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凝着一股死寂,林琛愣在原地,肖媛已经优雅地坐下,拿起一个苹果慢悠悠地削着,“选择我可是给了你的,要兄弟还是要前任,全在你一念之间。”
染着血的长鞭被扔到林琛的脚下,他的身体像被注入千斤铁,僵硬到动不了。
“五、四、三、二……”肖媛兴致盎然地倒数。
林琛看向笼中一身血的花瑶的,她的背上三道触目惊心的血痕,脸上一片脏兮兮,唇间染着血,仿佛一朵随时可能飘零的蒲公英,风一吹就能随风飘散,这状态根本就承受不住鞭打。
花瑶低着头,双眸闭上,像在养神,双手交叠,将指间的戒指捂住。
“怎么,下不了手?”肖媛将苹果切开,刀尖叉起一块,小口小口地吃着,“那我帮你选。”
“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更何况是已经分手多年的前任呢,是人都不会选择前任吧。”她扬手,做一个动作,“把顾晴扔到恶犬窝里。”
黑衣人得指令,拎着倒在地上的顾晴往狗窝提过去,匍匐在地的顾晴呀呀地叫住,脸上糊着血,听得犬吠声,瞳孔猛地收缩,发出尖锐的叫声,大口大口的血从嘴里吐出,将叫声堵住。
顾晴最是怕犬,小时候她曾经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过脚踝,留下可怕的阴影,以至于长大后,她每每看到狗就寒毛倒立。
林琛和顾晴是青葱校园的爱侣,她的一切,他总是记得那么清楚。
“……阿琛。”顾晴难受地唤着他的名字,如同蝼蚁那般被黑衣人提着,她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身上,忽而热泪盈眶,千言万语都哽咽在喉咙间。
她许久没有这样唤他了。
校园时期,顾晴总喜欢追在林琛的身后,一口一个‘阿琛’。
那时的时光很美好,连盛夏燥热的风都是透着甜味的。
林琛第一次恋爱,就已经找到今生今世想要携手共度余生的人。
他是真的爱顾晴,他的目光会情不自禁地为她停留,他的情绪会随着她的一颦一笑转换,他的注意力全部被她牵着走。
林琛总记得他二十岁生日时,顾晴把自己装进大礼盒里,穿得一身美丽精致的公主裙。
她说,她是他的生日礼物。
“阿琛,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一辈子对我好,不对哦……你要永永远远对我好,是永远。”
他将甜美纯良的她抱在怀里,宠溺地吻过她的发,深情地说好。
那一晚,是林琛这一生最难忘的回忆。
他们肆无忌惮地拥吻,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到了一切都水到渠成。
那一晚,顾晴第一次哭得眼角发红,委屈地皱着眉,十指在林琛的背上抓出清晰可见的红痕。
林琛额头渗出细密的汗,一遍又一遍地亲着顾晴汗津津的脸,染火的嗓音全是低哄。
那一晚,顾晴哭了一夜,最后在林琛的怀里娇弱地睡过去。
林琛一直保持着清醒,一夜无眠,将怀中眼角还带着泪的顾晴宝贝地抱在怀中,爱不释手,心底暗下决定,他以后一定一定要把她娶回家。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那时的他们是干净纯粹的,清清白白地把自己交给彼此。
那时的林琛很年轻,没有过多的社会阅历,哪怕思想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可终究是败给了现实。
林琛以为,他们一定会开花结果,可是却事与愿违,或许……他们要是不开始,就不会有往后的种种困难了。
他愿他还是那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他愿她还是那一个光鲜亮丽的白富美,可一切都回不起了,他们像是挣扎在利益漩涡中的万千蝼蚁,注定要成为牺牲品的。
狼狈的两人四目相对,目光碰撞,一切都在不言中。
“我不怕死,不怕死……”顾晴泪从眼角滑落,目光炯炯地盯着林琛,“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没有任何解释,没有任何矛盾,他们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分开,在她还没有任何心情准备的时候,她全线崩塌,溃不成军。
林琛的身子轻轻地缠着,眼角微湿,定定地凝着顾晴,薄唇微动,可终究是将所有的苦涩压下去。
他还爱么?
