上,他的日子还是过的不好。
而大叔叔有钱,肯定是不会嫌弃钱多的,尤其他现在生意做的大,很有可能会有金融危机,需要有金钱来帮助。
他路子广,有钱到账也是悄无声息的。
于是我叫郑凯易秘密查了一下他们两兄弟的账上的钱,结果发现大叔叔的账上多了好几笔十万十万的转账。
至于小叔叔穷困潦倒,就剩下了两千块钱在账上。
我心里顿时有了数:“是这两兄弟一起杀死了吴千华。”
“怎么说?”
“这两兄弟各有所图,一个谋财一个害命,分开行动的,肯定让我们查不到线索。”
“怎么说?”
“你们在审问吴千华的小叔叔时,比较着重问的是他有没有挖过暗道,有没有从这个暗道里面拿出去什么东西,他一直说没有,所以测谎仪也没检测出什么异常。”
郑凯易想了想道:“好像还真的是。”
“因为这个暗道是吴千华的大叔叔挖出来的,只不过是被吴千华的小叔叔也给撞见了,两兄弟一合谋,决定一起分了吴千华的家产。”
“怎么会有这么坏的叔叔?”
“之后吴千华的大叔叔一直在挖暗道,小叔叔就在一边辅助,被吴千华发现之后,小叔叔正好在这里,杀了吴千华,而大叔叔在外地,有不在场证明。”
“那他们不知道这老宅子底下有一个古墓吗?”
“肯定是知道的,只不过还没动手,就被我们追来了,所以他想杀了我们灭口,瞒住这个秘密。”
被我这么一说,郑凯易立即去抓人了,将吴千华的大叔叔小叔叔都抓了回来,细细一审问,还真如我所说。
这下真相大白了,我们诡案接下的这个案子,也算是破了,只不过结局有点悲惨,孙静姝失去了孩子,还与耿烨分手了,王怡可的孩子也没了父亲……
最后我们离开明珠市的时候,郑凯易还请我们吃了一顿饭,说我们帮他破了案子,好好犒赏一下我们。
这饭吃着吃着,郑子媛却忽然杀来了,似乎是很不开心,冷冷地问了一句:“那天是谁说要跟我切磋来着?”
钱颐哆嗦了一下:“不是我。”
我和夏初四顿时笑了:“孬种。”
郑凯易心里有了数:“那行,我心里也有个眉目了,现在就去锁定一下嫌疑人,你们好好休养,待会儿我会叫我的妹妹过来,让她跟着你们,保证你们的安全。”
钱颐嘀咕了一句:“怎么叫个女人来保护我们。”
郑凯易笑了:“你还不见得打得过她呢。”
钱颐不服气:“我还会打不过一个女人吗?”
没过多久,郑凯易的妹妹郑子媛就过来了,郑子媛名字听得斯斯文文的,人却很英气,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身黑色衣服,非常帅气的模样。
她环顾了一圈笑道:“是谁说想和我切磋切磋?”
这一问让夏初四眼睛都亮了:“好帅啊!”
我不情愿的挡住她的视线:“你醒醒,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夏初四拨开我的手,幸灾乐祸的指了指床上的钱颐:“是他,是他说‘还会打不过一个女人’吗!”
“呵。”郑子媛大笑:“你看起来也是个练家子,但是,我这个人不喜欢欺负人,你现在有伤在身,养好伤我一定找你好好切磋切磋,让你心服口服。”
“好大的口气。”
“本事大才会口气大。”
这时候一旁的耿烨忽然问了一句:“你好眼熟啊。”
“眼熟?”
“你们见过?”
耿烨回想了一下道:“记起来了,前段时间有个散打比赛,好像全国冠军就是明珠市的,不会就是你吧?”
郑子媛笑着点点头:“终于有人认识我了。”
大家一哆嗦,莫名为钱颐感到了凉凉……钱颐睡在床上默不作声,就差没当场装睡过去。
过了一天,郑凯易拿来了嫌疑人的几张照片:“已经初步拟定了嫌疑人,有两个,都是吴千华的亲戚。”
“亲戚?”
