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个人口,一家就分出一小间的土坯屋住着,夫妻孩子不管想要做啥,全都得挤在这坪数不大的空间。
除了狭窄逼仄以外,刘醒和陆秋也没有任何的形容词汇了。
好在经历过末世,什么更加糟糕的环境也曾住过,这里好歹能够睡得安稳,这又比什么都强。
尤其,末世能吃的东西愈来愈少,土地受到了病毒的污染,曾经的稻谷小麦玉米早就绝迹无踪,能够存活在末世的植物全部都经过变异,变异植物有九成九都是有毒的,唯一能吃的……那滋味别提多可怕,曾经食物臭酸掉的味道,估计都还好一些。
人是铁饭是钢。
最初,为了活下去,哪怕食物再难吃,刘醒仍是逼着自己吞咽下去;不只如此,妻子陆秋同样也不能例外。
起初的日子有多难熬,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了解。
幸好,刘醒和陆秋的性格都是坚毅的,两人倒是一起都活了下来。
刘家吃下的食物,大多只是便宜野菜汤,以及咯人嗓子的窝窝头。
然而,就是如此,已经许久没吃过正常粮食的夫妻俩,还是感到异常满足。
打小就见惯人情人暖,刘醒的性子比谁都不易交心,他这一生只把自己的小青梅陆秋放在心里。所以,眼见陆秋不必再用视死如归地吃下比馊食更恶心的食物,刘醒哪怕面上不显,心里倒是比谁都高兴。
这下子,别说什么隐瞒会有的愧疚,刘醒甚至认为这是此生……不,应该说是上辈子最正确的决定,毕竟他们夫妻俩原先的身体,估计早就凉透了吧?
陆秋的面孔有些陌生,唯一能感到熟悉的,只有一双依然清亮的水眸。
刘醒的嘴唇勾了勾,一来他本来就不在乎他人的外表,二来能够让心防极重的他卸下防备,是因为妻子的灵魂比谁都美丽。
是丑是美,都比不上原来的这个人重要。
她是他的救赎,只要她陪他一起活着,刘醒就能面对任何恶劣无比的环境。
“不用担心,不管分家是什么章程,养家的事情只要有我在,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刘醒忍住摸上妻子脸颊的冲动,忆及刚来时摸到那不长肉的手骨,他只想张口保证:“以后,我肯定能让妳过好日子的。”
刘醒□□裸地直接嫌弃起他的身板。
这连个样子货都撑不起来,怪不得会让人觉得不可靠,好在异能就算退化了,现在的力气还是比常人惊人。
种田养家,怎么看都不是一件难事。
陆秋歪了头,见了刘醒爱脑补的毛病依旧如常,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解释。
养家很难吗?
其实,不只是刘醒不以为意,陆秋也不认为这是多大的事情。当然,若换成原身夫妇……咳咳,就这两个懒货估计觉都不能睡得安稳。
以前再困难的时候,夫妻俩都能够艰难地生存下来,此刻这么好的条件就在眼前,陆秋同样有自信能把日子过得更好。
然而,丈夫愿意主动为自己顶上一片天,作为另外一半怎么能不欣喜?
陆秋的心情嘴角跟着上扬几分:“行,我等着。”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依照陆秋的性格,她也不打算真把压力都压在刘醒身上。
想当初末世降临时,陆秋撸起袖子,拿起斧头都是不带半点的犹豫,粗糙的性子,也就刘醒的厚泸镜过重,能把自己当成脆弱的陶瓷。
一思及曾经陷入过迷障的自己,陆秋仿佛意会什么,总归是自己造得孽,苦果自然得自己受着。
何况……刘醒把一切揽上身的动作,陆秋其实不讨厌,被人护着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陆秋翘了翘嘴角,她对刘醒的话,倘若是不疑有他的,同样听见刘醒保证的朱梅春,也就是刘二嫂子,那又是另一种想法。
作为一个嫂子,朱梅春说话并不用顾忌太多,她撇了撇嘴:“啧,四弟的大话最好还是别说得太早,养家这事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
就四弟夫妇这对懒货,分家以后还能过好日子?
