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云欢居然想了想,然后才不怎么肯定地点了点头:“应该很关键。因为母后说过,如果不是拿出《龙凤诀》的法子传丢了,一千年前苍龙帝国不会亡国。”
    苏妩月大感意外:“卧槽是不是真的?一本破秘籍,就能保国家不亡?”
    “不许说脏话。”潇云欢瞪她一眼,“那是先祖留下的宝贝,怎么能是破的?反正母后说了,把《龙凤诀》拿出来,继续代代传承,等我们夺回天下之后,才能保证苍龙帝国不会再次被人灭掉。”
    苏妩月对着虚空拱了拱手,表示无心冒犯玄氏一族的列祖列宗,只是就事论事:“不知道《龙凤诀》的具体内容之前,这些也只是猜测,可以先放在一边。也就说,手镯之所以有强大的力量,一是因为它本身的材质,而是因为《龙凤诀》,还有三吗?”
    潇云欢的眼神因为这个问题而闪烁了几下,然后点头:“应该有。但第三究竟是什么,连玄倾羽和宁容音都不知道。”
    “不能吧?”苏妩月一脸匪夷所思,“手镯是他们打造的,他们不知道谁知道?”
    “不知道谁知道。”潇云欢摇头,跟说绕口令似的,“据史料记载,他们在打造手镯的过程中,看到了一些无法言说的异状,证明手镯拥有强大的力量。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那种力量如何掌握和利用。”
    苏妩月大挠其头:“什么异状?”
    “说了是无法言说的异状。”潇云欢单手托腮看着她,似笑非笑,“史料就是这么记载的,我哪儿知道什么异状?”
    苏妩月撇撇嘴,当笑话那么听:“说不定就是很正常的东西,是他们少见多怪。先不要说手镯了,说重点,不然天亮也说不完。”
    潇云欢表示赞同,稍稍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接着说道:“玄倾羽和宁容音统一流荒大陆之后,建立了苍龙帝国,定都云龙城……”
    从那以后,苍龙帝国成为流荒大陆的王,是大陆上唯一的国家,原本的所有国家全都变为帝国统治之下的种族,均以“族”或“部落”命名,不再称“国”。
    苍龙帝国是由云族人创立的,云族自然是这片大陆最高贵的种族,其下以灵族、海族、雪族、乌族四大族势力最为庞大,另有数十个种族及部落。
    云族创立苍龙帝国之后,体制上沿袭了云族的旧制,最高统治者自然是云王和其妻云后,二人之下,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便是四宫宫主。所谓四宫,就是在云龙城四方设立了东西南北四宫,守护皇城,分别为东方青龙宫、西方白虎宫、南方朱雀宫、北方金蛇宫。每宫都以七人为首,并称七宿。四宫这二十八人合在一起,并称“二十八护龙星宿”。而每宫这为首的七人之中,又以一人为首,为本宫宫主。
    每宫之中,均设有七十七堂,为首的七宿每人管辖十一堂,每堂七十七人,且个个都是万中无一的高手,加在一起就是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四宫中,四股如此强大的力量加在一起,就是一股更为强大的力量。是以四宫一度被认为是皇城坚不可摧的守护神。
    除了四宫之外,苍龙帝国各级官员的设置并没有太特别的地方,苏妩月听着与我国明清两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且这也不是重点,便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暂时不需要提问。
    其实苍龙帝国建立之后,最高统治者云族之下,势力最强大的原本是五大种族,除了上述四族之外,还有“血族”。
    云族横空出世之前,所有参与混战的种族之中,血族的实力稍胜一筹,绝对不可小觑。他们也因此而雄心勃勃,一直想君临天下。但因当时的血族统治者太过残忍嗜杀,不但在战场上屠杀起别国之人毫不留情,即便是对自己人,一旦没有了足够的利用价值,杀起来也从不手软,是以大失民心,否则血族或许就可以在云族之前一统流荒大陆。
    云族成为统治者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云族抗衡,血族不得不暂时蛰伏,等待合适的时机,同时想尽一切办法提升自身的修为,好一举消灭云族,夺得天下。
    可惜,云族人本来就天赋异禀,内外功修为轻轻松松便可高于一般人,再加上有二十八护龙星宿为首的四宫守护,岂是区区一个血族就能轻易消灭的?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只要够勤快,基本上都能丰衣足食,母慈子孝、有什么不好?比起从前战火连天、血肉横飞的惨状,岂不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了?
    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尤其是差点就能君临天下的血族统治者——话说也不知他们哪来的自信,就是坚决认为如果没有云族,血族就是流荒大陆的王。所以他们也坚决认为,是云族夺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一切,当然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夺回来!
    要想打败云族,当然必须尽可能提升修为,否则一切免谈。可云族人的修为那么高,走正常的路子修习,只怕千百年都没可能胜过他们。于是,血族人不惜铤而走险,竟冒险修炼魔功!
