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沈继欢
    “这个……他已经被害了,你还是盯着钱二强吧,孙丽鹏的事情我会告诉队长的!”
    张子扬犹豫了一下,许芳芳的性格实在有点冲动,他怕告诉了她孙丽鹏的悲惨下场,她会忍不住的!
    “你……”
    许芳芳正要抱怨,突然想到,莫非,张子扬这是怕自己泄露消息?
    或者,这是要把孙丽鹏的事情让其他人去办,让大家都有份功劳!
    虽然她很多时候对于人情世故不愿意理会,却也知道,一个团体,要想团结,这些是必须的。
    自己只要把钱二强的家盯着,其他的原本也顾不得那么多,便没有再问下去。
    难得见许芳芳如此懂事,张子扬连忙感谢道:
    “谢谢你的一千块!我会还给你的!”
    说完,便起身下车,准备去找汪静姝。
    而许芳芳也是急忙召集人手,去盯钱二强和他的家。
    她的这个任务其实还是有难度的,因为钱二强这种几进宫的家伙,警惕性特别的强,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
    如果把人救出来了,而犯人跑了,那这案子办的可就不完美了。
    这也是张子扬没有告诉她孙丽鹏下落的缘故。
    孙丽鹏已经被害,而被害的地方还是在南坪乡香林寺那种偏僻的地方。
    之所以说是偏僻的地方,并不是张子扬去过,而是, 以他的经验,养殖狗的基本都在荒野之地。
    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噪音影响别人休息。
    说白了,这种产业就不适合靠近民居。
    这种地方,别说警察了,就是过来个陌生人,那也会引人怀疑的,除非是过来买狗的。
    再者,狗这种动物,格外的机灵,一点声音就乱叫,更增加了监视的难度。
    所以陈涛索性就不去监视了,反正他相信消息没有走漏,那位雷泰的表弟自然不会被惊动。
    开上金杯面包车,张子扬直奔帝豪夜总会!
    他这也是执行公务,开这个合理合法。
    人呢,确实都是有惰性的,张子扬也是如此,他有辆永久牌的自行车,只是,骑自行车肯定没有开车舒服了。
    现在路上的车也不多,开起来大有一种提前走进新时代的感觉,想当的好!
    从警局到帝豪,半个小时。
    因为没有手机,张子扬只能直接上门去找。
    夜总会这种地方,白天基本没人,不过,前台有人值班。
    “打扰一下,我找一下静静!”
    张子扬上前说道。
    前台小姐瘦瘦小小的,皮肤很白皙,眼睛忽闪忽闪的特别有神。
    这种地方的女人,都不会太差。
    基本上,也都有价格。
    有很多女生在这种地方上班,还要说,我就是前台,我就是服务员,我是干净的!
    说实话,这种地方的女生,有干净的吗?
    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极其的稀少。
    很简单,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
    来玩的有钱男人难免肆无忌惮,就算一个女生真的只是服务员,可端酒过去的时候,男人们偶尔也会调戏几句,有手脚不老实的,更会找机会触碰。
    这时候,女服务员能做什么?
    大喊大叫?还是报警有人非礼?
    不可能嘛!
    就是闹到老板面前,老板也只会向着客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息事宁人!
    而此种事情,绝不少见,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至于原由,格外简单,不管是服务员,前台,还是专业陪酒女,老板都不会招难看的。
    客人就是要找乐子,再喝的醉醺醺的,谁能分清谁是正经的服务员,谁是可以不正经的陪酒女,自然是一视同仁,胡乱玩耍。
    如果这些都能忍耐,本身也就算不上干净女孩了。
    实际上,难处绝不是外在些许骚扰。
    更大的难点在于自己的内心。
    同样是一起工作,人家陪酒的一个月成千上万,你前台,服务员,也是日夜颠倒,一个月几百块。
    只要是人,心里都会不平衡的。
    人又有一个可怕的本性,叫做好逸恶劳。
    只要能走捷径,人在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走捷径!
    一种工作能赚钱,但要出卖身体,还违法。
    不接触还好,一旦接触,基本都会陷进去。
    这种场子里,往往是第一年前台,服务员,到不了第二年,也就成了陪酒女了。
    根本不用谁来劝,女生自己就会主动要求换岗位。
    看眼前的这个女生,眼神尚且明亮,张子扬有点惋惜,好好一个女孩,干啥不行,非得入这一行!
    当然,他现在的身份,劝是不好劝的。
    “你等一下!”
    前台看了张子扬一眼,确认了一下,开始打电话。
    看她的神情,张子扬明白,自己在这里,是有点小特殊的。
    “静静姐,有人找!”
    电话通了,前台说了几句话。
    正在这时,帝豪夜总会的大门,又打开了,领头进来一个年轻男人,同时,也带进来一股子煞气!
    在这盛夏时节,这人穿戴十分整齐,上身长袖衬衫,下身西装裤,皮鞋,一股子职场精英打扮。
    只是,和职场人员的刻板不同,他留着长发。
    出来混的,多喜欢奇装异服,纹身等等,可留长发真的不多。
    一方面,留长发一不小心就会留出娘娘腔的气质。
    更重要的,长发在打架的时候是个缺点,万一被人拽住了,那就只有挨打的份了。
    眼前这人胡子拉碴,和娘娘腔扯不上。
    和一般的披头士不同,他的长发挽了起来,在头顶扎起,很是利落。
    配合着整洁的服装,给人一种精装暴徒的感觉。
    他的眼睛很小,眉毛很粗,压着眼睛,看人有狼顾之相,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蔑视着什么。
    一见此人,张子扬心头一凛!
    沈继欢!
    在另一个时空,能和张子扬打的有来有去的人不多,并驾齐驱的就更少了,这沈继欢就是其中一个。
    俩人打过无数次,却从来没有决出胜负。
    不过,十几年老刑警的经验,加上二十一岁年轻的身体,张子扬相信,这时候打,自己肯定能占据上风!
    “他是谁?”
    沈继欢以前可没见过张子扬,好奇的问了起来。
    他的身后,跟着几个小弟,其中一个看了张子扬一眼,带着轻视道:
    “这家伙叫张子扬,是个协警,迷上静静姐了!
    呵呵!
    是个生瓜蛋子,一个小协警,拿死工资的,也想泡咱们夜总会的头牌,鬼迷心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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