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赐返乡并不打算走大路,因为大路虽然平坦,但人来人往眼多嘴杂。
    所以出了神符镇没多久,他便拐入深山,运起随风劲全速奔跑。
    现在林天赐的随风劲已经达到3级,用凌云子的话来说再怎么瞎练也没用了,如何精进全靠日后一时顿悟。
    但别看仅仅只是初窥门径,其速度仍然惊世骇俗,不仅能在陡峭山坡林间如履平地,还能保持马匹所不能企及的高速和高持久前进。
    若是有上山打猎砍柴的凡人看见,还以为自己是撞了鬼,因为只能看到一道白影匆匆闪过。
    选择走山林小路还有个理由,那就是近。
    大路为了连接城镇,避开群山,必然会绕些弯路,而林天赐则走的是直线,力求最快速度赶回家里。
    这时在神符门学到的杂学就起了作用,地图在手,加上懂得观星,林天赐日夜兼程,几乎没怎么休息过,困了就在树上眯一会儿,饿了就吃点干粮喝点清水。如此赶路直接把坐马车需要半月左右的路程缩短到三天之内。
    期间飞熊一直在睡,鬼知道他怎么睡的那么沉,几乎没什么交谈。本来林天赐还有些寂寞,但飞熊睡醒之后,林天赐反而觉得,它还是一直睡下去比较好……
    “都吃光了?!”
    “那点干粮,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
    在树枝上眯了一觉的林天赐正准备吃点东西,打开背囊发现在神符门采买足够单人吃大半个月的干粮面饼全都进了飞熊的肚子。
    一只吃素的老虎,你敢信?
    没办法,林小哥儿只好喝点山泉水果腹,饿着肚子继续赶路,直到日头渐渐靠近当午,他实在饿的不行,就近来到大路,准备找找有没有驿站之类的。
    说来也巧,从山林出来不久,他便找到一家旅店。而旅店的名字,正好还是那家山林野店。
    十年前他便是在此第一次邂逅了宣绍阳,十年后返乡又再次落脚,不得不说缘分很是有趣。
    只要看见这家旅店,便知道距离通州城不太远,而鱼龙镇与通州城的距离只有区区20里。
    眼看家乡近在咫尺,林天赐本打算继续上路,但飞熊不干了。
    这家伙吃了林天赐所有的干粮不说,一路上还是总嚷嚷着要吃的,林天赐真心那他没办法。
    ——打不过它。
    旅店外有个茶摊,供应茶水快餐给路过行人。林天赐一进去,店小二立刻迎上来道:
    “客官,来点什么?”
    “5个大肉包子,再来壶茶。”
    “好嘞,您稍后。”
    5个包子?不行!太少。
    飞熊传音入密,疯狂骚扰林天赐的耳朵,后者无奈,只好对店小二说:
    “店家,再来十五个打包带走。”
    飞熊本体那是什么体型?十五个包子顶多也就一口,甩开腮帮子吃整个小店的包子都不够,所以仍然不停的骚扰。
    林天赐可不会传音入密这种技巧,只好摸出黄纸写上‘待会到我家吃大餐’丢进背囊,飞熊才老实。
    驿站的饭菜不求好吃,只求用料实在,管饱管饿。这家店的包子一口下去满嘴的油腻,吃两口就不得不喝口茶压压,实在是算不上好吃。
    倒是飞熊在背囊里吃的不亦乐乎,它最爱这种油水足的饭菜。
    正琢磨着是不是把剩下的几个包子也都丢给飞熊,店小二一脸不好意思的说道:
    “客官,不好意思,小店没有位置了,您看可否并个桌?”
    时值正午,店里早已爆满,并个桌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关系,请他们过来吧。”
    “谢客官。”
    店小二作了个揖,不一会儿就带着客人来到林天赐的桌子旁。
    看上去不像是常见的行商,这四人应该一家四口。一对年过四旬的夫妇,一个与林天赐年龄相仿的少年,以及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
    官道上拖家带口的人很少,这个世界和天朝古代差不多,讲究落叶归根,一般没有什么要紧的大事,不可能全家出动到外远游。
    “多谢这位小兄弟。”
    四人中的中年男人抱拳说道。
    “不客气,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他长着一张国字脸,像是官场中人,行走坐卧间颇有威严。
    除此之外,林天赐通过半生不熟的相人之术发现,这几人眉目之间有股结郁之气,黑乎乎的,非常醒目。
    有此征兆者,必然是家中出事,不是家里死了人就是蒙遭大变。
    至于在具体的,林天赐就看不出来了。相术他学的不精,而且这招对修士无用,除非是境界高出对方好多的修士才能看穿。
    再说也没有必要,萍水相逢而已。
    “这位仁兄可是进京赶考?”
