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把吃进嘴里的肥肉吐出来呢?
彭爷爷,这个世界已经黑暗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需要摧毁干净,却不能由云世兄来摧毁。
李洪基不成,张秉忠不成,那么,我来!
所以我在最不合适造反的时候造反了,我会小心培育这支义军,他们将会成为世兄手中的一柄刀,一柄扫帚,替他斩断前路的荆棘,替他清扫干净大地,好让他真正快意的,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理念来作画。
给世人一个光明的未来。
当然,这也是我嫁给云郎所出的万里红妆!”
第141章 两个未婚妻
天麻麻亮。
一场如期而至的春雨很好地遮蔽了冯英大军的动向,直到这些强悍的步卒们靠近了敌营,并且杀死了哨兵之后,西峡县的团练们才从梦境中醒来。
匆匆组建起简单的防线,或者说只是一堆人挤在一起罢了。
“冲啊!”
小楚在人群中的呼喊如同鸡叫,这丝毫不影响她随着冯英的脚步杀向敌阵。
抬手用短铳轰飞了一面巨盾,奋力将一柄短矛投掷进敌阵中,眼看着一名壮汉抱着插在胸口的短矛仰天倒地,她就踩着这个壮汉的身体,越过泥泞的土地,保护着冯英的后背。
冯英手中的长弓一刻都没有平静过,一枝又一枝的羽箭没在敌人的身体上,直到弓弦崩断,她才丢弃了长弓,继续以长矛为武器,继续向前冲杀。
“突出去!”
独臂彭寿怒吼一声,将刀子从敌人的胸口拔出,见冯英,小楚主仆已经向前突进了十丈,遂舍弃了面前的敌人,向冯英所在的地方杀了过去。
浑身湿透的冯英在绵绵的细雨中奋勇前行,掌中的长矛在她手中幻化成了一条毒蟒,枪尖落处,便是血雨缤纷。
此时的冯英是狼狈的,却也是悍勇的,一张苍白的小脸,在乱军中如同一朵尚未盛开的白荷,沾着雨珠绽放。
在她身后,是一群穿着破旧甲胄的老兵,他们没有冯英那么急,每处理掉一片敌人,再稳步前行,即便是这样,向前推进的速度依旧快的惊人。
在他们走过的地方,一片哀嚎声,他们没有杀死敌人,只是重伤敌人,现在需要破阵,敌人的哀嚎声能加速敌军的溃败,对于这一点,他们有很充足的经验。
“入阵列!”
独臂彭寿冲着冯英小楚大吼了一声,几个举着盾牌的老兵就快步上前,很快就把冯英,小楚包围在军阵中。
“弓箭手!”
一柄强弓,两袋羽箭就落在了冯英手中。
“火枪手”
小楚迅速的给手铳加装了弹药,站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校刀手,突击,长枪手三步后掩护,长盾掩护两翼,弓箭手,火枪手开路!”
独臂彭寿看似在指挥一只小队,随着他的呼喝声,旁边的小队马上也有人开始呼喝,等到呼喝声停止,战场上乱跑的就只剩下敌人了。
雨水从高空落下,砸在地上没有溅起水花,只是,这滴水珠却见证了一个纷乱的人群在短时间内化作一支又粗又大的箭头,在阴霾的天空下向前。
“敌人跑了!”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紧接着所有人都在喊敌人跑了。
还在作战的西峡县乡勇闻言,也不管是真是假,丢下武器拔腿就跑。
“跟上他们,不要杀戮,不要停!”
冯英抬起长弓射翻了一个想要组织兵勇作战的官员,紧紧随着溃兵向五百步后面的第二道营寨进攻。
刀客,镖师们远没有乡勇们有胆量,眼见大股人群向自己的营寨跑了过来,还听见好多人在喊“败了,败了。”
这些历来喜欢吃风头饭的家伙们,第一时间转身就跑。
才跑了几步,一蓬箭雨混着雨水兜头落下,跑在最前边的人纷纷倒地,那些逃跑的人勉强站住脚跟,身后的汹涌的人群又推着他们奔跑起来。
于是,箭雨又起,众人停顿一下,然后又跑……更有甚者,顾不得两边是高山,抱着脑袋亡命的跑进了两侧的深山。
冯英用尽全力丢出了一枚手雷,包裹着防水油布的手雷在空中转着圈,落进了严阵以待的官军军阵。
“轰!”
