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天神尊,不错,包括天地万象,含盖天地万物,此尊号占据天地气运。”
任道士结太极印对王元丰行礼道。
王元丰听到任道士这样说,感觉也对,这个浑天不错,自己刚好也有浑天仪。但仙尊确有点高了,天尊,道尊,仙尊,神尊若一般人用此尊号,不出三日,必有劫难加身,若过得去,还要等下一个劫难,若过不去,魂飞魄散的,永世不得超生。
王元丰前世连道号字辈都很少用。前世两大道派,无数小宗门,以南北化分为,各执大道一条根,南正一北全真。
道号中有子的,一般都是金丹真人,有字辈的只能算是修行弟子。
王元丰前世本名王丰,得剑仙传承之法,字辈排在元字辈,所以才叫王元丰。
虽然自己不是真人,也不是真仙,称为神尊就有点高了,到自己要回想回去,必须要做神尊该做的事,即使有劫难,自己也不会怕什么。
就点了点头。
任道士说道。
“还需封印出身八字,三魂七魄,以防歹人用咒术加害。”
“王元丰也感觉如此,就回道。
“善!”
任道士问道。
“神尊可有藏身之术?”
王元丰知道这种藏身术,是每个修道入门弟子必须所做之事。
上古时期巫蛊咒术横行,多有人被此法加害,半途夭折之人数不胜数,就连一些有道真仙着了诅咒术的道。
后来天尊传下藏身之法,以应对这样一些现象。就是防止玄门弟子被咒杀。
藏身术后来被广泛应用,躲避灾难,防止咒术,斗法,避煞。
这个自己也会,而且早就将自己魂魄藏了起来。
日出东方一点阴,师父叫我去藏身,三魂藏在青云内,七魄藏在九霄云,弟子亲身无藏处,铁牛肚里去藏身,谨请南斗六星、北斗七星。
此法藏身诡秘,让人无处探查。藏身只术施展,就是最亲近之人也不得而知,只有自己知道。这比一个叫哈利波的学者藏身术高级多了,就说道。
“却有传承藏身只术,谢师傅关心。”
王元丰想了一下,与其等劫难加身,还不如主动入劫,浑天仪的一些功能自己只有一个初步的猜测。一应事情都必须自己亲自入劫,就说道。
“眼下南郭与兰封两处,兰封此处在下还是有些把握,但南郭此地却是诡异无比,就有劳师傅了。”
任道士说道,“放心,此处交给贫道,但,兰封县黑狼山狼妖只是刚成了气候,但神尊也不可大意。”
“好,多谢提醒,在下晓得。”
……
次日,王元丰见到了被侍卫吊在树上的赵三,虽然此人可恨,但家有母亲要奉养,在身体里下了一道气禁就放了回去。
虽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只要他不作死,一般也不会送他上西天的,只能放了。
在王元丰带着侍卫离开东岳庙,任道士前来送行。双方交换了一下联络手段,又交待贾成负责一些援助事项后。在任道士的目送下,王元丰坐上马车带着人离开了此地,前往野狗子为祸的兰封县。
而任道士回山后带上了法器,直奔南郭县。
坐到车内,王元丰思索着自己到底要该怎么做,虽然自称浑天神尊,但对后面的事情一筹莫展,此界妖魔横行,杀之不尽,杀了走出来新的妖魔,根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的。
风气如此,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改天换地不足以成事。
擦拭着手中的佩剑,看着这三尺长寒光凌厉的佩剑,关键之处还得靠他来,自己最重要的攻击手段还是此物,此剑三尺,按照制式长剑打造,剑身古朴大方,但被自己用养剑之法养的已经特别灵动,上面有一层淡淡的外光。
要达成荡平天下妖魔,改天换地的目的。以后免不了用武力解决问题,虽然剑匣之中三寸飞剑攻击力无比强大,但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用此飞剑杀敌,而且也用不了几次就会丹元耗尽,只能当大招来用。
何况三寸飞剑的最大作用就是用来感悟天地大道,相当于一个信号接收器,作用在本身心神之上。
浑天仪最内部核心处,还是一团灰蒙蒙的样子,也就是浑天仪的太一宫中。
太一帝君在头,曰泥丸君,总众神也,照生识神,人之魂也。
浑天仪每个部位都对应天地,人身小天地,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
在前世最后时刻,将三寸飞剑放进最核心的太一宫中,充当浑天仪核心。那团灰气连浑天仪都没有破坏,那么飞剑肯定也在其中。
只不过时机不到而已,只要自己以后按部就班的修炼,终会开花结果,机缘一到,自会出现。
行走在官道上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马车外面传来一阵马蹄疾驰的声音,车内的王元丰就听到吴统领的说道。
“公子,前面已到兰封县城,我们是否进去。”
在离开东岳是,就在马车内积蓄力量,早就准备了一上午,现在已是中午时分。终于等到这个时刻了,不知道里面的到底是什么情况。
就问道。
“兰封县城里面什么情况?”
