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Magg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
    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精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陆孝严有些意外。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凌希也费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收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凌希捏着贺卡看了老半天,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被浓重的迷雾所遮盖,看不清真相。陆孝严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对芝麻过敏,在他被人找麻烦时出手解围,又把他从警察局带了出来……可陆孝严又是谁呢?陆孝严是个赚女人钱的牛郎,是个同性恋,陆孝严有很多非富即贵的朋友,对待朋友总是粗鲁又霸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凌希都知之甚少。
    挂钟上的红色秒针在一成不变打着拍子,咔嚓,咔嚓,咔嚓。凌希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手指按着台灯的圆形开关,配合着秒针的节奏不断按下,抬起,按下,抬起,整个房间也随之一亮,一灭,一亮,一灭……重复多次之后,他厌烦了,关掉台灯独自坐在黑暗里,透过窗口望向外面的夜空,那里挂着好大一轮月亮……
    第17章 约定
    看到吉他上那一小块贴纸留下的印记,陆孝严不禁想起凌希也有用贴纸标注名字的习惯,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大小,还为了简化几笔偷懒把“凌希”写成是“凌C”。这似乎印证了他之前的怀疑——凌希在他面前唱歌时所弹奏的吉他分明不是他熟悉的那一把。
    陆孝严把刚刚放到架子上的吉他又拿了回来,同时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跟老板打听道:“哦,是好东西的话,二手倒也无所谓……不知道它原来的主人为什么要卖掉,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不会不会,这您尽管放心。”老板殷勤地解释道,“我们琴行也有些年头了,非常看重信誉,二手的东西都检查得格外仔细。吉他是个年轻男孩子拿来卖的,那天看他在门口来来去去转悠了很久,挺舍不得的样子,估计也是急需用钱吧。对了,他还给我们留了电话,说是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他。”
    陆孝严跟老板要来了电话号码,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那正是凌希的号码。这让他心疼之余又不免有些生气,既然是缺钱为什么不肯开口向他或是向林广乐求助,偏要把自己折腾到了卖吉他的地步。
    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凌希啊,想被凌希接受,需要花上多于常人十倍、百倍的功夫,但是相应的,凌希一旦认定了谁,就是生死与共,无怨无悔。
    二话不说,陆孝严当即买下了那把吉他。他原想调头回去凌希家,直接把吉他送还给凌希,可走到半路又改变了主意。以他对凌希的了解,这样贸然送过去凌希未必会收,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合适的理由才好,同时也需要时间去想想该怎么解释找到这把吉他的过程。
    隔天下午是陆孝严每周固定练拳的日子,他很着迷这项既暴力又刺激的运动,除了可以尽情消耗过剩的雄性荷尔蒙,也可以使他时刻保持紧张与警醒。
    此时此刻他正在经历着一场拳拳到肉的搏斗,成败关乎生死荣辱,如果无法抢占先机将对手一击必杀,就注定要被强大的对手掀翻在地,被一脚一脚践踏于浊臭的污泥之中,成为一个人人鄙夷、嘲讽的笑话。
    自从知道了陆孝严的这个习惯,沐夏就一直嚷嚷着要陪他去练拳,说是很期待看到他浑身大汗、肌肉闪闪发光的性感模样,所以这次陆孝严也顺便带上了沐夏。
    一上车,沐夏就兴冲冲挽起袖口露出手臂,故意晃悠着陆孝严送他那条手链:“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每次戴上这条手链我就心情特别好,还总能碰上喜事。前几天有场活动本来因为时间对不上错过了,结果刚才临出门前又接到电话说活动改期了,还是找我。你说是这条幸运手链的功劳呢,还是送手链的人能给我带来好运?”
    陆孝严极为配合地笑了起来,满脸受用:“哈哈哈,你到底是在夸奖手链,还是在夸奖我呢?看你嘴巴这么甜的份上,我得要再送你一条更好的才行啦。”
    沐夏在陆孝严面前卖过了好,目的也达到了,不觉喜笑颜开。他不经意扫过后视镜,一眼就看到了陆孝严放在后座忘了收起来的吉他:“咦,怎么有把吉他?没听说过你会弹琴啊,该不会是……”他歪着头用极具风情的眼尾幽幽瞄着陆孝严,似乎很期待从陆孝严嘴里听到那把吉他是专门买来送给他的。
    陆孝严一愣,随即打破了他的幻想:“哦,那是朋友的东西。”
    “看盒子很有档次,里头装的应该不是便宜货吧?”沐夏很好奇,探过去半边身体想打开琴盒看一眼吉他,天性使然,他对用钱来衡量价值的东西总是格外感兴趣。
    还没等他手指头碰到,就被陆孝严一把扯了回来:“别动,我朋友性格比较古怪,不喜欢被人碰他的东西。”
    “哦,那好吧……”沐夏乖巧地答应着,脸上飞快闪过一丝不悦,又赶紧朝陆孝严讨好地笑了笑,“对了,好久没看到你那个朋友阿乐了,听说他最近在做影视相关项目,近水楼台啊,有你这个腾华的少爷在,不怕拉不到好资源。”
    陆孝严一听就知道沐夏这话是在替别人探口风,他不动声色地苦笑道:“说起阿乐,唉,随他们几个折腾吧,我可不跟着瞎搅和。凭他那点暴发户的底子还想到娱乐圈插一脚?无非就是为了捧女人上位嘛。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有兴趣的话我跟阿乐说说,也帮你安排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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