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上的是林葳蕤这个冬天新酿的屠苏酒,屠即割,苏指药草,屠苏即割药草酿酒,这屠苏酒其实便是药酒的一种。方子是《千金药膳方》里头的,倒是跟寻常民间的酿法颇为不同。过年的屠苏酒要从最年幼的一人喝起,林蓁芃这个小家伙第一次被大人允许喝酒,立马就抱着酒杯子不放了,不过等到他喝了一小口,白面团子脸立马皱成一团,直吐舌头,众人大笑。另一桌的胡奶奶和胖婶赶紧劝着主人家别让小少爷喝太多酒,林葳蕤把酒杯夺了去才罢。林葳蕤第一次酿药酒,不知道味道如何,自己便也尝了几口,心中颇有几分得意,看来自己虽未正经学过酿酒,但手艺还是不错的。
    他这评价着实谦虚,屠苏酒是椒酒,辣的很,是不同于神仙酿的浓烈醇厚,酒入喉咙便是一路**到肺腑的通透舒爽,大冷天一杯入口,酒劲差点的人立马出一身热汗。若说神仙酿是醉里南柯一梦似神仙,那么这屠苏酒便是铜锣一震关西大汉吆喝起,对于这群军旅大汉来说格外带劲!
    酒过三杯,都有了醉意,众人的话茬子都打开了,吴冕开始絮絮叨叨地回忆当年绿林往事,江坤沉闷一些,不时插几句话,醉地趴在桌上的林蓁芃和飞扬李是最捧场的听众。
    “……当年我才18岁,还在奉天学堂读着书,有一天就听同窗那些人在说东瀛人打进东北了,报纸上也铺天盖地都是哪里哪里被东瀛人占领了,先生们都开始收拾行礼南下了。我当时慌得很,老爹老娘可还在北边呢……当时学堂里好多厉害人物,但是最厉害的还是大帅,他带着我们这些北上的人躲着东瀛人的炮火回了家乡,可惜迟了一步,都……”
    吴冕轻微哽咽了一声,然后喝了口酒,清了清嗓子若无其事继续说,“后来我们寻思着这世道都成这样了,朝廷派来的巡阅使都自个逃命去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了,打死一个东瀛人算一个,家仇国仇皆是血仇,不共戴天。大家找着大帅,当时不到一百个弟兄便脱了学生装,当梁山好汉去了……”
    “一开始没枪没弹药的,弟兄们就挖陷阱搞埋伏,搞化学的还能自己做点土弹药,学战术的提出打游击战,这方法不错,最初的那批武器装备就是咱的战利品来的。别说东瀛人的枪还真是不错!偶尔碰上那些作恶多端的土匪窝就当练手剿了,当年老坤就是大帅从土匪窝里捡出来的。”
    江坤接上他的话,“我们黑风山寨干的是劫富济贫的活,不过人多了难免就有异心的,我爹手下一个还算得力的人看上一户人家姑娘将她抢了去。那户人家跟大帅家有点关系,找了大帅求助。大帅说我爹是个重情重义的,素有美名,此事肯定有误会,为了避免冲突和无谓伤亡,所以就一人单枪匹马上了我们的山头……最后事情解决,我佩服大帅的事迹和英雄气概,就辞了我爹跟大帅打东瀛人和老毛子去……”
    飞扬李醉酒,胆子贼大,好奇道:“那姑娘莫非是大帅的青梅,指腹为婚之类的关系?不然你们大帅怎么这么不辞辛劳去救人?”
    叶鸿鹄看了林葳蕤一眼,见他好像没听清楚,正夹了个饺子,因为吃出了铜板而皱眉。吴冕看了那边两人一眼,赶紧给大帅正名,“误会误会,那户姑娘是大帅的爹娘在大帅还在奉天读书的时候定下的一门亲事,大帅那时候都不知道,不过后来那户人家见大帅上山当了土匪也不想要这门亲事了,找上门求助打的也是让大帅帮忙然后两家各不相欠,退了这门亲事的主意。那姑娘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说完他还看了自家大帅一眼,见他眼露赞赏,就知道自己这番解释不错。
    林蓁芃催着他吴哥继续讲:“后来呢?”
    “后来就是我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最后把敌人打跑了!”
    这个故事显然让被吊起好奇心的听众们很不满意,连连追问:“给我们讲讲你们打的战呗!”
    “让我想想,那就说大帅的吧。后来我们壮大起来,有还几百人了吧,被官府的人和东瀛人合攻,你说这气人不!自己人帮着外人打自己人!咱人少武器也少,兄弟们有大半折在那次里头,我们守了三天,弹尽粮绝,我和老坤没事,都是大帅给挡的,那次差点人就没了,好在后来都挺过来了。”
    林葳蕤听着听着,不觉便多喝了几杯,等到叶鸿鹄被人敬了一巡酒回过头就发现旁边多了只醉猫。
    他夺过对方手里的杯子,吩咐人去端一碗醒酒汤来。
    林葳蕤满脸醉红,手撑在精致的下巴上,眼见着手劲没人大,杯子被抢走,下巴一抬,倏的一下丹凤眼瞪过来,连名带姓叫:“叶鸿鹄!”
