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孝严明知故问:“谁呀?脸蛋儿挺嫩的。”
    “好像是底下哪间工作室外签的一个小歌手,”大哥指了指沐夏身边一个四十几岁的娘娘腔,“那是他经纪人,走,我给你介绍一下。”
    陆孝严不知道上辈子大哥和周挺是早就认识沐夏,还是等沐夏和他搞到一起之后才下功夫收买的。想想也不难理解,沐夏本来就是为了赚钱,相比之下定期放点内|幕消息可比脱光被人插要轻松多了。这样最好,能用钱收买的家伙才更容易操控。既然大哥没完没了紧盯着自己,挡也挡不住,不如索性就替他留个“眼线”在身边好了……
    照比七年后,沐夏在言谈举止上都略显青涩了些,该懂的倒是全都懂了。彼此一搭上话,沐夏就贴着陆孝严主动攀谈了起来,一会儿殷勤地要帮陆孝严拿酒,一会儿又盛赞陆孝严俊朗有型气质不俗。借着互留电话的机会,陆孝严轻轻在他后腰上捏了一把,他不但没躲,反而吊起眼梢睨着陆孝严娇粲然一笑。
    “原来你叫沐夏,名字很好听。”陆孝严看着沐夏留在自己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同时有意无意用胳膊肘蹭着沐夏。
    沐夏极为上道:“如果陆少爷觉得好听,那就多叫几次吧,我倒觉得我这名字从你嘴里叫出来才更好听呢。”
    “觉得好听还不容易,过两天我打给你。”陆孝严眨了眨眼,痞气十足。
    看到两人间一拍即合的互动,大哥扭头与周挺远远对视了一眼,嘴角各自现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派对结束已经是深夜了,陆孝严一出门便迫不及待冲进车子,扯掉领结解开领口,又点起根烟大口大口吸着。
    只要还活着,就没有资格诸多抱怨,他所要做的,仅仅是挺起肩背大踏步走下去,每天戴起厚厚的面具出现在那些令人厌恶的家伙面前,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直到将其清除路障般逐个清理干净。
    车窗洞开,夜风迎头打来,透着海滨特有的咸腥气。陆孝严独自开车在空旷的街道上奔驰着,不知不觉就绕向了初遇凌希的酒吧。他把凌希当成唯一信任的人,只有想着这世界上还有凌希的存在他才能感到安全和踏实——虽然严格意义上说,凌希根本就不认识他。
    经过昨晚那座天桥,陆孝严放缓车速留神看了一眼,果然见到凌希正坐在几层台阶上发着呆,不远处的老乞丐也正捧着饭盒吃得欢快。陆孝严悄悄将车停在路边,人坐在车子里没动,他打算就这样远远地看凌希一会儿。他也说不清是出于什么原因,只是很想这么做,好像凌希是碗十全大补汤,看了就能清心宁神、延年益寿一样。
    里岛的天气总阴晴不定,前一秒是晴天,后一秒就毫无征兆地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了。雨越下越大,凌希起身左右看看,决定跑到距离最近的天桥底下去躲雨,可还没等他靠近,一只黄白花纹的大野猫便率先跳过去占住了地盘,搞得他措手不及。那猫猜不透凌希的意图,弓起脊背虚张声势地对着他,凌希也赶紧举着吉他挡在胸前,一人一猫瞪着大圆眼珠对峙了片刻,最后还是凌希败下阵来,慢慢朝后退去。
    陆孝严无奈地叹了口气,思前想后还是翻出了备用的雨伞打算给凌希送去。凌希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几步之外的大花猫身上,完全没留意到背后的动静,等听见脚步声一回头,陆孝严已经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凌希被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想要后撤出两步,谁知脚跟绊在翘起的地砖上,整个人向后栽去。情急之下他赶紧伸手去撑,手腕落地的时候没控制好角度,关节狠狠扭了一下,疼得他蹲着地上不住倒吸着凉气。
    陆孝严看见他摔倒想要去扶,可惜到底晚了一步,听见凌希手掌落地时发出“喀嚓”一声脆响,显然是受伤了。他急忙蹲下去想拉过凌希的胳膊检查看看,却被凌希飞快地向旁边一闪给躲过了,他跟着站起来再去抓凌希的胳膊,又被凌希躲开了,凌希不光躲开他,还用瞪着大花猫一样警惕的眼神在瞪着他。
    陆孝严终于火了,一把扯过凌希的肩膀:“手伸出来!快点!我又不干什么!”
