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真正的生活,就要拼死去争!
放弃幻想,准备战斗!
张子扬上去搂住孙丽娟的肩膀,微微一笑:
“别烦恼了,既然你处理不了,让我来吧!
不要担心我,如果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我宁愿去死!”
他说的决绝,孙丽娟诧异的看一眼,点了点头,把腰杆挺了起来,心里暗暗埋怨,是啊,自己光想着不能让他受伤,可是他的心灵呢?他的灵魂呢?
堂堂张子扬,怎么愿意受此屈辱?
“夏姨,谢谢你,我听我哥的!”
孙丽娟终于镇定了下来,她这样一说,夏婆娘不依了,气呼呼的叫了起来:
“你怎么这样?我是来帮你的,费尽口舌把条件谈下来了,你非要作死,等会王晓松来了,你哥能打多少人?
娟啊,好好想想啊,退后一步天空海阔,别冲动,冲动没有好下场的……”
夏婆娘这那是劝啊,简直就是威胁,听的张子扬心头冒火,帮忙,过来帮忙的人,怎么这般的强势?在这里指责起主人来了!
“你说你是来帮忙的,我们不接受你的帮忙!
听你的口气,好像不是我们这一路的啊,有威胁的意思啊!
所以,我很好奇,你到底是哪头的?
不会是他们唱白脸,你唱红脸,要诈我们的店吧?”
张子扬一直洞若观火,此时更是清清楚楚,这个婆娘绝对没有安好心,说什么帮忙,胁迫还差不多。
若是孙丽娟一个人,说不定着了她的道,可张子扬什么事情没见过?只觉得恶心,这点伎俩实在太不上台面了,也就骗骗孙丽娟这样的丫头了。
“好啊,你还说这话,厉害,你厉害行了吧!
我就在这里看着,看王晓松来了,你是不是也是这般硬朗!”
说完,夏婆娘见孙丽娟唯张子扬马首是瞻,难以动摇,向着店外走去,对着看热闹的群众解说起来:
“各位,大家伙,邪了,真是邪了,还有人专门往火坑里跳的呢,这都得罪王晓松了,还不着急呢,仗着能打架就在这里死撑!
我好心的调和,人家反而咬我一嘴,狗咬吕洞宾,狗咬吕洞宾啊!”
她有意挑起大家的议论,可吃瓜群众也不是傻子,都是眼明心亮的,尤其,能在这里看热闹的,有一半都是附近的人,夏婆娘是什么货色,都清楚的很。
没人应和,夏婆娘一阵尴尬,用手当扇子,不停的给脸部降温。
正在这时,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只见西北方向,一片乌压压的摩托大军开了过来,上面的人穿的五颜六色,很多都纹身。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兴起的风气,现在的混混,尤其是中年混混,都喜欢穿花褂子,再配着大金链子,青郁郁的纹身,倒是唬人。
“让开,都他妈让开,松爷办事!”
有人甩着锁链大叫,把吃瓜群众开,摩托队分在两边,围了一条路出来,一个光头,开着哈雷,慢慢腾腾的开了过来。
“来了,松哥来了,看你们怕不怕!”
夏婆娘说着风凉话,冷冷看了张子扬两眼,那意思,小逼崽子,这下你不跳腾了吧?有你哭的时候。
光头就是王晓松啊!
张子扬看了看,微微疑惑,这家伙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转念一想,不对,这大光头,蚊子站上去打滑,苍蝇站上去劈叉,如果见过,该不会忘记,只是,这大嘴岔子,这驴脸蛋子,确实又有点印象,实在是怪哉。
“哥,要不咱快跑吧?”
孙丽娟到底是女孩子家,遇到事情就怕,不过,虽然身体微微发抖,手却死死地拽着张子扬,好像怕谁把张子扬给吃掉似的。
“没事,没事!”
张子扬拍拍她的手,这王晓松出场倒是怪吓人的,但是,张子扬不怕,因为他这样出场排场大,可没有章法。
别看电视上经常演,各种大佬刀光血影,杀的你死我活,可只要在名利场上稍微熏染过就会知道,真正的大佬是轻易不会到第一线的。
王晓松好嘛,摩托大军开阵,他自己跑前面了,这一看就没怎么当过老大。
张子扬情绪平稳,纹身男和红姐早就迎上去了,一个个叫的很亲热。
“松哥,你终于来了,你妹妹今天可是被人欺负了!”
红姐很是骚情的说道,看来她和王晓松之间应该有点风流关系。
这也是很正常的,出来混的女人,哪有不靠身体的?
很多风尘小说中,往往喜欢渲染奇女子,把她们描写的比男人还英雄,一个个的,虽在风尘却冰清玉洁,出淤泥而不染。
这种文字,大多都是扯淡,人不是莲花,没法出淤泥而不染。
相反,在道上混的女人,往往会尽可能的利用自己的身体。
没办法,混混也是一个行业,竞争也大,女人打架不行,除了玩手段,只能靠身体。
“敢欺负我红妹,也是活腻了!
