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鹏晨尴尬的笑笑,想起下人们前来通报的内容,内心暗叹,古掌门还真是“低调”的有些特别。
“掌门,你是来接我回宗门的吗?”
薛宛卿洋溢着笑脸,凑到古钟身边,挽着古钟的手臂道。
“哈哈哈,被你猜对了。”
宠溺的刮了刮薛宛卿的鼻头,古钟便跟着薛家父女俩先回薛家去了。
毕竟女孩子家家嘛,回宗门总也还是要回去收拾下大包小包的行李什么的。
……
薛家会客厅,只有古钟和薛鹏晨两人。
这时古钟又恢复了一长冷脸,和在城门外那个对待薛宛卿温柔体贴的掌门判若两人。
“古掌门可是遇到麻烦了?”薛鹏晨坐下来,说道:“有什么心烦事不妨说出来,薛某或许可以为你分忧解惑。”
之前在金阳门山脚下,若不是古钟答应让宛卿回府来住两天,恐怕他现在还不能跟自己的宝贝女儿团聚。
“薛家主,你应该知道天玄城的明月宗吧?”
明月宗…难道是明月宗招惹了古钟,不得不说薛鹏晨脑子还是蛮灵光的,一猜就猜到点子上了。
“明月宗乃是天玄城的大宗,自然是听说过的。”
不仅听说过,还做过几笔生意。
古钟抵在扶手上,一手托着下巴,眯着眼睛道:“这个明月宗,得罪本座了。”
果然,还真猜对了。
不过应该不是明月宗得罪古钟了,应该是明月宗想要打压苍山派,惹怒了古钟。
毕竟人家也是七流门派,说得罪还算不上。
不过仔细一想,古钟连金阳门都不放在眼里,又怎么会在意一个七流门派。
要是韩明月知道薛鹏晨的想法,估计就要躲到角落哭去了。
“薛家主,听说你们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
古钟开门见山道:“我这个人,一向爱恨分明,这一点薛家主应该清楚。”
“明白。”薛鹏晨点了点头,之前因为薛宛卿的事,古钟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甚至在丹师盛典上当众打他的脸。
要是换做其他人多少还是会给他这个家主一点面子的,由此可见,古钟是个无所顾忌的人。
“明月宗下面有几个铺子,药材,和一些高级丹药都是在我薛家采购的。”
“哦?”古钟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挑了挑眉,道:“薛家主的意思是?”
“宛卿现在是苍山派的丹师,她又是我唯一的嫡女,自然是要帮衬一二。”
“要不是”
“哦?宛卿她怎么说?”听薛鹏晨的意思,这父女俩和好了?
“哈哈哈,还要多谢古掌门,宛卿说是古掌门你在她面前为我说了好话,否则她不会…”
额…这是拿本座出来当挡箭牌了…本座啥时候给薛老头说过好话了?
“呵呵呵,和好了就好。那明月宗的事情,还要劳烦家主多帮衬帮衬。”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瓶丹药,递给薛鹏晨,淡淡道:
“这里是一瓶三品聚气丹。共有五颗,拿去试试吧。”
“三品聚气丹?”薛鹏晨面色一变,聚气丹不就是之前在黑山城引起一阵轰动,传说服用一颗就能提升一重修为的丹药么?
薛鹏晨听说有这种神奇的丹药,甚至都想想办法去弄一颗来研究,但是这丹药价钱被炒的太高了,并且还属于有价无市。
结果古钟一下子就拿出了五颗,这让他怎么能不惊讶。
对了,江家就是黑山城的家族,难道江族长为了巴结古掌门,直接大手笔给了五颗??
这可是价值一百多万金币的丹药啊,也不对啊,要是江族长总共才给五颗,古钟又怎么会全都拿来给他?
而且他们薛家还是同为经营丹药生意的家族,古钟就不怕他把这些丹药倒卖了,影响到江家拍卖的进度么?
而且以他薛家在整个南部地区的影响力来看,若是由他薛家来拍卖丹药的话,定能吸引到更多的人。
薛鹏晨的脸色几番变化,到底要不要收,古钟这小子不是在考验他吧?