手雷在人群中炸开,仅仅开出一朵小小的火焰,随即就被雨水浇灭了。
不过,这一声爆炸,却让军阵停止运转了一刻,让更多的溃兵靠近了官军本阵。
乡勇们不敢向明晃晃的刀枪上碰撞,纷纷向两边逃遁,在奔逃一阵,就发现有好多穿着跟他们差不多衣衫的家伙居然冲进了官军主阵的两侧。
“有奸细!”一个一边逃跑一边不忘提醒官军的乡勇大声吼叫。
随即,一柄短刀就刺进了他的腰肋,他抱着腰勉强跑了两步就跌倒在泥水里。
更多的人受到了袭击,于是,也就有更多的人在防备身边的人,更有甚者为了不被偷袭,他们率先向陌生面孔的人发起进攻。
雨水越下越大,冯英手里的弓弦已经在逐渐变软,射出去的羽箭一枝比一枝无力。
在感受到长弓再也射不出有威力的羽箭之后,她就重新捡起长矛,加入长矛手的战斗。
倒是小楚的手铳似乎并不受雨水的侵扰,她最讨厌的是雨水把她的衣衫全部淋湿了,这让她傲人的身材在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
于是,谁看她,她就用火铳轰谁。
戚家军老军的小队人马终于杀进了官兵军阵,冯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只要击垮面前的这支官军,胜利就在眼前。
于是,她长啸一声,立刻就有号手吹响了铜号,随着铜号声响起,山谷两侧以及官军后方同时响起了嘹亮的号声,似乎有千军万马正在向官军所处的小山岗扑过来。
“小姐,这是南京城最好的妆花绸跟皓纱,您要的种类都全了。
这匹红底云纹折枝花锦鸡羽妆花缎子最适合做小姐出嫁时的大衣裳,您看看这料子多好。
是用了片金线,九种丝线,外加锦鸡毛织成的,是万和堂不传之秘,老婆子可是花费了不少口舌才淘换出这一匹。”
何常氏从一堆绸缎中抽出一匹绸缎,打开之后,就用自己肥厚的手掌摩挲着绸缎,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钱多多从另一堆丝绸边上过来,瞅了一眼这匹漂亮的不像话的丝绸道:“为何不是孔雀模样?”
何常氏连忙道:“好我的小姐哟,您要的主色是红色,这只红腹锦鸡毛色鲜亮,最是喜庆,孔雀色最正的是绿孔雀。”
钱多多甚至都没有想就摇头道:“大衣裳上不要花鸟鱼虫,只要云纹或者福字文,哪怕是饕餮纹都成,色正最重要。
这匹绸缎留着给冯英。”
何常氏翻了一个白眼道:“这是给小姐淘换的。”
钱多多道:“你也不想想,成亲的时候是三个人,我穿的花枝招展的,她跟叫花子一眼,到时候被人小看的是阿昭,花里胡哨的都给她留着,我就穿正色衣衫就好。”
靠在船舱边上打瞌睡的云春闻言,打了一个哈欠道:“对,对,你长得好看,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知道不,你光着其实更好看。”
钱多多瞅瞅云春道:“以后不要你伺候我洗澡了。”
云春道:“本身就不情愿伺候你洗澡,还是少爷洗澡的时候好伺候,也就三把屁股两把脸的事情,我们只要帮他洗头发就好。
哪像你,洗个澡还要往水里倒那么多的东西,脚指甲挫不圆润都不满意。”
钱多多大笑道:“这一点啊,你两要学着点,把自己照顾好了,才好嫁人。
过来挑挑,这匹两色缎子就很合适你们,另外啊,还要注意一下发式,不要总是挽一个发髻就了事,胭脂水粉也用一些,我成亲的时候你们还要在后面帮我托着裙子。
家里现在可不是以前的样子,一个都穿的绿了吧唧的,阿昭那一身绿袄子我到现在都恨得牙齿痒痒。
好好地一个漂亮少年人硬是穿出蛤蟆的感觉。”
“还是一只胖蛤蟆!”
