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女人
自作多情是件很尴尬的事,尤其自作多情还被对方无视的时候。回家路上凌希懊恼了半天,他从前很少像这样主动对人示好,更别提是个仅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
“哦,对了!”凌希猛然想起什么,急忙从钱包里抽出了一沓钞票递给林广乐,“麻烦帮忙把这钱转交给陆孝严,上次出事从他那挪用的,一直想当面还他来着,可他太忙了,总找不到机会。”
林广乐做惯了少爷,从来不把钱当回事,所以直接就替陆孝严拒绝掉了:“算了算了,你收起来吧,他又不缺这个,既然都是朋友,就别计较太多了。”
可凌希却很固执:“缺不缺钱是他的事,要不要还是我的事,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一旦在钱上头牵扯不清,也就差不多该要断了。”
“好好好,那我替他收起来。”林广乐生怕把凌希惹急了,吓得赶紧接过钱,又扯开话题问凌希,“你这是打算回家吗?反正一个人,不如上来我载你一程,顺便给你见识一下我这辆风驰电掣魅力新宠!”
听林广乐说得夸张,凌希也好奇地打量起了那架机车,他从头瞄到尾,从上瞄到下,黑眼珠圆溜溜的,整个状态就像是幼稚园小鬼头在盯着橱窗里展示的大型玩具,一边看一边毫不掩饰满心的羡慕之情:“乐哥,你这车挺贵的吧,我在杂志上看过,好像里岛根本没得买。”
林广乐很享受这种宝贝被人垂涎的感觉,恨不能让凌希多说几句赞美的话,等了半天没有下文,他兀自得意洋洋拍打着车身介绍到:“价钱倒是不贵,四十几万,不过是限量版,整个里岛只这一辆,我特意托了朋友从欧洲车厂订到的。怎么,看不出你白白净净的,也对机车感兴趣?”
凌希很认真地回忆着:“以前我家隔壁有间车行,老板女儿比我大几岁,是个男人婆,飙车打架都很在行。有时候她跟朋友一起玩车,我也会在旁边跟着看看,觉得挺有意思的。”
听凌希讲起儿时的机车情节,林广乐也被带动着打开了话匣子,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真巧,我小时候隔壁邻居就是个赛车手,有次跟着他去看了场比赛,真刺激,光是看看都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不是我吹牛,我十几岁机车就骑得很好了,要不是家里一群女人拖后腿,早就进专业车队去跑SBK了……说起来你最喜欢哪个车手?最近阿普里亚的洛伦佐就不错,年纪跟你差不多,喂,有没有看他去年瓦伦西亚站最后一场比赛?简直激动人心……对了,你要不要上来试着骑一段?这车我请专业人士改装过的,手感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凌希腼腆一笑,露出满口闪亮整齐的小白牙:“乐哥,我没有驾照。”
林广乐被他给逗笑了,直接跳过去把人拉到后座,又取出头盔给他套在了头上:“那还废什么话呀,老实坐好看我的个人表演,让你瞧瞧什么才叫真正的‘速度与激情’!坐稳了……”
一路开足马力把凌希送到公寓楼下,林广乐故技重施,又来了个极具特色的“撅屁股”式刹车,差点把凌希给颠出去。他满心以为这一招会引来路人的惊叹与喝彩,谁知来往人群眼神里都写满了担忧,分明是想说些“好危险,年轻人可要珍惜生命啊”之类的忠告,让他顿觉颜面尽失,只能从凌希身上找安慰了:“怎么样?这技术怎么样?是不是一出手就有专业架势?”
凌希晕头转向下了车,摘下头盔胡乱捋了捋蓬松的软毛:“乐哥,谢谢你送我回家。”
林广乐很失望:“喂喂喂,你还没说我技术到底怎么样呢?”
