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着车,也不着急走,就在松山村附近转转。
    十多年了,她觉得许多事她都忘记了,包括林荣棠,包括王秀菊,但是现在,林荣棠要回来了,而且将成为他们生意上的甲方,这到底是让她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忍不住回忆过去,感慨人生,也想故地重游。
    不过并不敢这么大张旗鼓地回松山村。
    在松山村,她和沈烈就是那个传奇一样的存在,每次回去,难免都要被围观,是以她想低调地看看,不引人注意。
    开着车在松山村后面慢悠悠地转,这个时候村里人应该是收麦过后,准备秋耕却又没开始,地里只有零散的几个孩子正在拾麦穗。
    冬麦看着那几个孩子,斜挎着书包,叽叽喳喳的,路过一片麦子地,走着走着,就听一个孩子喊:“哇,这里有一棵凤仙花!”
    于是几个孩子聚拢起来,过去看,小小的凤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带头说:“这凤仙花太小了,咱们不能掐了它,让它长,长大了咱们再挪走!”
    大家都赞同,还取来了树枝,给小凤仙花围了一个小栏杆护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几个小孩子散开了,她才从车上下来,走过去那片地头。
    这块地,正是曾经林家的那块地,也是当年她种下过凤仙花的那块地。
    她嫁给林荣棠,一起耕种,种了凤仙花,美美地以为可以染红指甲,结果凤仙花没长成,她就和林荣棠离婚了,之后林荣棠娶了孙红霞,她嫁给了沈烈。
    人生就是这么玄妙,曾经努力过的,未曾得到过的,不经意间,穿越过时空就这么和你邂逅。
    冬麦低头看了看那小小的凤仙花,抿出一个笑来。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会特意挑选桃红色的裙子,会眼巴巴地盼着凤仙花长大。
    凤仙花长大后,采集了来,加上明矾放在蒜臼子里捣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叶子包住,再用绳子捆紧了。
    绑完后,十根手指头就成了绿色的小鼓包,这么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也许绑紧的青麻桃叶子已经脱落了,也许还在,不过扒开后,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红艳艳的,是很自然的红色,那是属于昔日乡村姑娘的美,带着草木的清香。
    时光流逝,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场里任意挑选最时尚名贵的服装,法国意大利也去过了,至于口红指甲油那些昂贵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妆台上。
    不过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用凤仙花染的指甲。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一双手。
    那是一双白净纤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贵的大钻戒,就那么轻轻地抚过凤仙花。
    轻淡的香水味萦绕而来,冬麦身体微僵。
    男人抬起长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麦身上,他轻笑:“你还记得你当年种下的凤仙花吗?”
    冬麦只觉得后背生寒。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
    林荣棠:“你不用这么堤防我,我过来看看,正如你过来看看一样。”
    他站起来,望着这收割过的茫茫田野,叹道:“看看我们年轻时候曾经耕耘过的地方,看看这个让我感到耻辱和绝望的地方。”
    冬麦没说话,她眼角余光扫向一旁,遥远的田埂,那几个孩子在打闹,再远处,还有驴车和挖土的农人,这种情况下,林荣棠并不敢怎么样。
    不过想想,他也犯不着。
    如今的他,可不是昔年那个走到绝路的林荣棠,他荣归故里,是英国老太太的入幕之宾了。
    有了身份和地位了,就犯不着铤而走险逞一时之气了。
    林荣棠:“冬麦,这些年,我过得很不容易。”
    冬麦没说话,不过林荣棠也不想听冬麦回应。
    他望着远处,喃喃地道:“那一年,我离开松山村,像一只丧家之犬一样往前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饿了就捡垃圾桶里的剩饭,渴了就随便去河里取水,有时候一连几天不吃饭,我也不觉得饿,当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后来我遇到了一辆运煤车,就翻身上去,趴在煤车上,挨饿受冻,被煤车运到了遥远的地方。”
    冬麦垂下眼,映入眼中的恰是那小小的凤仙花。
    很小的两瓣枝叶,被夏末的风吹着,轻轻挥舞。
    林荣棠:“我吃了很多苦,打黑工,搬砖,捡垃圾,后来我遇到了她,她正好来中国拜访,那天她摔倒了,是我家救了她,她让我和她在一起,我拒绝了她,打算去南方打工,谁知道恰好出了车祸,当时我觉得自己天要绝我的路,我回去找她,她正准备离开中国,听说我愿意,很高兴,便把我带去了英国。”
    林荣棠停顿了片刻,继续道:“她结过三次婚,最后一任是一位服装大亨,她很有钱,也很喜欢我,我在英国住豪宅开豪车,过得很好。”
    林荣棠收回目光,看向冬麦:“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可耻,是不是认为我一个男人傍八十岁老太太很不要脸?心里看不起我?”
