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云归只是神色淡淡地看着徐铛忙活,在试镜的前几天,反而还早早避开徐铛去为简扬接机了。
    接机现场。
    简扬戴着鸭舌帽大墨镜,一身低调的深灰色运动装依然帅得鹤立鸡群,琴归组合里他的人气现如今还是稍大于莫云归的,就目前而言他的出镜率也更胜于莫云归,只是作品仍不足,闻讯而来的粉丝并不多,简扬低着头身手敏捷一下子便混进人群里跑掉了。
    一群群举着“简扬我爱你!!!”“盼盼最美!!”“公子帅哭!!”等等接机牌的热情粉丝们又叫又吼正起劲时,就发现正主不见了,不禁面面相觑,愣在了原地。
    简扬迈着大长腿十分任性地绕来绕去,正沾沾自喜着应该把尾巴全部甩掉了,就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穿过人群慢慢朝他走来。
    阳光下深棕色薄外套里身子高挑颀长,同款鸭舌帽檐下那人轻轻抬眸向他望来,墨色瞳仁里反射着深深浅浅的光,泠然容色,君子端方,唇边微微一点弧度,昙花初现,标俊清举一如谪仙人。
    简扬原本不达眼底的笑意就自然而然全无痕迹地扩散开了,他眉眼弯弯,脸上含着春风雨露——
    “……云归!”
    第18章 试探
    F城的初秋,微风中还残留着夏天的躁意,机场不远处一条小巷子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正绿意葱笼,树叶缝隙里属于傍晚的阳光懒洋洋的,让人有种时光静好的恍惚感。
    树旁一个着深棕色外套的青年正弯着腰去开藏在树后面的自行车锁,灰色的普通自行车平平无奇地靠在在那里,另一个运动装的青年在一旁抱着臂笑弯了那一双多情的桃花眼。
    “我说云归,这就是你拉着我到处七拐八拐后来找的你的坐骑?一定会被粉丝拦下的吧,而且都不用一群,一个就够了。”简扬几乎是在嘲笑他了。
    莫云归看着他大肆嘲笑也不反驳,熟悉的面无表情里却生生透出股宠溺来,然后提溜着那个自行车从树后出来,动作流畅地接过简扬挎在肩上的包放在车篮里。
    两人身子交错间,莫云归眸子加深,唇角能依稀看出上扬的弧度,他仿佛是无意擦过了简扬耳尖——
    “去后座,我载你。”声音清越却又有丝若有若无的低哑,好似刻意撩拨。
    摸了摸不自然发烫的耳尖,简扬心中诧异不已,这木头故意的吧。
    反正他也不会骑,载就载呗,便乖乖垂了眼跟上去。
    前方的莫云归已经利落坐好,踩上脚踏。简扬其实有点不是很相信这辆小小的自行车能承载两个大男人的重量,虽然已经见识过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但是这个简直就是两个大轮子拼凑起来的简陋玩意儿,实在无法让他有安全感。
    感觉坐上去车子就会立刻散架了,他心里这么想着,身体却顺从地坐在那个凹凸不平的小小后座上,学着电视里看到的那样,自然而然环住了前方莫云归的腰,被他环住的地方有一瞬间的僵硬,但正苦恼自己一双大长腿该放哪儿的简扬显然未曾发觉。
    “坐好了吗?”稳住车身的莫云归问道。
    “你先骑,这破车太让我痛苦了,你就是在折腾我……”简扬闷闷的声音传来,不清不楚地咕哝着,“我腿长,放脚踏上弓着姿势太难看,放地上又会拖着,算了算了难看就难看吧,我等下把脸埋你背上,你要给我挡好,简直太丢脸了。”偶像包袱太重的简扬十分苦恼。
    莫云归的肩膀微微地耸动,低低的笑声泄露出来,他不再惹憋火的简扬,伸手压低鸭舌帽帽檐,然后一蹬脚踏,这辆灰色自行车的影子便一溜烟不见了。
    拐出小巷子,大街上便很快出现了一道靓丽风景线,两个身形气质俱佳的年轻男子共骑一辆自行车飞快而过。
    虽然前方男子只能看到帽檐下压不住的轻快笑容,而后方委屈地曲起大长腿,双手紧紧环住前者腰身的男子更是将脸分毫不漏地全献给了前者挺直的背脊,只留下了隐约柔和精致的轮廓。但两人一看身影气质都是帅哥,那暧昧的姿势更是引来不少回头率。
    只是这离机场有段距离,自然没人联想到,也更没人闲得拦下他们,顶多偶有女生回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两人,即使有想拍个照,对于这能把自行车当成摩托车开的速度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
    “话说这也算是‘虚则实之,实则虚之’了吧,他们肯定发现不了我没大张旗鼓坐着保姆车回去,而是被拐来坐你这辆破自行车。”一路颠簸到达目的地,简扬絮絮叨叨,最后还是埋怨着又不得不承认,这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虽然坐的不太舒服,但速度不快不慢,能感受傍晚扑面的凉风,也没被粉丝认出。
    “不是破自行车,之前做餐递的那个老板给我结了工资,前几天才买的。”莫云归纵容着他埋怨,到了公寓门口才不紧不慢地反驳,“这是第一次骑。”
    “那你为什么买这个?又不实用,坐着颠得我腿疼屁股疼,还不如攒钱买汽车,你手上现在也应该有不少钱啊。”简扬想了想,算上《乱世》的片酬和专辑广告的酬劳,小几十万是有的,一辆不错的汽车还是可以轻松买到。
    莫云归开了门一边换鞋一边按了灯,动作放松自然,回头看他,浅黄色的灯晕将他的眼神衬得很温柔,一路上他的笑容并未消失,浅淡却有春风化雪的融融暖意,越是不常笑的人笑起来越让人惊艳。
    简扬一时看他看得回不过神。
    “那些钱我存起来了,你不是要开工作室吗?而且——”他顿了顿,“我单纯觉得,载你的感觉,很不错。”岂止不错,被身后人搂着,全身心依赖着,莫云归现在也没办法收回脸上的笑容。
    “我以后还能用它来接你吗?你总提坐车闷不是吗?”