    凌希似乎暗暗比较了一下两人的实力,觉得真来硬的自己并没有胜算,于是只好僵在原地任由陆孝严抓着。
    陆孝严不由分手撸起凌希的袖口,借着路灯可以看到手掌边缘擦掉了一小块皮,手腕也微微肿了起来,如果不及时处置,过会儿可能肿得更厉害。懒得再多啰嗦,陆孝严直接扫视一圈,发现斜对面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他朝凌希额头一指:“给我老实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说完迈步朝马路对面跑去。
    等他拎了一大包药品气喘吁吁跑回原处,雨停了,凌希也早已不见了人影儿,只有大花猫和老乞丐在一旁热烈围观着他,一个喵喵叫,一个嘿嘿笑。
    陆孝严烦躁地来回走了两圈,大力将袋子砸在了垃圾桶上,没想到凌希细胳膊细腿儿白斩鸡一样,跑得倒挺快。
    他生气不是因为自己白跑一趟,他是担心凌希的手,对他来说那双完好无缺的手有着特殊意义,是比凌希本人更需要他好好去保护的对象。
    烦躁够了,陆孝严又止不住胡思乱想:是不是真应该找林广乐那个神棍朋友来算算命呢,为什么凌希一遇见自己就会跟着倒霉?好好的送把伞而已,怎么就会扭到手了呢……
    老乞丐看了他一阵儿觉得无聊,干脆丢下他跑去翻起了那只袋子,找到后默默打开,先从里面拎出瓶医用酒精,咕咚咕咚灌下半瓶,似乎不太对胃口,又掏出一盒消肿止痛的药膏,拧开盖子挖了一块塞进嘴里,很欢快地嚼着,吧唧,吧唧,吧唧……
    第6章 规则
    凌希觉得自己八成真遇上变态了。
    他有点儿后悔,要是那天在酒吧发生冲突时收敛些,可能就不会惹上麻烦了。也怪他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大庭广众下被人又是摸脸又是拉手的已经够恶心了,他实在不能容忍对方做出什么更离谱的举动。
    凌希来里岛两年了,陆陆续续唱过好几间酒吧,各式各样恶劣的行径也看到过不少。客人喝醉酒吃女生豆腐的状况差不多每天都有发生,只是情节轻重不同而已,男生被人按在卫生间墙上强吻的画面他也不是没撞见过。对于某些雄性动物来说,深夜和白天简直是两个世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随时都可能发情,且不分对象不分场合,找性伴侣出去开房比坐在街边喝杯咖啡还要简单。
    好在凌希平时都很低调,大多是戴着棒球帽安安静静缩在角落里,到时间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东西回家,所以至今没中过招,即便偶尔遇到女客人开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着年纪小装傻充愣就混过去了。
    说起来那天也是倒霉,候场的时候旁边有人把番茄酱滴在了他裤子上,他想去洗手间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湿,就脱下来随手搁在了外头一张空沙发上。等出来时他看到有个男人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还把他的衣服压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几次没扯动,结果就惹出了后来的乱子。
    本以为事情过就过了,谁知第二天从酒吧出来又遇见了那个男人,也不对,确切说那人应该就是冲着他来的。如果真被教训一顿倒也没什么,凌希最怕对方会去酒吧里捣乱。现在每晚驻唱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个月下来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种杂费几乎所剩无几,要是这份工作丢了,他恐怕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了。
    为了不被跟踪,凌希特意绕远路横穿过夜市回的家,进门后又立刻把两道锁都扣了起来,总之对付不正常的家伙还是小心为妙。到家后顾不上处理手掌的伤口,凌希第一时间检查起了自己的吉他。万一不留神受了潮,导致琴体膨胀,连带得音色下降手感变差,损失可就大了。幸亏背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没漏进去。
    毫不夸张地说,那把琴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那是十八岁生日外公送他的礼物,价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个教音乐的老师,会弹钢琴,会拉手风琴,还会自己作词作曲,凌希继承了来自外公和母亲的音乐天赋,自幼喜欢唱歌,念书的时候参加比赛也拿过好些奖项。从很早以前外公就许诺过,说到他十八岁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师的薪水不算太低,应付祖孙俩的日常开销是足够的,只是没多少积蓄。外公带他去琴行选琴那天,凌希本来在心里偷偷给自己限定了一个不算太高的价格额度,可当他抱起那把吉他,弹出第一个音符,瞬间就爱不释手了。看到他喜欢,外公二话不说就付钱买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简直兴奋得睡不着觉,一个人跑到院子后头的水塘边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后来外公也披着衣服出来了,凌希就自弹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欢的老歌——红红的花开满了木棉道,长长的街好象在燃烧……外公一边听一边跟随旋律轻打着拍子,满脸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问外公:“好不好听?”
