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景乾是个很内敛的人,他当然亲吻过许多人,但清一色都是女人,他的妃嫔。
平生第一遭,同性的亲吻,竟然便宜了明湛。
当然这里头没有任何淫邪不敬的意思,明湛不过十岁,圆圆胖胖,生的还不怎么好看。不过这小子爱干净,天天洗澡,身上有着玫瑰露的香气,嘴巴也很软,难以形容的柔软,像天上的云朵。
脸颊一热时。
凤景乾竟然愣住了,心道,你这是啥意思啊!望进明湛清澈干净的双眸时,心脏竟然也跟着一暖,继而以超越正常速率的情形下,狂烈的跳动。
大脑晕眩。
不,不是那种荡漾的感觉,凤景乾心中没有半分欲念,他觉得很干净,明湛的眼睛是干净的,亲吻同样干净。不过心中某个地方在蠢蠢欲动,然后一股名为喜悦的情感破茧而出,从跳动的心脏汩汩的流入四肢百骸。
冯诚认为自己看到了奇迹,奇迹的名子就叫方青。
事实上,当皇上将他们二人打发出门的时候,冯诚已将方青当个活死人。这样失职无能的奴才,只差皇上一句话了。
皇宫里,每年不知有多少宫人内侍无声无息的消失,熬出头儿的不过了了。方青本是即将出头儿的人,却没想到折在了明湛的手里。冯诚内心一声长叹,真是个没福的。
冯诚并未让方青走远,方青自知难以活命,索性也认了命,同冯诚一道站在门外等着死神的到来。
不料先等来了明湛,明湛脸上带着笑,拍了拍方青的手,便将人带走了。
冯半仙儿竟然算错了卦。
而后,冯诚知趣的进去伺候,天哪,他看到了什么?
淡淡的喜悦萦绕在皇上的眼角眉梢……不是那种翘一下唇角的喜悦,是由内至外散发出来的,身上每个细胞每根汗毛每根头发丝儿都在叫嚣着欢喜的快乐。
冯诚一瞬间觉得四公子不会给皇上下了什么药吧。
凤景乾看到冯诚时,抿了下唇,随手翻起一张奏折,故作平静,淡淡地,“换盏茶来。”
冯诚已经意识到自己进来的不是时候,不过他运气不错,凤景乾心情正好,并没发作他。
话说大千世界,有人以文才成名,有人以武功立业,明湛一砖砸响了名号。
明湛下手之狠,杜如兰受伤之重,以至于帝都人赠明湛一个绰号:砖头四爷。
明湛所到之处,人人心里提防三分。
凤明祥与明湛关系不差,劝他道,“打就打了,你也算了口恶气。这事儿是福昌姑妈家不占理,只是淑仪郡主到底得嫁人呢,也别闹的忒僵,日后岂不让郡主在婆家为难。”
明湛点了点头,瞅了眼凤明澜后面空荡荡的,实在是让人心头大爽。
凤明澜回给明湛一个浅笑,他与明湛八字不合,自明湛入京,母亲失宠,舅舅疏离,伴读被殴,故此这个笑容里没有半分的欢喜,反倒是透出一股子阴毒狠辣。
明湛并未挑衅,他只是移开眼睛,垂下头,打开了自己的书本。这不是他的地盘儿、他的家,哪怕在自己家里尚且做不得主,何况是帝都皇城?