    冬麦轻笑了下,望着林荣棠:“你觉得好,那就挺好的,其实人活着,又不是为了别人活的,关键是自己高兴,你说是吧?”
    林荣棠点头,之后咬牙:“对,我自己高兴就行,我享福了,这些年,再也没有人看不起我,大家全都恭维我,讨好我,而我只需要讨好史密斯太太就行了!我讨好了史密斯太太,我就拥有了全世界!这次我回来,谁敢说我什么?谁敢说?!连陵城羊绒局的人都对我很恭敬,一个劲地和我套近乎!”
    冬麦:“那不是挺好的,恭喜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然而林荣棠听到冬麦这么说后,幽黑的眸中却流露出了哀伤,浓得化不开的哀伤。
    “我这一辈子,走错了一些路,有时候想起来,我很难受,我分明可以选择另一种人生,如果当年我处理得更好,也许我们还在村里过着平静的生活,你说是不是?”
    冬麦定定地看着远方.
    她隐隐猜到了,猜到了林荣棠指的是什么,但是从十二年前,一切就没有回头路了.
    林荣棠:“想起过去一些事,我内疚,我会做梦,梦到你,如果说我这辈子对不起谁,也就是你了。”
    冬麦漠然地望着远方,这些话,如果十二年前她听到,会感动,但今天,真得没什么感觉了。
    林荣棠:“但是既然走错了,我就硬着头皮往下走,现在,我享受着荣华富贵,享受着别人的恭维,我——”
    他咬牙,一字字地道:“不后悔。”
    冬麦安静地看着他,此时的她,心里对林荣棠只有怜悯。
    她明白,如果真得不后悔,那就不用咬牙切齿地一字字地强调给自己听了。
    第158章 路奎军出狱
    冬麦开车过去接了路奎军出狱,一起接他的还有路奎军的儿子路敬英,路敬英因为父亲坐牢的缘故,一些体制内公司政审不通过,毕业后就去了一家小公司,目前也做到了总经理的位置,现在结婚生子了,这次路奎军出狱,他打算接路奎军离开,以后就不回来了。
    牛金柳前两年得癌症去世了,子宫内膜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晚期,没法救,临死前硬挪着过来看了看路奎军,之后就没了。
    从监狱出来,按照旧风俗踏了火盆,冬麦带着一家子过去陵城大酒店吃饭,吃饭的时候,路奎军说起自己的打算。
    他不想跟着儿子去外面享福,他想留在陵城,继续干,从最不值钱的毛渣子开始干。
    “现在改革开放,正是大好时候,我得抓住这个机会,努力挣钱,把我当年的欠债还了,我听说现在通货膨胀了,当年欠四百万,那我现在就还八百万,反正怎么着也得把这个窟窿还上,我死不了就一直努力干,还钱!”
    路敬英一听就头疼了:“爹,你以为现在还是以前吗?你都多大了?五十多了,哪来那么多机会?你不年轻了!”
    路奎军抬起手,制止了儿子:“哪里跌下去,就要哪里爬起来,当年我做错了事,得到了惩罚,但我的债还没还清楚,我就不能跑,跑了,我一辈子落个骂名。我就在这里,拼命挣钱还债,百年之后,我死了,人家说起路奎军,至少得说,我敬你是一条汉子。”
    路敬英听了,再不说话了。
    良久后,苦笑一声,他知道自己劝不动父亲,父亲一直都是这么倔强。
    等酒席散了,冬麦和路奎军聊起来,路奎军的意思是,他想干包针布包刺辊。
    冬麦听了,倒是很赞同:“这个生意不错,路哥如果做这个生意,那有什么事我们也可以照应着。”
    现在陵城羊绒行业发展这么大,各家各户都是梳绒机,更不要说自家集团企业上了那么多台梳绒机,梳绒机用的时间长了,针布和刺辊会被磨损,就需要换新的,包针布和刺辊的活也就这么应运而生。
    这个行业入门门槛并不高,也不需要什么大投资,除了准备足够的针布和刺条,只需要购置一些简单设备就行了。
    如果路奎军要做这个生意,自家肯定可以照应着,而且这个生意慢慢做大了,还可以扩展到梳绒机配件行业,包括包大锡鳞,甚至于换漏底,这些是大件,就比较挣钱了。
    商量定了后,冬麦又帮着路奎军安置了住处,让秘书帮着看顾一些,该照应的都照应到了。
    路奎军感激不尽,叹道:“十年了,这个世界变了很多,也幸亏有你们帮衬着,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重新开始。”
    冬麦笑了:“路哥,你说这话见外了,沈烈一直把你当亲哥哥一样看待,现在你出来了,重新开始,能帮的,自然帮。”
    路奎军连连点头:“行,行,我先去给你嫂上个坟,烧烧纸,之后就开始干起来了。”
    *****************
    周三陵城羊绒局局长给三美集团总部打了一个电话,请三美派个代表过去招待下外宾,这次来了一位英国服装商,羊绒局局长已经调查过了,知道对方的服装品牌在英国销路很好,如今要进军中国市场,对陵城的原料也很感兴趣,希望三美也派个人过来,和人家接洽接洽。
    冬麦一听就知道是史密斯太太。
    这个时候沈烈还没回来,江春耕已经听说了这事,便道:“我去。”
    三美集团发展到今天,还不至于说非要巴着一个英国老太太做生意,各国服装纺织商那么多,真不缺这么一桩生意,但是既然人家林荣棠回来了,还这么大阵势,江春耕觉得自己有必要会一会他。
    冬麦:“哥,我已经见过他了。”
    江春耕:“见过?在哪里?”