    大凡魔功、邪功之类,的确可以迅速提升修为,一是缩短修习时间,而是可以尽可能逼近人体极限,达到通过正常修习达不到的高度。但与此同时,这类功法又往往带有反噬之力,通俗地说,就是有副作用。血族人修习的魔功,首先必须以吸食人类的新鲜血液作为辅助,而且必须是喉头的活血。也就是说,基本上必须直接咬断活人的喉咙,趴在上面吸血。等血族人吸完了,此人也就活不了了,怎能不搞得天怒人怨?
    再加上修习了一段时间之后,血族人虽然的确修为大进,魔功的反噬之力却也迅速侵蚀了他们的身体,让他们的体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最主要的是血液变成了蓝色,脸上更是出现了各种形状不规则的蓝斑,仿佛一群诡异的妖怪!
    体质外貌的改变是次要的,最要命的是本就嗜杀的血族人变得更加残暴,杀人不眨眼也就算了,还非得把人家剁成肉泥或直接撕成碎片!他们的目的根本已经不是杀人,而是以杀人为乐,对方死得越惨,他们就越兴奋,特么的死变态!
    修习魔功者一向被世人唾弃,又有云族这个最高统治者在,一开始血族不敢明目张胆,都是寻找隐秘之处偷偷修习,需要吸血之时,也尽量找那些乞丐、流浪儿,吸完之后埋尸或毁尸灭迹。可是后来,修习魔功的人越来越多,所需鲜血也越来越多,乞丐流浪儿已经不够用,再加上他们的理智已经被魔功侵蚀,吸血之后便有人直接离开,任其曝尸荒野。
    这么一来,事情很快被云王派去的人查出,血族的恶行立刻激起了公愤,百姓们振臂高呼,要求将他们拿下问罪,为无数无辜枉死者报仇。血族一看事情败露,干脆起兵造反。但因准备不足,且当时他们刚刚修习魔功不久,力量远远比上云族,东西南北四宫甚至只出动了区区一宫,二十八护龙星宿只动用了七宿,就在一夜之间将血族的叛乱彻底瓦解。
    为平息众怒,也为了给那些无辜枉死者一个交代,云王下令处死了当时所有修习魔功、杀人吸血的血族人,剩下那些不曾害人的,便将其驱逐到了海外,终生不得回到中土。从那以后,世人便称他们为妖族……
    “我要喝茶。”潇云欢住了口,捏了捏嗓子,“酒不能喝,酒后容易乱性。”
    苏妩月一边沏茶一边有些好奇:“刚才说手镯说了那么多,现在怎么又绕着妖族费这么多口舌?这一点很关键吗?”
    等她把茶沏好,比较惬意地喝了两口,潇云欢才点头:“相当关键。必须把妖族之事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后面你才能明白,为什么一千年来,所有人都相信云族是被妖族封印的。”
    苏妩月替他续了水,接着问道:“这么说,云王并不是一开始就给血族下了血咒?”
    “不是。”潇云欢摇头,“云王当年只是杀了一些修习魔功、且杀过人吸过血的血族人,其他人只是驱逐到了海外。其实他也知道,这样做本身就是养虎为患,遗祸无穷。可当时那些人毕竟没有害过人,全部杀死也不合适,所以云王决定……”
    苏妩月叹气:“听天由命。那他为什么一开始不给血族下血咒?”
    “因为一开始他不会。血咒是一种极为高级的法术,不是那么容易学会的。”潇云欢苦兮兮地笑了笑,那叫一个无奈,“当时云王也是想着,先把他们驱逐到海外,然后加紧修习,什么时候学会了就好了。”
    苏妩月忍不住一乐:“其实那些被驱逐的血族人如果从此之后安分守己,不再修习魔功,也不再发动战争,也没必要把他们赶尽杀绝。”
    潇云欢深表赞同:“是的。任何一个种族,意图君临天下的永远是统治者,普通平民大多都是善良的,只盼着有好日子过就可以。”
    突然想起夜孤魂也说过这样的话,而且几乎一模一样,苏妩月越发肯定两人之间的关系不简单,笑容就有些意味深长:“同意。云王显然也明白这一点,才只是将他们驱逐。”
    潇云欢看着她,一脸探究:“你这个笑容怎么这么奇怪?又想到什么了?”
    “啊?啊,没有。”苏妩月整了整脸色,“就是……你说的这些,和我之前听说的好像有些出入,并不完全一样。这么说,你这个才是正版?”
    譬如说,之前她一直以为,血族先是野心勃勃,意图消灭云族做老大,才会发动了叛乱。但因力量不敌云族而战败,之后才冒险修习魔功,以东山再起的。这一点显然与潇云欢方才所说不符。
    潇云欢十分肯定地点头:“是。流荒大陆的历史变迁,世人所知的那些有很多都只是传言,有真有假。而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若还有与你所知不符的,以此为准。”
    苏妩月应了一声:“嗯。你继续。”
    血族人修习的魔功都是口口相传,没有任何文字资料,即便将他们全部杀光,也未必能彻底销毁。被驱逐到海外之后,那些狂热的权势崇拜者当然不甘心就此退出流荒大陆的历史舞台,便继续修习魔功,积蓄力量,以返回中土报仇雪恨,顺便一统天下。
    这次血族显然是想一击成功,便沉住了气,一等就是五百年。直到他们觉得已经将魔功练至极端,可以消灭云族夺得天下了,才突然挥师中原。而这一次,魔功的威力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当时的血族之王玉扶摇率领族人,一路势如破竹,居然很快逼近了苍龙帝国的都城云龙城!