    叶鸿鹄手在他腰后头扶着,防止他醉倒,应了一声:“诶,我在呢,小祖宗。”
    林葳蕤继续盯着他,“谁是你祖宗了,我是你大爷!”
    眼见着桌上的饭菜都被扫光了,他便让人收拾收拾,一行醉汉转移客厅。
    叶鸿鹄忍俊不禁地看着眼前醉了硬要跟他“攀亲戚”的人,低声哄着要扶他去屋里休息。
    林葳蕤一板一眼地摇头道:“不行,院长说了,要守岁,不能先睡着。”
    叶鸿鹄动作一顿,突然整颗心都软了下来,他也不执著将人抱回屋里去了,只是叫人搬了张贵妃椅,让他舒服地躺着。
    两人在一处说悄悄话,屋里的人开始搓麻将,不敢去打扰。
    “那我和你一起守吧。”醉猫没理他。
    他自顾自问:“小草过年有拿到红包吗?”
    侧躺着看雪的人有一会没动静,隔了半饷才软软道:“有。”
    “开心吗?”
    “开心。”
    “压岁钱要用来做什么?”
    “不动,存起来,去上学。”
    叶鸿鹄心脏骤疼了一下,他抬眼看天空,隔了一会抬手摸了摸他又软又黑的发,“这样啊,那小草一定是班里成绩最棒的。”
    手下的头一动不动,许久才轻微点了点。
    是的,他确实是班里成绩最好的。
    第59章 癸丑年立春·雪初霁
    去年冬天那场罕见的大雪后, 小草已经在悦家饭店呆了半年。悦家饭店是这个落后小镇上最好的一家饭店。在这半年里,他从洗碗工升级成了饭店后厨的帮工,因为掌勺天赋一言难尽, 小草自然是当不了当初应聘的学徒。他平日里只负责切东西, 与他糟糕透顶的烹调技巧不同, 他的刀工堪称天才, 这也是饭店老板留下这个小孩的原因。因为长得好, 偶尔人手不足时还兼任端盘子的。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自然从来不知道饭菜除了能吃外,还要讲究色香味俱全。尽管他从小就有洁癖,也就是人们嘴里常说的“富贵病”, 为此没少被孤儿院的其他人嘲笑,但是那也只是有限范围内的讲究罢了,饿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 你不吃, 自然有别人要吃,孤儿院里挑食的人只会饿死。
    饭店老板是个戴眼镜,行事圆滑的人,当初答应小草除了恻隐之心外,也是因为招聘童工省钱, 这小孩也手脚勤快——这时候, 还没有雇佣童工犯法这种说法。
    八月的一天, 他突然问起正在擦桌子的小草, “小孩你想不想去上学?”
    手里还拿着脏兮兮的抹布, 瘦瘦小小的小孩子站在饭店老板面前只能到他肩膀——老板不高, 他抬头抿着嘴,那双墨如黑曜的眼睛分明是渴望,不过他显然有着不符合年龄的理智和冷静,“我没有钱,而且没有户口。”
    他的户口原先挂在孤儿院那,但是院长去的突然,留下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即使能解决,但是国家的义务教育还没有落实到他们这个小地方,所以高昂的学费也是道天堑。
    老板今天喝了点酒,难得大发善心,又或者是长久以来看小孩顺眼,反正他最后对小草许诺:“你的工资确实不够,这样,我这里先给你垫上,往后就从工资里头扣。你白天去上学,周末和晚上继续在饭店里帮忙。人啊,还是有个文凭好,若不是当年青年下乡……”后头的话老板含在嘴里喃喃自语,他没有听清楚。
    小草自然应下,不过他没报多大希望,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他小小年纪便已经通过艰难的幼年生活领悟彻底,兴许老板酒醒了就忘了。
    然而没想到后来饭店老板竟然真帮他解决了户口问题,在九月一号开学前给他预支了工资让他明天去交学费。
    办户口那天,小草没睡,擦了半宿的桌子,第二天起床他特地穿了一身最干净的衣裳。饭店老板问他要不要改名字,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点了头,然后工工整整地用铅笔在纸上写下了“林葳蕤”三个字。
    因为字很复杂,公安局的办事员起先还认不出这是什么字。饭店老板也笑着逗他这名字是哪来的,他告诉他们是自己翻字典取的,大人们都大笑,没一个人相信。
    他没有说的是,这是他四岁那年自己给自己取的。
    孤儿院的孩子大多是从小被遗弃的,也有因为意外没了双亲又没亲戚愿意接手被送来的大孩子。这些孩子中有一个八岁大的姐姐,以前是上过学的。
    其他孩子羡慕她上过学,缠着她讲学校里的故事,她故事讲完了便教大家识字,孤儿院的孩子野惯了,没几个听的进去,一开始都新奇,后来人都散了,只有当时还只有四岁的林小草把她讲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
    那一年刚好有人给孤儿院捐书,里头有好几本厚厚的新华字典,因为没有图画全是字,没小朋友抢着看,林小草成了它的主人。有了那位姐姐的开蒙,记忆力过人的他用三个月自学完了字典,然后翻遍字典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只有自己知道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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