“收下吧,本座知道你们这些做生意的,要是违约都是要制服违约金的,这些就当是赔偿了。”
原来古钟是这个意思,既然如此,那还是收下吧,价值一百万金币的丹药,都送到眼前了,不收白不收。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哈哈哈。”薛鹏晨爽朗一笑,将丹药收入怀中,古钟增丹,他自然不会恩将仇报,拿来拍卖影响黑山城的丹药行业发展。
既然这丹药这么神奇,倒不如拿来给家族中的弟子研究服用。
至于古钟说的违约金,和这些丹药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交易完成后,两人又喝茶聊天,晚上古钟在薛家暂做休息一晚。第二天带着薛宛卿回宗门。
夜间,薛家的花园内。
古钟和薛宛卿肩并肩的坐在一处安静的白石台阶上。
“家里的事情都解决了?可有拿到解药?”
薛宛卿笑着摇了摇头,释然道:“没呢,这种毒药无解。只能靠我自己慢慢打通经脉。”
“不过掌门不用担心,我能有现在这样就已经很知足了。”
“那薛凝呢?”古钟又问道,可是薛凝这个恶女人把她害成这样,否则她此刻应该是惊才绝艳的世家大小姐,又有门当户对的未婚夫。虽然是个衣冠禽兽…
“她被父亲关在地牢,永远也不得出来。”
“毕竟也是父亲的骨肉,我也不想闹出父亲杀女儿这种事情来…”
“她之前可是咄咄相逼。”
古钟希望自己的弟子是善良且不忘初心,但不是做一个以德报怨的老好人,毕竟薛凝那种人不像是会对小宛卿感恩戴德,然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
反倒是会在地牢里诅咒薛宛卿一辈子,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复仇倒是有可能。
“哈哈哈,掌门你想多啦。”
薛宛卿看到古钟担忧的脸色,突然灿烂一笑道:“父亲封住了她的脉门,时间一长,她全身的灵气都会溃散,别说是炼丹了,炼修炼都修炼不了。”
“这样的薛凝,对我已经没有任何威胁了。”
“掌门,你是来接我回宗门的吗?”
薛宛卿洋溢着笑脸,凑到古钟身边,挽着古钟的手臂道。
“哈哈哈,被你猜对了。”
宠溺的刮了刮薛宛卿的鼻头,古钟便跟着薛家父女俩先回薛家去了。
毕竟女孩子家家嘛,回宗门总也还是要回去收拾下大包小包的行李什么的。
……
薛家会客厅,只有古钟和薛鹏晨两人。
这时古钟又恢复了一长冷脸,和在城门外那个对待薛宛卿温柔体贴的掌门判若两人。
“古掌门可是遇到麻烦了?”薛鹏晨坐下来,说道:“有什么心烦事不妨说出来,薛某或许可以为你分忧解惑。”
之前在金阳门山脚下,若不是古钟答应让宛卿回府来住两天,恐怕他现在还不能跟自己的宝贝女儿团聚。
“薛家主,你应该知道天玄城的明月宗吧?”
明月宗…难道是明月宗招惹了古钟,不得不说薛鹏晨脑子还是蛮灵光的,一猜就猜到点子上了。
“明月宗乃是天玄城的大宗,自然是听说过的。”
不仅听说过,还做过几笔生意。
古钟抵在扶手上,一手托着下巴,眯着眼睛道:“这个明月宗,得罪本座了。”
果然,还真猜对了。
不过应该不是明月宗得罪古钟了,应该是明月宗想要打压苍山派,惹怒了古钟。
毕竟人家也是七流门派,说得罪还算不上。
不过仔细一想,古钟连金阳门都不放在眼里,又怎么会在意一个七流门派。
要是韩明月知道薛鹏晨的想法,估计就要躲到角落哭去了。
“薛家主,听说你们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
古钟开门见山道:“我这个人,一向爱恨分明,这一点薛家主应该清楚。”
“明白。”薛鹏晨点了点头,之前因为薛宛卿的事,古钟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甚至在丹师盛典上当众打他的脸。
要是换做其他人多少还是会给他这个家主一点面子的,由此可见,古钟是个无所顾忌的人。
“明月宗下面有几个铺子,药材,和一些高级丹药都是在我薛家采购的。”
“哦?”古钟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挑了挑眉,道:“薛家主的意思是?”
