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视剧几乎成了现象级作品。
    谁说机甲时代人们只爱科技不爱娱乐,看看《许娇的幸福生活》的视频播放量。全球一百亿人口,播放量已达三百万亿次,电视剧更是被三十六个星球翻译成本国字幕。
    观众不是不爱看电视,只是因为拍得太烂,跟不上时代发展。只要有好的作品,他们还是很喜欢看的。
    永远不要把观众当傻子。
    许修景带王三喜去了趟全息网游公司,对方总裁说有要事相商。
    两人到了总裁办公室,全息网游的总裁叫周本先给了王三喜一张支票,除了平台的奖金,还包括公司额外奖励,这笔钱至少支付王三喜一年的医疗费用。
    不过如果当初王三喜签了正式工,她拿钱绝不仅仅只有这么点。
    “之前王小姐只签了试用。我们公司想跟您长期合作。”
    王三喜让智脑把合同读给她听。
    这是一份新合同,王三喜成为公司一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挑剧本,具有改编权。不过公司后续会在剧本中加入变量。
    王三喜点了这个变量,“这是什么意思?”
    王三喜倒是不反对加入变量,她天天躺在病床上没趣极了,加变量能让她兴奋,挺有意思的。她想确定这个变量是不是她想的那样。
    周本先笑道,“王小姐之前改的剧本确实有意思,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短了,矛盾冲突都不够,根本播不了几集,咱们这边可能刚宣传,剧就播完了。我们这边赋予你修改剧本的权限,便您要能让剧情更有戏剧性。”
    也就是说王三喜可以任意变动剧情,不再局限于书本。
    周本先笑了,“剧本还是原先的剧本。这样可以让剧更有看点,你说呢?”
    王三喜当然捧老板的场,立刻点头表示他说得都对。
    她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除此之外有没有别的要求?比如女主必须跟男主在一起之类的。”
    周本先摇头,“一切交由王小姐自己决定。不过我们支付的酬劳是根据播放量、评分和话题讨论度三项数据来计算,如果剧播出后成绩不理想,付您的酬劳相应也会低很多。”
    商人都是逐利的,王三喜很能理解,不过她还是让对方将单价多加两万。
    周本先与她讨价还价半天,最终两人各让一步,单价多加了一万。别小看这一万。这单价是固定值,最终酬劳需要再跟播放量、评分和话题讨论度三项相乘。那将会是一笔极大的数目。
    回去的路上,许修景一直处于石化当中。他是个科研人员,笨嘴拙舌,天生不擅谈判,他的科研资金都是他死皮赖脸,软磨硬泡讨来的。钱财来之不易。每花一笔,他都抠抠搜搜。
    而王三喜呢?只靠一部剧就赚来一笔数额可观的大钱,这赚钱手段也太牛了吧?
    许修景想着自己要不要请王三喜帮自己拉投资。还没等他开口,王三喜先一步打破沉静,“只要我演的剧再火两次,攒的钱应该就够做一次实验。你会帮我的吧?”
