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破了他的爱情
不管是新闻,报纸,还是电视剧上,经常有自首情节,其实在现实之中,自首现象少之又少,不要说百中无一,就是万中也无一。
因为但凡是罪犯,在犯罪之前大多都思虑的很清楚了,绝对不会轻易自首。
而之所以好像自首很多,不过是宣传的作用罢了。
这也是现实之一,那就是说出来的和实际情况是两回事。
不光今日如此,古往今来都是如此,谁要是信了,那便是傻子了。
所谓读书读透了,就是不再轻信别人,而能从现象之中看到本质。
张子扬听到有人自首,嘴角自然的带上冷笑,眼中则有厌恶,对愚蠢的厌恶,心道谁这么愚蠢,竟然要来承担这种罪名。
上一个案子里面的二狗子也会替人顶罪,可都是小罪,为的还是财富地位,可这个案子不一样,钱怡霈明显已经被杀,这是个死罪。
这个世界上什么有生命重要?
如今又是太平盛世,不需要谁来捐躯,生命理所当然应该是第一位的。
替人去死,听起来悲歌慷慨,却是傻逼至极。
“嗯?他就是和梁招娣相好,去过宾馆的那个男子!”
庞晴天看到来自首的年轻人,惊诧不已。
“带人来审讯室!”
张子扬眉头大皱,去了另外一个审讯房间,自首男子也被带了进来。
仔细审视,这人确实一副二逼青年的模样,张子扬叹息,这种人傻到替人顶这种罪,脑子里都是屎吧?
让人给他抽了一管血浆,去做化验,毕竟,刘楠的住所有两个人的血迹,一个是钱怡霈的,另一个恐怕就是凶手的,眼前此人来自首,化验一下就能扫除他的嫌疑。
“你叫什么名字?”
审讯室中坐定,张子扬开始问话,同时认真打量此人。
怎么说呢,这人猛然一看傻不拉几的,可坐下之后,没那么慌张的时候,却显出一份憨厚来,当然,憨厚之中带着一股子执拗,一种装腔作势,仿佛在用某种力量平复心中的不平静。
“我叫黄宗文,钱怡霈是我杀的!”
此人开门见山,说完长出了一口气。
“是吗?你为什么要杀她?”
张子扬淡淡的问,用一种研究的姿态看着此人,世人都怕死,此人自首那就是求死,虽然蠢不可及,可能干出这种事情,就自带了一种气魄。
“我见她长得好看,就尾随她进了房间,她不从我,我就把她给杀了!”
黄宗文彻底平静下来,说的清清楚楚,好色杀人,这倒也说的过去。
“之后呢?你把尸体埋在了哪里?”
张子扬暗暗冷笑,看你怎么回答。
“杀人之后,我害怕至极,哪里还管得了尸体?便逃了出来!”
黄宗文这么说倒也合理,只是,肯定有人处理了尸体。
“哦,看来是有好心人帮你处理了尸体!
那你为什么到现在才来自首?”
张子扬语带讽刺,心道这人也是个半吊子,尸体都不知道就来承认杀人罪名,也是神经。
“这些天我一直承受精神折磨,不敢出门,可到了今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只好来自首,求一个解脱!”
黄宗文说着还挠挠头,摆出痛苦表情,可眼中却是坚定的赴死神采,仿佛一个殉道者一般。
“你说你这些天都不敢出门?一直都不出门吗?”
张子扬开始挖坑,这个谎言马上就可戳破。
“是的,吃饭我都是叫的外卖,不敢上街,只觉得风声鹤唳,到处都是警察便衣!”
黄宗文形容很贴切,看来是有点文化的,想想也是,只有书呆子才会干这种事情,若是从小就经历社会毒打,也不会如此天真。
“是吗?不敢上街?可你前几天还和梁招娣说说笑笑去宾馆开房呢,这你又怎么解释?”
张子扬一语点破,黄宗文半天无语,低着头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见他不说话,庞晴天笑道:
“你傻不傻啊?替人顶这种罪?谁让你来的,老实招供了吧!”
黄宗文看了庞晴天一眼,眼中闪过一抹热情,可终究还是死犟:
“钱怡霈就是我杀的,你们赶快给我定罪吧!”
张子扬平生也没见过这种傻逼,不由好奇:
“你和梁招娣是什么关系?就我所知她是个保姆,却给人家男主人当小三,莫非是你的相好?”
他用词比较随便,多有贬义,旁边的庞晴天都是皱眉,黄宗文更是暴跳起来:
“你……我不准你侮辱招娣,什么相好?我们只是……只是好朋友!”