“宛卿现在是苍山派的丹师,她又是我唯一的嫡女,自然是要帮衬一二。”
“要不是”
“哦?宛卿她怎么说?”听薛鹏晨的意思,这父女俩和好了?
“哈哈哈,还要多谢古掌门,宛卿说是古掌门你在她面前为我说了好话,否则她不会…”
额…这是拿本座出来当挡箭牌了…本座啥时候给薛老头说过好话了?
“呵呵呵,和好了就好。那明月宗的事情,还要劳烦家主多帮衬帮衬。”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瓶丹药,递给薛鹏晨,淡淡道:
“这里是一瓶三品聚气丹。共有五颗,拿去试试吧。”
“三品聚气丹?”薛鹏晨面色一变,聚气丹不就是之前在黑山城引起一阵轰动,传说服用一颗就能提升一重修为的丹药么?
薛鹏晨听说有这种神奇的丹药,甚至都想想办法去弄一颗来研究,但是这丹药价钱被炒的太高了,并且还属于有价无市。
结果古钟一下子就拿出了五颗,这让他怎么能不惊讶。
对了,江家就是黑山城的家族,难道江族长为了巴结古掌门,直接大手笔给了五颗??
这可是价值一百多万金币的丹药啊,也不对啊,要是江族长总共才给五颗,古钟又怎么会全都拿来给他?
而且他们薛家还是同为经营丹药生意的家族,古钟就不怕他把这些丹药倒卖了,影响到江家拍卖的进度么?
而且以他薛家在整个南部地区的影响力来看,若是由他薛家来拍卖丹药的话,定能吸引到更多的人。
薛鹏晨的脸色几番变化,到底要不要收,古钟这小子不是在考验他吧?
“收下吧,本座知道你们这些做生意的,要是违约都是要制服违约金的,这些就当是赔偿了。”
原来古钟是这个意思,既然如此,那还是收下吧,价值一百万金币的丹药,都送到眼前了,不收白不收。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哈哈哈。”薛鹏晨爽朗一笑,将丹药收入怀中,古钟增丹,他自然不会恩将仇报,拿来拍卖影响黑山城的丹药行业发展。
既然这丹药这么神奇,倒不如拿来给家族中的弟子研究服用。
至于古钟说的违约金,和这些丹药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交易完成后,两人又喝茶聊天,晚上古钟在薛家暂做休息一晚。第二天带着薛宛卿回宗门。
夜间,薛家的花园内。
古钟和薛宛卿肩并肩的坐在一处安静的白石台阶上。
“家里的事情都解决了?可有拿到解药?”
薛宛卿笑着摇了摇头,释然道:“没呢,这种毒药无解。只能靠我自己慢慢打通经脉。”
“不过掌门不用担心,我能有现在这样就已经很知足了。”
“那薛凝呢?”古钟又问道,可是薛凝这个恶女人把她害成这样,否则她此刻应该是惊才绝艳的世家大小姐,又有门当户对的未婚夫。虽然是个衣冠禽兽…
“她被父亲关在地牢,永远也不得出来。”
“毕竟也是父亲的骨肉,我也不想闹出父亲杀女儿这种事情来…”
“她之前可是咄咄相逼。”
古钟希望自己的弟子是善良且不忘初心,但不是做一个以德报怨的老好人,毕竟薛凝那种人不像是会对小宛卿感恩戴德,然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
反倒是会在地牢里诅咒薛宛卿一辈子,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复仇倒是有可能。
“哈哈哈,掌门你想多啦。”
薛宛卿看到古钟担忧的脸色,突然灿烂一笑道:“父亲封住了她的脉门,时间一长,她全身的灵气都会溃散,别说是炼丹了,炼修炼都修炼不了。”
“这样的薛凝,对我已经没有任何威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