云花从船舱后面走过来,抱着一匹织金缎不撒手,对钱多多道:“归我了。”
钱多多将一匹双色缎丢给云花道:“你适合这个,织金缎上明晃晃的全是金线,那是做嫁衣的。”
云花并不傻,紧紧抱着织金缎道:“我以后也会嫁人,用这个做嫁衣挺好的。
你现在是富人,就不要跟我们两个穷丫头争一匹破绸子。”
何常氏瞅着钱多多跟云春,云花争东西,手指头痒得厉害,她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能争一匹破绸子。
“嫁衣我早就想好式样了,成亲的那一天,我只要一身红色,再戴上牡丹金冠,裙子后摆要长,衣服要贴身,薄薄的用一点脂粉,口媒子要最好的,能配裙子……”
何常氏低声道:“小姐,这不合礼。”
钱多多嫣然一笑道:“这是阿昭帮我谋划的,还给我画了一幅画,很漂亮,很美。”
云春,云花齐声道:“在哪?我为什么没见到?”
钱多多指指脑袋道:“我把他藏在这里了。”
第142章 娘亲高见!
“这么说,我一回去,就要成亲?”
那天,被霄叔用口水喷了之后,云昭就把成亲的事情给忘记了,他以为这只是长辈们日常催婚的一种手段。
队伍才过了西安城,他从云杨口中又听到了自己将要被成亲的消息。
“老娘要我娶谁?”
“多多跟冯英!”
“两个一起娶?”
“没错,咱家是大户人家,一次娶两个不多。”
“为什么我听着这么怪异?”
云杨耸耸肩膀道:“那你就娶一个好了。”
云昭想了一下道:“还是两个都娶算了,省事。”
“家里也就认这两个,也就是说从咱家大门里进来的媳妇只能是这两个,以后,你要是还想娶,就只能从角门里往进抬。”
云昭摇头道:“不娶了,要是再娶,那就不是娶老婆,是谋杀。”
云杨怜悯的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以后喜欢了就去青楼,别带回家,你要娶的这两个能把别人撕扯成碎片。
彭爷爷,这个世界已经黑暗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需要摧毁干净,却不能由云世兄来摧毁。
李洪基不成,张秉忠不成,那么,我来!
所以我在最不合适造反的时候造反了,我会小心培育这支义军,他们将会成为世兄手中的一柄刀,一柄扫帚,替他斩断前路的荆棘,替他清扫干净大地,好让他真正快意的,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理念来作画。
给世人一个光明的未来。
当然,这也是我嫁给云郎所出的万里红妆!”
第141章 两个未婚妻
天麻麻亮。
一场如期而至的春雨很好地遮蔽了冯英大军的动向,直到这些强悍的步卒们靠近了敌营,并且杀死了哨兵之后,西峡县的团练们才从梦境中醒来。
匆匆组建起简单的防线,或者说只是一堆人挤在一起罢了。
“冲啊!”
小楚在人群中的呼喊如同鸡叫,这丝毫不影响她随着冯英的脚步杀向敌阵。
抬手用短铳轰飞了一面巨盾,奋力将一柄短矛投掷进敌阵中,眼看着一名壮汉抱着插在胸口的短矛仰天倒地,她就踩着这个壮汉的身体,越过泥泞的土地,保护着冯英的后背。
冯英手中的长弓一刻都没有平静过,一枝又一枝的羽箭没在敌人的身体上,直到弓弦崩断,她才丢弃了长弓,继续以长矛为武器,继续向前冲杀。
“突出去!”
独臂彭寿怒吼一声,将刀子从敌人的胸口拔出,见冯英,小楚主仆已经向前突进了十丈,遂舍弃了面前的敌人,向冯英所在的地方杀了过去。
浑身湿透的冯英在绵绵的细雨中奋勇前行,掌中的长矛在她手中幻化成了一条毒蟒,枪尖落处,便是血雨缤纷。
此时的冯英是狼狈的,却也是悍勇的,一张苍白的小脸,在乱军中如同一朵尚未盛开的白荷,沾着雨珠绽放。
在她身后,是一群穿着破旧甲胄的老兵,他们没有冯英那么急,每处理掉一片敌人,再稳步前行,即便是这样,向前推进的速度依旧快的惊人。
在他们走过的地方,一片哀嚎声,他们没有杀死敌人,只是重伤敌人,现在需要破阵,敌人的哀嚎声能加速敌军的溃败,对于这一点,他们有很充足的经验。
“入阵列!”