    冬麦便说起松山村外的事:“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他这个人也挺可悲,如今回来,估计是想要风光荣耀一把。”
    江春耕略一沉吟,道:“羊绒局的王局长和我挺熟,他现在才接管这个位置,新官上任三把火,也得干出点模样,这次接待外国客商我们过去看看,也算是给他一个面子。”
    冬麦想想:“行,大哥,你去吧,这次的生意咱肯定不要了,就是去看看,凑个人数,不过你也要注意,可别着了人家道。”
    林荣棠当年遭受羞辱,在大家的嗤笑中离开,可以说是丢尽了颜面,如今他衣锦还乡,又仗着国外客商的势力,以他那个人的心思,难保不过想着伺机报复。
    江春耕点头:“我明白,我肯定注意着。”
    **************
    沈烈这一次出差,先去了深圳,又去了上海,中间打回家里两次电话,目前纺织设备的采购和投资都已经谈妥了,但是涉及到纺织技术难关,这不是一个两个技术专家可以轻易解决的,如果贸然上设备,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最后只能是血本无归,所以沈烈现在要去国内各处羊绒深加工厂家了解一下情况,甚至访问一些相熟的外国客商的加工情况,这样做到有的放矢,也为自己工厂的深加工提供一个方向。
    电话中,沈烈自然也问起陆靖安和林荣棠的事,冬麦并不想让他太操心这些琐事,只是随口说林荣棠确实回来了,估计是来耀武扬威的,不过不用搭理就是了,至于陆靖安,目前还在查。
    “你就专心筹备新设备的事好了,公司的事有我,还有我哥他们,就算有别的什么事,彭姐也能帮衬着。”
    沈烈点头:“嗯,最近我可能还得去国外转一圈,家里的事麻烦你了,孩子也得你操心多照顾,替我给阿姨道一声辛苦。”
    冬麦:“没什么,最近我妈和我娘两个人玩得挺高兴的。”
    沈烈:“那就好,对了,我最近不是计划购置设备吗,最近我考察了国内生产设备的情况,也研究了国外的技术指标,发现还是得进口国外的设备,我已经接洽了一位瑞士纺织设备商,价格比意大利的设备要低,但是性能上并不差,如果有必要,我也会去看看,那位瑞士纺织设备商的负责人还是中国人,以前曾经来过我们陵城,对方听说我是陵城人,邀请我前往瑞士参观访问,到时候我会去一趟。”
    冬麦:“竟然是我们中国人?那敢情好,你去一趟,和人家好好了解下情况!”
    冬麦的心里,和国外的华人打交道,自然比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打交道要好多了。
    沈烈:“嗯,成不成的,先走一趟,也参观学习下,听说瑞士的手表不错,回头给你买几块。”
    冬麦:“这算什么大事,设备的事才是要紧事。”
    挂了电话时,恰好苏彦均从书房经过,她听了一耳朵,便随口问:“刚才沈烈说他要去瑞士?”
    冬麦:“是,说是去一趟瑞士看看人家的纺织设备,说瑞士的纺织设备不比意大利的差,而且价格还可以压低一些,人家的负责人是一个中国人,还来过我们陵城,算是半个老乡,我琢磨着,兴许能谈成呢,到底都是中国人,谈起来比较容易。”

章节目录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阁只为原作者女王不在家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女王不在家并收藏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