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昏黄,珈蓝关三十里外有一处军帐,军帐颜色原本是棕色的,如今却染有多处血迹,血迹已干涸,变得暗沉。
    魏国雄满是疤痕的脸庞,即便面无表情,也显得狰狞。他要是动怒,带动脸上的伤疤,就更显得可怖了。
    他这会怒指着行军地图上的一角,用力戳了戳:“只要是地形,不管是烂地形还是好地形,你们斥候都得探,这下好了,烂地形里仅派出十一位斥候,然后只回来一个马背上昏迷过去的,连情报也说不出就昏迷过去,楼兰的‘走原狼卒’差点端了虎贲军的粮草营!没吃的你们都特么给本将军学羊吃草!”
    虎贲军斥候营的将领一副忐忑模样,接着魏国雄望向另一人,粘杆处六头之一的耿彦行。耿彦行正是曾经冒雨与邹氏三蝶偶遇,然后被筒子弩警告的那位领头人。他模样堂正,却留有一短撮山羊胡。显得老气。
    魏国雄:“耿彦行,你粘杆处到底能不能探来情报?此次若不是大梁监野司的人抛来一纸,你们也得吃草。”魏国雄来到他跟前,就差把脸贴到他脸上,怒声道:“说话!”
    耿彦行低下头,憋红着张脸,无言以对。
    魏国雄平复下胸中怒火,拿过纸张起草一封信,边写边道:“还要出钱,还要和大梁监野司买情报,你们粘杆处我魏国雄是指望不上。还不如让你们披甲上阵杀敌来得实在。”
    耿彦行愤慨不已,可又无可奈何,他也想怒而掀帐离去,可他不敢,只要归魏国雄麾下,一切由他说了算,他们曾是军监,能与这些将领平起平坐,可南宫伯这些年来对他们太失望了,情报,还是情报!每每都要出钱和大梁买买买,养他们何用。
    两国交战,兵家有言:“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梁九亦有言:“兵马不见,谍报先行。”
    军营起灶之时,魏国雄就着一大盆肉骨头汤下饭,搭配几根青菜,如今隆冬又将至,青菜倒是比肉还贵,魏国雄食到一半,听见帐外有人报:“启禀将军,有行走人求见。”
    魏国雄放下筷子,微蹙眉,这些监野司行走通常藏头不露尾,如今竟然还有直面与他的,他未免好奇,也心生警惕,别是那捡着行走令的草原高手。遂出言道:“就在帐外说话。”
    胡汉三沉默许久,一时间竟忘了梁九教他的话,着急。已有粘杆处的护卫察觉到不对,纷纷围拢上来。
    魏国雄:“什么事?你倒是长话短说。”
    胡汉三大汗淋漓,想啊想,就是回忆不起来。一拍自己脑瓜说自己的话:“将军,我乃一介樵夫,名叫胡汉三。我舅舅是你麾下战死的胡大壮,我想要参军,入虎贲军当先锋。”
    魏国雄起身,掀了帐帘,打量这名精瘦的汉子。
    “大壮是虎贲军骑督之一,本将军自然记得他,他确实有个侄儿叫胡汉三。大壮有一手好力气,你呢?你会什么?”
    胡汉三:“我……我会劈柴……”
    魏国雄皱眉:“那你该去火头营,来我虎贲军当先锋?找死?”魏国雄围着他转两圈,再次问道:“胡汉三,你杀过人吗?”
    胡汉三略显迟疑的点点头:“杀……杀过……,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人,他罩在一个奇怪的铠甲里,两米开外,手里还拿着一把很大的剑,比普通的剑大上七八倍。我和他还是第一次见,他跑往我这边,不知为何要拿大剑斩我。我……我当时手心都是汗,于是一刀劈飞了他的脑袋,见有血,应该,应该是人。”
    魏国雄接着望向他右手拎着的柴刀,柴刀锈迹斑斑,锋刃处还有些凹凸不平的槽,明显快要报废的模样。魏国雄叹口气,招过副官刘博文:“把他送去军中火头营,给他换把完好的刀。”接着继续回帐进食。
    胡汉三这老实巴交的汉子顿时急得抓耳挠腮,暗骂自己没用,关键时刻不争气,竟然把梁九兄弟教予他的话给忘了。
    刘博文拍拍他的肩道:“胡汉三是吧?大壮生前常和军中的弟兄念叨,家里没啥人了,就剩侄儿一独苗,所幸妹夫家也姓胡,祖上都是一家人,所以把你当成亲儿子待。他常愁道你这性格比较内向,说媳妇比人家闺女还害羞,是真愁人……”
    胡汉三柴刀落地,双手胡乱抹把脸,却怎么也抹不歇。
    刘博文微点头,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遂把他的柴刀拾起来,然后勾肩搭背一路安慰他。
    “虎贲军的火头营可是个肥差,但是也得学会披甲上马砍人,将军以前最喜欢和胡大壮比赛吃肉,可总是输,大壮虽说吃的多,但冲锋陷阵也是没得说。和那大梁铁浮屠中的石大柱一般勇武得很。‘平草滩’一役,大壮最后是为了掩护将军,战死在那拓拔野手中,拓拔野腹部也被大壮捅了一刀,见了血……”
    火头营的营长名叫周有余,他父母盼他个“年年有余”,所以给他取名叫周有余,周有余也是个大胖子,烧得一手好菜,尤其是用大锅烧,味道对胃。很是受虎贲军众将士称赞。生死沙场鬼门关走一遭,活下来最想什么,最想一口酒与肉,然后呼噜睡个饱。
    周有余见将军的副官刘博文塞来一个精瘦的汉子,他把手中剁排骨的菜刀放下,在围布上擦了擦油,皱眉道:“什么?樵夫?还要我训练他骑马刀术?别闹了,这是什么地方,又不是新兵营。再说这茫茫大草原的哪来的树给他砍,这里用的柴都是后方劈好送过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刘博文拍拍周有余的肩膀道:“他叫胡汉三,是大壮唯一的亲人,想要来草原给大壮报仇。”
    周有余沉默下来,再次打量起胡汉三。然后摆摆手:“行吧,我火头营收了。小子,你多大?满嘴黑胡子看上去比大壮还老。”
    胡汉三腼腆道:“三十有一。”
    刘博文离开前随手把胡汉三的破柴刀往角落里一扔,胡汉三见到后又跑过去拎在手中。
    周有余笑道:“怎么?这柴刀还是把传家宝?”
    胡汉三傻笑道:“是,是我舅亲手给我打的。”
    周有余微愣,随即叹口气,转头盛上一大碗饭,再淋上些碎肉汤汁递给他:“还没吃饭吧?尝尝你周大叔的手艺。今后你就跟我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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