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他隐约感觉到有风,他努力地向上挣扎,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有自己一生那么长,他终于爬了出来。
赤条条地站在黑暗里,夜风冷着他不住哆嗦,便他揉了揉眼睛,却认出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就是埋葬那些负伤之后,不治的伤兵所在。
尸体总要掩埋起来,不然发生了瘟疫,那就是件大麻烦了。
军汉摸索着自己,看起来,那一刀没有让他死掉,就算他自己明明记得当时死了。
很痛,腹部的创口,这让他更加确定,白玉堂那一刀真的是想要取他的性命。
看起来,也许白玉堂真的害怕他招出些什么东西。
他之所以不招,不是因为跟那洪二郎和洪二郎的心腹一样,觉得事搞大了没法收场。
洪二郎他们是蠢,他不是,他知道自己开口就是死。
不过能活下来的话,谁又想死?
军汉觉得无论如何,得弄件衣服穿上,要不然光着屁股事小,被冻死事大。
看来他被当成死尸掩埋,所以衣服都被脱得精光。
如果是在京师,摸件衣裳不是什么难事。
但在军营里,就不容易了。
“男儿何不带吴钩”的年代,早就过去了,这是一个军人被称为贼配军的时代。
当兵的都穷,一对草鞋晾着都要盯好,别说衣裳。
所以军汉想要随便顺手摸件衣裳是不可能的,天一黑,这晾着的衣服,不论干不干,大伙就都收进去了。
他要搞衣服,要包扎腹部的伤口,他就得去寻找,能在这个时节,包容他的人。
自跟着刘瑜那边办差,他跟这里的西军便是不同,也就是说,这里没有他的熟人。
他能找到的,就是上线。
事实下毒杀孙都头的命令也是上线发布给他的,如果不是,这个军汉也不会冒然暴露出身份来干这个事。
赤条条的军汉和这年代大多数人一样,都有夜盲症,他在黑夜里,很难找到上线所在的营房。
不过很快他就在黑夜里撞见了一条巡逻的军兵,王韶主持的营盘里,还是井井有条的,各种巡逻事务,都是踏实安排着去做的。
“他娘的,王二麻子肯定搞鬼了,老子天天输!”军兵还没发现他,这军汉就捂着下体主动跑过去,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兄弟,右厢第三指挥往哪边走?”
这太平常了,所谓输得裤子都没有,在行伍里也不是没见过的,那些军兵便笑了起来,问了他口令,这光屁股的军汉苦着脸说道:“老子输成这鸟样,哪知道口令?昨天的,前天的口令老子倒能报得出来!”
又问了一些营盘里的琐事,巡逻的军兵倒也认可这人确是营盘里的,于是笑着打趣了他几句,给他指点了方向。
甚至还有人叫住他,递了一个葫芦给他:“你娘的,喝一口吧,小心冻死你!就一口,你别他妈的多喝了!老子们还指着它撑过今夜呢!”
光屁股的军汉接过葫芦,喝了一小口烈酒,却就觉得身上有了些暖意,连忙道了谢,然后向着刚才军兵指点给他的方向奔了过去,身后是巡逻的军兵,哄笑的声音。
巡逻的军士没有人注意这光屁股的军汉,腹部的伤创。
一个是他抓了把土抹在身上,黑夜里,火把光照下就不太显眼了。另外这是前线,负伤的也不是一个两个,就算见到,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包括那些在月光下,并不太显眼的鞭痕,这年头可没有不准体罚士兵的说话,上官打下属,基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所以对于巡逻队来讲,大家更关注的,是有人真的输到裤子都没有这个笑点上面。
右厢第三指挥有好几个都,光屁股的军汉,却哪个都也不去,他去的是右厢第二指挥。
干细作的,这点心思都没有,那他也混不到刘瑜麾下来。他当真是夜盲,问右厢第三指挥,那是寻找一个定位。
他没资格看到刘瑜弄的等高线地图,他也没那本事,如沈括一样,听刘瑜一说,就能画出来大概的等高线地图。
但他有不错的记忆力,有了一个定位,就算在黑夜之中,就算是夜盲症,他也依然能准确找到自己要找到的营盘。
就算光着屁股,冻得直打哆嗦,就算腹部的创口很痛。
“王太尉。”当光屁股的军汉,灰头灰脸走进了右厢第二指挥某个都的帐篷里,对着王姓都虞侯开口打招呼时,这位都虞侯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他没有想到,在刘瑜麾下混得风生水起的细作,怎么会光着屁股跑到自己帐篷里来?而且还是毫不掩饰的!