独臂彭寿冲着冯英小楚大吼了一声,几个举着盾牌的老兵就快步上前,很快就把冯英,小楚包围在军阵中。
“弓箭手!”
一柄强弓,两袋羽箭就落在了冯英手中。
“火枪手”
小楚迅速的给手铳加装了弹药,站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校刀手,突击,长枪手三步后掩护,长盾掩护两翼,弓箭手,火枪手开路!”
独臂彭寿看似在指挥一只小队,随着他的呼喝声,旁边的小队马上也有人开始呼喝,等到呼喝声停止,战场上乱跑的就只剩下敌人了。
雨水从高空落下,砸在地上没有溅起水花,只是,这滴水珠却见证了一个纷乱的人群在短时间内化作一支又粗又大的箭头,在阴霾的天空下向前。
“敌人跑了!”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紧接着所有人都在喊敌人跑了。
还在作战的西峡县乡勇闻言,也不管是真是假,丢下武器拔腿就跑。
“跟上他们,不要杀戮,不要停!”
冯英抬起长弓射翻了一个想要组织兵勇作战的官员,紧紧随着溃兵向五百步后面的第二道营寨进攻。
刀客,镖师们远没有乡勇们有胆量,眼见大股人群向自己的营寨跑了过来,还听见好多人在喊“败了,败了。”
这些历来喜欢吃风头饭的家伙们,第一时间转身就跑。
才跑了几步,一蓬箭雨混着雨水兜头落下,跑在最前边的人纷纷倒地,那些逃跑的人勉强站住脚跟,身后的汹涌的人群又推着他们奔跑起来。
于是,箭雨又起,众人停顿一下,然后又跑……更有甚者,顾不得两边是高山,抱着脑袋亡命的跑进了两侧的深山。
冯英用尽全力丢出了一枚手雷,包裹着防水油布的手雷在空中转着圈,落进了严阵以待的官军军阵。
“轰!”
手雷在人群中炸开,仅仅开出一朵小小的火焰,随即就被雨水浇灭了。
不过,这一声爆炸,却让军阵停止运转了一刻,让更多的溃兵靠近了官军本阵。
乡勇们不敢向明晃晃的刀枪上碰撞,纷纷向两边逃遁,在奔逃一阵,就发现有好多穿着跟他们差不多衣衫的家伙居然冲进了官军主阵的两侧。
“有奸细!”一个一边逃跑一边不忘提醒官军的乡勇大声吼叫。
随即,一柄短刀就刺进了他的腰肋,他抱着腰勉强跑了两步就跌倒在泥水里。
更多的人受到了袭击,于是,也就有更多的人在防备身边的人,更有甚者为了不被偷袭,他们率先向陌生面孔的人发起进攻。
雨水越下越大,冯英手里的弓弦已经在逐渐变软,射出去的羽箭一枝比一枝无力。
在感受到长弓再也射不出有威力的羽箭之后,她就重新捡起长矛,加入长矛手的战斗。
倒是小楚的手铳似乎并不受雨水的侵扰,她最讨厌的是雨水把她的衣衫全部淋湿了,这让她傲人的身材在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
于是,谁看她,她就用火铳轰谁。
戚家军老军的小队人马终于杀进了官兵军阵,冯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只要击垮面前的这支官军,胜利就在眼前。
于是,她长啸一声,立刻就有号手吹响了铜号,随着铜号声响起,山谷两侧以及官军后方同时响起了嘹亮的号声,似乎有千军万马正在向官军所处的小山岗扑过来。
“小姐,这是南京城最好的妆花绸跟皓纱,您要的种类都全了。
这匹红底云纹折枝花锦鸡羽妆花缎子最适合做小姐出嫁时的大衣裳,您看看这料子多好。
是用了片金线,九种丝线,外加锦鸡毛织成的,是万和堂不传之秘,老婆子可是花费了不少口舌才淘换出这一匹。”
何常氏从一堆绸缎中抽出一匹绸缎,打开之后,就用自己肥厚的手掌摩挲着绸缎,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钱多多从另一堆丝绸边上过来,瞅了一眼这匹漂亮的不像话的丝绸道:“为何不是孔雀模样?”