想得真美!
朱梅春的心里早就酝酿着一股幸灾乐祸,她还等着分家以后,瞧瞧这两个懒货过上什么糟心的日子。
没有其它兄弟的做牛做马,老四老五还想过上好日子?
比起嫉妒老五,朱梅春对于老四这对夫妻才是真的恨得牙痒痒的。
先前,老五好歹还有萝卜能在眼前吊着,作为一名读书人,众人都还等他中举以后,瞧一瞧是不是能有荣华富贵可享,所以那都是心甘情愿地供养他。
更别说,老五也是一个有本事的,要知道农家子弟,有几个能够在十四岁就中上秀才了?
上一次虽然遗憾没能中举,但那不是恰巧落了病吗?
倘若不是这次出了意外,朱梅春估计也像刘家其它人一样,对于老五中举那是不疑有他的,只能说老五天生就是没当官的命,不然怎么会在赶考前夕就把腿弄断了呢?
古代人信命。
朱梅春包括刘家的其它人都已经认为,老五刘华恐怕一生只能止步在秀才的位置。
毕竟,没听过残疾的人还能去考举人,大夫可是讲明白了,估摸老五跛脚的可能性并不算小。
而这才是刘家分家的真正缘由。
第3章 刘家二三事上 刘醒和陆秋果真不愧是夫……
没有了利益吊着,刘家人自然不可能跟一条绳索一样拧在一起。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知道再继续搅和下去也不会有好处可拿,这不马上就分崩离析?
说现实嘛,也真的很现实。
不过,这么一大家子都处在一起,吵吵闹闹本就不足为奇,尤其人本来又有百种样貌,有人勤奋自然就有人惫懒。
就是……朱梅春其实不应该有脸鄙视刘醒夫妇。
陆秋明亮清澈的眼楮微微一瞠。
朱梅春的态度是真的让陆秋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这二嫂子貌似也是半斤八两吧?
倘若没有出错的话,每次轮到这二嫂做事时,这二嫂推卸苦差事的次数,也就比原身那奇葩少上几次。
而且,朱梅春若是一个勤劳的,她家的孩子就不会是那脏兮兮的埋汰模样。
刘二丫已经算是半的大姑娘,刚好到了懂得爱美的岁数,自然也就能把自己收拾妥当。小柱子是一个男孙,朱梅春这亲娘不乐意收拾,刘三婆子这孙子的奶奶,却怎么都看不过眼,所以也能抓来收拾。但刘四丫是一个女娃,本身也像极她母亲,穿在身上的脏衣服,不只朱梅春没多管,连这丫头自己好像也都不当一回事。
一想起,小丫头的头发与指甲,陆秋都忍不住恶寒,最后还是她瞧不过眼,虎着脸就把这丫头抓来收拾一番的。
到底,这二嫂是哪来的脸来瞧不起人?
陆秋重新搜索记忆,立马知道刘二嫂子与她不对盘的原因,那就是原身比朱梅春更会躲事。
尤其,陈年旧怨里头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两人都在同一年生儿子,这让好不容易想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朱梅春,硬是被人泼了一个凉水。
倘若刘家只有一个孙子,朱梅春兴许还能得偿所愿来嚣张一下,偏偏刘家直接就多了两个男孙,原身还比这二嫂更早几天生下大孙子,所以刘三婆子会只惯着刘二嫂那才叫做有毛病!
哪有婆婆真能乐意见到自己的儿媳妇爬到自己的头顶上作妖?
