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斩杀牧函之后,处理完大江帮的一应事情,唐九便潜回洞府取出战力拼查看。
首先就是那面黑幡,能收法宝,能当盾牌,甚至还能容纳鬼混,绝对是件难得的还东西。
唐九神识仔细观察,发现了三个阵眼和几个辅助阵法,很快便弄明白了黑幡的作用。
首先有一个小型须弥阵法,能够控制黑幡的大小,数个强化防御阵法提高黑幡的防御力,这黑幡的材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兽皮,柔韧性极强,对神识有极强的吸力,其中一个阵法就是强化了兽皮的这种能力,然后又在两层兽皮之内夹了一层极为特殊的阴性空间材料,用来储存魂魄。
黑幡收取法宝的能力,是靠材料阵法对神识的吸力和鬼魂扰乱对手神智,双重效果叠加之下才得见奇效。
如今这黑幡内的所有鬼混,都被惊魂刀内的厉鬼给吞噬一空,收取法宝的能力基本算是费了,这幡面材质坚韧,刀剑难伤,又有须弥阵辅助,倒是可以当成盾牌使用。
如果将这面黑幡它交到精通鬼道的巫族手中,用不了多久便能捕获足够的阴魂,到时候又是一件威力强大的法宝。
唐九不懂这个,更不想做拘谨灵魂这种残忍的事,就是他的那口惊魂刀,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拿出来用,除非遇到大奸大恶之人或是难以战胜的对手。
其实唐九这种多愁善感的性格很不好,非常不适合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生存,即便是因为父母惨死,族人被屠杀使他性格变的略微狠厉了一些,但一个人的本质却很难彻底改变。
他从牧函那里缴获的第二件东西是那块黑砖,探查之后唐九发现这东西仅仅是一件材质低劣的普通法器,但是由于这东西本身就有一千多斤,再加上个小型的须弥和小型重力阵法,所以使用起来,威力不俗,催发到极致,长近一丈,重量能达到九千斤,砸在人身上,绝对一拍一个肉饼,唐九非常满意的把黑砖收了起来。
两具僵尸手中的武器令他失望,都是普通货色,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他们两个生前使用的武器,不然以两个魔皇强者再怎么穷也不该用这种混铜做的破烂武器,除了重量,再没一点可取之处。
他还从牧函身上扒下了一件贴身软甲,从他腰上取下了一个乾坤袋。
乾坤袋里面的东西不少,一百多个瓶瓶罐罐,上面用他看不懂的文字做了标识,七具经过处理的尸体,十几个贴着封印的白骨骷髅,三十多块灵石,一柄普通飞剑,两件特殊法宝和这块他看不懂字的玉简。
通过这枚玉简,唐九再一次体会到知识的重要性,由于不认识玉简上面的字,一个极可能够获得强大力量的宝库放在自己手中,自己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那两件特殊法宝有一件是个白骨小铃铛,摇晃起来声音沉闷,也没什么特殊之处,神识一探查,发现铃铛里面仅有一个他从不认识的阵法,唐九便对这小铃铛产生了兴趣。
要知道自从他看了《基础炼器》之后,对炼制法宝的二十四种常用阵法就有了大体了解,之前的法宝他都一一看过,还没发现一个他不认识的阵法,今天这个小铃铛却打破了这个先例,唐九试着将真气缓缓灌入阵眼,然后提着细线晃动铃铛,神识之中立刻感应到一层层声浪从铃铛上向外扩散,当这个声音传进唐九耳中的时候,他顿时觉得全身舒畅,说不出的舒服,不过这种舒服不是作用在肉体上的,而是深入灵魂的一种舒畅感觉,等铃铛停止,那种灵魂舒畅的感觉也随之迅速消失,却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铃铛的作用肯定不是为了让灵魂舒服这么一会,可是对于它的具体有什么作用,唐九还是一头雾水,鬼修的东西真是让人搞不明白。
最后是一件就更特殊了,外表看起来像是一个莲蓬,内部空间不大,有点像灵兽袋,能缓慢吸收外界灵气,唐九琢磨了一会,猜测这可能是一个饲养灵虫的空间装备。
可惜,这两件东西对他一点用都没有。
能击杀牧函,他可谓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以及绝大的运气,才完成了越级逆袭。
与正儿八经的传承修士相比,唐九的手段实在太少,首先他没有任何大威力法术,获得金角剑和惊魂刀之前,面对修士,他想给对手造成点像样的伤害都难。
对战牧函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手逃离,他提前布局,用最强法宝金钢镯罩住整间密室,这样虽然限制了金丹修士的飞行优势,但他自身的战力也大打折扣,如果不是惊魂刀意外克制了两具僵尸和对手的鬼魂,牧函又因为密室空间狭小,怕伤到崔浩宇,而迟迟不敢施展杀招,那现在死的人九成是他。
他这次出手,风险和收获算是对等,侥幸保住小命,同时得到的东西不少,可是却真没几样他能用上的!
