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看这丫鬟的举动倒觉得惊讶,丫鬟像一只碰到大蛇的窝中小鸟,过分的恐惧,浑身紧张的颤抖不住。
    “你这是做什么呢?你又没什么不对,我为什么要要你的命呢?”叶风苦笑道,看来这些下人都挺害怕世子呢。
    叶风说话时竭力保持者温文尔雅的状态,生怕吓到了这个不过十五六岁年纪的小丫头。
    可是那丫鬟听了叶风的话看到叶风那关心温柔的眼神,停止了磕头的动作,短暂的惊愕之后小心翼翼的于叶风对视了一眼。
    立即她刚刚停下的身躯又开始抖动,脸色更加苍白,眼神极度恐惧。再次向世子磕头,同时眼泪哗哗而下,说道:
    “世子求您放过奴婢吧,奴……奴婢今年才十五岁,笄礼都还未行呢,您就放过奴婢吧,求您给奴婢留下一个清白之身。”
    异世女子和古代有点相似,十六岁是碧玉年华,需要行笄礼就是成人礼表示成年。
    叶风被这丫鬟的话呛得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来,自己再怎么说也是一个二十一世纪品学兼优阳光正气的三好学生,不过就是和颜悦色的去安慰一个小丫头,竟然被当做是色狼禽兽,如此天地良心、浩然正气却被当成豺狼的伪装,也就只有她了。
    叶风虽然说对这个小丫头极度无语,但也并不怪罪。他心里明白,一切都是前世子荒淫无道,种种卑鄙恶劣的行径所导致的,这小丫头也是苦命人,在这里兢兢业业的待了这么久。至于府上被玷污了身子然后扔出府去的丫鬟婢女大有人在,人人都对世子心存恐惧,所以这个丫鬟才有刚才那一番举止。
    叶风看着小丫头脸蛋苍白,一点也不比刚进来时的粉艳,犹如受惊的小鸟楚楚可怜,惹人心疼。他有点哭笑不得,而后灵机一动想出个法子。
    叶风眉头紧锁,故意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别哭了!本世子说放了你就放了你,你的命值几个钱?再说了本世子我要啥样的女子没有,我能看上你吗?别哭了!再哭闹就把你卖到怡红院去,听见了没!”
    那丫鬟听了叶风的话,登时停止了哭泣,并且忍着哽咽,瞬间起身抹干眼泪端端正正的站在哪里,乖巧的脸庞、无处安放的纤手、娇艳欲滴的气质倒是令人喜欢。
    “我问你,你刚才说这桌子是什么墨国来的,什么铁梨木,什么意思,你再汇报一下。”叶风也是怕小丫头尴尬,赶紧找了个话题。
    “回禀世子,这铁梨木桌是墨国赠的,墨国是十三国之一,其国内的人大都是雕梁画栋,刻石琢玉的能工巧匠,他们国内产有一种铁梨木,这种木料不仅香味喜人,并且异常坚硬,美观而又大气,做成桌子器具放在屋里十分舒适,给人心旷神怡的感觉。”
    “哦?”
    “墨国使用铁梨木制造出上好的器具,当然也用于兵事防御,但是这种情况还是少数,更多的是使用这种铁梨木来做家具。但凡用得起铁梨木的,都是王公贵族,世家名门。”
    “这个就是铁梨木?”叶风又开始仔细端详着这个桌子,他要重新审视这个刚才拉自己脸的桌子。
    “嗯嗯,世子您的这张桌子比普通的铁梨木桌更为上等,这是铁梨木中最佳的材质,又名‘金丝铁梨木’,坚硬程度比普通铁梨木更甚,唯有修者或会功法的才有可能让它出现破损,而普通人任其怎样摧毁也难以留下丝毫痕迹”
    这丫鬟在世子府久了耳濡目染的也有了一些见识,远到十三国近到世子府都能知其一二,是以她能清楚明了的讲出铁梨木的缘由来。
    叶风听了这丫鬟头头是道的讲解,登时心中明白了,一是自己刚才确实是有点装逼了,不知自己深浅就去跃跃欲试,二是这木头确实非比寻常怪不得自己手都肿了也没见桌子有一丝痕迹。反正是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吃了大亏。
    “不过世子您要是嫌它碍眼,我们就按您说的去做,把它砸了烧了。”
    那丫鬟颇有眼色的说,同时又害拍世子一会儿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想赶快离开这里。
    没想到这世子说变就变,他制止了两个丫头:“算了算了,既然是好东西,毁了多浪费呀,毕竟府上这么多人,开支必然是不小,该省就省着点吧。”
    叶风此言一出,两个丫鬟顿时大吃一惊,不可置信的看着叶风,像是听到这天下最不可思议的话。
    “这……这是世子说的话吗?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啊!”两个丫鬟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
    天英城谁人不知,侯门叶家有一个废物世子,挥金如土,奢华败家,就算是万两黄金只要能换得美人脸上一撮胭脂粉,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做,就像吐口唾沫那样随意。钱在他手里就如同纸,挥霍无度。
    天英城彼时有一位穷酸儒生,破烂流丢不为世人所知,却因一句写世子的诗而名声大噪。
    诗曰:金银铺地唾手挥,财宝如山无处堆。叶家世子真奢主,千载谁堪此一回。
    此诗一出,立马引起了不想的轰动,天英城人尽皆知叶世子的挥金如土的败家事迹,这首诗也被广为传颂。
    叶家不堪其辱,送叶风到了金鳞城想让其改过自新,同时大力掩盖这不好的名声,是以也就没有多少人再传颂这句诗了。
    不曾想到了金鳞城的叶风并没有改掉自己骄奢淫逸的态度,反而更甚。叶风在金鳞城做了一件更为轰动的事。
    那就是与一个名叫“金万两”的人进行的一场争魁。
    这金万重是风雷国第一富豪,是第一藩王金门庆的独子,素有漫天金雨洒江南之称。
    二人相遇是在金鳞城天下第一青楼“醉生楼”,二者的身份都高贵到了极致,到了这里,必然要找这里的花魁陪自己共度鱼水之欢。
    但是花魁只有一个,其名叫“凤希”,为了能成为凤希姑娘的入幕之宾,他们两位俞争俞列、互不相让。
    于是两位想了一个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法——砸钱。谁出的价高谁就胜出,胜出者做凤希的入幕之宾,失败者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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