    许修景是个实验狂,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自是求知不得,“只要资金充足,我可以再帮你找几个顶尖科学家,咱们集思广益肯定能让你早日脱离这个躯壳。”
    等他帮她恢复知觉,他再求她帮自己拉投资,这样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王三喜等的就是这句话,得到保证,立刻笑眯了眼。
    第25章
    王三喜是被一串刺耳的长鸣声惊醒的,睁眼时才发现自己正站在火车站门口,周围有一群穿着朴素的乘客往车站里奔。
    她胳膊被人轻轻推了一下,王三喜侧眸就看到有个小男孩正一脸焦急催促她,“快去买票啊。火车已经来了。”
    说着,往她手心塞了一沓毛票,有一分、两分、一毛,最大两毛。
    王三喜还未搞清楚状况,也不知这小男孩跟自己是什么关系,更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只能顺着人1流往车站挤,找了个地方开始接收记忆。
    这次跟上次不一样,上次穿之前就让她看剧本,这次是等穿了之后,系统直接将剧本和属于她的记忆一股脑全灌进她脑子里。
    她这次穿进的剧本是个年代文。
    女主是知青孩子,母亲回城一去不复返,父亲再娶,她成了爹不亲娘不爱的小可怜。女主从继妹那边知道自己的身世,想去城里找母亲。
    竹马男主将自己攒的积蓄全给了她,女主没有介绍信,根本买不到票,却又不甘心离开,男主带着女主躲进车站,趁着夜黑时,女主溜进火车,可惜被乘务员发现遣送回来。回家后她被父亲打了一顿,继母说她养不熟。
    男主家同样鸡飞狗跳,因为他继父将他母亲狠狠打了一顿。
    男主回来后,看到遍体鳞伤的母亲,与继父争执,失手将继父砍死,进了少管所。
    等他从少管所出来,外面已经变了天。男主去县城打工刚好遇到女主。女主被老板儿子欺负,男主替她出头打残对方,坐了牢。
    出来后女主要跟他在一起,男主自卑不答应,只以哥哥自称。
    这部剧看似是讲爱情,其实讲的是知青回城后,他们留下的孩子将在这场变革有怎样的未来。
    王三喜穿的正是女主,她的名字也叫王三喜,而刚刚那个小男孩是陆志安。两人青梅竹马一块长大,感情很深厚。
    “你怎么又出来了?”陆志安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刚要转身离开,没想到对方居然从车站冲出来了。
    王三喜看着面前这个瘦瘦小小,身上还打着补丁的小男孩,不答反问,“这钱哪来的?”
    陆志安咬着唇一脸心虚,吭哧半天,才瓮声瓮气道,“是我偷我继父的。他知道也没事,反正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王三喜心里一叹,果然是偷来的。王三喜将钱塞回他兜里,恨铁不成纲给了他一个脑蹦子,“你偷钱给我,你继父要是知道还能饶了你妈?”
    陆志安笑了,“没事。你放心,他跟人赌钱去了。我回去后就告诉他,钱是我拿的。”
    他打算确实挺好,可惜为了帮王三喜,在车站逗留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才回家,而他继父运气不好,很快将身上的钱输得一干二净,提前回了家,第二天醒来发现钱没了,误以为钱是他妈偷的,将她狠狠打了一顿。
    王三喜白了他一眼,转身往回走。
    陆志安急了,拽着她的胳膊不让走,“你别走啊。你不是要去上海找你妈吗?”
    王三喜抓着他的手,将自己没有介绍信买不了票的事说了。
    两人都是小孩子,哪里知道买火车票居然还要介绍信。
    陆志安想到大队长就是王三喜继母的娘家哥哥,他们肯定不可能给她开介绍信,趴在王三喜耳朵小声道,“不如咱们躲进火车站,晚上还有火车过来,到时候我把人引开,你趁机溜上去。”
    剧里确实用的是这个办法,可惜后来还是被人发现。
    王三喜不打算再尝试,扯了扯身上的衣服,闷声道,“我现在穷着这样,去了上海也是给我妈丢人。还是再过些日子吧。等我有了钱,我可以大大方方去。”
    陆志安惊了好半晌,“你不是说去上海找你妈,让她给你上学吗?”