    “……”听到说也是为了给他开工作室而攒钱,一向花钱大手大脚的简扬摸了摸鼻子,再也不好意思也不忍心生起反对的心思,他只能忍着屁股痛点点头。
    况且,虽然有点不太想承认,抱着云归的手感……蛮好的。
    不过为什么……总觉得他去了趟山里回来,云归套路玩的很溜啊。
    是错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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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钗》剧组的演员大部分已经确定好,只是有两个重要角色徐方一直吹毛求疵,迟迟未公布演员名单,最后竟是干脆一拍板决定公开试镜。
    徐方成名已久,想来试镜他电影的龙套角色都大有人在,更别提此次两个角色戏份还颇为吃重,于是此次试镜名额是徐方安排助理单独通知来竞选的演员,只为限制人数,减轻试镜的工作量,这些人里大部分都是些他有些印象或者亲自过目,觉得可能比较合适的。
    也因此试镜大厅里虽说人潮攒动,但真正来试镜的不过二十来个,能被徐方过目上的更是大部分都是身价极高的一线演员,再不济也是上过几次大荧幕的二线,类似莫云归这样歌手成名且几乎算是毫无作品的十八线,可谓是仅此一个了。
    徐铛站在他身后冷冷回看那些恶意揣测的目光。
    来这的人都自持身份,没什么人正面表示质疑,但不加掩饰的鄙夷排斥却是毫不吝惜的,这是个香饽饽没错,但他们可不愿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来抢上一口。
    离说好的试镜时间还有两个小时,硬是要过来凑热闹的简扬则把手懒懒搭在莫云归的肩上,全然不理会那些人,他笑得很自在,百无聊赖地把玩着莫云归的衬衫立领,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莫云归说话,两人全然不在乎的样子反倒让那些恶意揣测的人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糟心感。
    “诶,我一直忘记问你了,他们让你这次试什么角色?”
    莫云归一直是做一件事就会做到极致的典型,因为要试镜《凤钗》,他把关于《凤钗》女主原型的那个女皇生平都去了解了一下,各种正史野史也都看了个囫囵,拜他所赐,回公寓休假的简扬耳濡目染也了解了个大概。
    《凤钗》的剧情不难懂,就是一个出身低微但聪明才智不输男儿,容貌才情出类拔萃的女子段君华,受到来自整个时代的无情迫害后,心性逐渐变得冷漠残忍,一步步往上爬,最后将帝王司马潜迷的神魂颠倒后,她用一杯毒鸩葬送了天子,然后立自己唯一的子嗣,未及弱冠,性格软弱的幼子司马晗为新皇,垂帘听政长达数十年,司马晗终于不堪忍受,暗地联同宰相反抗,最后关头闯入她的寝宫,段君华命悬一线,只是皇帝还是千钧一发关头心软,反被无情斩杀,段君华踩着幼子尸骨登基为帝,自命一代女皇,但她掌权期间,国泰民安。是个一直饱受争议的人物。
    这次试镜的两个角色一个是女皇段君华之子司马晗,前期软弱无能,后期逐渐强大却仍然存了不该有的天真,不仅不好演角色也不够讨喜;一个是女皇的得力助手禁军侍卫队队长常峰,正史里写这是个谄媚君上的阉人,野史里却说这是个痴恋女皇,可歌可泣一心只为心上人的悲情男儿,《凤钗》里常峰是后者的形象,不失为一个吸粉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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