凤明澜见明湛示弱,冷冷一笑,大马金刀的坐下。
明湛放学就跑了,他怕凤明澜找他麻烦。他并不是怕凤明澜,只是不想与皇上的儿子发生冲突。
凤明澜本想寻一寻明湛的晦气,明湛却跑的比兔子都快,凤明澜顿时气煞。
明湛一路小跑儿回石榴院,魏宁已在屋里喝茶,眼见明湛气喘吁吁的进门,起身,温柔一笑,调侃道,“哟,砖头四爷回来了。”
明湛头一遭听到这外号,差点儿喷血。狠瞪了魏宁一眼。
魏宁笑的无辜,“外头人都这么叫你呢。你又不常在外面走,我告诉你,不比从别人处儿听来强么。”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忒是啰嗦。
明湛去了腰带,一屁股坐在椅中,碧玉送来香茶。
魏宁笑道,“我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兰是我弟弟的小舅子,杜家托我跟你说情呢。”
明湛端着茶呷一口,看向魏宁,侧着耳朵,他想听听杜家的条件。
“去母留子。”魏宁坦诚道,“如今事情闹大,都知道杜家有个身怀六甲的丫环,如果把孩子堕掉,对令姐的名声亦有妨碍。不过,杜家可以把那个丫环处理掉,令姐贵为郡主,绝不会有宠妾灭妻的事情的。”
看来杜如兰已经没有生命危险,明湛摇摇头,他已经与皇上谈好的条件,比这个更加优越,并且不用死人。
人人都觉得明湛心黑手狠,其实明湛痛恨死人。虽然有时人活着会更加痛苦,不过他性格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伪善,总希望由别人动手。
“父王母妃皆远在云南,我和大哥年纪小,懂的也少,事关人命,却是不敢做这样的主。”明湛得知杜如兰身体健康已经非常愉悦,在魏宁掌中划拉着,“凡事由皇伯父做主。”
魏宁扫一眼明湛,笑道,“不必与我打这种马虎眼,看来你已经与皇上商量好了。不知能不能透露些许,也好让杜家做些准备。”
明湛自然给魏宁面子,写道,“把那位有身孕的丫头的身契给我。”
魏宁惊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明湛笑笑,“现在,在那丫头未生产之前,把人交给我。我安排她的生产,并且会负责将那个孩子养大。如果是儿子,教他读书;女儿,安排她长大嫁人。只是杜如兰从此再不能相见。当然,如果杜如兰在大婚后对我大姐姐失礼,那真是抱歉,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那是人家杜家的孩子。”
明湛收敛了笑容,写道,“杜家觉得我们镇南王府是好欺负的,对吗?不过是碍于福昌大公主的面子,我才留了三分余地。如果杜家不愿意,自然会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魏宁适可而止,温声道,“知道了,我帮你转达。不过,你也留些神,福昌大公主在皇室中也有些脸面,不是好相与的。”
明湛笑了笑。
大姐姐这次凑合了,他还有三个姐妹未嫁呢,是不是都要这样凑合着嫁出去。不论与姐妹们关系远近亲疏,女孩子的一生总比男人来的艰难,理应得到更好的照顾。
他会让所有人知道镇南王府也不是好相与的。
与此同时,明湛的信已经八百里加急送到了云南凤景南的手里。
23、对策
自从明湛去了帝都,凤景南首次开始期待从帝都送来的公文。
有趣,真是有趣。
他现在才知道小儿子是内秀,原本他只觉得这是个傻蔫儿傻蔫儿的小子,长的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儿。凤景南不大喜欢卫王妃,去梧桐轩的日子本就少,每次去必然看到明湛手心儿里拿着,嘴巴里嚼着,见着他,打声招呼就回房,一点儿孩子的机伶鲜活气儿都没有。谁碰到这种的儿子能喜欢哪。
直到他决定把明湛送到帝都时,明湛忽然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华丽大变身,就挺让凤景南另眼相待。