因为这帐篷里,还有另外几个军兵。
光屁股的军汉苦笑道:“王太尉,老子今天运气不好,裤子都输掉了,借身衣服穿,这两天要是上阵了,得了赏银,便还给你。都是同乡同族,就凭着都姓王,借你身衣服穿几天,总不至于不成吧?”
那王都虞侯虽然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也是个反应绝快的家伙,马上就翻脸骂道:“滚!”
又对身边的几个军汉说道:“各家兄弟,这厮来借钱,一个铜板也不要给他!老子不认得这等这废物!不当人子!连他祖父的棺材盖,都被这贼厮鸟偷出去卖了一贯半钱,一夜输了个精光!”
说着火起,却要作势要去打那光屁股军汉,左右的军兵连忙拦住了,劝他道:“算了算了,总得给他一衣服穿吧?不能看着这同乡冻死啊!”、“我那里还有条裤子,虽说穿了七八年,但都仔细缝补好的,一并借给都虞侯你这同乡吧!”、“莫动气,不过这位王兄弟,这会真连裤子都输没了,以后别赌了。”
说话之间,大家虽是军汉,却都还是有一副热心肠,就凑了一衣服出来给他。
“王太尉,总给点吃食吧?”王姓军汉穿上衣服,却就露出一副无赖模样,向那都虞侯接着提了这么个要求。
那王姓都虞侯对着同伴说道:“看见没有?这厮就该杀千刀!”
赤条条地站在黑暗里,夜风冷着他不住哆嗦,便他揉了揉眼睛,却认出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就是埋葬那些负伤之后,不治的伤兵所在。
尸体总要掩埋起来,不然发生了瘟疫,那就是件大麻烦了。
军汉摸索着自己,看起来,那一刀没有让他死掉,就算他自己明明记得当时死了。
很痛,腹部的创口,这让他更加确定,白玉堂那一刀真的是想要取他的性命。
看起来,也许白玉堂真的害怕他招出些什么东西。
他之所以不招,不是因为跟那洪二郎和洪二郎的心腹一样,觉得事搞大了没法收场。
洪二郎他们是蠢,他不是,他知道自己开口就是死。
不过能活下来的话,谁又想死?
军汉觉得无论如何,得弄件衣服穿上,要不然光着屁股事小,被冻死事大。
看来他被当成死尸掩埋,所以衣服都被脱得精光。
如果是在京师,摸件衣裳不是什么难事。
但在军营里,就不容易了。
“男儿何不带吴钩”的年代,早就过去了,这是一个军人被称为贼配军的时代。
当兵的都穷,一对草鞋晾着都要盯好,别说衣裳。
所以军汉想要随便顺手摸件衣裳是不可能的,天一黑,这晾着的衣服,不论干不干,大伙就都收进去了。
他要搞衣服,要包扎腹部的伤口,他就得去寻找,能在这个时节,包容他的人。
自跟着刘瑜那边办差,他跟这里的西军便是不同,也就是说,这里没有他的熟人。
他能找到的,就是上线。
事实下毒杀孙都头的命令也是上线发布给他的,如果不是,这个军汉也不会冒然暴露出身份来干这个事。
赤条条的军汉和这年代大多数人一样,都有夜盲症,他在黑夜里,很难找到上线所在的营房。
不过很快他就在黑夜里撞见了一条巡逻的军兵,王韶主持的营盘里,还是井井有条的,各种巡逻事务,都是踏实安排着去做的。
“他娘的,王二麻子肯定搞鬼了,老子天天输!”军兵还没发现他,这军汉就捂着下体主动跑过去,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兄弟,右厢第三指挥往哪边走?”
