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出声的话,你也许更自在一点。”
    何天巳准备否认,却又仔细想了想——被这个过分好看的青年盯着看的时候,自己好像真有那么一点点的紧张。
    气氛忽然有些尴尬,于是他咳嗽两声,继续拿起画笔,装出一本正经醉心于创作的模样。
    明若星也不去搭话,只眯着眼睛去看画布上那一团灰蒙、无法形容的图案。
    又过了一会儿,脑子里一团浆糊的何天巳实在伪装不下去了,又搁下画笔回过头来。
    “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就想找你随便聊聊。”
    “聊什么?”
    “……你没想过找点别的事做?比如,离开金鱼村。”
    “想啊。可我的脑袋还没全好,身体还时不时地闹点状况。光叔说我最好连村子都少出去,还能干什么?混吃等死罢了。”
    当何天巳说话的时候,明若星的目光始终停留在画布上。他开始觉得画布上的画面好像是一座暴风雪中的雪山——就像当年他和那伽一起去野外训练时征服过的那一座。
    那个时候的那伽,身手敏捷、体格强健,明明血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变温动物基因,却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扛着严重失温的昏迷战友,带领五人小队在暴风雪中准确地找到了装有生存物资的小木屋。
    而现在呢?他偷偷地将目光转向何天巳。
    原本刚毅的脸部的线条变得圆融了,胳膊上的肌肉群也不再明显,甚至连过去留下的疤痕也有点拉伸变形的痕迹。
    再过两年,说不定也和行走在大街上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罢。
    一股强烈的遗憾驱使着他开口问道:“你平时不锻炼?”
    “我晨跑啊。”何天巳有些莫名其妙,“还有收发快递都要跑到村口车站,也算锻炼了。”
    “那你想当厉害的亚人么?”
    “想啊,怎么了,这还和锻炼有关系?”
    “把手伸出来。”
    明若星并没有费劲去解释这个问题,他直接把手肘支在放颜料的小桌上,示意何天巳过来和他掰手腕。
    “你的手腕真细,确定不会被我给掰折了?”
    说出这话之后没几秒钟,何天巳就后悔了。因为比赛一开始,明若星就迅速将他按倒在了桌面上。之后他们又比了三盘,盘盘如此。
    “这是什么怪力?!”
    “亚人的力量。”
    明若星抽了一张餐巾纸擦掉从何天巳那里沾来的颜料。
    “经过训练的亚人,能够发挥出几倍、甚至十倍百倍于常人的能力。如果不是脚跛着,我可以和你比比跑步。”
    “不用比我也信了。”何天巳的两眼放着光,“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做得到?”
    “经过努力,也许还能做得更好。”
    接下去的十几分钟,明若星为何天巳简单解释了这其中的道理——动物基因觉醒的亚人,身体素质普遍要优于未觉醒的普通人。而适度的体能训练,不仅有助于提高普通人“觉醒”的几率,也能帮助已觉醒的亚人突破极限,激发出身体力的潜能。
    不出所料,何天巳果然上了钩。
    ——
    按照约定,这天晚上光叔就找借口回收了何天巳所有的药物。而从第二天起,何天巳就乖乖地在明若星的督促下开始了新的作息。
    晨起跳绳、跑步,早餐后稍事休息,接着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拉伸和推举。下午主要是整理家务,如果天气不热还能增加一点户外运动。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明若星都会给他介绍一些有关于亚人的简单常识。就像是给小孩子说睡前故事。
    乡下的生活,像是一首缺乏高潮的平淡歌曲,舒缓宁静。这几天里,除了光叔偶尔会上门送点东西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人来访。但是有了明若星的陪伴,何天巳却并未再感觉到孤独。
    不知不觉停药已经三天,或许是因为运动加快了新陈代谢,汗水排出了多余的信息素。目前为止,何天巳的身体状况一切如常。
    第四天,明若星的脚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他也收到了在金鱼村里的第一单包裹——何天巳帮他付的账,买的是几套运动服、球鞋和内衣。
    这天正好是周日,也是金鱼村半个月才有一次的集日。除去本村人之外,附近乡里的农民和商人也会到村子里来交易。装束停当的明若星主动提出要去村里见识见识,何天巳确认了他的脚伤没有大碍之后爽快地一口答应。
    出门后他们约定好以表兄弟相称,一起沿着小路往村口走,很快又到了那株大樟树底下的三岔路口。
    早些时候何天巳曾经介绍过,岔路的右边通往一处废弃的鲜花加工厂。几十年前年村里要搞鲜花加工产业,附近的田地都要改成花田,可后来经济不景气,工厂倒闭,大部分的花田荒芜了,只有少量被改成了菜地。
    他们沿着中间那条道路往北走,地势缓慢抬升。道路左边是一条淙淙流淌的宽阔溪流,清澈见底,有不少放暑假的孩子正在水里嬉戏。溪水两岸,一排排木结构的二层小楼鳞次栉比,像极了武侠电影里卧虎藏龙的小镇。
    金鱼村的规模不大,常住户约有三百人,平均年龄是五十二岁,而且还在缓慢增加中。
    作为一座与世隔绝的老龄化村庄,据说这里已有将近二十年没出过恶性刑事案件。村里虽然设有一个小派出所,但驻村的民警差不多也已经老得跑不动了。
    何天巳领着明若星沿着溪流一路往北走,四周逐渐热闹起来。
    村里的肉铺、奶站、小型超市和其他日常商店原本就设在主干道上,今天更是多了许多临时摊点。早晨刚从山里摘来的蘑菇还沾着枯叶;各种泡菜装在玻璃罐里,五光十色;自种的番茄黄瓜和葡萄,全都饱满鼓实,新鲜无比。
    两个人边走边瞧,时不时地买点儿看起来好吃的东西,遇上何天巳的熟人还要停下来寒暄几句。
    也许是明若星的容貌过于俊美,有不少眼花的老人家把他当成了身材高挑的姑娘家。其中几位特别关心何天巳“个人问题”的,甚至还追问起了他俩的“终身大事”。
    当然,尴尬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村民们会热情地塞给何天巳一些他们手头边能够拿到的东西——有时候是一块猪肉、几个鸡蛋,有时候是自家做的糯米饭。
    手里的无纺布袋已经装得满满当当,带着一点炫耀的意味,何天巳将它高举到明若星的面前。
    明若星轻轻拨开档住视线的布袋:“人情债,都是要加倍还的。”
    “那就还呗,不是都说‘情和义值千金’吗?朋友之间还算那么清楚,迟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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