这等歪风邪气,刘三婆子自然不能放任。
所以,朱梅春刚生下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不只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还因为做了一些蠢事而招来刘三婆子的眼。
原身的有些想法奇葩归奇葩,但也不是没有优点,陆秋就觉得这女人特有眼色,除了知道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张巧嘴真要哄起人来那叫五花八门。
因此,在朱梅春被教教如何做刘家媳妇时,原身倒是做了一个舒舒服服的月子。
两厢残酷的对比,朱梅春自然是把原身给记恨上了,更在心底认定刘三婆子的偏心。
孰不知,刘三婆子确实偏心,但她偏心的对象,绝对不包括任何一个儿媳妇,只能说这刘二嫂子真的是想多了。
原身只是仗着心大兼脸皮厚,这才能占上不少便宜。
陆秋的面皮微微一抽:“……”她真心认为自己这二嫂子的眼和心其实有点瞎。
朱梅春与原身的仇恨,认真说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然而琐碎的小事,经过了积年累月的迭加以后,效果可以说是相当惊人。
双方的恩怨,一时半会儿估计是不能调解。
不过,经过生活的历练,陆秋同样认为人与人的相处得看缘份,未来的事还不晓得,反正眼下是不可能和平共处。
况且,朱梅春这摆明瞧不起刘醒的话,让本身就有点护犊子性格的陆秋,自然也不是多爱听。
反正,原身除了刘三婆以外,她的泼辣样谁都见识过,因此倒也毫不客气的当场就怼了过去:“我男人说什么要妳多管闲事?反正肯定不会要妳养!分了家以后,二嫂妳还是管管自己小家就好了,别咸吃萝卜淡操心。”
朱梅春下巴抬得高高的:“我只是怕四弟嘴上说一套,做得又是另外一套,别到时候要饭要上门,嫂子家可没有那么多的底子来接济别人。”
陆秋:“……”这人的脸还真大。
陆秋又不是不知道自己这个二嫂是什么德性,就算原主还在的话,估计也会找其它人去要饭,绝对不会眼瞎地找上刘贵一家。
刘醒的二哥刘贵也就只勤快那么一点而已,要不是刘贵这人要面子,不想背上一个懒汉的名声,不然和原来的刘醒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陆秋的记忆没出错的话,刘贵是除了刘华以外,刘家的第二个聪明人。
至少,论起偷懒的手段,刘贵可是不遑多让。
这二伯哥唯一聪明的一点,就是他总能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可不像原本的刘醒,直接就弄到人尽皆知的地步。
其它人有没有看穿刘贵的把戏不知道,反正原身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就像朱梅春打算等着看陆秋的笑话,原身何尝不是在等着看她二嫂子的笑话?
陆秋:“……”真是塑料般的妯娌情,半斤八两的两个奇葩。
咳咳,就某一方面,这对妯娌也算是默契十足。
这个家里真正勒奋劳作的人,估计也就只有公公刘老三、大伯哥刘富,以及三伯哥刘荣而已。
说错了,刘大嫂李招娣在记忆里也是一个勤奋的。然而,陆秋对这大嫂的观感有些微妙,所以忍不住下意识地把她忽略。
说起来,这大嫂也是另一种奇葩人物。
原身对这大嫂的观感倒是挺好的,因为李招娣是家中少有能让原身躲事的人;与之相反的,陆秋反倒不是挺喜欢这位沉默寡言的大嫂。
李招娣其实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做人也不是很坏,怪只怪在这大嫂的脑子似乎比刘三婆子还有问题。
重男轻女的作风,陆秋翻过记忆以后,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有些时候旁人都还没说什么,这大嫂子倒是先使唤自己的女儿做牛做马,好似女儿就不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样。
刘三婆子也是重男轻女的,但这婆婆对自己女儿其实还算上心,终归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李招娣的重男轻女,比刘三婆子还严重几分。
