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芙美邀请崔明月。
    “这不好吧……”
    崔明月抬手捋了捋头发:“你和朋友约着去逛街,我跟着一块儿去算什么事啊。”
    “一起去呗,您长得漂亮又显得年轻,要是不介绍啊,人家一准儿以为你是我大姐呢。”白芙美抱着崔明月的胳膊撒娇。
    高付俊的美貌完全继承了崔明月和高如山身上所有的优点,而崔明月又是继承了方小兰和那位没见过面的姥爷所有的优点,所以说白芙美的马屁拍的绝对是真心实意的。
    至少高如山配崔明月……光颜值来说,绝对是高攀了,哪怕他本人单独看,也是个挺精神的中年帅哥。
    “那成,只要你不嫌弃就行。”
    崔明月虽然长得柔弱,但性格却是爽快的,既然儿媳妇邀请了,那就去。
    到了周末那天一大早,高付俊就被周淑贤给喊了起来,天没亮就去西三胡同去了,白芙美一觉睡到七点半,坐在床上还迷糊了半天。
    她肚子大了,早起肚子里的孩子跟翻跟头似的,直踹的她喘不过气来。
    秋华进来扶着她起来,给她穿上袜子鞋子才又出去了,这是早上高付俊特意关照的,毕竟平日里,这穿袜子的活,都是属于高付俊的。
    收拾妥当,又喝了崔明月的爱心婆婆海鲜粥,暖融融的婆媳两个人手挽着手去了百货商场。
    小陈已经等了会儿了,身边跟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她看见白芙美过来,连忙小跑过去。
    “小陈,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你等很久了吧。”白芙美见小陈都在等着了,连忙道歉。
    “没有没有,我也刚到。”
    说着,牵着小姑娘的手给介绍:“这是我表妹,我舅家的孩子,放了寒假过来玩几天,叫芳芳。”
    “这是我婆婆。”
    白芙美也跟着介绍崔明月。
    小陈一听这介绍,顿时吓了一跳,这是直接多了个长辈啊,不过……
    “你婆婆看着可真年轻。”
    一阵有些混乱的互相介绍后,小陈拉着白芙美咬耳朵。
    “看我家俊俊哥那张脸,就知道我婆婆绝对差不了了,小同志,你这思想准备做的不够深刻啊。”
    小陈:“……”
    谁能想到你逛个街还带着婆婆的啊!
    作者有话说:
    包子快出炉了,叫个什么名字好呢?
    第141章 阿公
    崔明月是在京城长到了十岁才被父亲带着逃往港城, 结果在临上船的时候,被父亲抛弃了。
    所以,她对京城是有记忆的。
    记忆里, 京城虽然是首都,却也是破败的,是萧条的。
    那些曾经的王府大院,被侵占,被掠夺, 被破坏, 辉煌毁于战火,化为灰烬。
    从小到大, 唯一一次出门,便是逃亡, 犹记得她坐在车里,母亲紧紧的搂着她, 大妈周氏依旧跟个不动菩萨似的, 在旁边捻着佛珠, 三姨娘张凤霞牵着弟弟,嘴里叽叽喳喳的讨好着正在闭目养神的父亲。
    那时候从未想过自己母女二人会被抛弃, 心里想着的,只有到了港城后怎么活, 大姐和二姐手拉着手商量着,到了港城后要上女子中学,要学外语,她其实也是期盼着的, 可谁也没想到, 这份没有说出口的期盼, 再也没有了实现的机会。
    “妈,你看这个手套怎么样?”
    耳边传来儿媳妇的声音,崔明月收回思绪看过去,就看见白芙美手里捏着一双羊皮手套,正对着自己招手。
    “这手套可真漂亮,妈你试试看。”
    等崔明月走了过去,就被白芙美拉着手试戴:“颜色也好看,浅咖啡色的,手背上还有两个装饰毛球。”
    白芙美给崔明月戴上后,忍不住赞叹:“哎呀,戴这手套得穿呢子大衣才好呢。”
    “可不是嘛,真好看。”小陈也在旁边眼睛放光,心里蠢蠢欲动,只是看到价钱后,忍不住心里一颤。
    太贵了。
    一双手套要十好几块呢。
    “确实还不错。”崔明月摸摸手套,然后脱下来给白芙美戴上:“鹏城那边热,用不到羊皮手套,倒是你,天天上班,我给你买。”
    “不用啦妈,你戴着吧,最近你不是天天和秋华一块儿去市场么,你在京城待不惯,不好好保护手容易有冻疮,你先戴着,等以后回了鹏城再给我戴就是了。”白芙美笑笑,又把手套给崔明月戴上了,然后扭头跟售货员说:“同志,开票了。”
    售货员的态度还行,笑呵呵的就给她们开了票,让她们去付钱了。
    白芙美按着票去付了账,转头又拉着她们去了卖衣服的柜台。
    崔明月手上带着羊皮手套,时不时的摸摸,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显然,儿媳妇这份礼物送的她心情很好,另一边,白芙美帮着小陈参谋着买衣服。
    小陈的表妹也在旁边帮着选。
    “那个红格子布的不丑。”小表妹指着挂在上面的棉袄。
    白芙美看了眼,只觉得花色虽然不丑,但是那版型真的是惨不忍睹,直上直下的,一点女孩子的曲线都看不出来,虽然没有试穿,但是看的出来,上身效果应该是挺一般的。
    但是小陈很喜欢。
    在这一堆朴素的色彩中,这一抹鲜红着实亮眼,当然,价格也着实昂贵,要二十五块钱。
