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我今天见过王宝宝之后。我心中不祥的预感就越来越强烈。”
    莫小雅拿过日记本。对我们道。
    “咱们接着看吧,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说不定会在这个日记本里边找到什么有关的线索。”
    日记的第二篇。写了方祯和那个男孩子的相遇。
    “其实我们的相遇很不堪。
    我知道,你是在有女朋友的情况下,想要寻求一时的新鲜感,才认识了我。
    你低估了一个女孩儿的第六感,从我们见面的第一天。你对我说你和我之间根本不可能。所以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
    那天你还在微信上跟我说过一句话。你说不想亏欠我太多。那时我就隐隐有一种感觉,你可能并不是一个单身的人。
    直道我们第六次见面,那场瓢泼大雨。我在你的宿舍门口守了一个半小时。那天你在陌陌上对我说。“我有女朋友了,你考虑过我的生活吗?”
    我回。“我如果早知道你有女朋友,我是有自己的底线的。我就不会纠缠你。”
    你又回我。“我没有女朋友,我只是说我们不合适。”
    从那一刻,你其实已经把自己暴露无疑。
    这是我心中这种强烈的第六感,因为没有得到你明确的答复。我总是在心里辗转反侧,觉得可能是自己多想了!
    直到你第二次把我拉黑,26天之后又在陌陌上跟我说话,你说你的女朋友是后来谈的。你们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从那一刻,我就已经肯定。一开始你就欺骗了我。
    那几天的我心如刀绞,原来在我心中完美的邂逅竟是那样的不堪。就像张爱玲说过一句话。“人生就像一个华丽的袍子,里面却布满了蛆虫。”
    我纠结了,痛苦过也挣扎过。可是,我还是放不下你。
    所以,我选择站在原地继续等待。
    从那一刻开始,这是一场我前所未有的体验。
    你打破了我所有的底线,让我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我有无数次的冲动,什么世俗什么底线,让他们都滚去吧。哪怕能够依偎你的身边,做一个见不得光的人也好。
    我的内心挣扎过很多次,可是,我还是在每次自己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最后选择了强烈的控制。
    我知道。一场不体面的开始,得到的永远不会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所以,如果和你不能拥有完美,那我宁愿和你不要有开始。
    其实你的内心也有挣扎过吧。到目前为止,你一共说过三次想要来见我。可是到最后关头你也犹豫不前了。
    我谢谢你的犹豫。没有把我推到万劫不复的地方。
    也因为你的犹豫。让我对我们的未来还可以心存一丝幻想,抱有一份美好的期待。
    我上网查了好多资料。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为什么会选择去寻找另外的女人。
    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有可能你想要的并不是生理上的需求。因为我们从来也没有真正的发生过生理关系。你只是在你的感情之中。得不到心理上的满足。
    自始自终,你在我的心里都是那么的完美。即使现在我已经发现了你很多的缺点。你的臭脾气。你不会说话。总是一句话就可以把我噎的心里难受好久。
    但是,自从发现了你的缺点之后,我才觉得你的形象更加完整。你是那么的可爱。
    之前不算太了解你的时候。我觉得你的身上有光环。吸引我的也是那种光环效应。直到发现了你的不完美,我才确定我是真正的爱上了你。
    你的微信签名是,孤独是顽疾,即使走再多的路也无法自愈。
    我一直在想。那样一个可爱的你为什么会孤独?后来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孤独的。
    因为所有人的内心都不满足,都空虚,都寂寞。
    只有毫无保留的去爱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毫无保留的爱着。才可以治愈微量的孤独。
    所以,为了治愈我自己。我选择毫无保留的去爱你。为了治愈你。我希望你可以被我毫无保留的爱着。
    知道小王子的玫瑰花吗?以前我觉得你是天上的太阳,独一无二。后来我才发现,你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玫瑰花。并且花杆上还有刺,总是会把我扎的遍体鳞伤。
    这个世界上有万万亿朵玫瑰花。小王子心心念念的,只有他星球上被他细心呵护的那一朵。
    而我心心念念的,也只有一个你。
    我们都是这个人世间最平凡不过的人。可是你真的好幸运,因为你已经成为了我的唯一。
    我真的好不幸,因为我的玫瑰花,他从来都未曾属于我。
    我想要把自己变成一颗药,可以永远治愈你的孤独。我想要把自己变成一根蜡烛,在我将自己燃烧殆尽之前,可以照亮你的整个人生。
    我拼尽全力。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心意,可是你能看到的不也只过是百分之二三。
    在刚认识你的时候。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一阵子。
    因为父母的逼迫,我选择了一个自己完全不喜爱的专业。再也走不出去,没了热爱。自己又懒,每天在学校过得浑浑噩噩。
    所有人都说,女孩子应该在大学谈一场恋爱。
    但是我真的从来没有那个想法。我只是想通过网上聊天,给自己找一个说话的陪伴。
    然后等到自己工作之后。随便找一个其貌不扬的土大款。
    他负责努力工作挣钱。我就一个月挣两三块钱够自己零花。每天在家里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
    说实话,我一开始看到你的照片。真的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所以我在去见你的那个晚上,完全是出于对你打工地方的好奇。你的照片拍的真的好丑,又凶,脸上还有点微微胖。
    我甚至连头发都没有洗,也没有补妆,邋里邋遢去见你。
    可是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遇到了我的劫难。
    迄今为止,你依旧是我的劫难。只是我常常都抱有幻想。我宁愿这份劫难可以陪我度过一生一世。”
    方祯原来从三年前就喜欢上个一个有着女朋友的男人。
    那个男人一开始对他说。自己是一个单身。但是两个人却只能做普通的朋友。
    后来这两个人分分合合。最终还是以朋友的名义长远的走了下去。
    这一本粉红色的日记本,厚厚的。里面已经被写满。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
    厚厚的像一本满是真心的情书。
    我和苏丹红还有莫小雅挤在饺子馆的小小柜台里。
    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终于把这一本笔记本看完。
    从笔记本的内容里面我们得知,方祯因为父母的逼迫,选择了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他本来幻想着可以去外地上大学,读财经专业。可是他的父母不想让他走的太远。所以逼迫他在本地的槟城职业学院,学了一门小小的护士。
    这个女孩儿进入大学之后,每天心情都很郁闷。所以他选择在社交网站上面找人陪自己聊天。
    于是,他认识了一个同校的男孩子。
    两个人只聊了短短的几句话。便见面了。
    方祯对这个男孩子一见钟情。可是那个男孩子却有女朋友。
    这么一本厚厚的日记。里面用的全部都是你代替那个男孩子的名字。
    我们自始至终不知道那个男孩子叫什么。只知道两个人是在陌陌上相遇的。那个男孩子有一个网名。叫做梦中的麒麟岛。
    所以这个日记本的名字,叫做《心中有座麒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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