现在凤景南认为,另眼相待四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明湛带给他的震憾。
一入帝都先赏了魏贵妃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老娘魏太后崩了牙,关键是,明湛还活的挺滋润。
如今明湛来信了。
明湛给他的信简短精悍。
如下:
福昌姑妈家的儿子已有身怀六甲的宠妾,此事,太过打脸。所以,为父王面子计,我先去把他家的脸皮给扒了下来。
窃以为,杜如兰此人非大姐姐良配。
如果父王同意,建议将大姐姐婚期延后至明年腊月,以观杜如兰改过之后效。
落款:明湛。
这一手的烂字,一看就是明湛亲自所书。
当然,关于明湛如何扒光福昌公主脸皮的详细全过程,在范文周的文书里都有详尽的介绍了。
合上信,凤景南发现自己是真的走了眼,这小子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十年,他硬没发现这小子是个扮猪吃老虎的。
凤景南取下一枝小狼毫,醮了墨,回信,更简短。
如下:
关于明艳之婚事处置,汝可代本王行权。
落款:一枚火红的镇南王印玺。
是的,让明湛代行王权,而不是明礼。明礼有些小机伶,在他身边时,下属官员都给面子,用心辅佐,说起明礼俱是一应好话。
如今将人放到帝都挑大梁,才觉出这孩子少一些魄力,缺少决断谋略。
当然,明礼书念的比明湛好、骑射更胜过他、甚至长的也比明湛英俊,可惜这些对于一个主君只能做到锦上添花。当年太祖皇帝相貌丑陋、识字不过千,照样开辟了这万世基业,天下英才皆要在太祖手下为臣。
明湛在宫里行事比明礼更要艰难,明艳的婚事却是明湛出头儿,明礼为辅。
呵,真是个傻小子,不知不觉便被人夺了权。
且再试试明湛的手段吧。反正也捅不出什么大篓子。
写完了撂下笔,晾干,装进信封,盖上漆封。凤景南的眼光就落在那一满牛皮袋的信件上,也是明湛寄来的,给卫王妃的。
再对比给自己的薄薄的那一小张纸,凤景南顿时醋了:这差别待遇也太明显了,莫非本王这个爹是做假的。臭小子,一点儿都不讨人喜欢。
凤景南在自个儿老巢,那绝对是说一不二。
说拆就拆,不带犹豫的。
凤景南只看了十来封,就腻的吃多了肥肉似的,除了想呕吐不做他想。
我的天哪,恶心死老子了。放个屁都要写信上,罢了罢了,兴许女人会喜欢看这种唧唧歪歪的信吧。凤景南把信再装回信封里,命人给卫王妃送过去了。
此时,杜家正在鸡飞狗跳。
情比金坚的爱情在绝对的强势前不堪一击。
杜如兰的脑震荡已经痊愈,额角的伤口开始结痂,只是脸色不大好,依然憔悴。
他是世家公子,自然知道镇南王府的权势。凤明湛能把魏贵妃搞到失宠,凭借的也无非是镇南王府罢了。镇南王府从来不好惹。
福昌大公主也没避着薛灵,照实将凤明湛提的条件说了。
杜如兰脸色惨白,薛灵摇摇欲坠。
平生第一遭,同性的亲吻,竟然便宜了明湛。
当然这里头没有任何淫邪不敬的意思,明湛不过十岁,圆圆胖胖,生的还不怎么好看。不过这小子爱干净,天天洗澡,身上有着玫瑰露的香气,嘴巴也很软,难以形容的柔软,像天上的云朵。
脸颊一热时。
凤景乾竟然愣住了,心道,你这是啥意思啊!望进明湛清澈干净的双眸时,心脏竟然也跟着一暖,继而以超越正常速率的情形下,狂烈的跳动。
大脑晕眩。
不,不是那种荡漾的感觉,凤景乾心中没有半分欲念,他觉得很干净,明湛的眼睛是干净的,亲吻同样干净。不过心中某个地方在蠢蠢欲动,然后一股名为喜悦的情感破茧而出,从跳动的心脏汩汩的流入四肢百骸。
冯诚认为自己看到了奇迹,奇迹的名子就叫方青。
事实上,当皇上将他们二人打发出门的时候,冯诚已将方青当个活死人。这样失职无能的奴才,只差皇上一句话了。
皇宫里,每年不知有多少宫人内侍无声无息的消失,熬出头儿的不过了了。方青本是即将出头儿的人,却没想到折在了明湛的手里。冯诚内心一声长叹,真是个没福的。
冯诚并未让方青走远,方青自知难以活命,索性也认了命,同冯诚一道站在门外等着死神的到来。
不料先等来了明湛,明湛脸上带着笑,拍了拍方青的手,便将人带走了。
冯半仙儿竟然算错了卦。
而后,冯诚知趣的进去伺候,天哪,他看到了什么?