“哦,可以去宾馆开房的好朋友!”
张子扬继续嘲讽,黄宗文却气呼呼的坐下了,再也不发一语。
他不说话,张子扬二人也无法强逼,过了一会,黄宗文的资料被送了过来,果然是个大专生!
不要小看大专生,这个时候的大专生可是很值钱的,要知道,比大专生低一级别的师范生只要一毕业,就有教师编制的,由此可见大专生那也是算是高知分子了。
“果然是个书呆子!”
张子扬摇头,他经验丰富,很是知道,若是一个人没有受过教育,年纪轻轻就开始忙着挣钱,往往见识短浅,却为人精明。
反而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因为很少接触社会,反而会有一批大傻子。
这群人知识虽多,却是傻逼中的傻逼,就是人们常说的上学上傻了。
尽信书不如无书,要知道天下的学问,尤其是很多古代的学问,有一大半都是用来骗人的。
其目的就在于让人变成傻子,因为傻子越多,真正的聪明人就越容易成功。
这本质上属于一种文化削弱行为,用文化来削弱其他人的竞争力。
关键一点,里面的知识好坏参半,大部分人都分不清的。
这也导致很多大学生毕业多年之后,才会幡然醒悟:哦,我那时候真是个大傻逼!
有了这个醒悟,便算是从傻逼的泥潭中走了出来。
可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被社会摧残的不成样子了。
黄宗文此人毕业不久,显然还没经过社会的拷打,所以才会傻气满满。
这是很无奈的事情,如今的大学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有一些些精英,同时却也有老大一部分成了书呆子,傻气十足。
理解黄宗文的知识状态,又看他如此维护梁招娣,想来是他被爱情所困,甘愿献出生命!
“这怎么办?我看他实在不像犯罪分子却偏要自首,他要干嘛啊?”
庞晴天在傍边苦恼起来,她办过许多案子,是不是罪犯还是能分辨个一二的。
“好办,他看来是为爱情不顾生死,那就破了他的爱情!”
张子扬没当回事,为爱情什么的,这种小儿把戏在他看来实在幼稚的可笑。
庞晴天愣了愣,也理解了张子扬所说的意思,只是,她不懂的是,爱情这玩意无形无质,如何破解?
看黄宗文的样子,明显对梁招娣爱的深沉!
不管是新闻,报纸,还是电视剧上,经常有自首情节,其实在现实之中,自首现象少之又少,不要说百中无一,就是万中也无一。
因为但凡是罪犯,在犯罪之前大多都思虑的很清楚了,绝对不会轻易自首。
而之所以好像自首很多,不过是宣传的作用罢了。
这也是现实之一,那就是说出来的和实际情况是两回事。
不光今日如此,古往今来都是如此,谁要是信了,那便是傻子了。
所谓读书读透了,就是不再轻信别人,而能从现象之中看到本质。
张子扬听到有人自首,嘴角自然的带上冷笑,眼中则有厌恶,对愚蠢的厌恶,心道谁这么愚蠢,竟然要来承担这种罪名。
上一个案子里面的二狗子也会替人顶罪,可都是小罪,为的还是财富地位,可这个案子不一样,钱怡霈明显已经被杀,这是个死罪。
这个世界上什么有生命重要?
如今又是太平盛世,不需要谁来捐躯,生命理所当然应该是第一位的。
替人去死,听起来悲歌慷慨,却是傻逼至极。
“嗯?他就是和梁招娣相好,去过宾馆的那个男子!”
庞晴天看到来自首的年轻人,惊诧不已。
“带人来审讯室!”
张子扬眉头大皱,去了另外一个审讯房间,自首男子也被带了进来。
仔细审视,这人确实一副二逼青年的模样,张子扬叹息,这种人傻到替人顶这种罪,脑子里都是屎吧?
让人给他抽了一管血浆,去做化验,毕竟,刘楠的住所有两个人的血迹,一个是钱怡霈的,另一个恐怕就是凶手的,眼前此人来自首,化验一下就能扫除他的嫌疑。
“你叫什么名字?”
审讯室中坐定,张子扬开始问话,同时认真打量此人。
怎么说呢,这人猛然一看傻不拉几的,可坐下之后,没那么慌张的时候,却显出一份憨厚来,当然,憨厚之中带着一股子执拗,一种装腔作势,仿佛在用某种力量平复心中的不平静。
“我叫黄宗文,钱怡霈是我杀的!”
此人开门见山,说完长出了一口气。
“是吗?你为什么要杀她?”