无奈凌希仍旧忽视了他的提问:“总麻烦你怪不好意思的,要不我请你喝一杯吧。”
这主意倒也不错,反正一个人闲着无聊,林广乐欣然点头:“那好,我记得前面路口有家……”
没等他说完,凌希已经脚下生风跑向了附近一间便利店,几分钟后又拎着一罐咖啡和一罐啤酒走了出来。回到林广乐身边,他把咖啡往林广乐手里一塞,自己靠在路边栏杆上打开啤酒喝了起来。
林广乐举着罐装咖啡满脸的难以置信:“你说请我喝一杯就是请我喝这个?”
凌希一本正经跟他解释着:“你等下还要骑车回去的,不能喝酒。”
林广乐哭笑不得,假装不满地伸手推了凌希一把:“你可真抠门儿。”
“不是的,乐哥。”凌希眨巴着大眼睛,充满了动物般的无辜感,“我不是抠门儿,我是穷。”
这过分坦白的态度瞬间让林广乐好感飙升,如果说之前他还是因为陆孝严的关系而顺带逗逗凌希的话,现在倒是真有点喜欢上凌希了。往往简单的人更容易和简单的人成为朋友,好比两桶清水倒在一起立刻就分不出彼此了,可一桶油倒进一桶水里再怎么搅和也无法相容。
喝光咖啡,林广乐摆出一记漂亮的投篮姿势,将空罐子丢进了几米外的垃圾桶。凌希见状也效仿着来了一次,动作倒是非常标准,可惜准头差了些,啤酒罐被弹飞了,凌希撇撇嘴,急忙跑过去拾起罐子重新放回了垃圾桶内。
这下林广乐彻底将凌希归入了自己的阵营,他像个老朋友一样问凌希:“过两天我有新车入手,要不要一起去山上试试车?”
凌希果断摇头拒绝:“不用了。”
林广乐不死心,试图说服凌希:“不是我吹牛,那辆简直极品,专跑拉力赛的越野之王,头盔还有罗西的亲笔签名,哦,对了……”见凌希隐隐有了心动的苗头,他乘胜追击,“说到签名,我那还有一把波莉·简签名的吉他,听说很多搞音乐的都喜欢她,要不要顺便试试?”
说着说着林广乐忽然有种错觉,他就像是拿着棒棒糖去拐骗小朋友的坏蛋,而凌希小朋友果然受不住诱惑,开始略显为难地表示道:“可我不太会骑……”
“不怕,”林广乐一拍胸脯,“有我呢,我教你。”
凌希低头啃了一会儿嘴唇,又皱着眉头问道:“把车撞坏了要赔钱吗?”
林广乐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你到底是有多穷?好了好了,尽管放心吧,乐哥有得是钱,随便撞,你不撞坏我也要换新的,赚钱不就是为了享受嘛!”
他一边笑一边忍不住在想,像凌希这么好玩儿的人要是跟陆孝严凑到了一起,每天闹出的乱子一定少不了,那情景可真是太美妙了,美妙透了……
不久之后,陆孝仪参与经营的红酒廊正式开始营业了,当天在她的盛情邀请下,许多政界、商界的公子千金和演艺界的大小明星纷纷亲临祝贺,场面搞得十分热闹。
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林广乐来的时候身边还带了个长相、气质都十分出众的男人,想到接下来即将进行的一切,他内心里既紧张又兴奋。远远见到陆孝严正在人群中寒暄着,他立刻兴高采烈跑了过去:“嘿,孝严,猜我前些天勾搭上谁了?”
陆孝严早已习惯了他一惊一乍的样子,随口应付着:“遇见谁了?麦当娜还是蕾哈娜?”
