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芝和许同乐在方芸的坚持下,被邀请来了苏州,要说她对这个女婿不太满意,心里始终有一个结在,但眼看两人木已成舟,她也不便始终给许同舟看脸色,毕竟细想一下,两口子感情好,就比什么都好,硬是搅黄了,最终吃苦的还是程诺。
    于是思来想去,她决定主动做出邀请,一是彰显了自家的大气,二也是给程诺争一个口碑,毕竟自己女儿怀孕,婚礼暂缓就已经让她很不高兴了,如今这添丁进口的大事儿,哪有婆家不出面的道理,于是派许同舟回了乡下去接人,一家叁口浩浩荡荡的来了苏州。
    面对叁年不回家,一回家就要接自己进城的许同舟,王桂芝自然是激动的乐开了花,先不说儿子那几年受了多少罪,挨了多少冤枉,如今扬眉吐气有多让人开心,单单程诺那个娇滴滴的城市大小姐能屈尊嫁来她家,就已经是天大的喜事,如今还有了小孩,她别提有多高兴了,早在许同舟来接她之前,就已经在家里准备了好些给小婴孩的棉袄,小鞋,虽说不值钱,但也是她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每一针都带着奶奶对儿孙的爱。
    一家人到苏州时,已经接近傍晚,一场热闹又融洽的会面,让两家人都有些激动,程诺和王桂芝有过接触,大概知道王桂芝的年轻时的经历,明白她是个苦命人,但绝非是个乐意刁难人的妇人,所以在婆媳关系的处理上,也就少了几分头疼,加之许同舟对她千依百顺,作为“双面胶”的人物,他也往往更多偏心程诺一些,于是王桂芝就暂时在苏州住了下来,想着等抱了孙子再回家。
    当了一辈子西南乡下人的王桂芝,在照顾孕妇的方面,显的更为“大开大合”一些,好些细节上的事都不够注重,频频惹的精致惯了的方芸不甚高兴,私下总是找程诺埋怨。
    可她对于程诺的关心却又实打实来的浓烈,单说那煲汤的老母鸡,她就能一个外地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跑去城郊太湖附近的农家乐买,一次还就只买一两只,坚决不囤,旁人一问,她就红光满面的用生涩的普通话大声喊,“我幺女儿,哪能吃囤的鸡肉,得吃新鲜的,现杀的!”
    幺女儿,多好听的称呼,西南官话中宝贝女儿的代称。
    虽说在知道许同舟腿受伤的真相时,她也恨过,怨过,但时至今日,能让她看到小两口过的好,而她整个人生其实都在苦难中度过,到了晚年,突然好像什么事都看到了希望一般,她怎能不感动,怎能不记恩?她是真的打心眼里喜欢程诺,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一般对待。
    程诺一边埋头喝着炖的浓稠的鸡汤,一边玩着手机,许同乐期期艾艾的蹭了过来。
    “嫂子。”
    6年时光,让当时不过11岁的黄毛丫头已经长成了少女,身体因为早年间营养不良,还是显得比同龄人小了一两岁,但并不妨碍她出落的亭亭玉立的事实。
    程诺抬头迎上她有些羞涩的笑,说来奇怪,王桂芝其实也只是一个容貌平平的农村妇人,怎么会生出两个天人之资的孩子?
    眼前的少女即使经过贫苦生活的锤炼,但依旧不妨碍她眼角眉梢生出的韵味,程诺心里想着,要是把她放在大城市好好养,过不了几年,一定是个美人胚子。
    她一边想,一边忆起和少女有着7分相似的许同舟,那个少年……不,那个男人,不也同样生的好看极了?
    许同乐被程诺看的有些害羞,垂了垂头,脸颊微红的开口,“重新嫂子,给我讲讲你和我哥怎么遇见的好不?”
    她改了称呼,叫的顺口极了,又一副好奇害死猫的模样,即使有些害羞,依然控制不住欲望来问程诺。
    程诺一听她的问题,有些蹙眉,啊~要说重逢啊?那还真是机缘呢,或许老天爷都不愿意她再离开男人了吧?
    她给许同乐也盛了一碗鸡汤,姑嫂二人一边喝着汤,一边小声的说着话,盛夏的午后,时光一蹴而过,只有两个闲聊人偶尔的低笑与私语声。
    许同乐听她说了好多,而后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嫂子,你都不知道,那几年哥哥真的过的很不好,村里人都骂他,连那个出了名的懒汉张驼背都跳出来指责他…”许同乐似乎陷入了回忆,那一年的冬天,真的过的很不安生,“那时候的哥哥,腿受了伤,走路都不利索,姆妈怎么问他,他都不说原因,后来他在我的作业本上发现了你写的东西,每天都看,每天都看…姆妈就猜到了,他肯定喜欢你。”
    “我写的东西?”程诺有些诧异,又有些迷惑,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那是什么。
    “嗯,是你写的,当时你教我们唱歌,因为我不知道歌词,所以你写在了我本子上。”
    许同乐试图帮她重塑回忆,说着当时的点滴,那首《客途秋恨》,是她学会的第一首流行音乐,歌词是那么考究,又让人忧伤。
    程诺皱着眉回忆,却有些想不起来,不由的对自己感到失望,是啊,那时的她,似乎有太多记忆应该留下,却被她轻易选择了放弃。
    “说来我哥真的很痴,不止那张歌词,还有那年你给他买的衣服,在你走之后,他就再也舍不得穿,一直挂在墙上看呢。”
    说起许同舟的点滴过往,许同乐有些滔滔不绝,面对面前这个温柔和善的女人,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能有机会叫她一声“嫂子”,哥哥无疑是幸运的,而她,也和哥哥一样,对女人充满了感激与喜欢。
    “衣服?”程诺低声呢喃,似乎记起了什么,快步回了卧室,拉开衣柜门,在最角落的位置翻找着。
    她就说嘛~那件旧旧的象牙白外套,她看上有些眼熟,却怎么都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买的,她从未见男人穿过,可无论搬家几次,他都会带着它走……
    原来…那是他保留的,承载着她的回忆。
    那件被隐藏在角落的外套,她拿在手里,明明是那么廉价又老旧的款式,却被男人洗的干干净净,还像模像样的用干洗袋套了起来,静静地挂在衣柜的最里面,似乎是他在绝境时的守护神,让他不曾溺毙在众人的辱骂声中。
    她把衣服从袋中取出,铺展到床上,指尖轻触着衣领,似乎可以通过这样的动作与男人当年遭受的非议感同身受,却在手摸到口袋时,感受到了衣袋中有东西在响,程诺拉开内侧拉链,从里面掏出一张已经泛黄起毛边的纸张,她摊了开来,纸上蓝色圆珠笔的字迹已经开始褪色,但仍旧可以看出那熟悉的字体。
    是她的字没错了,娟秀的小楷,整齐书写着的歌词,那首他从来不会唱,却把内容背的滚瓜烂熟的《客途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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