张子扬淡淡的问,用一种研究的姿态看着此人,世人都怕死,此人自首那就是求死,虽然蠢不可及,可能干出这种事情,就自带了一种气魄。
“我见她长得好看,就尾随她进了房间,她不从我,我就把她给杀了!”
黄宗文彻底平静下来,说的清清楚楚,好色杀人,这倒也说的过去。
“之后呢?你把尸体埋在了哪里?”
张子扬暗暗冷笑,看你怎么回答。
“杀人之后,我害怕至极,哪里还管得了尸体?便逃了出来!”
黄宗文这么说倒也合理,只是,肯定有人处理了尸体。
“哦,看来是有好心人帮你处理了尸体!
那你为什么到现在才来自首?”
张子扬语带讽刺,心道这人也是个半吊子,尸体都不知道就来承认杀人罪名,也是神经。
“这些天我一直承受精神折磨,不敢出门,可到了今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只好来自首,求一个解脱!”
黄宗文说着还挠挠头,摆出痛苦表情,可眼中却是坚定的赴死神采,仿佛一个殉道者一般。
“你说你这些天都不敢出门?一直都不出门吗?”
张子扬开始挖坑,这个谎言马上就可戳破。
“是的,吃饭我都是叫的外卖,不敢上街,只觉得风声鹤唳,到处都是警察便衣!”
黄宗文形容很贴切,看来是有点文化的,想想也是,只有书呆子才会干这种事情,若是从小就经历社会毒打,也不会如此天真。
“是吗?不敢上街?可你前几天还和梁招娣说说笑笑去宾馆开房呢,这你又怎么解释?”
张子扬一语点破,黄宗文半天无语,低着头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见他不说话,庞晴天笑道:
“你傻不傻啊?替人顶这种罪?谁让你来的,老实招供了吧!”
黄宗文看了庞晴天一眼,眼中闪过一抹热情,可终究还是死犟:
“钱怡霈就是我杀的,你们赶快给我定罪吧!”
张子扬平生也没见过这种傻逼,不由好奇:
“你和梁招娣是什么关系?就我所知她是个保姆,却给人家男主人当小三,莫非是你的相好?”
他用词比较随便,多有贬义,旁边的庞晴天都是皱眉,黄宗文更是暴跳起来:
“你……我不准你侮辱招娣,什么相好?我们只是……只是好朋友!”
“哦,可以去宾馆开房的好朋友!”
张子扬继续嘲讽,黄宗文却气呼呼的坐下了,再也不发一语。
他不说话,张子扬二人也无法强逼,过了一会,黄宗文的资料被送了过来,果然是个大专生!
不要小看大专生,这个时候的大专生可是很值钱的,要知道,比大专生低一级别的师范生只要一毕业,就有教师编制的,由此可见大专生那也是算是高知分子了。
“果然是个书呆子!”
张子扬摇头,他经验丰富,很是知道,若是一个人没有受过教育,年纪轻轻就开始忙着挣钱,往往见识短浅,却为人精明。
反而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因为很少接触社会,反而会有一批大傻子。
这群人知识虽多,却是傻逼中的傻逼,就是人们常说的上学上傻了。
尽信书不如无书,要知道天下的学问,尤其是很多古代的学问,有一大半都是用来骗人的。
其目的就在于让人变成傻子,因为傻子越多,真正的聪明人就越容易成功。
这本质上属于一种文化削弱行为,用文化来削弱其他人的竞争力。
关键一点,里面的知识好坏参半,大部分人都分不清的。
这也导致很多大学生毕业多年之后,才会幡然醒悟:哦,我那时候真是个大傻逼!
有了这个醒悟,便算是从傻逼的泥潭中走了出来。
可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被社会摧残的不成样子了。
黄宗文此人毕业不久,显然还没经过社会的拷打,所以才会傻气满满。
这是很无奈的事情,如今的大学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有一些些精英,同时却也有老大一部分成了书呆子,傻气十足。
理解黄宗文的知识状态,又看他如此维护梁招娣,想来是他被爱情所困,甘愿献出生命!
“这怎么办?我看他实在不像犯罪分子却偏要自首,他要干嘛啊?”
庞晴天在傍边苦恼起来,她办过许多案子,是不是罪犯还是能分辨个一二的。
“好办,他看来是为爱情不顾生死,那就破了他的爱情!”
张子扬没当回事,为爱情什么的,这种小儿把戏在他看来实在幼稚的可笑。
庞晴天愣了愣,也理解了张子扬所说的意思,只是,她不懂的是,爱情这玩意无形无质,如何破解?
看黄宗文的样子,明显对梁招娣爱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