本来只想揍一顿的,敢打我的女人,只好卸个零件了!”
卸零件,这算是最通俗的黑话了,意思就是砍手砍脚,当然,这里又分大砍和小砍,小砍的话,只要剁几根手指而已。
老大发话,一言九鼎,王晓松这么一说,周围哄然叫好,俗语说法不责众,这么些人,就是砍了手指,也很难查出来是谁砍的。
可是说出去,却是倍有面子,算是对外征伐的一种荣光。
一个公司的领导都需要立威,这些在街头混的,就更需要立威,而伤害别人,向来是最好的立威方式。
尤其,伤害的如果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小人物,那就更好了。
这是一切团伙的犯罪逻辑,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
“松哥,跟我来,那个混蛋可是很猖狂,看他现在还猖狂不!”
红姐说着话,领着王晓松往店里面走,有些小弟眼看老大要亲自动手,都是跃跃欲试,有的甚至把西瓜刀,棒球棍,钢管之类的东西拿了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一般人哪里见过这个?都是面面相觑,小声的议论着。
“天哪,这下里面的这对小男女要惨了,就是不知道砍手还是砍脚。”
“不至于那么严重吧?那个打架挺厉害的帅哥,他肯道歉的话,应该只会砍两个指头。”
“不会吧?这白天的,真砍吗?我看到好多人都报警了,一会警察就会过来,他们不怕吗?”
“你这话说的,松哥会怕警察?笑话!”
……
一边议论着,群众一边踮着脚往里面看,唯恐错过了精彩画面。
“松哥,就是这孙子,把老娘的身子都摔散架了,今天一定要好好治治他!”
到了店里,红姐一指张子扬,嚣张至极的说道。
不想,她话刚一出口,就见王晓松脸色大变,接着讪笑着拿出烟来,恭恭敬敬的递给张子扬,嘴里的彩虹屁不断:
“张哥,是您啊,您怎么在这小地方?”
把烟递上去,连忙拿打火机小心翼翼的给点着了,全没有了老大的威风,像个满清时代的狗奴才一样。
红姐一阵懵逼,半天没眨眼,以前听说过叛变的,倒戈的,可一般都是小弟干这事,今天怎么了?老大阵前倒戈,给敌人点烟。
对此,红姐五内沸腾,胸口翻江倒海,脑子里只有电视剧里的一句名言:天塌了,地陷了,小花狗不见了!
放弃幻想,准备战斗!
张子扬上去搂住孙丽娟的肩膀,微微一笑:
“别烦恼了,既然你处理不了,让我来吧!
不要担心我,如果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我宁愿去死!”
他说的决绝,孙丽娟诧异的看一眼,点了点头,把腰杆挺了起来,心里暗暗埋怨,是啊,自己光想着不能让他受伤,可是他的心灵呢?他的灵魂呢?
堂堂张子扬,怎么愿意受此屈辱?
“夏姨,谢谢你,我听我哥的!”
孙丽娟终于镇定了下来,她这样一说,夏婆娘不依了,气呼呼的叫了起来:
“你怎么这样?我是来帮你的,费尽口舌把条件谈下来了,你非要作死,等会王晓松来了,你哥能打多少人?
娟啊,好好想想啊,退后一步天空海阔,别冲动,冲动没有好下场的……”
夏婆娘这那是劝啊,简直就是威胁,听的张子扬心头冒火,帮忙,过来帮忙的人,怎么这般的强势?在这里指责起主人来了!
“你说你是来帮忙的,我们不接受你的帮忙!
听你的口气,好像不是我们这一路的啊,有威胁的意思啊!
所以,我很好奇,你到底是哪头的?
不会是他们唱白脸,你唱红脸,要诈我们的店吧?”
张子扬一直洞若观火,此时更是清清楚楚,这个婆娘绝对没有安好心,说什么帮忙,胁迫还差不多。
若是孙丽娟一个人,说不定着了她的道,可张子扬什么事情没见过?只觉得恶心,这点伎俩实在太不上台面了,也就骗骗孙丽娟这样的丫头了。
“好啊,你还说这话,厉害,你厉害行了吧!
我就在这里看着,看王晓松来了,你是不是也是这般硬朗!”
说完,夏婆娘见孙丽娟唯张子扬马首是瞻,难以动摇,向着店外走去,对着看热闹的群众解说起来:
“各位,大家伙,邪了,真是邪了,还有人专门往火坑里跳的呢,这都得罪王晓松了,还不着急呢,仗着能打架就在这里死撑!
我好心的调和,人家反而咬我一嘴,狗咬吕洞宾,狗咬吕洞宾啊!”