    王三喜微怔。是了,王三喜之所以去找她妈,除了亲爹忽视,继母虐待,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想念书。
    同龄孩子都开始上学,只有她依旧在家干活。她不甘心。偷偷听继妹说,她妈妈在上海,她就动了心思。
    原身才七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想法太简单。好似她到了上海就一定能找到她妈妈,她也不想想上海多大,人海茫茫,她去哪找人。
    王三喜抿抿嘴,闷声道,“先不急。你不是念书嘛,你可以教我。”
    陆志安拍着胸脯满口答应,“好,等我学会,我一定教你。”
    两人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两人为了赶火车,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这会已是饿得前胸贴后皮。但是陆志安的钱不能动,只能饿着肚子往回赶。
    离村子还有一里地时,两人又饿又累,陆志安提议去山上找些野果,吃饱喝足再回家。
    这座山离村子不算太远,山上没有大型猛兽,只有一些小动物,许多孩子会上山寻宝。
    王三喜回忆剧里男主妈被揍是第二天晌午,应该赶得上,点头说好。
    王三喜被继母虐待,常年吃不饱,经常到山上找吃的。她在山沿藏了一个捕鱼网,陆志安去找野果,她则留在山脚那条河边捞鱼。
    此时正是盛夏,王三喜脱掉上衣,拿着捕鱼网往河里跳。
    这河水不算深,王三喜拿着捕鱼网一通乱游,将水搅得浑浊,水里的鱼受不住直往水面蹿。王三喜趁此良久捞鱼,还真叫她捞到一只。
    “哇!这鱼还挺大。”陆志安捧着一兜野果回来,刚好看到这一幕,立刻赞不绝口。
    王三喜有些得意,爬上案,将鱼交给陆志安处理,她则拧干衣服上的水分。
    陆志安架了火堆,又找了几棵野蒜,开始烤鱼。
    王三喜将野果洗干净,与陆志安一块分着吃。
    说实话,野果的味道并不好,酸多甜少。但是两人饿得不成,也就不管酸不酸的。没一会儿,两人就将野果吃个干净。
    正好鱼也烤完了,陆志安之前在山洞藏了一点盐粒子,撒上去之后,味道还不错。陆志安和王三喜一分一半,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陆志安的嘴就没停过,“太鲜了!太好吃了。”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王三喜其实体会不到陆志安的欣喜,不过看他那么满足,她也很高兴,“以后我们多多攒钱,我会让你吃到比这还好吃的。”
    陆志安显然不信,“这世上还能有东西比鱼更好吃?”
    王三喜抽了抽嘴角,很肯定点头,“有!而且很多!”
    为了增加这话的可信度。王三喜给他讲了许多菜式的滋味。
    什么烧鸡、烧鹅、烤鸭、红烧肉……听得陆志安直流口水,抬手打断她,“哎,你别说了。你再这么说下去,这鱼咋滋味我都吃不到了。”
    王三喜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以后都要听我的。我就让你吃上这些菜。”
    陆志安咧嘴一笑,“你不让我吃这些菜,我也听你的。”
    王三喜有意试探他,“那我不让你揍你继父呢?”
    陆志安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他像个愤怒的老黄牛,气急败坏的将手里的鱼骨扔到地上,声音像是淬了毒,“凭什么!他总是打我妈!你让我眼睁睁看着我妈挨他欺负?我做不到!”
    他气得团团转,王三喜将人按回来,“我又没让你明着打。你趁人不注意蒙上他的头,狠狠将他揍一顿。你大白天打他,别人会说你白眼狼,还会说你妈把你教坏了。你妈受的非议会更多。”
    陆志安的继父陆宝贵就不是个东西。当初陆志安的母亲李惠珍被知青丈夫抛弃,没想改嫁。却不想被陆宝贵惦记上,他整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三十多岁,还娶不上媳妇。他四处散播他和李惠珍有奸1情,同时又贿赂大队长,向李惠珍施加压力,李惠珍不得不嫁给他。
    结婚后,陆宝贵死性不改,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殴打李惠珍。陆志安当然看不过眼,经常为了护他母亲,被他继父打。
    陆志安刚开始还觉得王三喜慷他人之慨,不理解自己,很是伤心。可听到她说可以偷偷打,眼睛立时亮了,“你说得对。那我以后偷偷打他。”
    “对。他要是去赌钱,你也打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赌钱。”王三喜看了眼他的小身板,“可你这体型能打得过他吗?”
    要知道陆志安现在才八岁,而他继父是成年男人,力量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剧里陆志安之所以能杀了他继父,其实巧合成分更多一些。那时陆志安被他继父打急眼,顺手抄起一把镰刀,就这么挥了过去。正好砍在对方脖子上。一刀致命。
    陆志安抿了抿嘴,握紧拳头,“我要多吃饭,长得比他还高,比他还壮。”
    王三喜翘了个拇指,“对,就是这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总有一天会比他高,比他壮。到时候你一定打得过他。”她又忍不住叮嘱,“不过你也要注意点分寸。不要往致命点打。你要是真将他打死,也要去坐牢的。”
    陆志安温柔体贴,武力值也高,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太冲动。
    这个性子要是不改,他以后能惹出更多乱子。
    陆志安这会儿就像乖巧的大猫,连连点头,“好。我打他的腿,不打别的地方。”
    只要腿走不了,他继父就没办法再出去赌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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