“回公子,已有侍卫探查,街面空无一人,不时有狗头人身的妖物游荡,不过……”
“不过什么?”王元丰问道。
吴统领想了一下说道。“属下也去探查过,城内不时有惨叫声传来,县城内有血腥气味。依属下之见,此地虽有活人,但已经成了屠宰场。”
王元丰钻出马车,用望气术看了一下,只见一层黑气弥漫在兰封县上空,中间夹杂着丝丝诡异的红色,自己能看见是因为会望气只术,能从气场上辨认出来,而吴统领能看出来是因为久经沙场,见惯了这种气息,对这种气味异常敏感,所以能看出来也就不奇怪了,说道。
“果然如此,吩咐下去,随时准备战斗,如有异常,格杀勿论。”
“是,公子。”
吴统领说道。
看着马车行驶到城门口,此时的城门完好无损,但上面还是血迹斑斑,从血的干燥程度来看,估计沾染在上面时间不长。
一群人将马车围了起来,都暗暗的戒备着四周,侍卫门个个长刀出窍,就连贾成和贾亮也都拿出了自身随身兵器,贾成的是一天精钢软鞭,鞭身上带有倒刺。贾亮拿的是一条飞爪,飞爪根部上还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铁疙瘩,这是一种奇门兵器,既能当爪,又能当流星锤。
进了城门,看到血迹斑斑的街道,而且连空气都感觉带有一种血腥味,王元丰闻到这种气息,感觉到一阵不舒服,运转了一个周天,才感觉好受了一些。
而且周围静悄悄的一个声音也没有,安静的诡异,就连王元丰也感觉到一阵紧张,左手握住剑鞘,大拇指抵住剑格上。
感觉自身随身佩剑有了反应,佩剑有些发热,好像在时刻积蓄着力量。
周围的房屋有些紧闭着大门,有些大门敞开着。街边林立着的店铺没有一家开的,而且街边没有乱七八糟的杂物,显得非常诡异。
王元丰暗暗猜测,这门紧闭着的肯定还有活人,但敞开的估计主人已经遇害。
走了好一会,问道。
“吴统领,咱们还要走多长时间就能出了城外。”
吴统领按照自己记忆中的兰封县说道。“回公子,只要经过前面的县衙,再有这么一段路程就能出城了。”
想了一下,这个问题不解决估计自己这帮人也很难出城,谁知道野狗子有没有在周围盯着自己等人,就对侍卫说道。
“加上戒备,先到县衙再说。”
“是。”
就在这时,每个人都闻到了一股煮肉的味道。
而且县衙方向还冒着烟,一看就知道是在煮肉,几个侍卫都看向王元丰,吴统领问道。
“公子,怎么办。”
王元丰想了一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管怎么说都是要路过县衙的,但自己虽然只是路过,但在昨夜已经决定荡平世间妖魔,建立三界秩序了,只要违反自己的理念,那就一个字,“杀”。
所以怎么样都要面对,现在不面对,以后还是要面对。就说道。
“走,去县衙。”
马车慢慢的向县衙驶去,转过一个街口,就看到了县衙的大门,此时几人都看见一副无比荒谬的画面。
一群狗头人身的怪物站在县衙门口,都穿着不伦不类的官服,其中为首的一个狗头人黄金色镂空的衣服,好像又是铠甲,金黄色的狗头上还戴着一顶乌纱帽。
“公子,怎么办?”吴统领问道。
“没事,继续走,看他们要干什么。”
真的是人模狗样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好像也没有什么杀意,马车走到县衙门口停了下来,几个侍卫分立四周将马车围住,紧张的看着那里。
其中黄金镂空衣狗头人站出来说道。
“这位公子,本官已恭候多时了,已经准备了饭菜,请公子入府享用。”
王元丰打量着这狗头人,看着这狗头人还真自以为是官了,穿着带了个官帽,穿了一套黄金镂空做成的铠甲,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就说道。
“呵呵,果然是狗官,在下跟你不熟,好像也没必要招待在下吧。”
狗头人一听称呼自己为狗官,漏出一丝喜悦,尾巴从后面漏出来使劲的摇着,排山倒海的跪倒在地说道。
“多谢公子赐官。”
任道士结太极印对王元丰行礼道。
王元丰听到任道士这样说,感觉也对,这个浑天不错,自己刚好也有浑天仪。但仙尊确有点高了,天尊,道尊,仙尊,神尊若一般人用此尊号,不出三日,必有劫难加身,若过得去,还要等下一个劫难,若过不去,魂飞魄散的,永世不得超生。
王元丰前世连道号字辈都很少用。前世两大道派,无数小宗门,以南北化分为,各执大道一条根,南正一北全真。
道号中有子的,一般都是金丹真人,有字辈的只能算是修行弟子。
王元丰前世本名王丰,得剑仙传承之法,字辈排在元字辈,所以才叫王元丰。
虽然自己不是真人,也不是真仙,称为神尊就有点高了,到自己要回想回去,必须要做神尊该做的事,即使有劫难,自己也不会怕什么。
就点了点头。
任道士说道。
“还需封印出身八字,三魂七魄,以防歹人用咒术加害。”
“王元丰也感觉如此,就回道。
“善!”
