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差不多300万字,只有一天断更,我很高兴写完了。
    我要从最开始说起。当我决定踏入竞技文这个天坑,就只有篮球一条路可走,因为我只对篮球感兴趣,而这部小说的大纲,是我在初中的时候写的。嗯你没看错,初中。
    我的第一本篮球小说是校园篮球,60万字,没签约,我自娱自乐,感动自己,开心地完结了;
    我的第二本篮球小说是架空,完全架空,自己虚构,签约了,均订2,110万字,难过地完结了;
    校园幼稚?架空没代入感?okok,我写nba总行了吧...
    写这本书的初衷,我在开篇就已经说了“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偶像迈克尔·乔丹。”
    回到我刚才说的,我初中就好了这部小说要怎么写。我第一次关注篮球的时候,我不喜欢科比,不喜欢詹姆斯,甚至对姚明也不太感冒,我就是跟着我爸爸看比赛而已,后来我决定把篮球当做终生兴趣,并加以了解,我想找个标杆,要喜欢就喜欢最好的那个,于是,我成功地迷恋上了一场直播没看的历史最佳球员。
    那时候,我在虎扑、贴吧不断地寻找与乔丹有关的资料,进而了解了那段历史,那个时代,可以这么说,我对90年代的了解,可能比新世纪的nba更甚,这可能是为什么公牛那段我写的比较好吧。
    这本小说我搞砸了,没有借口可言,毒点密集,虐点众多,这些我都知道,至少有一百个书友被我中途赶跑,这是我咎由自取。
    然后我在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森林狼时期,加内特和卡恩撕逼,白已冬毫无表现——我的描写出了问题,那个时候,我是想通过公牛时期被抛弃的经历,让白已冬有个变化,他在森林狼是没有归属感的,加内特的存在是一根刺,我希望他表现得绝情——加内特滚蛋,谁最得利?自然是他,加内特一走,他就是名正言顺的老大,如果这么看,他对这一切熟视无睹是不是就很合理了?
    但我一想,这么写,主角这个人就太恶心了,不行,我写不了,于是就出现了加内特和卡恩在撕逼,白已冬好像在另一支球队一样,视而不见。
    这是我的问题,我没处理好。
    第二个虐点,四连冠之后的那段时期,虽然还是有人喷,但我自我感觉良好,可能是因为被喷多了,习惯了,麻木了,脸皮厚了,也就无所谓了,但我觉得没有那一段,白狼的生涯是不完整的,不可能用两三章的内容概括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那样你们不会有任何的感觉,那样一点也没有意思。
    最后是这个名人堂演讲,我比较自豪的一段,正是由于这一千章的描写,我写起名人堂演讲信手拈来,因为都是发生在白已冬身上的事情,我换个方式从白狼的口中说出来,非常简单,不必像部分直接横跨几十年后的名人堂演讲的小说一样diss一样对手,哔哔自己有多么牛逼然后就结束。
    这本小说,我要说我是很用心地在写,写砸了,赶客了,被人骂了,我都接受,我用心地写完了,希望你们看到一千章,不会后悔,那样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白已冬的职业生涯写完了,但是故事没有结束,我的坑已经埋下,现在现实的时间线太近,我没法写,再过个三四年,如果我还在写竞技文的话,我会回来写第二部。
    接下来我要介绍我的新书,有些人已经看了,有些人没有。
    有些人已经弃坑而去,破口大骂坑爹,有些人还满怀期待希望我有什么大的长进...嘻嘻,我没有长进,我不思进取了,写了个不需要动脑筋的最简单的题材。
    可能是变化太大,一些习惯我风格的书友接受不来,我理解,我就在这里说一下新书的内容。
    中锋文,系统流,我想写的轻松一点,不用像公牛这么累,所以会比较轻松比较幽默,开篇阶段大概四五章的篇幅为了搞笑可能压得有些过,有些人觉得虐了,其实...我觉得还好。
    公牛里面的毒,我会在新书尽量避开,我肯定少不了犯错,但我会尽量变得更好。
    今天是我的新书《篮下我为王》的上架日,我在这里厚着脸皮恳请大家支持一下首订....
    十个月,300天的时间,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幸能有你们相伴。
    无论你们以后还会不会看我的小说,谢谢你们看完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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