这玉简,只能等日后找个懂巫族文字的人帮忙翻译一下,要是有机会最好自己能学学巫族文字。
巫族的法术诡异神秘,稍有不慎就可能着了他们的道,多了解他们的底细,万一将来再对了也能有所防备,日后与巫族修士交手的时候,生存机率也更大。
收起玉简,两人各自休息,静等狄龙出现。
......
清晨,万籁俱寂,晨雾给花草装扮上晶莹的露珠,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线亮光,小心翼翼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早起的鸟儿在树林中跳跃穿行,“叽叽喳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坑坑洼洼的林间小路上,一骑金色的骏马飞驰而过,带起一片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五彩闪烁美轮美奂。
马背上的黑衣骑士,正是唐九和有穷天宇等候半宿的狄龙。
狄龙刚刚拐过一片茂密的树丛,进入山涧,便看见上路前方远远站着一个人,他定睛一瞧,居然还是熟人。
首先就是那面黑幡,能收法宝,能当盾牌,甚至还能容纳鬼混,绝对是件难得的还东西。
唐九神识仔细观察,发现了三个阵眼和几个辅助阵法,很快便弄明白了黑幡的作用。
首先有一个小型须弥阵法,能够控制黑幡的大小,数个强化防御阵法提高黑幡的防御力,这黑幡的材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兽皮,柔韧性极强,对神识有极强的吸力,其中一个阵法就是强化了兽皮的这种能力,然后又在两层兽皮之内夹了一层极为特殊的阴性空间材料,用来储存魂魄。
黑幡收取法宝的能力,是靠材料阵法对神识的吸力和鬼魂扰乱对手神智,双重效果叠加之下才得见奇效。
如今这黑幡内的所有鬼混,都被惊魂刀内的厉鬼给吞噬一空,收取法宝的能力基本算是费了,这幡面材质坚韧,刀剑难伤,又有须弥阵辅助,倒是可以当成盾牌使用。
如果将这面黑幡它交到精通鬼道的巫族手中,用不了多久便能捕获足够的阴魂,到时候又是一件威力强大的法宝。
唐九不懂这个,更不想做拘谨灵魂这种残忍的事,就是他的那口惊魂刀,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拿出来用,除非遇到大奸大恶之人或是难以战胜的对手。
其实唐九这种多愁善感的性格很不好,非常不适合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生存,即便是因为父母惨死,族人被屠杀使他性格变的略微狠厉了一些,但一个人的本质却很难彻底改变。
他从牧函那里缴获的第二件东西是那块黑砖,探查之后唐九发现这东西仅仅是一件材质低劣的普通法器,但是由于这东西本身就有一千多斤,再加上个小型的须弥和小型重力阵法,所以使用起来,威力不俗,催发到极致,长近一丈,重量能达到九千斤,砸在人身上,绝对一拍一个肉饼,唐九非常满意的把黑砖收了起来。
两具僵尸手中的武器令他失望,都是普通货色,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他们两个生前使用的武器,不然以两个魔皇强者再怎么穷也不该用这种混铜做的破烂武器,除了重量,再没一点可取之处。
他还从牧函身上扒下了一件贴身软甲,从他腰上取下了一个乾坤袋。
乾坤袋里面的东西不少,一百多个瓶瓶罐罐,上面用他看不懂的文字做了标识,七具经过处理的尸体,十几个贴着封印的白骨骷髅,三十多块灵石,一柄普通飞剑,两件特殊法宝和这块他看不懂字的玉简。