“是的,吴千华个子高大,似乎是个私生子,不是吴家亲生的孩子,而吴千华的父亲,外加这两个嫌疑人,是三兄弟,出了名的矮,但是长相还不错。”
“这两个嫌疑人是他的……”
“叔叔。”
叔叔?
耿烨和钱颐拿着那两个嫌疑人的照片看了看,都一致认定就是那个小叔叔做的案!因为那个小叔叔眼神犀利歹毒,看起来就很心机重重的样子。
随后郑凯易去找吴千华的小叔叔交谈了,却没得出什么结果,吴千华的小叔叔一直喊着冤枉,说自己从来没有碰过吴千华的面,都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联系了,更别说挖什么暗门地道了。
郑凯易不信,还对他做了谎言检测,得出的结论却是他没有说谎。
“这就奇了怪了,难道是那个大叔叔?”
于是郑凯易又去找那个大叔叔了解情况了,大叔叔比较繁忙,百忙之中抽出空来见了他们一面,也说自己没有过,而且还能够提供事发当天的飞机票,证明他人在外地出差。
飞机票拿着一看,果真,那天钱颐他们受到袭击,他正在外面出差。
两者都不是……
那是谁呢?
郑凯易也对自己的判断有些不相信了:“怎么会这个样子呢,他们两个都不是凶手,那是谁呢?”
我好奇问了一个问题:“吴千华这个两个叔叔的家境都怎么样?”
“一个好一个坏,那个小叔叔以前是做生意的,经验很丰富,就是那双眼睛贼贼的,让人不太相信,所以他做生意就屡次被人耍,没有成功,落魄了。而那个大叔叔,一直都挺有钱的,听说是分家产的时候,得了家里的十个金币,其余都没要,就靠这个发财起家的。”
“一个落魄,一个有钱?”
我心中开始有了猜想,小叔叔肯定是需要钱的,所以他给人一种错觉,可以不择手段的要钱,但是实际上,他的日子还是过的不好。
而大叔叔有钱,肯定是不会嫌弃钱多的,尤其他现在生意做的大,很有可能会有金融危机,需要有金钱来帮助。
他路子广,有钱到账也是悄无声息的。
于是我叫郑凯易秘密查了一下他们两兄弟的账上的钱,结果发现大叔叔的账上多了好几笔十万十万的转账。
至于小叔叔穷困潦倒,就剩下了两千块钱在账上。
我心里顿时有了数:“是这两兄弟一起杀死了吴千华。”
“怎么说?”
“这两兄弟各有所图,一个谋财一个害命,分开行动的,肯定让我们查不到线索。”
“怎么说?”
“你们在审问吴千华的小叔叔时,比较着重问的是他有没有挖过暗道,有没有从这个暗道里面拿出去什么东西,他一直说没有,所以测谎仪也没检测出什么异常。”
郑凯易想了想道:“好像还真的是。”
“因为这个暗道是吴千华的大叔叔挖出来的,只不过是被吴千华的小叔叔也给撞见了,两兄弟一合谋,决定一起分了吴千华的家产。”
“怎么会有这么坏的叔叔?”
“之后吴千华的大叔叔一直在挖暗道,小叔叔就在一边辅助,被吴千华发现之后,小叔叔正好在这里,杀了吴千华,而大叔叔在外地,有不在场证明。”
“那他们不知道这老宅子底下有一个古墓吗?”
“肯定是知道的,只不过还没动手,就被我们追来了,所以他想杀了我们灭口,瞒住这个秘密。”
被我这么一说,郑凯易立即去抓人了,将吴千华的大叔叔小叔叔都抓了回来,细细一审问,还真如我所说。
这下真相大白了,我们诡案接下的这个案子,也算是破了,只不过结局有点悲惨,孙静姝失去了孩子,还与耿烨分手了,王怡可的孩子也没了父亲……
最后我们离开明珠市的时候,郑凯易还请我们吃了一顿饭,说我们帮他破了案子,好好犒赏一下我们。
这饭吃着吃着,郑子媛却忽然杀来了,似乎是很不开心,冷冷地问了一句:“那天是谁说要跟我切磋来着?”
钱颐哆嗦了一下:“不是我。”
我和夏初四顿时笑了:“孬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