哪怕这大嫂明面上从来不骂女儿,暗里的手段却更加的高明,陆秋品味过来以后算是大开眼界。
第一次见到对自己孩子用尽心机手段的女人。
李招娣的手段高在不像刘三婆子有一张坏嘴,这大嫂子从来没有半点责骂,但却总是以示弱来使唤自己的闺女,因此被使唤的人也从来没有半点不满。
除了狭窄逼仄以外,刘醒和陆秋也没有任何的形容词汇了。
好在经历过末世,什么更加糟糕的环境也曾住过,这里好歹能够睡得安稳,这又比什么都强。
尤其,末世能吃的东西愈来愈少,土地受到了病毒的污染,曾经的稻谷小麦玉米早就绝迹无踪,能够存活在末世的植物全部都经过变异,变异植物有九成九都是有毒的,唯一能吃的……那滋味别提多可怕,曾经食物臭酸掉的味道,估计都还好一些。
人是铁饭是钢。
最初,为了活下去,哪怕食物再难吃,刘醒仍是逼着自己吞咽下去;不只如此,妻子陆秋同样也不能例外。
起初的日子有多难熬,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了解。
幸好,刘醒和陆秋的性格都是坚毅的,两人倒是一起都活了下来。
刘家吃下的食物,大多只是便宜野菜汤,以及咯人嗓子的窝窝头。
然而,就是如此,已经许久没吃过正常粮食的夫妻俩,还是感到异常满足。
打小就见惯人情人暖,刘醒的性子比谁都不易交心,他这一生只把自己的小青梅陆秋放在心里。所以,眼见陆秋不必再用视死如归地吃下比馊食更恶心的食物,刘醒哪怕面上不显,心里倒是比谁都高兴。
这下子,别说什么隐瞒会有的愧疚,刘醒甚至认为这是此生……不,应该说是上辈子最正确的决定,毕竟他们夫妻俩原先的身体,估计早就凉透了吧?
陆秋的面孔有些陌生,唯一能感到熟悉的,只有一双依然清亮的水眸。
刘醒的嘴唇勾了勾,一来他本来就不在乎他人的外表,二来能够让心防极重的他卸下防备,是因为妻子的灵魂比谁都美丽。
是丑是美,都比不上原来的这个人重要。
她是他的救赎,只要她陪他一起活着,刘醒就能面对任何恶劣无比的环境。
“不用担心,不管分家是什么章程,养家的事情只要有我在,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刘醒忍住摸上妻子脸颊的冲动,忆及刚来时摸到那不长肉的手骨,他只想张口保证:“以后,我肯定能让妳过好日子的。”
刘醒□□裸地直接嫌弃起他的身板。
这连个样子货都撑不起来,怪不得会让人觉得不可靠,好在异能就算退化了,现在的力气还是比常人惊人。
种田养家,怎么看都不是一件难事。
陆秋歪了头,见了刘醒爱脑补的毛病依旧如常,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解释。
养家很难吗?
其实,不只是刘醒不以为意,陆秋也不认为这是多大的事情。当然,若换成原身夫妇……咳咳,就这两个懒货估计觉都不能睡得安稳。
以前再困难的时候,夫妻俩都能够艰难地生存下来,此刻这么好的条件就在眼前,陆秋同样有自信能把日子过得更好。
然而,丈夫愿意主动为自己顶上一片天,作为另外一半怎么能不欣喜?
陆秋的心情嘴角跟着上扬几分:“行,我等着。”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依照陆秋的性格,她也不打算真把压力都压在刘醒身上。
想当初末世降临时,陆秋撸起袖子,拿起斧头都是不带半点的犹豫,粗糙的性子,也就刘醒的厚泸镜过重,能把自己当成脆弱的陶瓷。
一思及曾经陷入过迷障的自己,陆秋仿佛意会什么,总归是自己造得孽,苦果自然得自己受着。
何况……刘醒把一切揽上身的动作,陆秋其实不讨厌,被人护着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陆秋翘了翘嘴角,她对刘醒的话,倘若是不疑有他的,同样听见刘醒保证的朱梅春,也就是刘二嫂子,那又是另一种想法。
作为一个嫂子,朱梅春说话并不用顾忌太多,她撇了撇嘴:“啧,四弟的大话最好还是别说得太早,养家这事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
就四弟夫妇这对懒货,分家以后还能过好日子?