通过这枚玉简,唐九再一次体会到知识的重要性,由于不认识玉简上面的字,一个极可能够获得强大力量的宝库放在自己手中,自己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那两件特殊法宝有一件是个白骨小铃铛,摇晃起来声音沉闷,也没什么特殊之处,神识一探查,发现铃铛里面仅有一个他从不认识的阵法,唐九便对这小铃铛产生了兴趣。
要知道自从他看了《基础炼器》之后,对炼制法宝的二十四种常用阵法就有了大体了解,之前的法宝他都一一看过,还没发现一个他不认识的阵法,今天这个小铃铛却打破了这个先例,唐九试着将真气缓缓灌入阵眼,然后提着细线晃动铃铛,神识之中立刻感应到一层层声浪从铃铛上向外扩散,当这个声音传进唐九耳中的时候,他顿时觉得全身舒畅,说不出的舒服,不过这种舒服不是作用在肉体上的,而是深入灵魂的一种舒畅感觉,等铃铛停止,那种灵魂舒畅的感觉也随之迅速消失,却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铃铛的作用肯定不是为了让灵魂舒服这么一会,可是对于它的具体有什么作用,唐九还是一头雾水,鬼修的东西真是让人搞不明白。
最后是一件就更特殊了,外表看起来像是一个莲蓬,内部空间不大,有点像灵兽袋,能缓慢吸收外界灵气,唐九琢磨了一会,猜测这可能是一个饲养灵虫的空间装备。
可惜,这两件东西对他一点用都没有。
能击杀牧函,他可谓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以及绝大的运气,才完成了越级逆袭。
与正儿八经的传承修士相比,唐九的手段实在太少,首先他没有任何大威力法术,获得金角剑和惊魂刀之前,面对修士,他想给对手造成点像样的伤害都难。
对战牧函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手逃离,他提前布局,用最强法宝金钢镯罩住整间密室,这样虽然限制了金丹修士的飞行优势,但他自身的战力也大打折扣,如果不是惊魂刀意外克制了两具僵尸和对手的鬼魂,牧函又因为密室空间狭小,怕伤到崔浩宇,而迟迟不敢施展杀招,那现在死的人九成是他。
他这次出手,风险和收获算是对等,侥幸保住小命,同时得到的东西不少,可是却真没几样他能用上的!
这玉简,只能等日后找个懂巫族文字的人帮忙翻译一下,要是有机会最好自己能学学巫族文字。
巫族的法术诡异神秘,稍有不慎就可能着了他们的道,多了解他们的底细,万一将来再对了也能有所防备,日后与巫族修士交手的时候,生存机率也更大。
收起玉简,两人各自休息,静等狄龙出现。
......
清晨,万籁俱寂,晨雾给花草装扮上晶莹的露珠,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线亮光,小心翼翼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早起的鸟儿在树林中跳跃穿行,“叽叽喳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坑坑洼洼的林间小路上,一骑金色的骏马飞驰而过,带起一片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五彩闪烁美轮美奂。
马背上的黑衣骑士,正是唐九和有穷天宇等候半宿的狄龙。
狄龙刚刚拐过一片茂密的树丛,进入山涧,便看见上路前方远远站着一个人,他定睛一瞧,居然还是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