    五百年的卧薪尝胆,满血回归的血族人不可能如上次一样好对付,这一次,云王云后与二十八护龙星宿加在一起,带领军队与血族进行了数次堪称两败俱伤的厮杀,才终于将其打败。这场胜利是用极为惨重的代价换来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
    “是不是啊?”苏妩月实在忍不住发出疑问,“云族当年能一举夺得天下,当然是因为实力雄厚,怎会被区区一个血族杀得那么狼狈?这是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血族修习的魔功的确太厉害吗?”
    潇云欢的眼中闪过了一丝隐隐的异样,然后点头:“魔功的厉害程度,的确由此可见一斑,否则血族怎会以此作为夺得天下最大的指望?但云族之所以被打得那么狼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时,他们的力量恰巧处在最弱的时候。此消彼长,不狼狈才怪。”
    苏妩月更加不解:“为什么最弱?疾病?瘟疫?天灾或者……”
    “都不是。”潇云欢摇头,却明显一副不能多说的样子,“关于这一点,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因为告诉你你也不懂,所以先跳过去。”
    我去!还以为今晚就能解开所有的谜团,原来还得有所保留?苏妩月无奈地挠了挠脑门儿:“好吧。魔功很厉害,云族恰逢力量最弱,所以战争很惨烈,但云族好歹获胜了。然后呢?”
    潇云欢安慰一般揉了揉她的脑袋:“早晚全都告诉你,沉住气……”
    这场战争虽然以云族的获胜而告终,却到处一片狼藉,百姓也深受其苦。看着战后的惨状,云王决定:无论如何,必须彻底断绝妖族再次为祸大陆的可能性!
    幸好那个时候,能够限制修为的血咒已经练成。其实早在妖族此次作乱之前几年,云王已经练成了血咒,那个时候他就由衷地祈祷,最好永远不要有派上用场的时候。可惜,天不遂人愿。
    这次既然下定了决心,云王便迅速论罪刑罚。因一己私利发动战争的妖族之王等一干主犯自然要处以极刑,其余投降者不杀,全部给他们下血咒,之后或贬为奴隶,或流放边陲,或罚做苦役等等。负隅顽抗者,格杀勿论!
    这种血咒最大的用处,是令妖族人的体质变得比正常人弱,大多数将无法习武,即便勉强修习一些内功心法,所得也非常有限,内力修为终生也就是刚刚入门的水平。而且这种血咒类似遗传病,会代代相传,即便传个几十代上百代,威力丝毫不减。长此以往,妖族自然就不足为惧,更别想君临天下了!
    既然下定决心要永绝后患,云王也没放过那些留在妖族栖息地的人。他并没有费很大的力气,就让妖族的几名俘虏带着他找到栖息地,一一给他们下了血咒。如此一来,不敢说所有妖族人都已被控制,至少漏网之鱼绝不会太多,应该翻不起太大的风浪。
    当时,云王没有选择大肆屠杀妖族人,一是认为并非所有妖族人都该死,他本身也并不嗜杀,二是因为血咒,基本上限制了妖族人的力量,已经不足为患。除此之外,还有第三重保障:没有被下血咒的妖族人如果与下了血咒的妖族人结为夫妻,生下的后代一定会遗传这种血咒,所以不必担心。而为了防止这些没有被下血咒的妖族人隐瞒身份与其他种族的人结为夫妻,云王让当时精于用药用毒的云后配制了一种无色无味的药粉,放在香囊或首饰等不起眼的物件内并随身携带,只要有妖族人靠近,必定会生成一种奇特的腐臭味,极容易分辨。
    如此一来,那些没有被下血咒的妖族人也基本上成不了气候了,即便真有惊才绝艳、继续修炼魔功的,数量也极为稀少,而云族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处在力量最弱的时候,如此惨烈的战争再次出现的概率,已经基本上可以忽略。
    可既然有漏网之鱼,妖族当然还是不甘心就此一败涂地,认为只要破除了血咒,就可以卷土重来。所以接下来的一千多年,没有中血咒的妖族后代虽然越来越少,却时不时就潜入中土,寻找破咒之法,顺便吸食一些人的鲜血,以修习魔功。百姓们对他们越发深恶痛绝,却苦于他们来无影去无踪,根本无法消灭。幸好他们人数极少,倒也没有造成太大的麻烦。
    而在这一片祥和之中,世人终于发现,云族人竟然拥有比正常人长得多的寿命!究竟“长得多”是多多少,暂时无法计算出准确的数字,但几百年应该是有的。所以他们深感不解,竟开始担心云族根本不是人,还不知是什么妖魔鬼怪,否则怎能活好几百年?

章节目录


两世欢:冷王霸宠魔妃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阁只为原作者欲念无罪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欲念无罪并收藏两世欢:冷王霸宠魔妃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