何常氏连忙道:“好我的小姐哟,您要的主色是红色,这只红腹锦鸡毛色鲜亮,最是喜庆,孔雀色最正的是绿孔雀。”
钱多多甚至都没有想就摇头道:“大衣裳上不要花鸟鱼虫,只要云纹或者福字文,哪怕是饕餮纹都成,色正最重要。
这匹绸缎留着给冯英。”
何常氏翻了一个白眼道:“这是给小姐淘换的。”
钱多多道:“你也不想想,成亲的时候是三个人,我穿的花枝招展的,她跟叫花子一眼,到时候被人小看的是阿昭,花里胡哨的都给她留着,我就穿正色衣衫就好。”
靠在船舱边上打瞌睡的云春闻言,打了一个哈欠道:“对,对,你长得好看,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知道不,你光着其实更好看。”
钱多多瞅瞅云春道:“以后不要你伺候我洗澡了。”
云春道:“本身就不情愿伺候你洗澡,还是少爷洗澡的时候好伺候,也就三把屁股两把脸的事情,我们只要帮他洗头发就好。
哪像你,洗个澡还要往水里倒那么多的东西,脚指甲挫不圆润都不满意。”
钱多多大笑道:“这一点啊,你两要学着点,把自己照顾好了,才好嫁人。
过来挑挑,这匹两色缎子就很合适你们,另外啊,还要注意一下发式,不要总是挽一个发髻就了事,胭脂水粉也用一些,我成亲的时候你们还要在后面帮我托着裙子。
家里现在可不是以前的样子,一个都穿的绿了吧唧的,阿昭那一身绿袄子我到现在都恨得牙齿痒痒。
好好地一个漂亮少年人硬是穿出蛤蟆的感觉。”
“还是一只胖蛤蟆!”
云花从船舱后面走过来,抱着一匹织金缎不撒手,对钱多多道:“归我了。”
钱多多将一匹双色缎丢给云花道:“你适合这个,织金缎上明晃晃的全是金线,那是做嫁衣的。”
云花并不傻,紧紧抱着织金缎道:“我以后也会嫁人,用这个做嫁衣挺好的。
你现在是富人,就不要跟我们两个穷丫头争一匹破绸子。”
何常氏瞅着钱多多跟云春,云花争东西,手指头痒得厉害,她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能争一匹破绸子。
“嫁衣我早就想好式样了,成亲的那一天,我只要一身红色,再戴上牡丹金冠,裙子后摆要长,衣服要贴身,薄薄的用一点脂粉,口媒子要最好的,能配裙子……”
何常氏低声道:“小姐,这不合礼。”
钱多多嫣然一笑道:“这是阿昭帮我谋划的,还给我画了一幅画,很漂亮,很美。”
云春,云花齐声道:“在哪?我为什么没见到?”
钱多多指指脑袋道:“我把他藏在这里了。”
第142章 娘亲高见!
“这么说,我一回去,就要成亲?”
那天,被霄叔用口水喷了之后,云昭就把成亲的事情给忘记了,他以为这只是长辈们日常催婚的一种手段。
队伍才过了西安城,他从云杨口中又听到了自己将要被成亲的消息。
“老娘要我娶谁?”
“多多跟冯英!”
“两个一起娶?”
“没错,咱家是大户人家,一次娶两个不多。”
“为什么我听着这么怪异?”
云杨耸耸肩膀道:“那你就娶一个好了。”
云昭想了一下道:“还是两个都娶算了,省事。”
“家里也就认这两个,也就是说从咱家大门里进来的媳妇只能是这两个,以后,你要是还想娶,就只能从角门里往进抬。”
云昭摇头道:“不娶了,要是再娶,那就不是娶老婆,是谋杀。”
云杨怜悯的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以后喜欢了就去青楼,别带回家,你要娶的这两个能把别人撕扯成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