想得真美!
朱梅春的心里早就酝酿着一股幸灾乐祸,她还等着分家以后,瞧瞧这两个懒货过上什么糟心的日子。
没有其它兄弟的做牛做马,老四老五还想过上好日子?
比起嫉妒老五,朱梅春对于老四这对夫妻才是真的恨得牙痒痒的。
先前,老五好歹还有萝卜能在眼前吊着,作为一名读书人,众人都还等他中举以后,瞧一瞧是不是能有荣华富贵可享,所以那都是心甘情愿地供养他。
更别说,老五也是一个有本事的,要知道农家子弟,有几个能够在十四岁就中上秀才了?
上一次虽然遗憾没能中举,但那不是恰巧落了病吗?
倘若不是这次出了意外,朱梅春估计也像刘家其它人一样,对于老五中举那是不疑有他的,只能说老五天生就是没当官的命,不然怎么会在赶考前夕就把腿弄断了呢?
古代人信命。
朱梅春包括刘家的其它人都已经认为,老五刘华恐怕一生只能止步在秀才的位置。
毕竟,没听过残疾的人还能去考举人,大夫可是讲明白了,估摸老五跛脚的可能性并不算小。
而这才是刘家分家的真正缘由。
第3章 刘家二三事上 刘醒和陆秋果真不愧是夫……
没有了利益吊着,刘家人自然不可能跟一条绳索一样拧在一起。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知道再继续搅和下去也不会有好处可拿,这不马上就分崩离析?
说现实嘛,也真的很现实。
不过,这么一大家子都处在一起,吵吵闹闹本就不足为奇,尤其人本来又有百种样貌,有人勤奋自然就有人惫懒。
就是……朱梅春其实不应该有脸鄙视刘醒夫妇。
陆秋明亮清澈的眼楮微微一瞠。
朱梅春的态度是真的让陆秋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这二嫂子貌似也是半斤八两吧?
倘若没有出错的话,每次轮到这二嫂做事时,这二嫂推卸苦差事的次数,也就比原身那奇葩少上几次。
而且,朱梅春若是一个勤劳的,她家的孩子就不会是那脏兮兮的埋汰模样。
刘二丫已经算是半的大姑娘,刚好到了懂得爱美的岁数,自然也就能把自己收拾妥当。小柱子是一个男孙,朱梅春这亲娘不乐意收拾,刘三婆子这孙子的奶奶,却怎么都看不过眼,所以也能抓来收拾。但刘四丫是一个女娃,本身也像极她母亲,穿在身上的脏衣服,不只朱梅春没多管,连这丫头自己好像也都不当一回事。
一想起,小丫头的头发与指甲,陆秋都忍不住恶寒,最后还是她瞧不过眼,虎着脸就把这丫头抓来收拾一番的。
到底,这二嫂是哪来的脸来瞧不起人?
陆秋重新搜索记忆,立马知道刘二嫂子与她不对盘的原因,那就是原身比朱梅春更会躲事。
尤其,陈年旧怨里头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两人都在同一年生儿子,这让好不容易想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朱梅春,硬是被人泼了一个凉水。
倘若刘家只有一个孙子,朱梅春兴许还能得偿所愿来嚣张一下,偏偏刘家直接就多了两个男孙,原身还比这二嫂更早几天生下大孙子,所以刘三婆子会只惯着刘二嫂那才叫做有毛病!
哪有婆婆真能乐意见到自己的儿媳妇爬到自己的头顶上作妖?