林广乐正要回答,就见沐夏笑眯眯从远处走了过来,手里还端着一小碟芝士做成的精致点心。走到陆孝严身边,他亲昵地贴上去蹭了蹭,然后用小叉子挑起一块点心送到了陆孝严唇边,陆孝严不吃,他就眼含怨念地举在那不肯罢手,直到陆孝严一口吞下去了,他才重又送了一块到自己嘴里,边品尝美味边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来宾。
自作多情是件很尴尬的事,尤其自作多情还被对方无视的时候。回家路上凌希懊恼了半天,他从前很少像这样主动对人示好,更别提是个仅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
“哦,对了!”凌希猛然想起什么,急忙从钱包里抽出了一沓钞票递给林广乐,“麻烦帮忙把这钱转交给陆孝严,上次出事从他那挪用的,一直想当面还他来着,可他太忙了,总找不到机会。”
林广乐做惯了少爷,从来不把钱当回事,所以直接就替陆孝严拒绝掉了:“算了算了,你收起来吧,他又不缺这个,既然都是朋友,就别计较太多了。”
可凌希却很固执:“缺不缺钱是他的事,要不要还是我的事,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一旦在钱上头牵扯不清,也就差不多该要断了。”
“好好好,那我替他收起来。”林广乐生怕把凌希惹急了,吓得赶紧接过钱,又扯开话题问凌希,“你这是打算回家吗?反正一个人,不如上来我载你一程,顺便给你见识一下我这辆风驰电掣魅力新宠!”
听林广乐说得夸张,凌希也好奇地打量起了那架机车,他从头瞄到尾,从上瞄到下,黑眼珠圆溜溜的,整个状态就像是幼稚园小鬼头在盯着橱窗里展示的大型玩具,一边看一边毫不掩饰满心的羡慕之情:“乐哥,你这车挺贵的吧,我在杂志上看过,好像里岛根本没得买。”
林广乐很享受这种宝贝被人垂涎的感觉,恨不能让凌希多说几句赞美的话,等了半天没有下文,他兀自得意洋洋拍打着车身介绍到:“价钱倒是不贵,四十几万,不过是限量版,整个里岛只这一辆,我特意托了朋友从欧洲车厂订到的。怎么,看不出你白白净净的,也对机车感兴趣?”
凌希很认真地回忆着:“以前我家隔壁有间车行,老板女儿比我大几岁,是个男人婆,飙车打架都很在行。有时候她跟朋友一起玩车,我也会在旁边跟着看看,觉得挺有意思的。”
听凌希讲起儿时的机车情节,林广乐也被带动着打开了话匣子,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真巧,我小时候隔壁邻居就是个赛车手,有次跟着他去看了场比赛,真刺激,光是看看都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不是我吹牛,我十几岁机车就骑得很好了,要不是家里一群女人拖后腿,早就进专业车队去跑SBK了……说起来你最喜欢哪个车手?最近阿普里亚的洛伦佐就不错,年纪跟你差不多,喂,有没有看他去年瓦伦西亚站最后一场比赛?简直激动人心……对了,你要不要上来试着骑一段?这车我请专业人士改装过的,手感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凌希腼腆一笑,露出满口闪亮整齐的小白牙:“乐哥,我没有驾照。”
林广乐被他给逗笑了,直接跳过去把人拉到后座,又取出头盔给他套在了头上:“那还废什么话呀,老实坐好看我的个人表演,让你瞧瞧什么才叫真正的‘速度与激情’!坐稳了……”
一路开足马力把凌希送到公寓楼下,林广乐故技重施,又来了个极具特色的“撅屁股”式刹车,差点把凌希给颠出去。他满心以为这一招会引来路人的惊叹与喝彩,谁知来往人群眼神里都写满了担忧,分明是想说些“好危险,年轻人可要珍惜生命啊”之类的忠告,让他顿觉颜面尽失,只能从凌希身上找安慰了:“怎么样?这技术怎么样?是不是一出手就有专业架势?”
凌希晕头转向下了车,摘下头盔胡乱捋了捋蓬松的软毛:“乐哥,谢谢你送我回家。”
林广乐很失望:“喂喂喂,你还没说我技术到底怎么样呢?”