这太平常了,所谓输得裤子都没有,在行伍里也不是没见过的,那些军兵便笑了起来,问了他口令,这光屁股的军汉苦着脸说道:“老子输成这鸟样,哪知道口令?昨天的,前天的口令老子倒能报得出来!”
又问了一些营盘里的琐事,巡逻的军兵倒也认可这人确是营盘里的,于是笑着打趣了他几句,给他指点了方向。
甚至还有人叫住他,递了一个葫芦给他:“你娘的,喝一口吧,小心冻死你!就一口,你别他妈的多喝了!老子们还指着它撑过今夜呢!”
光屁股的军汉接过葫芦,喝了一小口烈酒,却就觉得身上有了些暖意,连忙道了谢,然后向着刚才军兵指点给他的方向奔了过去,身后是巡逻的军兵,哄笑的声音。
巡逻的军士没有人注意这光屁股的军汉,腹部的伤创。
一个是他抓了把土抹在身上,黑夜里,火把光照下就不太显眼了。另外这是前线,负伤的也不是一个两个,就算见到,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包括那些在月光下,并不太显眼的鞭痕,这年头可没有不准体罚士兵的说话,上官打下属,基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所以对于巡逻队来讲,大家更关注的,是有人真的输到裤子都没有这个笑点上面。
右厢第三指挥有好几个都,光屁股的军汉,却哪个都也不去,他去的是右厢第二指挥。
干细作的,这点心思都没有,那他也混不到刘瑜麾下来。他当真是夜盲,问右厢第三指挥,那是寻找一个定位。
他没资格看到刘瑜弄的等高线地图,他也没那本事,如沈括一样,听刘瑜一说,就能画出来大概的等高线地图。
但他有不错的记忆力,有了一个定位,就算在黑夜之中,就算是夜盲症,他也依然能准确找到自己要找到的营盘。
就算光着屁股,冻得直打哆嗦,就算腹部的创口很痛。
“王太尉。”当光屁股的军汉,灰头灰脸走进了右厢第二指挥某个都的帐篷里,对着王姓都虞侯开口打招呼时,这位都虞侯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他没有想到,在刘瑜麾下混得风生水起的细作,怎么会光着屁股跑到自己帐篷里来?而且还是毫不掩饰的!
因为这帐篷里,还有另外几个军兵。
光屁股的军汉苦笑道:“王太尉,老子今天运气不好,裤子都输掉了,借身衣服穿,这两天要是上阵了,得了赏银,便还给你。都是同乡同族,就凭着都姓王,借你身衣服穿几天,总不至于不成吧?”
那王都虞侯虽然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也是个反应绝快的家伙,马上就翻脸骂道:“滚!”
又对身边的几个军汉说道:“各家兄弟,这厮来借钱,一个铜板也不要给他!老子不认得这等这废物!不当人子!连他祖父的棺材盖,都被这贼厮鸟偷出去卖了一贯半钱,一夜输了个精光!”
说着火起,却要作势要去打那光屁股军汉,左右的军兵连忙拦住了,劝他道:“算了算了,总得给他一衣服穿吧?不能看着这同乡冻死啊!”、“我那里还有条裤子,虽说穿了七八年,但都仔细缝补好的,一并借给都虞侯你这同乡吧!”、“莫动气,不过这位王兄弟,这会真连裤子都输没了,以后别赌了。”
说话之间,大家虽是军汉,却都还是有一副热心肠,就凑了一衣服出来给他。
“王太尉,总给点吃食吧?”王姓军汉穿上衣服,却就露出一副无赖模样,向那都虞侯接着提了这么个要求。
那王姓都虞侯对着同伴说道:“看见没有?这厮就该杀千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