这等歪风邪气,刘三婆子自然不能放任。
所以,朱梅春刚生下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不只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还因为做了一些蠢事而招来刘三婆子的眼。
原身的有些想法奇葩归奇葩,但也不是没有优点,陆秋就觉得这女人特有眼色,除了知道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张巧嘴真要哄起人来那叫五花八门。
因此,在朱梅春被教教如何做刘家媳妇时,原身倒是做了一个舒舒服服的月子。
两厢残酷的对比,朱梅春自然是把原身给记恨上了,更在心底认定刘三婆子的偏心。
孰不知,刘三婆子确实偏心,但她偏心的对象,绝对不包括任何一个儿媳妇,只能说这刘二嫂子真的是想多了。
原身只是仗着心大兼脸皮厚,这才能占上不少便宜。
陆秋的面皮微微一抽:“……”她真心认为自己这二嫂子的眼和心其实有点瞎。
朱梅春与原身的仇恨,认真说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然而琐碎的小事,经过了积年累月的迭加以后,效果可以说是相当惊人。
双方的恩怨,一时半会儿估计是不能调解。
不过,经过生活的历练,陆秋同样认为人与人的相处得看缘份,未来的事还不晓得,反正眼下是不可能和平共处。
况且,朱梅春这摆明瞧不起刘醒的话,让本身就有点护犊子性格的陆秋,自然也不是多爱听。
反正,原身除了刘三婆以外,她的泼辣样谁都见识过,因此倒也毫不客气的当场就怼了过去:“我男人说什么要妳多管闲事?反正肯定不会要妳养!分了家以后,二嫂妳还是管管自己小家就好了,别咸吃萝卜淡操心。”
朱梅春下巴抬得高高的:“我只是怕四弟嘴上说一套,做得又是另外一套,别到时候要饭要上门,嫂子家可没有那么多的底子来接济别人。”
陆秋:“……”这人的脸还真大。
陆秋又不是不知道自己这个二嫂是什么德性,就算原主还在的话,估计也会找其它人去要饭,绝对不会眼瞎地找上刘贵一家。
刘醒的二哥刘贵也就只勤快那么一点而已,要不是刘贵这人要面子,不想背上一个懒汉的名声,不然和原来的刘醒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陆秋的记忆没出错的话,刘贵是除了刘华以外,刘家的第二个聪明人。
至少,论起偷懒的手段,刘贵可是不遑多让。
这二伯哥唯一聪明的一点,就是他总能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可不像原本的刘醒,直接就弄到人尽皆知的地步。
其它人有没有看穿刘贵的把戏不知道,反正原身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就像朱梅春打算等着看陆秋的笑话,原身何尝不是在等着看她二嫂子的笑话?
陆秋:“……”真是塑料般的妯娌情,半斤八两的两个奇葩。
咳咳,就某一方面,这对妯娌也算是默契十足。
这个家里真正勒奋劳作的人,估计也就只有公公刘老三、大伯哥刘富,以及三伯哥刘荣而已。
说错了,刘大嫂李招娣在记忆里也是一个勤奋的。然而,陆秋对这大嫂的观感有些微妙,所以忍不住下意识地把她忽略。
说起来,这大嫂也是另一种奇葩人物。
原身对这大嫂的观感倒是挺好的,因为李招娣是家中少有能让原身躲事的人;与之相反的,陆秋反倒不是挺喜欢这位沉默寡言的大嫂。
李招娣其实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做人也不是很坏,怪只怪在这大嫂的脑子似乎比刘三婆子还有问题。
重男轻女的作风,陆秋翻过记忆以后,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有些时候旁人都还没说什么,这大嫂子倒是先使唤自己的女儿做牛做马,好似女儿就不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样。
刘三婆子也是重男轻女的,但这婆婆对自己女儿其实还算上心,终归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李招娣的重男轻女,比刘三婆子还严重几分。
哪怕这大嫂明面上从来不骂女儿,暗里的手段却更加的高明,陆秋品味过来以后算是大开眼界。
第一次见到对自己孩子用尽心机手段的女人。
李招娣的手段高在不像刘三婆子有一张坏嘴,这大嫂子从来没有半点责骂,但却总是以示弱来使唤自己的闺女,因此被使唤的人也从来没有半点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