她有意挑起大家的议论,可吃瓜群众也不是傻子,都是眼明心亮的,尤其,能在这里看热闹的,有一半都是附近的人,夏婆娘是什么货色,都清楚的很。
没人应和,夏婆娘一阵尴尬,用手当扇子,不停的给脸部降温。
正在这时,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只见西北方向,一片乌压压的摩托大军开了过来,上面的人穿的五颜六色,很多都纹身。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兴起的风气,现在的混混,尤其是中年混混,都喜欢穿花褂子,再配着大金链子,青郁郁的纹身,倒是唬人。
“让开,都他妈让开,松爷办事!”
有人甩着锁链大叫,把吃瓜群众开,摩托队分在两边,围了一条路出来,一个光头,开着哈雷,慢慢腾腾的开了过来。
“来了,松哥来了,看你们怕不怕!”
夏婆娘说着风凉话,冷冷看了张子扬两眼,那意思,小逼崽子,这下你不跳腾了吧?有你哭的时候。
光头就是王晓松啊!
张子扬看了看,微微疑惑,这家伙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转念一想,不对,这大光头,蚊子站上去打滑,苍蝇站上去劈叉,如果见过,该不会忘记,只是,这大嘴岔子,这驴脸蛋子,确实又有点印象,实在是怪哉。
“哥,要不咱快跑吧?”
孙丽娟到底是女孩子家,遇到事情就怕,不过,虽然身体微微发抖,手却死死地拽着张子扬,好像怕谁把张子扬给吃掉似的。
“没事,没事!”
张子扬拍拍她的手,这王晓松出场倒是怪吓人的,但是,张子扬不怕,因为他这样出场排场大,可没有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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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松好嘛,摩托大军开阵,他自己跑前面了,这一看就没怎么当过老大。
张子扬情绪平稳,纹身男和红姐早就迎上去了,一个个叫的很亲热。
“松哥,你终于来了,你妹妹今天可是被人欺负了!”
红姐很是骚情的说道,看来她和王晓松之间应该有点风流关系。
这也是很正常的,出来混的女人,哪有不靠身体的?
很多风尘小说中,往往喜欢渲染奇女子,把她们描写的比男人还英雄,一个个的,虽在风尘却冰清玉洁,出淤泥而不染。
这种文字,大多都是扯淡,人不是莲花,没法出淤泥而不染。
相反,在道上混的女人,往往会尽可能的利用自己的身体。
没办法,混混也是一个行业,竞争也大,女人打架不行,除了玩手段,只能靠身体。
“敢欺负我红妹,也是活腻了!
本来只想揍一顿的,敢打我的女人,只好卸个零件了!”
卸零件,这算是最通俗的黑话了,意思就是砍手砍脚,当然,这里又分大砍和小砍,小砍的话,只要剁几根手指而已。
老大发话,一言九鼎,王晓松这么一说,周围哄然叫好,俗语说法不责众,这么些人,就是砍了手指,也很难查出来是谁砍的。
可是说出去,却是倍有面子,算是对外征伐的一种荣光。
一个公司的领导都需要立威,这些在街头混的,就更需要立威,而伤害别人,向来是最好的立威方式。
尤其,伤害的如果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小人物,那就更好了。
这是一切团伙的犯罪逻辑,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
“松哥,跟我来,那个混蛋可是很猖狂,看他现在还猖狂不!”
红姐说着话,领着王晓松往店里面走,有些小弟眼看老大要亲自动手,都是跃跃欲试,有的甚至把西瓜刀,棒球棍,钢管之类的东西拿了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一般人哪里见过这个?都是面面相觑,小声的议论着。
“天哪,这下里面的这对小男女要惨了,就是不知道砍手还是砍脚。”
“不至于那么严重吧?那个打架挺厉害的帅哥,他肯道歉的话,应该只会砍两个指头。”
“不会吧?这白天的,真砍吗?我看到好多人都报警了,一会警察就会过来,他们不怕吗?”
“你这话说的,松哥会怕警察?笑话!”
……
一边议论着,群众一边踮着脚往里面看,唯恐错过了精彩画面。
“松哥,就是这孙子,把老娘的身子都摔散架了,今天一定要好好治治他!”
到了店里,红姐一指张子扬,嚣张至极的说道。
不想,她话刚一出口,就见王晓松脸色大变,接着讪笑着拿出烟来,恭恭敬敬的递给张子扬,嘴里的彩虹屁不断:
“张哥,是您啊,您怎么在这小地方?”
把烟递上去,连忙拿打火机小心翼翼的给点着了,全没有了老大的威风,像个满清时代的狗奴才一样。
红姐一阵懵逼,半天没眨眼,以前听说过叛变的,倒戈的,可一般都是小弟干这事,今天怎么了?老大阵前倒戈,给敌人点烟。
对此,红姐五内沸腾,胸口翻江倒海,脑子里只有电视剧里的一句名言:天塌了,地陷了,小花狗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