    外公像个小歌迷一样大力鼓着掌:“好听,唱得有味道,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凌希犹不满足:“那和妈妈比呢?你不是说她以前很喜欢唱这首歌,我们两个谁唱得更好些?”
    外公很认真地哄着他:“当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岁的时候不如你,而且她不会弹吉他。”
    这回凌希得意了,弯着嘴角笑出一颗大大的酒窝:“我就知道。”
    提起母亲,外公忽然间变得沉默了。母亲是凌希出生后不久离开家的,一转眼十八年了,除了最开始几封报平安的信,之后再没了消息。
    头顶上月亮又圆又大,祖孙俩相互依偎在皎洁的月光底下,凌希像大人一样揽住外公肩膀晃晃悠悠安慰着:“别急别急,总有一天呢,我会成为最当红的歌手,会拿金曲奖,会把她的理想一一实现,然后全世界去开巡回演唱会……等她看到了我,听见我的名字,就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
    外公惆怅地叹着气:“可说不定……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凌希轻拍了拍外公肩头:“相信我,不会的。都说母子连心,她出事我怎么会没有感觉?”
    外公静静看了凌希一会儿,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吧,就信你说的。总之你只管好好唱歌,无论有什么需要外公都会全力支持你,就当是弥补当年对你妈妈的亏欠吧。也希望有一天她听见你的名字,真的会回来找我们——毕竟这名字是她亲自帮你取的。”
    那年夏天凌希独自去了里岛念书,一年多以后外公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过世了。直到过世后三天才有邻居发现异样报了警,警察撬开门进去的时候外公安详仰靠在沙发上,就像睡着了一样,旁边音响里还在循环播放着翻录的旧碟片,那是凌希妈妈从前唱过的歌。都说人生无常,当时随口的一句鼓励,竟成了外公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愿望……
    简单保养过吉他,凌希早早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后受伤的手腕变得又红又肿,足足比另一边胖出两圈儿,放着不动倒还好,只是胀胀得不太舒服,可稍微左右扭转一下就疼得钻心,根本不敢使力。
    凌希没料到状况会这么严重,在他的认知里头,手脚扭伤就像感冒发烧一样,喝饱了热水蒙在被子里睡一觉,隔天自己就会好的。对着手腕发了一会儿呆,凌希决定还是到医院去看看,说不定敷了药会好得快些。毕竟手伤会耽误酒吧的工作,少开工一天就会损失掉一天的收入,他的户头里可并不富裕。
    正在刷牙的功夫,手机响了,电话号码看着有些眼熟。凌希接起来一听,是跟他在同一间酒吧驻唱的歌手瑶瑶。
    瑶瑶就是遇到麻烦那天出面替他说公道话的短发女生,也算是酒吧里和他交流最多的人了,虽然两人偶尔会一起吃饭聊天,但绝对算不上朋友,起码在凌希的认知里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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