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哥。”
    “潮州粥晚上派人去茶楼斩玫瑰,我在现场……”
    别墅里,玫瑰一身丝质睡袍,贴在庄世楷身上,凹凸有致的身段尽显。
    庄世楷坐在宽大的沙发上,一手拿着电话,向洛哥禀告。
    他并没有过份渲染,反而把现场情况说的很实际。
    洛哥站在客厅,一听就懂,笑出声道:“喔…”
    “原来玫瑰去找你了。”
    他还纳闷怎么一周过去,玫瑰没有主动投怀送抱。
    难道是猪油仔没点明吗?
    现在他懂了。
    原来玫瑰是另有人选,决定靠上现在警队的二号人物。
    说实话,洛哥对于女人看的很开,并不会把某个女人看的太重。
    毕竟,他平均一个月要换四五个女人,看上眼晚一次的女人更数不胜数。
    这种兴趣来的快,去的也快。
    玩腻就拿钱法发,丢给陈细九。
    他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女人动怒?
    混江湖,兄弟才是支柱,利益则是最终目标。
    女人永远都是玩物,是最无足轻重的那一个。
    别说是庄世楷,玫瑰就算是傍上陈细九,洛哥都不会和陈细九置气。何况,隐隐之间,庄仔手下已经有一股势力,可不是可以随便动的一个人。
    当然,外面的女人是一回事,夫人是另一回事。
    谁要当动他夫人,肯定是不死不罢休的局面。
    对洛哥来说,只要眼下利益不受损就无事。
    人啊……
    只有带些弱点才最能让人信任。
    一个处处做事完美的手下,只会让更人更加忌惮。
    要不是,洛哥已经决定培养庄世楷做下一代的华人扛把子,先前庄世楷处处完美的表现,早让就普通大佬害怕了。
    而他终现在于发现庄世楷一个弱点。
    最起码,他喜欢女人!
    这让洛哥甚至有点小开心。
    如果,庄仔再多收几个女人,洛哥就要把细九推荐给庄仔了。
    庄世楷低头看了女人一眼,直言不讳道。
    “是啊,洛哥。”
    “我正在玫瑰家里。”
    大男人玩女人就玩。
    只要不犯规都是小事。
    “行。”
    “我确实打算换掉潮州粥的招牌,换一个有实力的来做。”
    “玫瑰挺合适,既她有心的话,其他一切和潮州粥一样,但是每年年底,我要她多交三百万。”
    洛哥抽一口雪茄,随手把拿着雪茄放在眼前,往低处喷下一口白雾。
    不用身体当利益的话。
    多交钱很正常。
    玫瑰趴在庄世楷身边听见电话,点头示意,庄世楷便出声答复:“没问题,洛哥。”
    “这些都听您的。”
    “嗯。”
    雷洛轻嗯一声,就像决定一件小事般说道:“周天就让玫瑰到我别墅开会。”
    “到时我会叫齐四大家族的人,当他们面给玫瑰发牌子。”
    “多谢洛哥。”
    “嘟嘟嘟。”
    庄世楷答应后,电话对面很快挂断。
    庄世楷扭过头看向玫瑰,突然露出一个邀功的笑容。
    “你…”
    “还要???”
    此刻,玫瑰坐在沙发上,用手揽着庄世楷的肩膀。
    庄世楷轻笑一声,一手摁住她的脑袋,一只手五指跳动,开始在她的丝质睡袍上滑过,勾勒出一幅漂亮的背脊。
    而后玫瑰也从坐在沙发上,变成趴在沙发上。
    ……
    一夜无话。
    接下来几天里。
    庄世楷和洛哥有过几次交谈,谈到有关招牌的事情后,两人互相通了一个气。
    最后还是决定搬出“潮州粥”砍人为借口,先话潮州粥派人砍到庄世楷,再话给四块招牌加一块。
    按照潮州粥的性格,到时他绝对不会同意,接下来就能顺理成章的摘掉潮州粥招牌。
    要是潮州粥同意呢?那就会让潮州粥拿出五百万给庄世楷当医药费,到时候潮州粥还是得跪。
    总之,大佬盯上你要你死,就不会退不退的问题。除非你能打出一条活路,不然只会会越退越惨,死路一条。
    随后,庄世楷又约四大家族里阿鬼,阿森,胜哥三个大佬喝茶。席间并没有告诉三个大佬会出什么事,只是让三个大佬喝茶,吃东西。
    不过,他们都明庄世楷喊他们一起喝茶,不可能只是单纯喝茶。有些事情没说,只是不方便说。再联系最近江湖上的风声,他们心头大概都有数。
    喝完茶,人马散去。有没有人去和潮州粥报信不知道,但就算去报信,潮州粥也没办法扭转洛哥的决定,更没办法和洛哥唱对台戏。
    他要是足够聪明,现在就该先去包一艘船跑路到新加坡,主动把港岛市场让出来,那还能养老下半生。
    可惜,甘愿主动让贤的都是智者,潮州粥顶多算是智障,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聪明的决定?庄世楷估摸着,就以潮州粥的人缘,怕是也没人给他报信。
    ……
    周末。
    雷氏府邸。
    庄世楷把车停在花园,带着玫瑰一起走上三楼。
    今天是要换招牌的日子,雷府中守卫深严,布满便衣警察,颇有风雨欲来的感觉。
    而且从一楼到三楼的楼梯旁,几乎是十步一岗,隔一小段就有一个配枪警员。更别说在三楼大堂门口了。
    “洛哥。”
    庄世楷走进没关的木门内,只见雷洛正手持毛笔,在书桌前龙飞凤舞的写着大字。
    “你来啦。”
    洛哥穿着一身西装,把毛笔搁下,站直身体,朝庄世楷笑道。
    随后,洛哥也朝玫瑰点点头,玫瑰则挽着庄世楷的胳膊口称洛哥。
    今天,玫瑰穿着白色西装,恢复平时冷艳淡漠的神态。玫瑰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并没有再去过多看他。
    既然小弟把女人收了,那么就是兄弟的女人。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想的。
    “财运亨通?”
    “洛哥的字真漂亮!”
    庄世楷走近桌前,看清桌上墨汁未干,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顿时鼓掌叫好。
    此刻,虽然外边白天,但三楼大堂里八面窗户全部拉紧,一片黑暗,只有一盏吊灯照亮大堂中间陈设的沙发桌椅。
    雷洛用白布擦擦手上的墨汁,笑出声来:“怎么样?这块招牌还可以吧!”
    生活总要充满仪式感,江湖上更讲究规矩。
    洛哥给四大家族的走粉招牌,可不是空口白话,而是有信物相证。可洛哥又不能拿块木匾出来刻“走粉招牌”等大字吧?于是洛哥亲笔书写的墨宝就是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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