淡淡的喜悦萦绕在皇上的眼角眉梢……不是那种翘一下唇角的喜悦,是由内至外散发出来的,身上每个细胞每根汗毛每根头发丝儿都在叫嚣着欢喜的快乐。
冯诚一瞬间觉得四公子不会给皇上下了什么药吧。
凤景乾看到冯诚时,抿了下唇,随手翻起一张奏折,故作平静,淡淡地,“换盏茶来。”
冯诚已经意识到自己进来的不是时候,不过他运气不错,凤景乾心情正好,并没发作他。
话说大千世界,有人以文才成名,有人以武功立业,明湛一砖砸响了名号。
明湛下手之狠,杜如兰受伤之重,以至于帝都人赠明湛一个绰号:砖头四爷。
明湛所到之处,人人心里提防三分。
凤明祥与明湛关系不差,劝他道,“打就打了,你也算了口恶气。这事儿是福昌姑妈家不占理,只是淑仪郡主到底得嫁人呢,也别闹的忒僵,日后岂不让郡主在婆家为难。”
明湛点了点头,瞅了眼凤明澜后面空荡荡的,实在是让人心头大爽。
凤明澜回给明湛一个浅笑,他与明湛八字不合,自明湛入京,母亲失宠,舅舅疏离,伴读被殴,故此这个笑容里没有半分的欢喜,反倒是透出一股子阴毒狠辣。
明湛并未挑衅,他只是移开眼睛,垂下头,打开了自己的书本。这不是他的地盘儿、他的家,哪怕在自己家里尚且做不得主,何况是帝都皇城?
凤明澜见明湛示弱,冷冷一笑,大马金刀的坐下。
明湛放学就跑了,他怕凤明澜找他麻烦。他并不是怕凤明澜,只是不想与皇上的儿子发生冲突。
凤明澜本想寻一寻明湛的晦气,明湛却跑的比兔子都快,凤明澜顿时气煞。
明湛一路小跑儿回石榴院,魏宁已在屋里喝茶,眼见明湛气喘吁吁的进门,起身,温柔一笑,调侃道,“哟,砖头四爷回来了。”
明湛头一遭听到这外号,差点儿喷血。狠瞪了魏宁一眼。
魏宁笑的无辜,“外头人都这么叫你呢。你又不常在外面走,我告诉你,不比从别人处儿听来强么。”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忒是啰嗦。
明湛去了腰带,一屁股坐在椅中,碧玉送来香茶。
魏宁笑道,“我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兰是我弟弟的小舅子,杜家托我跟你说情呢。”
明湛端着茶呷一口,看向魏宁,侧着耳朵,他想听听杜家的条件。
“去母留子。”魏宁坦诚道,“如今事情闹大,都知道杜家有个身怀六甲的丫环,如果把孩子堕掉,对令姐的名声亦有妨碍。不过,杜家可以把那个丫环处理掉,令姐贵为郡主,绝不会有宠妾灭妻的事情的。”
看来杜如兰已经没有生命危险,明湛摇摇头,他已经与皇上谈好的条件,比这个更加优越,并且不用死人。
人人都觉得明湛心黑手狠,其实明湛痛恨死人。虽然有时人活着会更加痛苦,不过他性格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伪善,总希望由别人动手。
“父王母妃皆远在云南,我和大哥年纪小,懂的也少,事关人命,却是不敢做这样的主。”明湛得知杜如兰身体健康已经非常愉悦,在魏宁掌中划拉着,“凡事由皇伯父做主。”
魏宁扫一眼明湛,笑道,“不必与我打这种马虎眼,看来你已经与皇上商量好了。不知能不能透露些许,也好让杜家做些准备。”
明湛自然给魏宁面子,写道,“把那位有身孕的丫头的身契给我。”
魏宁惊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明湛笑笑,“现在,在那丫头未生产之前,把人交给我。我安排她的生产,并且会负责将那个孩子养大。如果是儿子,教他读书;女儿,安排她长大嫁人。只是杜如兰从此再不能相见。当然,如果杜如兰在大婚后对我大姐姐失礼,那真是抱歉,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那是人家杜家的孩子。”
明湛收敛了笑容,写道,“杜家觉得我们镇南王府是好欺负的,对吗?不过是碍于福昌大公主的面子,我才留了三分余地。如果杜家不愿意,自然会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魏宁适可而止,温声道,“知道了,我帮你转达。不过,你也留些神,福昌大公主在皇室中也有些脸面,不是好相与的。”