任道士问道。
“神尊可有藏身之术?”
王元丰知道这种藏身术,是每个修道入门弟子必须所做之事。
上古时期巫蛊咒术横行,多有人被此法加害,半途夭折之人数不胜数,就连一些有道真仙着了诅咒术的道。
后来天尊传下藏身之法,以应对这样一些现象。就是防止玄门弟子被咒杀。
藏身术后来被广泛应用,躲避灾难,防止咒术,斗法,避煞。
这个自己也会,而且早就将自己魂魄藏了起来。
日出东方一点阴,师父叫我去藏身,三魂藏在青云内,七魄藏在九霄云,弟子亲身无藏处,铁牛肚里去藏身,谨请南斗六星、北斗七星。
此法藏身诡秘,让人无处探查。藏身只术施展,就是最亲近之人也不得而知,只有自己知道。这比一个叫哈利波的学者藏身术高级多了,就说道。
“却有传承藏身只术,谢师傅关心。”
王元丰想了一下,与其等劫难加身,还不如主动入劫,浑天仪的一些功能自己只有一个初步的猜测。一应事情都必须自己亲自入劫,就说道。
“眼下南郭与兰封两处,兰封此处在下还是有些把握,但南郭此地却是诡异无比,就有劳师傅了。”
任道士说道,“放心,此处交给贫道,但,兰封县黑狼山狼妖只是刚成了气候,但神尊也不可大意。”
“好,多谢提醒,在下晓得。”
……
次日,王元丰见到了被侍卫吊在树上的赵三,虽然此人可恨,但家有母亲要奉养,在身体里下了一道气禁就放了回去。
虽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只要他不作死,一般也不会送他上西天的,只能放了。
在王元丰带着侍卫离开东岳庙,任道士前来送行。双方交换了一下联络手段,又交待贾成负责一些援助事项后。在任道士的目送下,王元丰坐上马车带着人离开了此地,前往野狗子为祸的兰封县。
而任道士回山后带上了法器,直奔南郭县。
坐到车内,王元丰思索着自己到底要该怎么做,虽然自称浑天神尊,但对后面的事情一筹莫展,此界妖魔横行,杀之不尽,杀了走出来新的妖魔,根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的。
风气如此,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改天换地不足以成事。
擦拭着手中的佩剑,看着这三尺长寒光凌厉的佩剑,关键之处还得靠他来,自己最重要的攻击手段还是此物,此剑三尺,按照制式长剑打造,剑身古朴大方,但被自己用养剑之法养的已经特别灵动,上面有一层淡淡的外光。
要达成荡平天下妖魔,改天换地的目的。以后免不了用武力解决问题,虽然剑匣之中三寸飞剑攻击力无比强大,但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用此飞剑杀敌,而且也用不了几次就会丹元耗尽,只能当大招来用。
何况三寸飞剑的最大作用就是用来感悟天地大道,相当于一个信号接收器,作用在本身心神之上。
浑天仪最内部核心处,还是一团灰蒙蒙的样子,也就是浑天仪的太一宫中。
太一帝君在头,曰泥丸君,总众神也,照生识神,人之魂也。
浑天仪每个部位都对应天地,人身小天地,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
在前世最后时刻,将三寸飞剑放进最核心的太一宫中,充当浑天仪核心。那团灰气连浑天仪都没有破坏,那么飞剑肯定也在其中。
只不过时机不到而已,只要自己以后按部就班的修炼,终会开花结果,机缘一到,自会出现。
行走在官道上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马车外面传来一阵马蹄疾驰的声音,车内的王元丰就听到吴统领的说道。
“公子,前面已到兰封县城,我们是否进去。”
在离开东岳是,就在马车内积蓄力量,早就准备了一上午,现在已是中午时分。终于等到这个时刻了,不知道里面的到底是什么情况。
就问道。
“兰封县城里面什么情况?”