    小陈很是肉疼的把衣服买了下来,又去配了一条裤子一双鞋,这一来一去的,身上的衣服加起来能有八十多,相当于小陈一个半月的工资,心疼的她直倒抽气,可为了过年的相亲,还是咬咬牙买下来了。
    白芙美因为怀着孩子,过了年开了春才卸货,所以没买新衣服。
    今天主要来是想给崔明月夫妻买衣服的,只是吧,看了两圈后,崔明月还是摇了摇头:“这里的衣服都不大好看。”
    和鹏城那边是没法比的。
    “鹏城那边也不卖冬天的大棉袄啊。”白芙美有些哭笑不得。
    “那我也不要,等过了年,我给你们带几个月孩子,我还得回鹏城呢。”崔明月倒是没有说要给他们带孩子,毕竟让高付俊和白芙美都知道,让老两口分居两地是非常不人道的事情。
    再说了,京城这边又不是没法带。
    白振华和周淑贤只等着手里的活有人接手就能离休了。
    他们的年纪已经过了退休年纪很多了,要不是因为下面上来的还没完全成熟起来,他们早就退休了,白芙美和高付俊也算是站稳脚跟了,所以现在属于退休返聘状态,和傅智礼一样。
    “大过年的,总得穿件新衣裳吧。”
    “不用,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穿什么新衣裳,替你爸买一件吧。”崔明月心里想着的还是自己的丈夫。
    “那我们去男装柜台那边瞧瞧去。”
    小陈一听说他们要去男装柜台,连忙说道:“我就不去了,等会儿我还得回家做饭呢。”
    “行,那你就先回去吧,我们再逛逛。”
    小陈满脸不好意思的跟白芙美道别。
    “你这同事倒是有意思。”崔明月看着小陈的背影,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这心思浅的真是一眼就能看透。
    “我工作调动了,以后就不是同事了。”
    白芙美笑笑,拉着崔明月去了男装柜台,那边的衣服倒是不少,柜台也大,但只有一个售货员,白芙美他们过去的时候,售货员正在和另外两个顾客说话。
    那两个顾客的排场可大,不仅售货员说话十分的恭敬,就连旁边陪同的人,好似就是商场的负责人。
    看身上的穿着,很可能不是京城的,而是南边那边过来的。
    单薄的很。
    年轻点儿的正在嚷嚷:“阿公啊,管他什么衣服,先给我来一件吧,我快冷死了。”
    旁边年纪大的很有些无奈,随手指了一件:“就拿那件棉袄吧。”
    开口竟然是一口的京片子。
    “哎呀,那也太难看了呀,旁边那件驼色的风衣我倒是可以穿。”刚刚还说随便呢,这会儿又挑三拣四了起来,嘀嘀咕咕的念叨着:“这样的衣服也好意思拿出来卖,真是一点款式都没有,要不是冷的没办法,我是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啦。”
    “风衣不暖和。”那位阿公显然不惯着他的臭毛病,坚持的指着那件棉袄:“那样的棉袄给我来两件吧。”
    售货员脸上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却还是不敢吭声,拿着衣撑子去把棉袄取了下来。
    年轻人嘴上嫌弃,行动上可是一点都不嫌弃,接过棉袄就裹在了身上,打了个哆嗦后就舒坦了。
    不得不说,这东北大棉袄,虽然土了点,但是棉花都是边疆那边的好棉花,没过一会儿就暖和了,年轻人学着人家把手揣进袖子里,好好的一个时尚男青年,立刻就不冒时尚气儿了。
    阿公也把棉袄套上,然后舒坦的长吁一口气。
    年轻人顿时笑了:“我还以为阿公不冷呢。”毕竟手都不带抖的。
    “我又不是铁打的。”
    阿公应了一句,便扭头和身边的负责人说话,倒是负责人看售货员脸都僵硬了,又看到白芙美她们,对着售货员挥了挥手:“你去接待别的客人吧。”
    售货员立刻点头,扭头朝着白芙美她们走了过来。
    “同志,你们有看中的么?有看中的我可以帮你们取下来看看。”
    态度是前所未有的和煦。
    “可以将那件风衣拿给我看看么?”
    白芙美指的是刚刚那个年轻人看中的驼色风衣。
    售货员嘴角的笑容一僵,寻思着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怎么尽碰上这么些人呢,但领导就在身边,却是不能脾气不好的:“稍等一下。”
    售货员僵着身子回头去拿衣服。
    白芙美的选择吸引了那个裹着大棉袄的年轻人,他满脸惊奇的凑过来:“那衣服不保暖你们不知道么?”
    “知道啊。”
    白芙美点头,却没有多说两句的意思。
    那年轻人却是不放弃,继续追问:“那你们怎么还买这件衣服呢?”
    “现在穿不了,可以开了春的穿,咱们北方和南方气候不同,你如果真的想知道,不妨多了解了解本地的气候。”说着,白芙美看见售货员拿着衣服过来了,伸手接过来摸了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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