明湛笑了笑。
大姐姐这次凑合了,他还有三个姐妹未嫁呢,是不是都要这样凑合着嫁出去。不论与姐妹们关系远近亲疏,女孩子的一生总比男人来的艰难,理应得到更好的照顾。
他会让所有人知道镇南王府也不是好相与的。
与此同时,明湛的信已经八百里加急送到了云南凤景南的手里。
23、对策
自从明湛去了帝都,凤景南首次开始期待从帝都送来的公文。
有趣,真是有趣。
他现在才知道小儿子是内秀,原本他只觉得这是个傻蔫儿傻蔫儿的小子,长的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儿。凤景南不大喜欢卫王妃,去梧桐轩的日子本就少,每次去必然看到明湛手心儿里拿着,嘴巴里嚼着,见着他,打声招呼就回房,一点儿孩子的机伶鲜活气儿都没有。谁碰到这种的儿子能喜欢哪。
直到他决定把明湛送到帝都时,明湛忽然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华丽大变身,就挺让凤景南另眼相待。
现在凤景南认为,另眼相待四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明湛带给他的震憾。
一入帝都先赏了魏贵妃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老娘魏太后崩了牙,关键是,明湛还活的挺滋润。
如今明湛来信了。
明湛给他的信简短精悍。
如下:
福昌姑妈家的儿子已有身怀六甲的宠妾,此事,太过打脸。所以,为父王面子计,我先去把他家的脸皮给扒了下来。
窃以为,杜如兰此人非大姐姐良配。
如果父王同意,建议将大姐姐婚期延后至明年腊月,以观杜如兰改过之后效。
落款:明湛。
这一手的烂字,一看就是明湛亲自所书。
当然,关于明湛如何扒光福昌公主脸皮的详细全过程,在范文周的文书里都有详尽的介绍了。
合上信,凤景南发现自己是真的走了眼,这小子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十年,他硬没发现这小子是个扮猪吃老虎的。
凤景南取下一枝小狼毫,醮了墨,回信,更简短。
如下:
关于明艳之婚事处置,汝可代本王行权。
落款:一枚火红的镇南王印玺。
是的,让明湛代行王权,而不是明礼。明礼有些小机伶,在他身边时,下属官员都给面子,用心辅佐,说起明礼俱是一应好话。
如今将人放到帝都挑大梁,才觉出这孩子少一些魄力,缺少决断谋略。
当然,明礼书念的比明湛好、骑射更胜过他、甚至长的也比明湛英俊,可惜这些对于一个主君只能做到锦上添花。当年太祖皇帝相貌丑陋、识字不过千,照样开辟了这万世基业,天下英才皆要在太祖手下为臣。
明湛在宫里行事比明礼更要艰难,明艳的婚事却是明湛出头儿,明礼为辅。
呵,真是个傻小子,不知不觉便被人夺了权。
且再试试明湛的手段吧。反正也捅不出什么大篓子。
写完了撂下笔,晾干,装进信封,盖上漆封。凤景南的眼光就落在那一满牛皮袋的信件上,也是明湛寄来的,给卫王妃的。
再对比给自己的薄薄的那一小张纸,凤景南顿时醋了:这差别待遇也太明显了,莫非本王这个爹是做假的。臭小子,一点儿都不讨人喜欢。
凤景南在自个儿老巢,那绝对是说一不二。
说拆就拆,不带犹豫的。
凤景南只看了十来封,就腻的吃多了肥肉似的,除了想呕吐不做他想。
我的天哪,恶心死老子了。放个屁都要写信上,罢了罢了,兴许女人会喜欢看这种唧唧歪歪的信吧。凤景南把信再装回信封里,命人给卫王妃送过去了。
此时,杜家正在鸡飞狗跳。
情比金坚的爱情在绝对的强势前不堪一击。
杜如兰的脑震荡已经痊愈,额角的伤口开始结痂,只是脸色不大好,依然憔悴。
他是世家公子,自然知道镇南王府的权势。凤明湛能把魏贵妃搞到失宠,凭借的也无非是镇南王府罢了。镇南王府从来不好惹。
福昌大公主也没避着薛灵,照实将凤明湛提的条件说了。
杜如兰脸色惨白,薛灵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