“回公子,已有侍卫探查,街面空无一人,不时有狗头人身的妖物游荡,不过……”
“不过什么?”王元丰问道。
吴统领想了一下说道。“属下也去探查过,城内不时有惨叫声传来,县城内有血腥气味。依属下之见,此地虽有活人,但已经成了屠宰场。”
王元丰钻出马车,用望气术看了一下,只见一层黑气弥漫在兰封县上空,中间夹杂着丝丝诡异的红色,自己能看见是因为会望气只术,能从气场上辨认出来,而吴统领能看出来是因为久经沙场,见惯了这种气息,对这种气味异常敏感,所以能看出来也就不奇怪了,说道。
“果然如此,吩咐下去,随时准备战斗,如有异常,格杀勿论。”
“是,公子。”
吴统领说道。
看着马车行驶到城门口,此时的城门完好无损,但上面还是血迹斑斑,从血的干燥程度来看,估计沾染在上面时间不长。
一群人将马车围了起来,都暗暗的戒备着四周,侍卫门个个长刀出窍,就连贾成和贾亮也都拿出了自身随身兵器,贾成的是一天精钢软鞭,鞭身上带有倒刺。贾亮拿的是一条飞爪,飞爪根部上还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铁疙瘩,这是一种奇门兵器,既能当爪,又能当流星锤。
进了城门,看到血迹斑斑的街道,而且连空气都感觉带有一种血腥味,王元丰闻到这种气息,感觉到一阵不舒服,运转了一个周天,才感觉好受了一些。
而且周围静悄悄的一个声音也没有,安静的诡异,就连王元丰也感觉到一阵紧张,左手握住剑鞘,大拇指抵住剑格上。
感觉自身随身佩剑有了反应,佩剑有些发热,好像在时刻积蓄着力量。
周围的房屋有些紧闭着大门,有些大门敞开着。街边林立着的店铺没有一家开的,而且街边没有乱七八糟的杂物,显得非常诡异。
王元丰暗暗猜测,这门紧闭着的肯定还有活人,但敞开的估计主人已经遇害。
走了好一会,问道。
“吴统领,咱们还要走多长时间就能出了城外。”
吴统领按照自己记忆中的兰封县说道。“回公子,只要经过前面的县衙,再有这么一段路程就能出城了。”
想了一下,这个问题不解决估计自己这帮人也很难出城,谁知道野狗子有没有在周围盯着自己等人,就对侍卫说道。
“加上戒备,先到县衙再说。”
“是。”
就在这时,每个人都闻到了一股煮肉的味道。
而且县衙方向还冒着烟,一看就知道是在煮肉,几个侍卫都看向王元丰,吴统领问道。
“公子,怎么办。”
王元丰想了一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管怎么说都是要路过县衙的,但自己虽然只是路过,但在昨夜已经决定荡平世间妖魔,建立三界秩序了,只要违反自己的理念,那就一个字,“杀”。
所以怎么样都要面对,现在不面对,以后还是要面对。就说道。
“走,去县衙。”
马车慢慢的向县衙驶去,转过一个街口,就看到了县衙的大门,此时几人都看见一副无比荒谬的画面。
一群狗头人身的怪物站在县衙门口,都穿着不伦不类的官服,其中为首的一个狗头人黄金色镂空的衣服,好像又是铠甲,金黄色的狗头上还戴着一顶乌纱帽。
“公子,怎么办?”吴统领问道。
“没事,继续走,看他们要干什么。”
真的是人模狗样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好像也没有什么杀意,马车走到县衙门口停了下来,几个侍卫分立四周将马车围住,紧张的看着那里。
其中黄金镂空衣狗头人站出来说道。
“这位公子,本官已恭候多时了,已经准备了饭菜,请公子入府享用。”
王元丰打量着这狗头人,看着这狗头人还真自以为是官了,穿着带了个官帽,穿了一套黄金镂空做成的铠甲,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就说道。
“呵呵,果然是狗官,在下跟你不熟,好像也没必要招待在下吧。”
狗头人一听称呼自己为狗官,漏出一丝喜悦,尾巴从后面漏出来使劲的摇着,排山倒海的跪倒在地说道。
“多谢公子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