他对她的爱像是刺青一般刻在心上,哪怕是洗去,也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怎么可能不爱,爱到疯了,只是……他不配爱她了。
“林琛——”顾晴嗓音蒙上一层沙哑,大声地吼着,“这么些年,我就等你一个原因。”
哪怕是死,她不怕,可她就想知道一个明明爱得刻骨铭心的人,为什么忽而就不爱了。
他是最宠爱她的人,也是伤她最深的人。
黑衣人的手拽住顾晴的长发,拖着往笼子的方向走,顾晴一身肮脏狼狈,在地上匍匐往前,呜呜地叫着,眼泪往下流,还在等待着林琛的回复。
她早就万劫不复,可她仍是想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花瑶听得阵阵响动,眉头微微叠起,忽而抬头,杏眼底是漓漓的光,冷漠地说,“林琛,你动手吧。”
林琛陷入两难的境地,身子僵住,双手发抖,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绝望地低吼,“我、我不可以!”
肖媛看着僵住的三角局面,慢悠悠地吃着苹果,笑眯眯地对黑衣人说,“手脚利索点,把她扔进笼子去。”
“我养得巨型犬估摸着十多分钟可以把她啃到骨头对不剩。”她看着林琛补充道。
林琛头皮发麻,耳边忽而传来一阵刺耳尖锐的响声,是铁笼子将被拉开发出的响声。
千钧一发之际,“啪”一声响,一道鞭子声音响起,长鞭落到花瑶的手臂上,一股热辣辣的痛意传过来,手臂上迅速地浮现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红痕。
不一会儿,血从手臂上漫出来。
“对、对不起……”林琛颤抖着身躯,手中握着长鞭,眼底载满了泪,看着铁笼中的花瑶。
花瑶痛得轻皱眉头,长卷的睫毛微微下垂,眼底有淡淡的冷笑晕开,低声不屑道,“力气这么小,你是没吃饭么?”
……
染着血的长鞭被扔到林琛的脚下,他的身体像被注入千斤铁,僵硬到动不了。
“五、四、三、二……”肖媛兴致盎然地倒数。
林琛看向笼中一身血的花瑶的,她的背上三道触目惊心的血痕,脸上一片脏兮兮,唇间染着血,仿佛一朵随时可能飘零的蒲公英,风一吹就能随风飘散,这状态根本就承受不住鞭打。
花瑶低着头,双眸闭上,像在养神,双手交叠,将指间的戒指捂住。
“怎么,下不了手?”肖媛将苹果切开,刀尖叉起一块,小口小口地吃着,“那我帮你选。”
“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更何况是已经分手多年的前任呢,是人都不会选择前任吧。”她扬手,做一个动作,“把顾晴扔到恶犬窝里。”
黑衣人得指令,拎着倒在地上的顾晴往狗窝提过去,匍匐在地的顾晴呀呀地叫住,脸上糊着血,听得犬吠声,瞳孔猛地收缩,发出尖锐的叫声,大口大口的血从嘴里吐出,将叫声堵住。
顾晴最是怕犬,小时候她曾经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过脚踝,留下可怕的阴影,以至于长大后,她每每看到狗就寒毛倒立。
林琛和顾晴是青葱校园的爱侣,她的一切,他总是记得那么清楚。
“……阿琛。”顾晴难受地唤着他的名字,如同蝼蚁那般被黑衣人提着,她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身上,忽而热泪盈眶,千言万语都哽咽在喉咙间。
她许久没有这样唤他了。
校园时期,顾晴总喜欢追在林琛的身后,一口一个‘阿琛’。
那时的时光很美好,连盛夏燥热的风都是透着甜味的。
林琛第一次恋爱,就已经找到今生今世想要携手共度余生的人。
他是真的爱顾晴,他的目光会情不自禁地为她停留,他的情绪会随着她的一颦一笑转换,他的注意力全部被她牵着走。
林琛总记得他二十岁生日时,顾晴把自己装进大礼盒里,穿得一身美丽精致的公主裙。
她说,她是他的生日礼物。
“阿琛,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一辈子对我好,不对哦……你要永永远远对我好,是永远。”