    那名少年见林天赐一身书生打扮,以为他是赶考的秀才。
    “不,在下外出游学多年,此番准备回家。”
    随便交谈了两句,双方都没有深交的意思。不仅没有互通姓名,更别提说明他们为何逃难。
    吃过午饭,带上背囊继续赶路,茶摊的偶遇只是一个小插曲,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林天赐低头赶路,绕过通州城,终于在下午日落前赶到鱼龙镇外。
    飞熊此间烦过他好几次,忙问还有多久才能开饭。这让林天赐颇为后悔带着这个吃货。更惨的是,这货还不许林天赐骑着赶路。
    飞熊会飞,而且飞的超快,以它的速度,林天赐下山当天就能到家,结果它就是不让骑,实在是蛋疼。
    鱼龙镇外的稻田菜地仍然绿意葱葱,和他当年离开是没多大差别,分外惹得怀念。
    轻风一吹,带来了……农家肥的香气。
    ——林小哥儿赶紧掩面而逃。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让六岁稚儿长成少年,但十年光景对鱼龙镇来说似乎并没有留下什么踪迹。
    街道上还是那副模样,十年未归,林天赐仍然记忆犹新。
    顺着路,快步走向家的方向。
    林家大院还是那么的气派,除了牌匾稍稍有点掉色,两侧的石狮子有些古旧外,其余的与林天赐记忆中的家不无二致。
    ——叩叩!
    敲门之后,不久响起家丁的声音:
    “谁啊?”
    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林天赐见到那家丁咧嘴一笑:
    “阿福,连少爷我都不认识了吗?”
    “少……少爷?!”
    阿福瞪大了眼睛,使劲的揉,确定面前的林天赐不是幻觉。
    十年时间,林天赐的外貌变化肯定不小,只有熟悉的人才能看得出他与小时候的相似之处。
    这位叫阿福的家丁以前乃是林天赐身边的随从,哪能不记得。
    “真是少爷!”
    “当然是我。”
    谁知阿福说完扭头就跑,一边跑一边高声大喊:
    “大事不好啦!少爷回来啦!少爷回来啦!大事不好啦!”
    “……”
    过去了这么多年,阿福的成语水平依旧没什么进步啊…….
    –‐‐——–‐‐——
    林家少爷回家,当然不是大事不好,而是天大的喜事。
    林家上下仿佛被一发重磅炸弹命中,消息一出,整个林家大院都沸腾了。
    家丁丫鬟纷纷赶过来一度少爷风采,他们只听说少爷进了仙家门派修仙去了,如今能看到真人当然要好好看看。
    林天赐回家最开心的,当然还是爹娘。
    都说孩子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这一点都不假。一进门林天赐的老妈就死死拽着天赐小哥儿的手不放,生怕这孩子一不留声又不见了。
    林员外也是激动的不行,悄悄抹着眼泪。
    十年未归,纵使年年都能去神符门看望,终究还是聚少离多。一家三口都有着一肚子的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其中滋味,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
    三人聊着家常,时而泪水溢出,时而欢声笑语。一直说到夕阳西下,才聊解相思之苦。
    让家丁奉上茶水,林员外问道:
    “二少爷还没回来?”
    “老爷,二少爷刚进门。”
    “臭小子,他大哥回家还敢在外面疯跑!”
    林天赐听闻不禁一乐,想当初林天赐发愤图强想做出一番事业来,林员外可谓是百般阻挠,费尽心思让他当一个富家阔少。而今富家阔少的儿子有了,他又恨铁不成钢。
    这大概就是为人父母的通病吧,一方面希望孩子过得开心,一方面又希望孩子有所作为。
    “爹,我真的有个小弟啊,我还以为忽悠我。”
    “臭小子,爹什么时候骗过你?”
    林天赐的母亲道:
    “天赐,这次回来是不是不走了?”
    此言一出,林天赐不知如何回答。
    到底还是林员外看得开,他叹道:
    “孩子长大了,莫要做那副姿态。”
    林天赐的娘曾经是修真世家神机门中的一员,知道修仙之路有多难,当然也知道林天赐此行回来恐怕呆不了几天。但当娘的,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留在身边。
    一入仙门,仙凡永隔。这红尘不是被自己斩断的,而是不得不断……
    “爹,我哥回来啦?”
    一声清脆的小孩嗓音打破一家三口之间的气氛,抬眼看,一个虎头虎脑长相与林天赐小时候如出一辙的小孩小跑进门。
    “家住过来,这就是你哥。”
    小孩儿扑闪着大眼睛,自打他出生常常听说自己有个大哥,可他从未见过。
    此子名为林家住,其深意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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