无奈凌希仍旧忽视了他的提问:“总麻烦你怪不好意思的,要不我请你喝一杯吧。”
这主意倒也不错,反正一个人闲着无聊,林广乐欣然点头:“那好,我记得前面路口有家……”
没等他说完,凌希已经脚下生风跑向了附近一间便利店,几分钟后又拎着一罐咖啡和一罐啤酒走了出来。回到林广乐身边,他把咖啡往林广乐手里一塞,自己靠在路边栏杆上打开啤酒喝了起来。
林广乐举着罐装咖啡满脸的难以置信:“你说请我喝一杯就是请我喝这个?”
凌希一本正经跟他解释着:“你等下还要骑车回去的,不能喝酒。”
林广乐哭笑不得,假装不满地伸手推了凌希一把:“你可真抠门儿。”
“不是的,乐哥。”凌希眨巴着大眼睛,充满了动物般的无辜感,“我不是抠门儿,我是穷。”
这过分坦白的态度瞬间让林广乐好感飙升,如果说之前他还是因为陆孝严的关系而顺带逗逗凌希的话,现在倒是真有点喜欢上凌希了。往往简单的人更容易和简单的人成为朋友,好比两桶清水倒在一起立刻就分不出彼此了,可一桶油倒进一桶水里再怎么搅和也无法相容。
喝光咖啡,林广乐摆出一记漂亮的投篮姿势,将空罐子丢进了几米外的垃圾桶。凌希见状也效仿着来了一次,动作倒是非常标准,可惜准头差了些,啤酒罐被弹飞了,凌希撇撇嘴,急忙跑过去拾起罐子重新放回了垃圾桶内。
这下林广乐彻底将凌希归入了自己的阵营,他像个老朋友一样问凌希:“过两天我有新车入手,要不要一起去山上试试车?”
凌希果断摇头拒绝:“不用了。”
林广乐不死心,试图说服凌希:“不是我吹牛,那辆简直极品,专跑拉力赛的越野之王,头盔还有罗西的亲笔签名,哦,对了……”见凌希隐隐有了心动的苗头,他乘胜追击,“说到签名,我那还有一把波莉·简签名的吉他,听说很多搞音乐的都喜欢她,要不要顺便试试?”
说着说着林广乐忽然有种错觉,他就像是拿着棒棒糖去拐骗小朋友的坏蛋,而凌希小朋友果然受不住诱惑,开始略显为难地表示道:“可我不太会骑……”
“不怕,”林广乐一拍胸脯,“有我呢,我教你。”
凌希低头啃了一会儿嘴唇,又皱着眉头问道:“把车撞坏了要赔钱吗?”
林广乐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你到底是有多穷?好了好了,尽管放心吧,乐哥有得是钱,随便撞,你不撞坏我也要换新的,赚钱不就是为了享受嘛!”
他一边笑一边忍不住在想,像凌希这么好玩儿的人要是跟陆孝严凑到了一起,每天闹出的乱子一定少不了,那情景可真是太美妙了,美妙透了……
不久之后,陆孝仪参与经营的红酒廊正式开始营业了,当天在她的盛情邀请下,许多政界、商界的公子千金和演艺界的大小明星纷纷亲临祝贺,场面搞得十分热闹。
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林广乐来的时候身边还带了个长相、气质都十分出众的男人,想到接下来即将进行的一切,他内心里既紧张又兴奋。远远见到陆孝严正在人群中寒暄着,他立刻兴高采烈跑了过去:“嘿,孝严,猜我前些天勾搭上谁了?”
陆孝严早已习惯了他一惊一乍的样子,随口应付着:“遇见谁了?麦当娜还是蕾哈娜?”
林广乐正要回答,就见沐夏笑眯眯从远处走了过来,手里还端着一小碟芝士做成的精致点心。走到陆孝严身边,他亲昵地贴上去蹭了蹭,然后用小叉子挑起一块点心送到了陆孝严唇边,陆孝严不吃,他就眼含怨念地举在那不肯罢手,直到陆孝严一口吞下去了,他才重又送了一块到自己嘴里,边品尝美味边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