他将甜美纯良的她抱在怀里,宠溺地吻过她的发,深情地说好。
那一晚,是林琛这一生最难忘的回忆。
他们肆无忌惮地拥吻,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到了一切都水到渠成。
那一晚,顾晴第一次哭得眼角发红,委屈地皱着眉,十指在林琛的背上抓出清晰可见的红痕。
林琛额头渗出细密的汗,一遍又一遍地亲着顾晴汗津津的脸,染火的嗓音全是低哄。
那一晚,顾晴哭了一夜,最后在林琛的怀里娇弱地睡过去。
林琛一直保持着清醒,一夜无眠,将怀中眼角还带着泪的顾晴宝贝地抱在怀中,爱不释手,心底暗下决定,他以后一定一定要把她娶回家。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那时的他们是干净纯粹的,清清白白地把自己交给彼此。
那时的林琛很年轻,没有过多的社会阅历,哪怕思想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可终究是败给了现实。
林琛以为,他们一定会开花结果,可是却事与愿违,或许……他们要是不开始,就不会有往后的种种困难了。
他愿他还是那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他愿她还是那一个光鲜亮丽的白富美,可一切都回不起了,他们像是挣扎在利益漩涡中的万千蝼蚁,注定要成为牺牲品的。
狼狈的两人四目相对,目光碰撞,一切都在不言中。
“我不怕死,不怕死……”顾晴泪从眼角滑落,目光炯炯地盯着林琛,“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没有任何解释,没有任何矛盾,他们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分开,在她还没有任何心情准备的时候,她全线崩塌,溃不成军。
林琛的身子轻轻地缠着,眼角微湿,定定地凝着顾晴,薄唇微动,可终究是将所有的苦涩压下去。
他还爱么?
他对她的爱像是刺青一般刻在心上,哪怕是洗去,也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怎么可能不爱,爱到疯了,只是……他不配爱她了。
“林琛——”顾晴嗓音蒙上一层沙哑,大声地吼着,“这么些年,我就等你一个原因。”
哪怕是死,她不怕,可她就想知道一个明明爱得刻骨铭心的人,为什么忽而就不爱了。
他是最宠爱她的人,也是伤她最深的人。
黑衣人的手拽住顾晴的长发,拖着往笼子的方向走,顾晴一身肮脏狼狈,在地上匍匐往前,呜呜地叫着,眼泪往下流,还在等待着林琛的回复。
她早就万劫不复,可她仍是想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花瑶听得阵阵响动,眉头微微叠起,忽而抬头,杏眼底是漓漓的光,冷漠地说,“林琛,你动手吧。”
林琛陷入两难的境地,身子僵住,双手发抖,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绝望地低吼,“我、我不可以!”
肖媛看着僵住的三角局面,慢悠悠地吃着苹果,笑眯眯地对黑衣人说,“手脚利索点,把她扔进笼子去。”
“我养得巨型犬估摸着十多分钟可以把她啃到骨头对不剩。”她看着林琛补充道。
林琛头皮发麻,耳边忽而传来一阵刺耳尖锐的响声,是铁笼子将被拉开发出的响声。
千钧一发之际,“啪”一声响,一道鞭子声音响起,长鞭落到花瑶的手臂上,一股热辣辣的痛意传过来,手臂上迅速地浮现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红痕。
不一会儿,血从手臂上漫出来。
“对、对不起……”林琛颤抖着身躯,手中握着长鞭,眼底载满了泪,看着铁笼中的花瑶。
花瑶痛得轻皱眉头,长卷的睫毛微微下垂,眼底有淡淡的冷笑晕开,低声不屑道,“力气这么小,你是没吃饭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